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的行政区划设置与中央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中国各朝代行政区划

中国各朝代行政区划
中国各朝代的行政区划设置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朝代的行政区划简介:
1. 秦朝:采纳了丞相李斯的建议,取消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废除诸侯,设立郡县,将天下划分为三十六郡。
2. 汉朝:在秦朝郡县制的基础上,形成了州-郡-县的行政区划制度。
汉朝时共有十三州,各州辖大约三到五个郡。
汉朝的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在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也为后世的行政区划制度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3. 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国家分别设立了各自的州、郡、县等行政区划。
4. 唐朝:唐朝时期,中国经济发展达到了巅峰,行政区划也发生了变化。
在州的基础上增设了道,道的设立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察,并为后来的藩镇割据埋下了隐患。
5. 宋朝:宋朝时期,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在州的基础上增设了府、军、监等单位,并将路作为行政区的名称开始使用。
6. 元朝:元朝时期,实施了行省制,这是中国行政区划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元朝共设立了10个行省,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为路、府、州、县四级。
7. 明朝:明朝时期,对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取消了路的行政区划级别,只保留了府、州、县三级行政区划。
8. 清朝:清朝时期,行政区划较为复杂。
在府、州、县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厅的行政区划级别。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各朝代的行政区划设置和演变较为复杂,如有兴趣可查阅历史书籍进行了解。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夏商周时期的行政区划在中国古代,最早的行政区划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夏朝时,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是以邑为单位,邑是古代中国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镇。
商朝时期,行政区划逐渐发展成以州为单位,州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
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成以郡为单位,郡是周朝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二、秦汉时期的行政区划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秦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秦朝还设置了郡县制度,郡县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实行严格的官僚体制。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汉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县下辖乡。
汉朝还设置了州、府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三国时期,中国分裂为魏、蜀、吴三个政权,行政区划也随之发生变化。
