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业务核算方法
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户
贴现:
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按一定的贴现 率对企业提出的商业汇票予以贴现的金额。 予以贴现时,记入借方; 收回贴现款时,记入贷方;
余额在借方,表示银行尚未收回的贴现额。
根据例1,工行福州支行受理贴现的会计核算:
借: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户 1 000 000
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和汇票后,对于商业承
兑汇票,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从付款人账
户内付出;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从清算资
金往来科目付出,划往贴现银行。
(二)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贴现银行: (1)到期收回: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贴现——××汇票户
(二)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贴现银行: (2)未收回汇票款:
借:逾期贷款——贴现申请人户
贷:贴现——××汇票户
清算资金往来
含义:指用于不同行之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票
据或跨行款项划拨的准备金(在人行开户),各 行之间的清算代理资金等。
共同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
的资金清算款项。
余额扎差反映,若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
收的清算资金;若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
清算资金。
练习:
1.7月10日,开户单位通信公司持银行承兑
汇票申请办理贴现,汇票金额为350 000元,
汇票到期日为11月4日,经信贷部门审查后
予以办理(月贴现率6‟)。要求:编制会
计分录。
参考答案:
1.通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计算为: 贴现利息=350 000×117×6‟÷30=8 190 (元) 实付贴现金额=350 000-8 190=341 810(元) 会计分录: 借: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户 350 000 贷:活期存款——通信公司 341 810 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 8 190
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

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票据贴现是一种金融业务,指的是持票人(通常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一定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这种业务能够帮助企业解决短期资金流的问题。
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计算票据到期值:对于带息票据,到期值是票面金额加上按照票据载明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对于不带息票据,到期值就是票面金额。
2. 计算贴现利息:贴现利息是根据贴现率和贴现期计算出的,贴现期是从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天数。
贴现率的确定通常依据银行的贴现政策和市场利率。
3. 计算贴现所得:贴现所得是票据到期值减去贴现利息后的金额,这是企业从银行实际获得的资金。
4. 编制会计分录:企业在贴现时会借记“银行存款”(或“短期借款”)和“财务费用”(贴现息部分),贷记“应收票据”(票据的账面余额)。
如果票据到期,企业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持有一张180天到期的票据,面值为10,000元,年利率为8%,在贴现日(假设为票据到期前30天)向银行贴现,银行年贴现率为9%。
1. 计算票据到期值:到期值 = 票面金额 + (票面金额×年利率×票据期限 / 360天)到期值 = 10,000元 + (10,000元× 8% × 180天 / 360天) 到期值 = 10,000元 + 400元到期值 = 10,400元2. 计算贴现利息:贴现利息 = 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 360天贴现期 = 贴现日(8月30日)到票据到期日(6月1日)的实际天数 = 180天贴现利息 = 10,400元× 9% × 180天 / 360天贴现利息 = 462元3. 计算贴现所得:贴现所得 = 到期值 - 贴现利息贴现所得 = 10,400元 - 462元贴现所得 = 9,938元4. 编制会计分录:贴现时:借:银行存款 9,938元借:财务费用 462元贷:应收票据 10,400元票据到期时,如果银行直接从企业的银行账户中扣款,会计分录可能如下:借:短期借款 10,400元借: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 2,106元(假设的银行承兑汇票差异)贷:银行存款 12,506元以上只是一个简化的例子,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具体的核算方法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来确定。
商业汇票贴现核算规定

商业汇票贴现核算规定商业汇票贴现核算规定(试行)一、基本规定(一)本规定核算本行以直贴方式办理商业票据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业务。
(二)折扣和买断再贴现分别通过“折扣”和“再贴现”的一级账户计算。
(三)转贴现又划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
回购式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按照“商业汇票回购核算规定”执行。
二、账户设置(一)“贴现”一级会计科目核算本行办理票据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而取得的票据。
1.办理贴现或直接转入贴现时,收到实物票据时,按票面金额借记本账户,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相关账户,按差额贷记“递延收益”账户。
2.到期收到票据款项或票据款项已收妥,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相关科目,按贴现票据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3.本科课程按类型划分为应用单元,以建立详细会计账目。
(2)“再贴现”一级账户是指本行以买断方式为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未到期票据的再贴现金额。
1.办理转贴现时,按贴现票据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相关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2.再贴现票据到期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相关账户”,按贴现票面金额贷记本账户,按差额贷记“再贴现利息收入”账户。
3.本科目按转贴现类别分转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科目核算本行办理贴现和转贴现业务而确认的利息收入。
确认利息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贷记本科目,年末应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四)“转出贴现利息费用”账户用于计算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买断转出贴现业务产生的利息费用。
支付利息时,借记该账户,贷记相关账户,并在年末将该账户的金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
