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所各项管理制度
环卫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环卫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作,落实环卫工作责任,提高环卫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服务中心是负责城市公共卫生、环境卫生的基层单位,其任务是承担城市环卫服务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环卫服务中心的管理遵循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环卫服务中心本着服务市民、创建美好环境的宗旨,秉持诚信、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全力打造清洁、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环卫服务中心设总经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业务处、财务处、技术处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环卫服务中心的决策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人事管理、文件收发等工作。
第八条业务处负责环卫服务中心的具体业务开展,包括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
第九条财务处负责环卫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资金统筹、经费使用等工作。
第十条技术处负责环卫设备的维护管理、技术升级、环境监测等工作。
第十一条环卫服务中心设督导组,负责对环卫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环卫服务中心的发展规划、管理决策、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事务、人事管理、文件收发等工作。
第十四条业务处主要负责环卫服务中心的具体业务开展,包括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处主要负责环卫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资金统筹、经费使用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处主要负责环卫设备的维护管理、技术升级、环境监测等工作。
第十七条督导组主要负责对环卫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八条对环卫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第十九条对环卫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实行责任落实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十条环卫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环卫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所的管理行为,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所的管理目标是保持公共环境的清洁、整洁,卫生和美观,提供高质量的环卫服务。
第三条环卫所的工作范围包括垃圾清运、街道清扫、排水系统维护等一系列环卫工作。
第四条环卫所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公正合理、服务至上、持续改进。
第五条环卫所的管理职责包括制定环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环卫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环卫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招聘、考核、培训、晋升等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第七条环卫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每个岗位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环卫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岗或缺勤。
第九条环卫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佩戴劳动防护装备,保护个人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可以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其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环卫工作应当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清洁、整洁的环境持续存在。
第十二条环卫工作应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提供个性化的环卫服务。
第十三条环卫节假日工作要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公众和市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环卫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和环保,严禁使用有害物质,保护环境。
第十五条环卫所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环卫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惩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效率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应当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扣押部分工资、降低评定等级、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对于在环卫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八条对于在环境维护、公共卫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环卫所可以进行公开表彰。
第五章监督与改进第十九条环卫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环卫工作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效率。
乡镇环卫所考勤管理制度

乡镇环卫所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乡镇环卫所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及休假流程,规范员工行为,促进环卫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环卫所全体在编及合同制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分为两个班次:- 上午班:08:30-12:00- 下午班:14:00-17:302.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具体工作时间由环卫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 特殊岗位(如驾驶员、保洁员等)根据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可适当调整,具体安排由环卫所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5.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工作状态,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取得同意。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环卫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纸质签到表、电子打卡机或其他电子签到系统。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补签或提前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班开始前和下午班开始前。
- 上午签到时间为08:20-08:30,下午签到时间为13:50-14:00。
-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 回到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由直接上级确认后,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日内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 忘记签到超过当日工作时间1小时未报告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未报告者,视为旷工一天。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执行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环卫所工作制度范本

环卫所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环卫所是城市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的重要任务。
为规范环卫所的工作,加强管理,保障员工权益,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制度1. 所内办公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8点。
2. 轮班制度:环卫所按照工作需要,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轮班制度,每个班次工作8小时。
3. 周末和节假日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流值班。
三、考勤制度1. 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到岗,并且按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2.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手续办理。
3. 迟到和早退按照规定进行扣款处理。
4. 员工应按照考勤制度签到、签退,并按规定登记工作情况。
四、工作责任制度1. 环卫所要求员工根据自己分配的工作任务,认真维护和清洁所辖区域内的公共环境。
2. 定期检查所辖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如有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3. 在工作中,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务态度,并尽量满足市民的需求和要求。
4. 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员工需爱护环卫所的公共财产和物品,妥善使用和保管设备。
五、安全制度1. 环卫所员工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好工作证,并携带好工具,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工作过程中,员工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严禁乱扔垃圾。
3. 禁止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吸烟,禁止酗酒和使用违禁药物。
4. 环卫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员工如有受伤或者突发疾病,在第一时间报告,并接受急救处理。
六、奖励与处罚制度1.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环卫所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工作失职的员工,环卫所将按照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情况甚至可以予以解雇。
七、培训制度环卫所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卫生环境处理技术的提升以及工作能力的培养。
八、劳动保护措施1.环卫所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并做好相应的保养与维护。
环卫规章管理制度

环卫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环卫工作,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环卫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卫工作应当遵守公益性、便民性、卫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并遵循经济、适用、科学、可行的要求。