魏、蜀、吴三国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的变化较为复杂,南朝梁、陈、宋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南朝齐、梁、陈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北朝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四、隋唐时期的行政区划隋朝统一了南北朝的政权,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唐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县下辖乡。
唐朝还设置了府、州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元朝继承了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元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改革。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道为基本单位,道下辖府、州、县。
三国时期的行政管理

三国时期的行政管理在中国历史上,三国时期是一个充满战乱和混乱的时期,三国之间的割据局面持续了几十年。
然而,尽管军事战争频繁,每个三国政权都需要一种有效的行政管理来维持社会秩序和稳定。
本文将探讨三国时期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其特点。
一、三国时期的行政组织1.1 吴国行政管理吴国是三国时期的一个重要政权,它的行政组织相对较为完善。
吴国采用了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模式,由吴王亲自掌握军权和行政权。
吴国设立了官署,如丞相、大将军、司空等,负责管理各项事务。
同时,吴国设立了州郡制度,由州牧和郡守负责地方行政。
1.2 蜀国行政管理蜀国是三国时期的另一个重要政权,它的行政管理较为简单。
蜀国采取了相对分权的行政管理模式,刘备设立了丞相、司马、护军等职位,各自负责不同的行政职能。
蜀国设立了州县制度,由州牧和县令负责地方行政。
1.3 曹魏行政管理曹魏是三国时期的第三个政权,它的行政管理相对较为严格。
曹魏采取了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模式,曹操设立了丞相、大将军、司空等官职,负责管理国家行政。
曹魏设立了郡县制度,由州牧和县令负责地方行政。
二、三国时期行政管理的特点2.1 军事行政相结合由于战乱频繁,三国时期的行政管理与军事管理紧密结合。
吴、蜀、魏三国的行政管理机构中,军事部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将军们不仅负责军队的训练和指挥,还负责地方行政管理。
这也体现了当时社会治理的特点。
2.2 地方行政自治由于各个政权的相对独立和割据局面,地方行政自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留。
各州郡的行政长官在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合理的政务管理。
这种地方行政自治也为后来的地方政权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3 官僚体系建立三国时期,各政权都建立了完善的官僚体系。
根据各级官员的级别,他们负责管理各项政务。
这些官员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他们的任免也遵循一定的程序。
官僚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行政管理的规范和运作。
2.4 赋税制度为了维持政府的运作和军队的供给,三国时期建立了一套赋税制度。
魏蜀吴三国时期的政治权力与地方治理

魏蜀吴三国时期的政治权力与地方治理在中国历史上,魏、蜀、吴三国时期无疑是一个混乱而又充满战争的时代。
在这个时期,政治权力与地方治理发生了重大变革,多元化的政权架构和治理模式也逐渐形成。
本文将从政治权力和地方治理两个方面来探讨魏蜀吴三国时期的政治特点。
在魏蜀吴三国时期,政治权力的分布呈现明显的特点。
首先是皇权的集中化。
各国都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具有压倒性的权威和权力。
例如,魏国的曹操、曹丕、曹芳都是皇帝,他们通过建立强大的中央政权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吴国的孙权也实行了类似的集权制度。
而蜀国的刘备稍有不同,他在建立蜀汉政权时采取了一种相对较为松散的政治模式,赋予军事将领丞相的职位,使得军权与政权相分离。