(五)“贴现票据”表外科目,核算本行办理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而取得的贴现票据。
受理贴现或买断式转入贴现,收到票据实物时,按票面金额作收入登记,到期收到票据款项或票据款项已收妥,办理买断式转贴现,转出票据实物时,本科目按票面金额作付出登记。
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的核算

手进行追索。
编辑课件
5
(四)商业汇票转贴现的核算 1、商业银行受理转贴现 借:贴现资产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贷: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的 金额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 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 入。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
再贴现基本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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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行(中央银行)
现③ 申 请 再 贴
④⑤ 受到 理期 入付 账款
⑤到期委托收款
贴现行(商业银行)
⑥划回票款或拒绝付
追
请
理
索
贴
入
现
账
承兑人开户行
贴现申请人
⑧追索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
图5.2 再贴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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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 13
商业汇票贴现习题
1、计算题 湖南动力机械厂3月12日持来一份贴现凭证及一份北京机 械厂承兑且于5月11日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申请贴现 900000元,已获批准。请按3.6%的贴现率计算贴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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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业汇票再贴现的核算
1、人民银行受理
借:再贴现
贷:商业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再贴现利息收入
商业银行收到人民银行交给的再贴现收帐通知后,比照转
贴现申请行收到转贴现收帐通知的处理手续办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贷:贴现负债——××汇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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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贴现到期收回
一联作借方凭证,第五联贴现凭证作贴现科目贷方凭证。
其分录是: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票据贴现利息的会计核算方法

票据贴现利息的会计核算方法
首先,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票据的面额、贴现利率和贴
现期限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贴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
= 票据面额× 贴现利率× 贴现期限。
贴现利息是根据票据的未
来现金流量在当前时点的折现值来计算的,这也是贴现的基本原理。
其次,贴现利息的会计处理一般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在票据
贴现时,将票据面额与贴现利息分开列示,形成贴现利息的应收账款。
其次,按照实际发生的贴现利息金额,将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
利息支出。
最后,在票据到期时,将贴现利息与票据面额合并,作
为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进行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贴现利息的会计处理也受到会计准则的影响,
不同的会计准则对贴现利息的会计处理可能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来进行核算和
处理。
综上所述,票据贴现利息的会计核算方法涉及到贴现利息的计
算和会计处理两个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合
理的核算和处理。
会计实务:企业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核算

企业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核算在贴现中,企业付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银行计算贴现利息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所得。
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期=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是其面值加上按票据载明的利率计算的票据全部期间的利息;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
在会计处理上发生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时,可设置“短期借款”科目,等票据到期,当付款人向贴现银行付清票款后,再将“短期借款”账户转销。
如果是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于票据到期应由银行负责承兑,企业不会发生或有负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可直接冲转“应收票据”账户。
现将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工业公司将一张180天到期,年利率为8%的票据计10000元,向银行申请贴现。
该票据的出票日是6月1日,申请贴现日是8月30日,银行年贴现率为9%,其计算及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 (1)票据到期值=票面额×(1+利率×票据时间)=10000×(1+8%×180天/360天) =10400(元)(2)贴现天数=8月30日至11月28日=90(天) (3)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时间=10400×9%×90天/360天=234(元)(4)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10400-234=10166(元)(5)利息收入或支出=票据贴现所得-票面额=10166-10000=166(元)2.会计分录 (1)8月30日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10166 贷:短期借款10000 财务费用——利息166 (2)11月28日票据到期,当出票人向银行兑付票据和利息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10000 贷:应收票据10000 (3)11月28日票据到期,如出票人未能按期支付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拖欠债务,则企业应承担这笔或有负债,以银行存款偿付给贴现银行。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贷款及贴现业务核算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业务运作和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贷款风险评估、利息计算、贷款准备金计提等一系列核算工作。
本文将阐述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要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领域的知识。