第四条:城市环卫工作主要包括道路清洁、市容绿化、垃圾清运、环境卫生等内容。
第五条:城市环卫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做到廉洁奉公,人性待人。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市政府设立城市环卫管理局,负责城市环卫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城市环卫管理局设立环卫处,负责具体的环卫工作。
第八条:环卫处设立道路清洁科、市容绿化科、垃圾清运科、环境卫生科等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具体的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道路清洁科负责道路清洁工作,包括道路扫洒、垃圾清理等内容。
第十条:市容绿化科负责市容绿化工作,包括城市园林绿化、道路绿化、广场绿化等。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科负责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城市的垃圾清洁。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科负责环境卫生监测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岗位要求第十三条:道路清洁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扫地、洒水等工作技能,服从安排,勤勤恳恳,维护道路清洁。
第十四条:市容绿化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园林绿化、植树种草等技能,爱岗敬业,维护市容环境。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垃圾收集、分类、运输等技能,严格执行垃圾处理规定和标准。
第十六条: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环境监测、卫生评估等技能,积极配合环境整治工作。
第五章工作措施第十七条:制定环卫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分解任务和责任。
第十八条:加强环卫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十九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二十条:加强环卫工作宣传和教育,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第六章监督考核第二十一条:建立环卫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环卫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环卫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环卫作业管理制度是指对环卫作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环卫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1. 环卫作业人员职责:- 负责城市道路、街巷、公园等区域的清洁工作;- 负责路面除尘、垃圾收集、公厕清洁等工作;- 负责道路标志标线的清理和维护;- 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的环境整治行动。
2. 环卫作业安全:- 确保环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好危险源的排查和处理;- 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3. 环卫作业流程:- 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安排,确定清洁区域和作业时间;- 协同配合其他环卫作业人员,确保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的环境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各项整治工作。
4. 环卫作业设备维护:- 对所使用的环卫作业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修理和更换;- 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5. 环卫作业监督和考核:- 建立监督机制,对环卫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进行环卫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优秀的环卫作业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惩罚。
6. 环卫作业信息管理:- 建立环卫作业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作业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对环卫作业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报告,为城市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环卫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环卫作业管理制度(二)标题:环卫作业管理制度——高效、规范、安全一、引言环卫工作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持城市环境卫生、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环卫作业的管理,提升作业效率、规范作业流程和确保作业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环卫作业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管理目标1. 提升作业效率:通过规范作业流程和科学的组织安排,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提升整体作业能力。
2. 规范作业流程:建立科学的作业流程,规定作业步骤、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卫工作管理,提高城市环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整洁和野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环卫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环卫工作,具体包括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道路清扫等工作。
第三条环卫工作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模式,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环卫工作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市环卫部门是本管理制度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环卫工作,监督检查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对环卫工作进行调整优化。
第六条环卫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城市环卫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第七条环卫工作管理要充分发挥市民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市民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环卫工作的优质发展。
第二章环卫工作管理体系第八条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体系,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内容,保障环卫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九条环卫工作管理体系应包括环卫工作计划、环卫工作目标、环卫工作方案、环卫工作台账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环卫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等,具体内容包括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道路清扫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十一条环卫工作目标包括城市环境卫生指标、环卫设施维护指标、环卫工作效率指标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环卫工作方案包括环卫保洁方案、垃圾清运方案、公厕管理方案、道路清扫方案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环卫工作台账包括环卫工作记录、环卫工作情况、环卫工作效果等内容,由环卫单位及市环卫部门共同管理。
第十四条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档案,包括环卫工作计划、环卫工作目标、环卫工作台账等内容的归档管理。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1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环卫所各项管理制度】驾驶员岗位职责一、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到随叫随到,努力完成工作。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保养技能,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见车。
四、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领导,进行检查维修。
五、严格按作业线路出车,私自出车一次罚款100元,超过两次者,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六、严禁将车辆交给她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应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七、负责车辆的维修,做到费用节俭、修理及时。
八、车辆闲置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九、负责停车点卫生保洁工作。
清扫保洁员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清扫保洁职责,搞好城区所辖主次干道及人行道、集装箱、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扫、清掏、清洗、保洁与管理工作。
三、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卫工作质量。
四、加强安全学习,强化安全工作意识,及时发现并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工作中严格着装环卫标志服。
五、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员的工作安排。
六、顾全大局,服从调度,积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
环卫职工奖惩制度一、奖励1、在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收费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2、保护单位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的有功人员;3、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保护单位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功人员;4、全年出勤率达100%的;5、工作认真负责,作业质量达标,全年检查合格率达100%的;6、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7、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二、处罚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迟到、早退、串岗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旷工者,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达7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迟到达60分钟以上者视同旷工论处。
城市环卫工作制度内容
城市环卫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卫生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环卫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作业等活动。