这种分权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的地方自治奠定了基础。
其次,三国时期的政治权力还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地方分权的特点。
魏蜀吴三国各自都设立了一系列的地方行政区域,辖区内的事务相对独立。
这种分权的体制为地方的自主发展和治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例如,蜀汉的刘备在开创政权时就将大量权力下放给了地方,鼓励地方官员积极治理,提倡文化教育,推动经济发展。
这对于维护地方稳定、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吴国的孙权和魏国的曹魏也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相似的地方自治政策,但相对而言,他们更注重中央集权,以保护朝廷权威。
政治权力的分布和分权体制的建立直接影响了地方治理的效果。
在魏蜀吴三国时期,地方的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特点和共性。
首先,官员选拔和任用依靠士人阶层。
三国时期,各国的官员选拔倾向以文化能力为标准,而非家族背景或权贵关系。
这一特点使得政府拥有了大量优秀的人才,并避免了许多腐败现象。
其次,地方治理中注重平衡军事与民政。
在魏蜀吴三国中,军政家本是一体的,但三国中普遍存在将军的权力过大导致政治不稳定的问题。
因此,灵活平衡军政的关系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此外,三国时期的地方治理还注重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各国政权积极推动农业发展,提倡商业和手工业的繁荣,为地方提供了各种经济机会和发展空间。
说说三国时期的行政区划发展演变

说说三国时期的行政区划发展演变有一首流行歌唱到:东汉末年分三国~~地理答啦在上一篇文章讲了汉朝的行政区划特点及演变过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到了汉末这个节点又一次分崩离析,在这个大环境下,汉朝的原有的行政区划格局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地理答啦在讲汉朝行政区划的时候说到,汉武帝为了加强对方的控制,将全国划分为豫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朔方、交州等十三个州,分别领若干郡国、设刺史,负责监察所属郡国。
到了东汉,刺史的权力进一步增强,有了选拔官吏、参与地方政务、领兵发兵等权力。
汉末黄巾起义沉重打击了东汉朝廷统治,为加强对地方控制,东汉又把一些重要的州刺史改为州牧,给予军事民政大权。
这样以来,州就由原来的监察区,变成了一级行政区,行政区划的层级就由原来的“郡——县”两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不讨论封国的情况下)。
但是各州在权力和势力扩大后,不但没有成为东汉朝廷管控地方的有力工具,反而成了各路豪强与朝廷分庭抗礼、割据一方的根据地。
以州为基本单位的军阀割据和群雄混战局面正式形成了,这些军阀主要有:占据辽东的公孙度;占据幽州的刘虞、公孙瓒;占据冀州、青州、并州的袁绍;占据扬州的袁术;占据徐州的陶谦、刘备、吕布;占据江东的孙策、孙权;占据荆州的刘表;占据凉州的马腾、韩遂;等等。
各路诸侯相互征伐,最终曹操、刘备、孙权三家分别站稳了脚跟,形成了三国鼎足的局面。
虽然三国各自独立,但其逻辑仍然是把自己作为中原王朝的一部分,都想恢复大汉的一统天下,而不是想保持现状永远成为三个国家。
也正因为如此,可以把三国看作是东汉帝国的三个自治地方政府。
比如蜀汉,并不自己当做蜀地国家,而是把自己当做暂居蜀地的大汉王朝,因此还设立了益州牧,由丞相兼任。
统一是魏蜀吴都在争取的必然结果,最终,“王睿楼船下扬州,金陵王气黯然收”,三国归晋实现了统一。
那么,两家南北朝时期的行政区划又是怎样的形态呢?。
曹魏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官制

曹魏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官制曹魏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中央集权强势的王朝之一,其统治时期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官制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与影响。
本文将从中央集权和地方官制两个方面,论述曹魏时期的治理体系以及其带来的影响。