1. 贷款业务核算贷款业务核算主要包括贷款的计提、分类、准备金计提和计息四个方面。
(1)贷款计提: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需计提借出资金的会计凭证,并确认借款人的借据或其他信贷文件。
计提时需要注意贷款发放的要求、授权以及贷款发放日期等信息,并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2)贷款分类:贷款的分类是按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状况进行的。
一般来说,贷款可以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和可疑贷款等级。
这些分类在贷款核算中起到了对贷款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的作用。
(3)准备金计提:银行在核算贷款业务时需要计提贷款准备金。
准备金是为了弥补贷款损失而计提的,其具体计算方法和比率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政策而定。
(4)计息:银行的贷款业务中,计息是对借款人的利息收入的核算处理。
计息须根据约定好的计息规则和利率进行计算,并将计息金额计入银行的利息收入账户。
2. 贴现业务核算贴现业务是银行或金融机构收购商业票据或承兑汇票等有卖出要求的债权债务凭证,并提前收取利息的一种业务形式。
贴现业务的核算与贷款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1)贴现计提:贴现业务的计提是指银行在收购商业票据或承兑汇票后,将贴现金额计入该业务的应收账款中。
该计提不同于贷款业务的计提,因为贴现业务属于即期收入,而贷款业务具有时间延后性。
(2)贴现利息计算:贴现业务中,银行在收购商业票据或承兑汇票时,会根据票据的到期日和贴现日计算所需要收取的利息。
利息计算规则和方法根据票据的种类和相关协议而定。
(3)贴现利率核算:贴现利率是商业票据或承兑汇票的贴现时需要的利率。
在核算贴现业务时,需要将贴现利率与票据的面值相乘,得出贴现金额。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借:应收利息——××贷款应收利息——××户 借或贷:贷款——××贷款——抵押贷款××户(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 算确定利息收入。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3)抵押贷款收回的核算
借款人出具支付凭证归还借款时,银行审核后收回贷款的 核算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
贷:吸收存款——××存款——×户
(实际支付的金额)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2.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的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时,按照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 应收利息,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差额计入 利息调整。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贷款应收利息——××户 借或贷:贷款——××贷款——××户(利息调整)
贷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情况变化,经过努力仍不能归还 贷款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办理贷款展期手续。贷款 展期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信用贷款核算实例见教材 例3-1、例3-2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3.1.3 担保贷款的核算
1.保证贷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应向银行提供由保证人签署的保证 书,经银行审查同意后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贷款到期, 若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由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 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
3.质押贷款的核算
质押贷款发放、收回等的核算与抵押贷款基本相同。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3.1.4 贷款减值的核算
1.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
商业银行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对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会计经验: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举例说明
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举例说明
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举例说明
【例】某工业公司将一张180天到期,年利率为8%的票据计10000元,向银
行申请贴现。
该票据的出票日是6月1日,申请贴现日是8月30日,银行年贴现率为9%,其计算及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
(1)票据到期值=票面额x(1+利率x票据时间)=10000x(1+8%x180天/360天)
=10400(元)
(2)贴现天数=8月30日至11月28日=90(天)
(3)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时间=10400x9%x90天/360天=234(元) (4)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10400-234=10166(元)
(5)利息收入或支出=票据贴现所得-票面额=10166-10000=166(元)
2.会计分录
(1)8月30日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10166
贷:短期借款10000
财务费用利息166。
出纳业务必须知道--贴现
出纳业务必须知道--贴现贴现概述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
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贴现利息=贴现金额x贴现率x贴现期限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在贴现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3)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按规定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除外)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贴现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持票人办理汇票贴现业务时,需填写《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或授权代理人章)后提交开户行,并提供以下资料:(1)未到期且要是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2)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不得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无增值税发票作附件的,可由申请人提交足以证明其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其他书面材料)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4)贴现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贴现期限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贴现利率贴现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按商业银行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下浮3个百分点执行。
