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考研简述假释和缓刑的区分
司法考试陈兴良刑法讲义——行刑制度

司法考试陈兴良刑法讲义——行刑制度行刑制度是指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法中的行刑制度有以下三种:(1)缓刑;(2)减刑;(3)假释。
(一)缓刑1.案例被告人程某,男,35岁,某广播器材厂工人,1982年3月11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1987年3月10日上午10时许,被害人王某与程某之父因摘门前的香椿树叶而发生口角,王某持竹钩追打程之父。
被告人程某中午下班时,其父将被王某追打一事告知程。
程欲找王评理,被其母制止。
当日下午5时许,程某下班回家,恰遇王某准备外出。
被告人程某上前抓住王的胸襟,对着王的鼻梁猛击一拳,致王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被告人程某在其母的责骂下,将王送去医院诊治,并主动赔偿医药费、误工费3564元。
王某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赔偿王某损失计人民币4000元。
2.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其基本特点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
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实刑为前提。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分为一般缓刑与暂时缓刑。
3.一般缓刑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是:(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4.战时缓刑战时适用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是:(1)适用的时间必须是在战时;(2)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3)适用战时缓刑的基本根据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
5.缓刑的考验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
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
祝大家学习愉快!就缓刑而言,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适用条件:《修正案八》作了重大修改1.适用对象: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减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荆、死缓(主刑只要没死的都可以)假释:有期、无期、死缓(拘役不适用假释)监外执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仅限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适用缓刑的一般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禁止适用缓刑的情形: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撤销的条件:(一)缓刑考验期内的撤销:新罪、漏罪、违法违规、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都应当撤销。
《修正案(八)》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缓刑考验期满的撤销:漏罪不撤,新罪撤。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期满后发现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违法违规、违反禁止令都不撤销。
(12年)56.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CD)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7年,在执行5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因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档饭店消费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11年)10.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D)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精彩链接: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2016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火爆热招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经验交流活动嘉宾招募通知精彩推荐:司法考试移动班每日一练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司法考试电子书。
2017非法学法硕真题卷卷一

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大题:单选题题干: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选项: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题干: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选项: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B题干: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选项: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日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答案:B题干:4.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选项: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急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 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答案:D题干:5.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
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选项:A.因果关系错误B.打击错误C.行为性质错误D.意外事件答案:B题干:6.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
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选项:A.甲、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C.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乙、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答案:A题干:7.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选项: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量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答案:C题干:8.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放开我!”甲以为该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罚适用之假释有关考点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罚适用之假释有关考点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我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罚适用之假释有关考点,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罚适用之假释有关考点刑法中的常见考查以案例题目为多,通过案例题目来考查背后涉及到的知识点,在这个过程中仍然需要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去精准记忆刑法里面的规定,这样才能够在案例题目中准确作出选择。
刑罚部分除了五大主刑和四大附加刑的适用方式需要掌握之外,还有累犯、缓刑、假释、减刑、自首和立功等刑罚适用方式需要大家重点把握其构成要件和适用情形,在案例题目中可以精准判断。
刑罚的适用方式包括累犯、缓刑、假释、减刑、自首和立功。
今天主要提炼的是关于假释的相关考点。
假释在考查时重点考查假释的适用情形和不得适用假释的禁止情形,所以需要大家重点记忆假释的条件,在案例题中能够准确进行判断。
假释也就是指提前释放,对于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为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将其释放。
一、适用条件(一)积极要件 1.刑度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适用假释,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则不可以适用假释制度,所以在案例题中如果涉及到被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张三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答案是不能。
因为只有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的才可以适用假释。
这是假释在刑度条件上必须满足的要求。
2.时间要求假释除了在刑度上要求是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外,在执行时间上也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这一时间上的要求在案例考查中经常会涉及到,例如2000年张三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21年因为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危险,被依法假释,上述案例是否符合假释的要求?答案是不符合,因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十三年方可以假释,张三在2021年时仅仅实际执行了10年,不满足十三年的要求,还不能进行假释。
缓刑减刑假释的区别表格