一、曹魏的中央集权中央集权是指国家政权对权力的高度集中控制,曹魏在这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特征。
首先,曹魏的皇权至高无上,皇帝在政治决策中起着核心作用。
曹魏建立了完善的君主专制制度,皇帝拥有最终权威和决策权,无论是行使立法、行政还是司法权力,都离不开皇帝的批准和指示。
其次,曹魏实行了严密的官僚制度,通过设立中央政府和各级官职来实现对地方的控制。
中央政府设立有三公九卿等重要职位,负责管理各项国家政务。
其中三公即丞相、太尉、司徒,分别负责国家行政、军事和监察工作,九卿则分别掌管国家各个领域的具体事务。
这样的制度设置将国家的政权完全集中于中央政府,确保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
此外,曹魏还采取了严密的监察制度,以巩固中央集权。
任命了重要官员来监察地方官员的言行和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地方官员服从中央政府的决策和命令。
例如设立了少府、中尉和大司农等职位,负责对地方的财政、军事和农业等进行监督。
这种监察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地方对中央的忠诚度,使得曹魏的中央集权得以进一步巩固。
二、曹魏的地方官制在中央集权的背景下,曹魏的地方官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为了加强地方的统治和控制,曹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强化地方官制。
首先,曹魏设立了府、郡和县三级行政区划,以实现对地方的严密管理。
府是最高行政区域,郡为中级行政区域,县为基层行政区域。
这样的设立使得地方行政机构更加规范,也更加有利于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掌控。
其次,曹魏通过选拔合适的官员来担任地方职务,以确保地方官制的有效实施。
官员的选拔主要以文官为主,注重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曹魏推行了科举制度,通过经学考试选拔人才,以保证地方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曹魏还注重任人唯贤,尊重官员的能力和资历,使得地方官员在任职期间能够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推动地方的发展。
三国时期的体制

三国时期的体制三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动荡而又战争频繁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中国被分成了三个国家,即魏、蜀、吴三个政权。
每个政权都有自己的体制和组织结构,本文将详细探讨三国时期的体制。
一、魏国的体制魏国是由曹操建立的政权,其体制以中央集权为核心。
曹操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组织建设,确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
魏国的政权机构主要包括丞相、御史台、吏部、礼部和兵部等,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员,负责国家的军事、政治和经济事务。
吏部负责选拔官员和管理官僚机构,礼部负责管理国家的礼制和仪式,兵部负责军队的组织和管理。
在魏国的体制中,曹操还设立了许多地方行政机构,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这些机构包括州、郡和县,由巡抚、太守和县令等官员负责管理。
此外,魏国还设立了尚书台,负责书写和管理国家的重要文件和文书。
二、蜀国的体制蜀国是由刘备建立的政权,其体制相对于魏国来说更为松散。
刘备注重儒家思想和仁政的实施,因此蜀国的体制更加民主和开明。
蜀国的政权机构主要包括丞相、司马、司空、司徒和太常等,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员,负责国家的军事和政治事务。
司马负责军队的组织和管理,司空负责国家的工程和建设事务,司徒负责宗族和家族的管理,太常负责国家的祭祀和宗教事务。
在蜀国的体制中,刘备还鼓励民众参与政治,建立了议政制度。
议政是由官员和民众共同参与的政治决策过程,重要事务需要通过议政来讨论和决定。
这种体制使得政府更具民主性和公正性,提高了国家的整体治理效率。
三、吴国的体制吴国是由孙权建立的政权,其体制以军事为核心。
吴国的政权机构主要包括丞相、大都督、大将军、武官和内政官等。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员,负责国家的政治和军事事务。