关于贴现回购票据贴现回购业务:是指当卖方企业(持票人)临时资金短缺时,持未到期票据来我行办理贴现业务,票据贴现后至到期日前,当客户资金充足时可按与银行约定归还票面金额,赎回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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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2009-01-04来源: 作者:(一)应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为核算金融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一般需设置“贴现”、“票据融资”、“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递延收益”、“递延支出”等科目。
“贴现”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向持有未到期票据的客户办理贴现的款项。
金融企业为客户办理贴现时,借记本科目;贴现到期,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贴现贷款实际金额。
本科目按性质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可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科目核算。
“票据融资”科目核算金融企业以客户贴入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或向其他金融企业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而获得的资金。
办理再贴现或转贴现时,贷记本科目;再贴现或转贴现到期时,借记本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回购式票据融资金额。
本科目应按再贴现或转贴现进行明细核算。
“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取得的应在本期和以后各期内分别计入损益的各项收益,如贴现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等。
发生各项递延收益时,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计入损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未实现递延收益金额。
本科目可按“未实现贴现收益”、“未实现转贴现收益”、“其他”等设置明细科目。
“递延支出”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取得的应在本期和以后各期内分别计入损益的各项支出,如转贴现利息支出等。
发生各项递延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分期计入损益时,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未确认递延支出金额。
本科目可按“未确认转贴现支出”、“未确认再贴现支出”、“其他”等设置明细科目。
(二)票据贴现业务的基本账务处理1.发放票据贴现款时,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科目,按实付金额,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按贴现利息,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若为买方付息票据,收取买方付息人贴现利息,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同时,按贴现利息,借记“活期存款(买方付息户)”或有关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
2.每月结息日及贴现到期日按贴现天数计算结转利息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等科目。
3.贴现申请人提前赎回票据时,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票据贴现(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
若合同或协议规定提前赎回票据退回贴现申请人相应贴现利息时,按其未实现票据收益,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按退回贴现利息金额,贷记“活期存款”等科目,按不退回贴现利息金额,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4.到期收回贴现票款时,按票据金额,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票据贴现”科目。
5.到期未收到付款人的票据款时,借记“活期存款”、“贴现垫款”(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等科目上,贷记“票据贴现”;按规定向贴现申请人收取逾期利息时,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6.受理同业转贴现申请时,按票据金额,借记“票据转贴现”科目,按计算的转贴现利息,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转贴现收益)”科目,按实付转贴现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每月结息日及转贴现到期日,按贴现天数计算结转利息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转贴现收益)”科目,贷记“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转贴现到期,收回票款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票据转贴现”科目;转贴现到期,未收到付款人的票款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贴现垫款”(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等科目,贷记“票据转贴现”科目。
7.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转贴现融资,应区分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情形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形:买断式。
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以票据转贴现方式融资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按转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科目,按票据金额,贷记“票据贴现”科目;同时,将未实现递延收益转入利息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或“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第二种情形:回购式。
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以票据转贴现方式融资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按转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递延支出(未确认转贴现支出)”科目,按票据金额,贷记“票据融资(转贴现融资)”科目。
每月结息日及转贴现到期日,按转贴现天数结转分摊未确认转贴现利息支出时,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递延支出(未确认转贴现支出)”科目。
转贴现到期,金融企业收到票款时,借记“票据融资(转贴现融资)”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贴现到期日前及到期日的相关会计处理,与前述的“票据贴现”相同。
