医院采购科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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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医学院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透明、公正、公平,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学院内所有采购活动,包括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和工程采购。

三、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由各部门或项目组提出,需说明采购物品、数量、质量要求等详细信息,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2.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采购需求,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时间等内容,并报医学院行政部门审核。

3.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选择应从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做好记录和备查。

4. 报价和谈判采购部门向供应商发出询价函或邀请供应商进行报价,根据报价进行商务谈判,确保合理的价格和合同条款。

5. 合同签订选择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6. 采购执行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货,采购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7. 合同履约管理采购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供应商按时交付、合格供货,并及时处理合同履约中的问题和纠纷。

8. 采购评价采购部门应对每次采购活动进行评价,分析采购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采购管理要求1. 信息公开医学院应在内部网站或公示栏上发布采购公告、招标结果、中标结果等信息,确保采购活动透明度。

2. 风险防控采购部门应对采购活动中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知识管理采购部门应加强对采购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和归档,建立知识库和经验库,为后续的采购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4. 外部合作医学院可以与其他单位或组织进行合作,共享资源、降低成本,并提高采购效率。

五、违规处理对于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医学院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采购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3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3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3医院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廉政建设,提高采购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产权类等。

医院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医院自行采购相结合。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参见《绍兴市政府采购目录》、《柯桥区卫计系统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医院自行采购根据采购项目价格采取零散采购、院内招标采购等办法。

组织领导及分工医院成立采购工作领导(监督)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采购工作。

采购领导(监督)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皮肤科、治疗科、化验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采购工作制度的制定、采购工作的审核、组织、指导和监督。

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根据需要由领导(监督)小组成员和采购部门、使用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采购小组具体负责采购项目(低值零星采购除外)的实施、验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采购项目申报采购项目原则上按年度计划上报;常用办公用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打印耗材等)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份)申报。

采购小组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确属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由使用科室申请,分管院长(院长)审核,批准后执行,必要时提交医院办公会议研究。

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领导(监督)小组审批(必要时提请医院办公会议研究)→按程序上报采购。

其中,药品、耗材采购项目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论证→药事委员会讨论→按程序采购。

采购方式采购项目上报后根据第二章第三条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目录以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其中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预算价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单项金额在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产权类项目原则上进行招标采购。

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活动。

第三条医院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

第四条医院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监察处处长等担任成员。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政府采购办公室,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协助政府采购办公室完成采购任务。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预算编制要求,制定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第十条医院应当将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

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医院应当及时将采购计划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科室。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应当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如需调整,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四章采购方式与程序第十三条医院政府采购应当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第十四条医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三)组织招标评审;(四)确定中标供应商;(五)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医院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选择邀请对象;(二)发送邀请函;(三)组织招标评审;(四)确定中标供应商;(五)签订采购合同。

医院政府采购的管理方法

医院政府采购的管理方法

医院政府采购的管理方法
1. 采购流程管理
- 制定详细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定、招标公告、投标、评审、合同签订等环节。

- 设立专门的采购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

- 确保采购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供应商管理
- 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供
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可靠的供货能力。

-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供应商履
行合同义务。

-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供应商
存在的问题。

3. 风险管理
- 对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 确保采购合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障
医院正常运营。

4. 质量管理
-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产品符
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 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抽检和检验,及
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5. 数据管理
- 建立完善的采购数据管理系统,记录和分析采购数据。

- 根据采购数据进行绩效评估和改进,提高采购效率和成本控
制能力。

- 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为决策提供依据。

以上是医院政府采购的管理方法,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能
够有效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运营的顺利进行。

医院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采购人员。

第三条医院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采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采购政策、监督采购活动,由院长、分管院长、财务科、监察室、总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采购活动分为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采购计划编制1. 使用科室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务科。

2. 总务科对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形成年度采购计划,报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采购方式确定1. 对于金额较大、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市场竞争充分的物资,采用招标采购。

2. 对于具有特殊要求、技术参数明确的物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

3. 对于规格、型号、性能、价格等相近的物资,采用询价采购。

4. 对于具有唯一供应商的物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第九条采购实施1. 采购人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采购验收1. 采购到货后,由使用科室、总务科、财务科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退回供应商。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监察室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采购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采购质量、采购成本、采购效率等方面。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集合15篇)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 我们总要写作各种各样的文档, 优美的文章总会让人眼前一亮, 能写出一篇好的文档,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体现, 还有可能会得到领导的赏识, 甚至升职都有可能, 可问题是很多人可能不那么擅长于写作或者表达, 那怎么办?那我们就走捷径,通过学习、借鉴别人写得好的文笔, 学以致用, 我相信你自己自也可以写出优秀的文档, 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医院采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一起来看看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1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放射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坚决按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进行采购。

2、药剂科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资质和信誉好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采购。

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

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消'、'械'等非药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科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科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科管理制度一、医院采购科的组织机构医院采购科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科室主任、副主任、主管员工和采购员工。

科室主任负责整个科室的管理工作,副主任负责协助科室主任完成各项工作。

主管员工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采购员工的工作,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采购员工主要负责具体的采购操作工作。

二、医院采购的流程1.需求确认:医院各科室在用药、用材和用器等方面的需要,需由医院采购科进行核实。

科室向采购科提交采购申请单,明确要求的物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2.询价比价:医院采购科根据不同物品进行询价比价工作,查询多家供应商的价格和质量,最终选定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签订合同:医院采购科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验收入库:采购的物品到达医院后,由医院采购科进行验收工作,确保物品符合质量要求后入库。