大都督负责统一和指挥军队,大将军负责军队的组织和管理。
吴国还设有武官和内政官来管理国家的军事和内政事务。
在吴国的体制中,孙权注重发展军事力量,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水军,以应对陆地和海洋的威胁。
此外,吴国还注重发展农业和渔业,以保证国家的经济自给自足。
三国时期的政治、经济与军事

三国时期的商业贸易对后来的经济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南北地区的经济交流和融 合。
货币制度
蜀国的货币制度:以“五铢钱”为主要货币,同时也有“大泉五十”、“小泉直一”等货币。
吴国的货币制度:以“大泉五百”、“大泉当千”等大额货币为主,同时也有“货泉”、 “布泉”等小额货币。
权力斗争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掌握中央政权 地方割据势力:袁绍、孙权等 官渡之战:曹操战胜袁绍,统一北方 赤壁之战:孙权、刘备联军战胜曹操,形成三国鼎立局面
政治文化
官僚制度:三国时期的官僚制度是其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的官僚机构和官员选拔制度都 有所不同。
权力斗争:三国时期的政治文化中,权力斗争是一个显著的特点。各国之间、朝臣之间、军阀之间 都存在着激烈的权力斗争。
弓箭:射程远,杀伤力强, 是远程攻击的重要手段
刀剑:锋利无比,是当时军 队的主要武器之一
枪炮:当时的新型武器,逐 渐在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铠甲:防护力强,能有效地 减少敌人的攻击造成的伤害
著名战役
官渡之战:曹操军与袁绍军在官渡地区进 行的一次大规模战役,曹操军以少胜多, 奠定了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
夷陵之战:刘备为报关羽之仇亲自率军攻 打东吴,最终被陆逊击败,此战对三国的 势力分布产生了重要影响。
魏国的货币制度:以“五铢钱”为主要货币,同时也有“太平百钱”、“永安五铢”等货币。
三国时期的货币兑换关系:蜀、吴、魏三国之间的货币兑换关系较为复杂,涉及到不同货币 之间的兑换比例和汇率问题。
经济政策
均田制:曹操实行的土地政策,旨在增加农业生产和国家税收
屯田制:刘备在蜀汉实行的土地政策,通过组织农民集中耕种,提高粮食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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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的行政区划设置与中央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东汉末年因外戚宦官过多的操权,天朝内部争权斗争激烈,对外用兵增多,加上自然灾害不断,政治腐败,社会黑暗,农民起义不断,东汉政权虽联合名地军事力量镇压了黄巾起义,但各军事势力依靠自身的封建权势和所掌握的兵力,割据三十多年,逐步形成了魏、蜀、吴三国的分兵鼎立。
由于三国鼎立,也促使了东汉王朝的过早灭亡。
东汉末年,曹操在北方削平各种割据势力,基本统一了北方,成为当时权威最大的东汉权臣。
建安十三年(208年)赤壁大战后,曹、孙、刘三个军事集团各据一方,形成对峙鼎立的局面。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长于曹五废汉献帝,延曹操魏王封号,建立魏国,定都洛阳,史称曹挽政权。
割据巴蜀的刘备在成都称帝,建立蜀国,史称蜀国或蜀汉政权。
割据江东的吴王孙权也于222年在建业城(今南京市)建立东吴,也称孙吴政权。
中央官制三国基本上沿袭东汉。
曹操在掌东汉政权时,“罢汉台司,更置丞相”,另设秘书令,掌机要。
曹丕称魏帝后,改相国为司徒,改秘书为中书,置中书监及中书令,以掌机要,不另设巫相。
监、令之官从此开始设置。
此时尚书台之权大减,而中书之权则加重。
以后有时也置相困,但非一般大臣之位。
机要大权实际上在中书。
尚书则设有五曹尚书。
曹魏的政体,大权在中书,是一个重大的政治改变。
中书成为决策机构以后,尚书则成为办事机构。
这个改革,是由“三公”制向“三省”制发展的关键。
曹丕时定九品官人法.设大中正及中正之职,以评定各州、郡的军、政、民诸务及官员情况。
蜀汉大体是沿剐东汉末年之制,设有亟相,蜀汉僻居一隅,国小力弱,政局不稳,各种典章制度也不完备。
在历史上的影响并不大。
孙吴兼用汉魏之制,设丞相,有时又分置左右丞相,也设有中书令、尚书令等官。
设置杂乱,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官制制度。
官分九品始于曹魏,但当时也兼用汉代禄秩之制。