8.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再贴现融资,应区分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形:买断式。
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再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再贴现利息支出)”科目,按票据金额,贷记“票据贴现”、“票据转贴现”科目;同时,将未实现递延收益转入利息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或“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第二种情形:回购式。
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转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递延支出(未确认再贴现支出)”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票据融资(再贴现融资)”科目。
每月结息日及再贴现到期日,按再贴现天数分摊未确认再贴现利息支出时,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再贴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递延支出(未确认再贴现支出)”科目。
再贴现到期,收到票款时,借记“票据融资(再贴现融资)”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有关贴现到期日前及到期日的会计处理,与“票据贴现”相同。
票据融资业务流程、会计核算及统计方法来源:未知作者:佚名q 日期:10-06-05票据融资与贷款在可流通性、要式性等金融工具的法律要素上虽有所不同,但它是金融机构向社会提供的真实信贷资金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从票据融资的业务流程和统计制度谈起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张涛票据融资由于其具有“速度快、风险小、收益高”的业务特性,日益受到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重视和青睐。
近年来金融机构在传统票据融资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开发了回购型、卖断型等新型票据融资业务,并推出了风险参与、准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其规模也迅速扩大。
截至2009年1月底,我国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25559亿元,1月份增加6237亿元,占当月新增贷款的40%,票据融资快速发展。
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票据融资业务较为复杂。
社会上关于票据融资增长的真实性、统计上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等方面有所疑问。
我们从票据融资业务流程、会计核算与统计方法谈起,解答这些疑问。
票据融资业务的流程与相关核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票据在商品结算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一方面企业为了增加票据的可接受性,一般要求银行承兑,另一方面企业又持有大量未到期票据,在资金紧张时,需要贴现票据融入资金,而银行也可将持有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融通资金。
目前我国票据融资方式主要有五种:贴现。
贴现是传统的票据融资方式,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资金,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
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时,以票面金额增记“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转贴现。
是指银行间(中央银行除外)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进行转让融通资金的行为。
目前,转贴现业务有回购式转贴现和卖断式转贴现(买断式转贴现)两种形式:回购式转贴现是指票据持有银行为获得资金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银行转让票据,同时承诺在约定日期按票面金额购回相同票据的转让行为。
这种转让实质是银行间以票据为抵押品的同业拆借,与票据融资无关,转入方、转出方均不调增、调减票据贴现额,只是新增加回购协议下的资产或负债业务。
票据转入方以票面金额增记“买入返售”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票据出让方则以融入资金额增记资金头寸资产,按票面金额增记“卖出回购”负债,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资产,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卖断式转贴现指票据出让方为获取资金,在向票据转入方贴付一定的利息后,将持有的尚未到期票据进行背书转让的行为。
这实质上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但由于《票据法》的限制,存在两种认识:一是认为风险并未完全转让,转出方不减少票据贴现额,而增加一笔负债“转贴现款”;而转入方增加票据贴现额。
二是认为实现了资产转让,转出方减少票据贴现额,转入方增加票据贴现额。
相应的在当前实务中,对“卖断式转贴现”也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认为风险并未完全转让的会计处理方式。
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根据我国《票据法》关于票据贴入方对票据背书前手拥有追偿权的规定,票据的风险和收益仍保留在票据出让方,票据出让方只能确认负债的增加,不能确认资产的减少。
具体核算是票据转入方以票面金额增记“卖断式转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票据出让方则以融入资金额增记资金头寸资产,按票面金额增记“转贴现款”负债,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资产,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二是认为实现了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方式。
还有一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在我国票据贴现特别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票据出让方被追偿的可能性极小,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应确认资产的减少。
具体核算是票据转入方以票面金额增记“卖断式转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票据出让方以融入资金额增记资金头寸资产,按票面金额减记原贴现资产,减记尚未摊销完的原办理贴现业务产生的递延负债,将它们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
再贴现。
指金融机构为获取资金,在向中央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后,将持有的尚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背书转让的行为。
实务中再贴现的会计处理是以融入资金额增记资金头寸资产,按票面金额在负债方增记“再贴现款项”,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资产,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票据买卖。
指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将未到期票据以无追偿权的形式转让,实现资金融通的票据行为。
票据买卖业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简单的直接的票据买卖业务;另一种则是将未到期的若干张票据进行打包出售给企业或打包成理财产品进行出售,其实质是票据资产的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