缓刑减刑假释的区别表格缓刑、减刑和假释是刑事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在实施刑事处罚和促进罪犯改造方面具有不同的作用和特点。
下面将对这三种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通过表格形式展示它们的区别。
一、缓刑缓刑是指在判决宣告后,一定期限内暂不执行刑罚,但给予罪犯一定的考验期。
如果罪犯在考验期内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再犯罪,则可以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1.适用对象: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2.期限:缓刑考验期一般与原判刑期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3.考验内容:在考验期内,罪犯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教育。
4.结果:如果罪犯通过考验期,则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罪犯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或再次犯罪,则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减刑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具备特定条件,可以减轻其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1.适用对象: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2.期限:减刑后的刑期一般比原判刑期短,但不得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改造。
4.结果:减刑后,罪犯的刑期会相应缩短,有助于提前结束服刑。
三、假释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期限的刑期后,因其表现良好或具备特定条件,可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1.适用对象: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2.期限:假释期一般比原判刑期短,但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一半。
3.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改造,且已执行刑期达到一定期限。
4.结果:假释后,罪犯可以提前结束刑期,恢复自由。
通过以上介绍和比较表格,可以清楚地了解缓刑、减刑和假释的区别和应用范围。
在实际刑事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选择合适的处罚方式或释放制度。
假释和减刑哪个难度大

一、假释和减刑哪个难度大在实践中,罪犯在服刑期间,能积极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即判刑四年,一般正常情况可减刑9个月左右。
假释必须一贯改造表现较好,不得有较大的违规,方可体现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
综合以上,可以减刑,不可能假释。
二、假释限制条件假释的条件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已经服刑一定的时间,二是有悔改的表现。
《刑法》第81条规定的假释适用条件如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假释适用条件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
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刑法中的刑罚执行制度

刑法中的刑罚执行制度刑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关注的是社会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对犯罪行为的惩罚。
而刑罚执行制度则是刑法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实现刑罚的公正、有效执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监狱制度、缓刑与假释、社区矫正等方面探讨刑罚执行制度的不同实践和改革。
一、监狱制度监狱制度作为刑罚执行的主要方式,起到了保护社会安全和惩罚犯罪的作用。
然而,监狱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现行监狱制度往往过分注重惩罚,忽视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重返社会的准备。
这导致很多罪犯在出狱后再次犯罪的概率较高。
其次,监狱制度中存在着种族和经济不平等的问题。
某些群体在刑罚执行中往往更容易遭受不公正的对待。
因此,监狱制度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更加注重教育、改造和社会融入,以及对所有罪犯的公正对待。
二、缓刑与假释缓刑与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的两种替代方式,倡导非监禁刑罚。
缓刑允许罪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免除刑罚执行,进而通过社会服务、教育和心理疗法等手段对其进行社会重新融入和改造。
而假释则是指在罪犯刑期届满之前,根据罪犯的改造情况对其进行提前释放。
这两种方式减少了监狱资源的占用,也给罪犯提供了改造和再次融入社会的机会。
然而,缓刑与假释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可能导致犯罪分子再度犯罪。
因此,刑罚执行制度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三、社区矫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社区矫正成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区矫正是指不将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而是通过社区监督和协助进行惩罚和改造。
这种方式不仅减少了监狱资源的占用,还更好地促使罪犯在社会中承担责任和重新融入。
社区矫正的成功与否主要依赖于社会资源的投入和付出。
社区监督人员的能力和专业化程度、社会对于罪犯的理解和支持、以及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等方面都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综上所述,刑罚执行制度在刑法中具有重要地位。
监狱制度、缓刑与假释、社区矫正等都是刑罚执行的不同方式和工具。
衡水市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点睛提分卷含解析

衡水市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点睛提分卷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
A国家的根本大法B.公民权利的保障书C.民主事实的法律化D.政治力量的对比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A.未受委托替朋友招待客人B.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C.主动代同事值夜班D.代替配偶放弃继承权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甲与乙因生活琐事互相斗殴,乙感到不是甲的对手而逃跑。
甲紧追不舍,乙逃出500米后被甲追上。
甲用木棒朝乙劈头盖脸打来,情急之下,乙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伤。
乙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构成故意伤害罪C.构成寻衅滋事罪D.不构成犯罪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属于要约的是A.发出拍卖公告B.竞买人报价C.拍定D.拍定后的交货付款义务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被告人张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6人,撞伤18人。
张某的行为构成( )。
A.交通肇事罪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重大责任事故罪D.故意杀人罪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丙的人身损害应由()。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甲、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关于明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B.重其轻罪,轻其重罪C.重其所重,轻其所轻D.从重兼从旧第8题:单选题(本题1分)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A.大理寺B.刑部C.廷尉D.大司寇第9题:单选题(本题1分)革命根据地时期增加“同中农巩固联合”条文的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抗日救国十大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第10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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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2017法硕考研: 简述假释和缓刑
的区分
简述假释和缓刑的区分。
答:假释与缓刑不同。
两者虽有许多相同点,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都以发生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仍有许多明显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时间不同。
假释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
(3)适用根据不同。
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中的表现以及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
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
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不执行;缓刑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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