九品中正制与门阀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网罗了一些受到农民战争和稍后的豪强兼并战争打击的豪强地主,重用了一些丧失门第又得不到乡举里选机会的士人。
他的迷宫准则是“治乎尚德行有事货功能”,并发布和屡次重申“唯才是举”的教令。
这些,对于他重建专制统一的统治,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曹魏的选官制度,不能回避东汉末年以来地方门阀势力的发展。
换言之,要巩固封建政权,就必须处理政府和地方门阀之间的矛盾。
曹魏用以处理这一矛盾的办法就是实行“九品中正制”。
从另一方面讲“九品中正制”也是针对汉末社会动荡、人口流动、户籍混乱的情况提出来的。
《晋书·卫灌传》说:“魏氏承颠覆之运;起丧乱之后,人士流动,考详无地,故立九品之制,粗具一时选举之本耳。
”士人脱离了自己的本籍,必须有适当的人来主持评定他们做官的事。
公元220年曹操死,曹丕代汉称帝,“陈群为吏部尚书,制九格登用,皆由于中正。
考之降世,然后授任。
”开始推行“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的基本内容是;中央政府选择“贤有识鉴”的现中央机构官吏出任州郡的“小正”,州为大中正宫,郡为小中正官。
他们的职责是根据家世、才、德将辖区内的人才列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上报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按品级任官。
这个制度,表面看来,权在中央,也多少选出过一些有才干的人。
但实际上,由于担任中正的基本上部是门阀土族的代表所以官吏的选任权越来越为门阀士族所掌握。
这种状况,到西晋时更为严重。
“台阁选举,徒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
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则当涂之昆弟也。
”西晋一、二品列为上品,几上品出身者均享有最优越的政治特权。
如果说曹丕称帝后选任官吏除主要根据家世之外,还适当考虑德才的话,那么西晋则以家世作为唯一标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土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现象。
九品中正制的推行进一步巩固了土族门阀制度,使它在东晋和南北朝初期达到了鼎盛阶段。
当时,南朝王、谢、袁、萧、顾、陆等几家大土族,轮流掌握国家权力,他们的子弟二十岁便出任被人看重的官员,而一般“寒门”子弟三十岁才可当一个被人看不起的官职。
九品中正制的意义在于,在肯定门阀特权的基础上承认朝廷对地方的完整权力,以维持封建国家的统一。
但是,这种制度推行的结果,却使门阀士族垄断了国家政权,使他们在政治上越来越腐朽,也加深了士族与庶族(“寒门”)的矛盾。
到南北朝后风土族势力衰落,庶族地主的势力扩大,九品中正制使成为历史发展的障碍。
三国时期,也有封爵之制。
魏于王、侯之外,又设乡公、乡侯、亭伯的爵位。
后来定制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爵位;次为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
这些封爵,往往有其封而无其土,为虚封爵号。
蜀汉除封王之外,也设侯爵。
孙吴除封王之外,也封侯爵。
地方官制三国时地方机构大体仍为州、郡、县三级,州官称刺史(或设州牧),郡官为太守,县官为令。
三国时期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在东汉的基础之上有沿有革。
魏国的司隶校尉职权与东汉略同。
蜀国的司隶校尉则只监察京都百官而不管京师所在地益州所属各郡的官员。
吴国不设司隶校尉一职。
三国时期军事纷争仍频,军权相当重要。
因而魏国的各州刺史多带有“将军”的名号,但不一定带兵,只是表明地位。
不带将军称号的刺史地位较低,被称为“单车刺史”。
蜀国的州,有时设刺史,有时设州牧;州牧的地位比刺史高。
吴国的州均设刺史。
三国时期还有另外一种地方行政体制,称为“遥领”。
原因在于魏、蜀、吴三国虽然各有领域,但又都以统一天下为己任,所以有时任命官员担任不属于本土的地方的州刺史。
例如益州属蜀国,魏国却也任命过本国官员担任益州刺史,吴国也委派过益州牧。
这种任命只是一种虚衔,是因特定的政治目的而产生的。
三国时的郡,魏国设太守一人,为行政长官。
与州刺史类似,魏的郡太守往往也加将军名号。
太守的佐官为郡远,每郡一人,边疆地区称为长史。
各郡除去太守,还设有都尉掌管兵马,每郡一人,大郡设二人充任。
蜀国的郡,同样设有太守和都尉。
因蜀国地处西南,与西南少数民族杂处,故有的郡设置一般都尉之外,还没有特殊的都尉:如键为郡有蜀国都尉,详柯郡有五部都尉,等等。
吴国的郡也设有太守和都尉。