第三条城市环卫工作应以“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为基本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高效。
第四条城市环卫工作应遵循以下方针:(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依法治理,加强监管;(四)科技支撑,创新机制。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城市环卫工作应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措施。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设立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城市环境卫生工作。
第八条城市环卫部门应根据城市环境卫生发展需要,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请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城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监测、评价和统计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监督管理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城市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城市环卫部门应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作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范围、要求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作业。
第十二条城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城市环卫部门应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作业规范第十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应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是负责城市卫生环境维护和管理的机构,其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城市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员工权益的保护而设立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环卫管理所根据城市的需要确定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天早上开始到晚上结束,也可能需要包括夜间工作和轮班制度。
2. 工作岗位:环卫管理所的工作岗位包括清洁工、垃圾收集员、道路清扫员等。
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工作安全:环卫管理所要求员工遵守工作安全制度,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工作装备,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4. 假期制度:环卫管理所根据法定假期和公司规定,为员工提供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事假等。
5. 奖惩制度:环卫管理所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设立奖励和惩罚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保证工作质量。
6. 员工培训:环卫管理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7. 绩效考核:环卫管理所会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作为晋升、加薪和奖励的依据。
8. 福利待遇:环卫管理所根据公司情况和政策,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具体的工作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管理所的要求有所差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到随叫随到,努力完成工作。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保养技能,保障日常工作正常用车。
四、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领导,进行检查维修。
五、严格按作业线路出车,私自出车一次罚款100元,超过两次者,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六、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应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七、负责车辆的维修,做到费用节俭、修理及时。
八、车辆闲置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九、负责停车点卫生保洁工作。
清扫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清扫保洁职责,搞好城区所辖主次干道及人行道、集装箱、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扫、清掏、清洗、保洁与管理工作。
三、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卫工作质量。
四、加强安全学习,强化安全工作意识,及时发现并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工作中严格着装环卫标志服。
五、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员的工作安排。
六、顾全大局,服从调度,积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
环卫职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收费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2、保护单位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保护单位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功人员;
4、全年出勤率达100%的;
5、工作认真负责,作业质量达标,全年检查合格率达100%的;
6、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
7、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二、处罚
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迟到、早退、串岗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旷工者,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达7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迟到达60分钟以上者视同旷工论处。
3、上岗期间消极怠工,聚众闲谈影响工作的,每人每
次扣10元;
4、集体(公益)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元;
5、上班时间在外干私活者,一次扣20元,若连续发生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打架斗殴、挑拨是非、行凶闹事、纠缠领导、上访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一次处罚20~50元;
7、职工因事因病休息不请假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酒后上岗驾驶车辆或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因操作不当或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10、不爱惜、保养车辆,带病作业的,一次处罚司机50元;
11、私自出车或私自携带公共财物的,一次处罚100元;
12、非工作时间,公车未入停放点的,一次扣当班司机50元,若因未入库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班司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种车辆的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定人负责,安全员要随时监督驾驶员检查维修、保养,凡出现车辆安全事故,司机、安全员、主要领导均要负连带责任。
二、各种车辆修理须经主要领导和安全员考核检查后,按月据实核发。
若需大修,必须先写出书面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三、加强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学习,自觉服从安排,讲究职业道德,文明出车,并做到爱惜车辆勤保养,绝对保证车况良好,不允许带病行驶。
四、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依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五、各种生产车辆未经领导许可,超越工作范围办私事,发现一次,扣司机100元。
六、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者,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所有车辆必须按时归库,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停放在外,发现一次扣司机50元;确因公和特殊情况报经领导同意后,车辆方可停放在外。
八、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取卡加油,油卡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安全员应加强全所的安全管理,拟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对司机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进行安全常识的学习,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二、安全员要加强对车辆、垃圾场的安全检查,并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以防事故的发生。
三、应建立所有车辆进出入管理制度及登记记录,所有车辆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超越范围用车,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个人自负。
四、凡涉及单位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必须及时检查督办落实,做到全年无大小安全事故。
五、加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财务室不要存放现金,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办公桌、柜及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2、清扫保洁工应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否则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辞退。
3、清扫保洁严格按照路段核定人员到岗到位,发现不到岗的扣20元。
4、必须坚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按时清扫或清扫不彻底(花扫、漏扫),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5、检查时发现清扫的垃圾未及时清除有漏堆现象,扣10元。
6、保洁不彻底,暴露垃圾一处罚清扫工10元,有漂浮物(≥5㎡),扣清扫工10元。
7、道路有淤泥、尘土、大量树叶等一处扣10元.
8、清扫保洁工私自请人打替者,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9、清扫保洁的垃圾不按指定的地方倾倒的,责令清除外,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10、上班期间垃圾箱着火未及时扑灭,每发现一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直接点燃着扣当事人30元。
11、人行道杂草未及时清理的,扣清扫工10元。
垃圾收运考核标准
1、主街道垃圾点未按规定时间收运完的,每一处扣作业人工资10元;垃圾收运点周围不干净和垃圾桶未复位的,每处扣10元。
2、收运车辆收运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造成垃圾沿街漏撒的每次扣20元。
3、摆放垃圾箱时未设立安全警示牌或者现场无人指挥的,罚款10元。
4、垃圾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洗,保持车身整洁干净,车身不洁、污染严重的每车扣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