5.入账结算:医院采购科根据合同价格和验收结果进行入账结算,及时向财务部门支付采购款项。

6.库存管理:医院采购科要对库存物品进行定期盘点,及时调整采购计划,保证库存物品的合理使用。

三、医院采购科的管理制度1.负责制度:明确医院采购科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

2.规章制度:制定医院采购科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3.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采购信息的准确、及时传达。

4.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采购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5.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6.考核评价: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采购科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水平。

四、医院采购科的工作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2.积极开展供应商的考察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加强库存管理,减少物品浪费和过期现象。

4.及时更新采购信息,跟踪国内外市场行情,确保采购物品的合理价格。

5.不断创新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的物资、药品、设备等采购活动。

第三条医院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廉洁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采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监督采购活动的实施,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担任组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

物资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采购工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验收货物等。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计划编制1. 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总务科。

2. 总务科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采购必要性,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3. 采购计划经采购委员会审批后,由物资采购小组组织实施。

第七条供应商选择1. 采购小组根据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八条采购合同签订1. 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内容、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合同》需经采购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九条货物验收1. 采购小组组织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2. 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员签字。

3.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由供应商负责退换。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考核第十条采购委员会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效率、质量、价格、廉洁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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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院采购管理工作,推进院务公开,深化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招标采购工作。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采供科、财务科、审计科、设备科、医务科、护理部、计算机信息科、总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招标及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调整医院采购管理规定;指导院内除工程类项目以外的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与药品、总务物资、计算机软硬件及服务类等涉及经济活动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研究招标采购涉及的重要事项;对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评标定标办法、评标专家名单等予以审核批准。

(二)医院成立采供科,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院招标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拟定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3.负责招标采购事项同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采购部门等的联系协调工作,上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文件;
4.负责院内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审核招标申请,明确招标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发放招标文件,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登记与审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进行招标和评标活动,协助合同签订,对招标结果进行备案。

第二章政府集中采购
第三条?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下项目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原则上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一)货物类单台、套、辆等单价金额或批量金额1万元及以上;
(二)修缮、装饰工程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
(三)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
(四)印刷、出版单次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及以上;
(五)通用软件及专用开发软件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
(六)医疗设备、器械单台、套金额5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

(以上目录具体按照广元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达到其规定限额的采购事项,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卫生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市卫生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卫生局,经市政府及财政局审核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市卫生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第五条?凡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属医疗设备类的按年度计划上报;其余项目(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份)申报。

采供科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确属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由使用科室申请,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招标工作的领导及院长批准后执行,必要时提交院务会或院党委会研究。

第六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院内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院领导审批→主管招标的院领导审批→院长审批→必要时提请院务会或院党委会研究→按程序上报采购。

其中,年度计划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论证→分管领导审核→设备委员会讨论→院务会或院党委会审定→按程序上报采购。

第七条?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由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科室共同制定,经分管领导、主管招标的领导及院长审核后提交政府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公司或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制作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制定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到无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

第三章院内采购
第八条?以下采购事项实行院内招标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事项。

(二)货物类单台、套、辆单价金额或批量金额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修缮、装饰项目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印刷、出版等项目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事项,但情况紧急或特殊(如工作完成时限要求紧急,运行中的设备重要元器件更换,应急抢险等),为确保工作需要,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报请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实行院内招标采购。

采购金额超过十万元上的,应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院内招标采购。

第九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零散采购,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一般采取市场议价、询价的方式,由相关科室负责实施。

第十条?院内招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为主要方式,同时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跟标采购、定点采购等办法。

(一)竞争性谈判。

医院通过网络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两轮或多轮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邀请招标。

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项目。

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三)询价采购。

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四)单一来源采购。

适用于: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或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或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五)跟标采购。

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在1年以内,
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六)定点协议采购。

1.对于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点协议采购。

由院采供科分门别类,以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招标确定供货商;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2年。

2.对于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类日常维修项目、日常标识标牌等广告宣传制作,由采供科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维修和广告公司;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2年。

3.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依次递补的方式。

第十一条?院内招标采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科室向项目主管科室提出采购申请。

(二)项目主管科室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采购计划,会同使用科室一道共同论证,拟定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经项目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报分管招标工作的院领导及院长审批后提交采供科。

(三)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主管科室提供的资料,开会研究该项目招投标事宜并确定招标方式和开标日期。

(四)采供科根据招标方式、项目主管科室对该项目的
技术参数、配置、质量、交货日期(工期)及付款方式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五)采供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所有有效资质证件及投标项目相关资料。

(六)采供科组织投标人、评委进行评标。

评委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对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委与投标人逐一洽谈设备质量、配置、价格及付款方式等。

评委经与所有投标人进行谈判,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委全体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由相关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等专家(代表)组成,必要时可外聘部分专家,分管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

评委实行动态管理,每次开标前根据招标项目的内容抽调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评委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任何人不得泄漏评委名单。

第十三条?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须由医院评标专家、纪检监审科、财务科共同参与实施;采取单一来源、询价、议价等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科室、物资使用科室、纪检监审科、财务科、采供科共同参与实施。

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等,须院感办进行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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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招标采购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招标采购纪律规定:
(一)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二)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供货单位的回扣、现金、物品和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

(三)各使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采购行为,不得干扰招标采购工作。

对于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科室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

(四)凡违反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医院将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招标事项,应邀请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医院纪检监审科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程序和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同时,招标采购活动接受全院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采供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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