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系统 12315 投诉举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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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12.26•【字号】闽工商消[2006]460号•【施行日期】200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消〔2006〕460号)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好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

全省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市、县、区工商局贯彻落实省局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目前各级12315机构设置比较完善,运行机制比较顺畅,维权网络基本健全,信息化程度较高。

但是,各地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人员不够、投诉渠道不够通畅、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要求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利益正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我们要通过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科学分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研究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不断地促进社会和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30•【文号】工商消字[2006]第62号•【施行日期】2006.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作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决定在全系统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机制、扩大功能、理顺关系、完善网络等措施,构建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现就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为技术支撑,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动态监控;对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信息的汇总分析,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3.06•【字号】闽工商消[2007]104号•【施行日期】200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工商消〔2007〕104号)各市、县、区工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7〕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省12315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海峡西岸和谐消费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各级工商局在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12315消费维权站、点的业务指导,确保实现《意见》提出的2007年内全省乡镇、街道都要挂牌设立12315服务站,人口较多的行政村、社区、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也要挂牌设立12315服务点的工作目标。

“人口较多的行政村、社区”、“大中型商场、超市”由各市、县(区)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2007年未设点的行政村和社区,2008年也要全部设立。

有条件设点的,应积极推动支持其设立。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明确工作职责。

12315消费维权务站以及行政村、社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的工作职责是:制定服务工作制度,研究布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点开展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组织辖区消费维权服务点负责人和维权骨干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素质;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商品服务消费知识,健康科学消费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类消费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协助12315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的规定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的规定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环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制度》(X市监(2022)80号),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三条成立信访投诉举报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保委秘书处工作人员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任信访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

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长热线、群众来信及来访、信访件及其他形式涉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办理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接收、分转及管辖第四条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长热线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访投诉举报中心)接收登记。

群众来信及来访、信访件由办公室接收登记。

12345市长热线中涉及非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的,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访投诉举报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转交办公室处理。

群众来信及来访、信访件中涉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的由办公室于1个工作日内转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访投诉举报中心)处理。

办公室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访投诉举报中心)均应对转交及接收情况予以书面记录。

第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访投诉举报中心)应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内容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对投诉举报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访投诉举报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长热线、办公室转交的群众来信及来访和信访件等实施归口管理,统一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访投诉举报中心)分转,由承办单位办理,分转及承办管辖规定如下:(一)县城区域XX镇主城区(以大外环为界,含外环内侧马路)的投诉举报由县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理,县城区域XX镇各行政村(以大外环为界,含外环外侧马路)的投诉举报由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

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整改报告

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整改报告

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整改报告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服务质量和权益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服务监督的重要渠道,12315投诉举报工作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12315投诉举报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特撰写此整改报告,旨在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一、问题分析12315投诉举报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接收渠道不畅,导致投诉信息滞后。

目前的投诉举报渠道主要包括电话、网络和实体渠道,但投诉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投诉受理流程繁琐,投诉人办事不便。

当前的投诉受理流程需要填写大量表格和材料,导致投诉人办事不便,耗费时间和精力。

3.投诉举报处理时效性不高,滞后问题较多。

目前的投诉举报处理存在时效性不高的问题,导致一些投诉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改进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升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整体服务质量,我们拟定如下改进措施:1.优化投诉举报接收渠道。

加强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建设,提高接听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加大网络投诉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网络投诉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2.简化投诉受理流程。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填写投诉表格和上传相关材料的功能,减少人工操作环节,提升投诉人办事效率。

3.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分流机制。

根据投诉举报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分流机制,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专业的处理。

4.加强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推进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优化,提升投诉举报工作的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改进效果评估为了评估改进措施的效果,我们将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评估:1.建立投诉举报工作的监督机制。

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整改报告

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整改报告

12315投诉举报工作的整顿报告专业品质权威编制人: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________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团队精心编制而成,期望大家下载或复制使用后,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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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2.25•【文号】国市监网监〔2019〕46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便民利企、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市场监管热线(以下简称“五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有序化平稳过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增强改革动力,强化改革担当。

“五条热线”和平台整合过渡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热线和平台仍按原工作要求和程序,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畅、业务延续、过渡平稳。

坚持一体化统筹设计。

注重统筹资源,加强顶层规划,坚持上下贯通的一体化设计,推动实现12315行政执法体系统一热线号码、统一运行平台、统一管理机构、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分析研判、统一绩效评价“六统一”。

坚持标准化规范运转。

强化标准引领,规范制度设计,制定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统一处置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12315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5.18•【字号】晋工商办[2009]149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第一审普通程序正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晋工商办[2009]149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省局各处室、经检总队,各协(学)会、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已经2009年4月30日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省局各处室、经检总队,各协(学)会、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以下简称12315受理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全省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化”和“四个平台”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12315受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做好12315受理处理工作,是改善服务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任务。

我们一定要从坚持执政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12315受理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12315受理处理工作与促进科学发展统一起来;充分认识规范12315受理处理,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客观要求,又是推进“四化”建设和完善、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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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系统12315 投诉举报工作的意见
宁工商[2005]30 号
各分局、区县工商局,市局各部门、各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经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促进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以下简称“ 12315 ”)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系统12315 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全市12315 设立两级指挥平台和三级行政执法网络。

市局设立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各分局、区县工商局应设立专职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统一设立在消保部门,配备专人定岗定责负责本单位的12315 受理中心工作;基层工商所应设立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站。