三国时期与郡同级的王国,其管理体制分两种情况:一种有真实的封地,另一种类似于“遥领”,即把某个王封到不属于本国疆域内的封地上,这被称为“虚封”。
与遥领一样,虚封也是三国时期的特殊制度。
魏国的王国有实在的封地,吴、蜀两国的王只是虚封。
至于三国时期县级地方行政管理,与东汉相比无明显差异。
此时的县,大县置县令一人,县远二人,县尉二人;次一等的县设远、尉各一人;小县置县长一人,远、尉也各一人。
魏国与县同级的还有县王国、公国和侯国,这三种国均由中央派遣来管辖,职责等同县的令、长。
县以下的基层管理体制,以魏国为例,大乡设有秩、三老;小乡设置啬夫。
军事官制三国的诸军官大体相同。
中央有大司马掌武事,大将军掌征伐,太尉掌兵事。
另设执金吾掌官外巡戍,符节令拿授节虎符,中领军掌禁卫诸军,城门校尉掌京师城门,殿内将军掌督守殿内。
四征将军掌东南西北四方兼领州刺史,持节都督为领兵刺使,掌领谙州军事。
三国从公元220年普魏建立到公元280年东吴被灭,前后共经历60年。
三国虽不是在统一时间内灭亡的,但这一时期统称为三国时期。
魏、蜀、吴三国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相同的。
曹挽政权曹魏代汉以前,曹操以远相领冀州牧,为了扩充他直接控制的地盘,又一次倡议恢复《禹贡》九州之制。
建安十八年(213),他以汉献帝的名义下诏合并十四州,即省幽、并入黄州;省凉入雍州,省司隶校尉部入雍、冀、豫三州,省交入荆、益二州:而益州不再恢复《禹贡》梁州的旧名,这样曹操所定的九州分别是:黄、克、青、徐、扬、荆、豫、益、雍。
曹操名义上是为了恢复《禹贡》九州,实际上是别有意图的,他将自个儿所领纳冀州大大扩展了,合并了原来的幽、并二州和旧屑司隶的河东、河内二郡之地。
而另一方面,因为在此之前诺州过多,容易形成更多的割据势力,无暇征伐,所以省州即意在铲削政治对手,这是通过地方行政区划的改革从而达到政治目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曹操的改制,并不能切实得以施行,因为当时交州一域还在孙吴版土之内,事实上东汉末年孙吴境内一直存在着一个沿袭旧制的完整的交州,始终没有改变过。
九州制在曹操控制的地区内实行了七年零几个月后,220年(黄韧元年)曹石称市,当年就恢复了建安十八年以前的十四州制。
这以后魏、吴、蜀三国鼎立,将原来的东汉十四州分成三大块。
三国各自领有的诸州是;魏:司、冀、豫、究、吴:荆、扬、交、广蜀:益三国当中,以魏国的疆域最大,魏国(220一265年)几乎统一了长江以北的原东汉行政区域,魏的国土基本占了东汉十三州的九个州和西域都护府。
转有东汉的司隶(改称为司州)、冀、豫、究、徐、青、凉、并、幽九州的全部,以及荆州江北7郡和扬州江北4郡。
曹正对浩渺的长江无如奈何,曾有“天所以限南北”之叹,所以魏国当中的荆、扬二州是被长江腰斩而得的,只相当于东汉时候的小荆扬州。
曹丕称帝前后的一段时间曾将雍州省去,以后为了加强对南边蜀汉的防御(我们知道诸葛亮动不动就要出祁山的),就裁减州的幅员以便于统辖,又析出司隶校尉部两边的三辅和凉州的河东诸郡,另立雍州,这样曹魏的时候一共有十二州。
魏国在地方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上,承袭东汉体制,即实行中央下设州、郡(国)、县等的三级管理体制。
魏国对分封的王、公、候国控制很严,所谓“国”实为郡、县级别。
魏又把原东汉的9个州又重新划分为13个州,以便于管理。
魏先后设有101个郡、国,730多个县。
魏景元三年(262年),各州、郡所领县的行政区划如下:司州,治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东)衮州,治麝丘(个山东郸城梳洗楼附近)豫州,治安城(今河南正阳寒扬州,治寿春(今安徽寿县)徐州,治下邳(今江苏唯宁古邳)青州,治临淄(今山东淄博临淄齐都镇)并州,治晋阳(今山西太原晋源镇)冀州,治信都(今河北冀县)幽州,治蓟县(今北京西南城区雍州,治长安(今陕西西安汉城)凉州治姑戒(今甘肃武威荆州,治新野(今河南新野西域长史府治海头(今新疆罗布泊西楼兰遗址处)蜀汉政权巴蜀的刘备在成都称帝,建立蜀国(221—263年),蜀只占据汉十三州的益州,后忻益州的一部置梁州,蜀就拥有益、梁两个州,后主建兴三年(225年)改益州郡为建宁郡,井以建宁太守遥领交州。
七年(229年)以交州在吴境而罢去遥领的交州。
蜀得魏凉州的武都郡,又将凉州并入梁州(梁州先为虚设,后为实州)。
蜀的益州、梁州后经调整,各辖郡县基本相等。
为巩固蜀的后方,又在益州南部置“康降都督”镇守南方,治建宁郡(今云南曲靖市),分辖南中的七郡军政事务。
蜀的后期,计有益、梁二州和柬降都督三个州级行政区划单位。
蜀汉的版图最狭,仅辖有东汉的益州(今天的四川和陕西汉中盆地)。
蜀汉一度以姜维、李恢分领凉、交二州刺史,但凉州仅辖有武都、阴乎二郡,这二郡又原本是东汉益州的旧郡,所以这个凉州的名目其实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