二、职责范围:
(一)市局12315 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 、受理咨询解答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管辖的申(投)诉。

2 、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商标等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3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4 、负责将受理的申(投)诉举报及时分流分派到各职能处室、各分局、区县工商局1231
5 受理中心及相关职能科室查处和督办。

5 、负责对申(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登记、热点分析、转办、收集反馈信息、答复有关问题。

6 、负责指导各分局、区县工商局12315 受理中心、工商所申(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服务网络的组织建设工作。

7 、负责对全市的申(投)诉举报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报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并提出建议。

8 、在组织系统执法行动或遇紧急批示申(投)诉举报案件时,指挥中心可以对相关处、各分局、区县工商局、工商所直接下达指令,各部门必须按指令参加执法行动,并上报办结情况备案。

9 、受理群众对工商部门干部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10 、完成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区县12315 职责范围:
1 、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管辖的申(投)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2 、受理辖区内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商标等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3 、负责每日接收、分派、督办市局12315 指挥中心分流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流程及时上报处理情况;
4 、负责对工商所(分局)举报站的工作指导、协调;
5 、负责对本辖区的申(投)诉、举报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报表和热点分析并上报;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提出建议;
6 、受理群众对工商部门干部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7 、完成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商所(分局)12315 职责范围:
1 、受理调解消费者的申(投)诉案件,按照工作标准规定的工作时限,公正合法地处理消费纠纷。

2 、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商标等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3 、负责即时接收市局12315 指挥中心和分局、区县局12315 受理中心分派的申(投)诉举报案件;
4 、负责对分派、转办的申(投)诉、举报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与申(投)诉、举报人取得联系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5 、负责按法定程序处理直接受理的申(投)诉、举报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指挥中心;
6 、完成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接待
各级12315 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站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互联网来访等形式进行的咨询、申(投)诉、举报。

12315 工作机构提供全天受理服务,工作时间内由人工受理,非工作时间由电话录音或值班电话受理。

(二)登记
对咨询、申(投)诉举报要认真登记。

对被申(投)诉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申(投)诉举报事项、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等要详细记载;对申(投)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申(投)诉要求等要认真记载。

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对申(投)诉举报电话要予以录音。

(三)受理
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投)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四)处理
1 、分流:市局指挥中心对申(投)诉举报登记的信息数据经审核后分流。

将有关信息于当日通过12315 软件系统分流至相关处室、分局、区县工商局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或基层工商所。

区县局受理中心对受理的信息也应在当日分流至所属工商所或相关科室。

2 、接收:分局、区县工商局负责及时接收市局12315 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分流、转办的案件,工商所及时接收两级中心分流、转办的案件,并进行处理。

3 、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的申(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投)诉、举报,向申(投)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 、督办:市局指挥中心和各区县局受理中心,按照案件分类的时限,对分流的案件进行督办,确保处理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完成交办的案件。

(五)回复
申(投)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申(投)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

(六)归档
申(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七)分析
12315 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案件,要按照12315 指挥系统软件中设定的各项指标,完整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写工作简报,提供给相关决策机关参阅。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12315 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要全面、正确认识12315 工作是体现政府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是展示工商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工作。

全系统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二)确保电话、网络畅通。

各单位12315 工作机构要把保证电话、网络畅通作为重要的、基本的工作任务加以落实,以保证及时接收、快速反应。

(三)提高服务技能。

各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服务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

二是要强化12315 受理人员系统操作业务技能培训。

(四)推出便民服务措施。

各部门12315 机构要在消费者来访接待室(或投诉受理室)设置公示栏(公示维权法律法规、维权知识等信息)。

同时,为消费者提供纸张、笔墨、老花镜、饮用水等便民用品。

(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受理申(投)诉和执法人员在处理消费侵权案件时,要坚持做到公正、公平,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严防腐败、渎职行为。

对争议金额较小,事实清楚的消费者申(投)诉,要简化处理程序,对需要消费者提供证据材料的申(投)诉,一次讲清所需材料,不让消费者多次往返。

(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工作规范办事。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对未能严格按工作规范办事,遭到消费者投诉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大力宣传12315 为民服务形象。

全系统要重视对12315 职能及所做工作实绩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12315 ,信任12315 ,从而支持12315 的工作。

同时要将消费者申(投)诉典型案例、热点投诉分析、消费警示等通过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广为宣传,以指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提高工商部门的公信力。

五、考核措施:
各级12315 投诉举报中心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明确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对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市工商局《三个文明目标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考核:
1 、不按规定配备12315 专职工作人员的;
2 、不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数据;
3 、不按要求按时在线,及时接收、分流上一级12315 工作机构分派的案件;
4 、不按规定时限与申(投)诉、举报人联系,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投)诉、举报案件;
5 、不按系统设定时限督办与反馈案件办理情况的;
6 、不按时上报分析汇总材料及数据报表的;
7 、违反保密制度,擅自向被申(投)诉人、被举报人泄露案件信息的;
8 、其他违反规范操作的行为。

市局12315 指挥中心将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采取网上考核为主、实地查看为辅的方法,对各单位贯彻落实12315 工作意见的情况进行考核。

同时加强对12315 日常管理工作的督查。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以《南京12315 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附:1 、12315 受理、接待人员岗位职责
2 、申(投)诉、举报处理时限和反馈制度
3 、12315 信息调度工作流程图
二O O 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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