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年清代监狱史研究述评
清朝文字狱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清朝文字狱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作者:李继英来源:《青年文学家》2009年第18期摘要:马清朝文字狱文网之大,牵连之多是历史之冠。
本文从研究文字狱着手,从文字狱数量、原因、涉案人员、发展来研究清朝文字狱。
并研究其对中国古代文化影响。
关键词:文字狱文字学目录学文字狱,古称“书案”,因文字得祸之谓也。
乾隆末年,为史学家赵翼总结研究,归纳为“文字之狱”,尔后,便简称为“文字狱”。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一、清朝的文字狱中国历来有文字狱,而最残酷,最登峰造极的要数清朝的文字狱。
而终清一朝,又数顺治、康熙、雍正、乾隆最甚。
本文研究清朝文字狱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
首先,从文字狱的数量来。
顺治帝在位十七年,较大的文字狱发生了七次;康熙在位六十一年,十二次,雍正在位十七年,发生了十七次,乾隆在位六十年,发生了一百三十余次。
如果按照文字狱发生的年平均次数,顺治是康熙的两倍,雍正是五倍,而乾隆则高达十倍,乾隆文字狱的总数则是康熙总数的十一倍之多。
其次,从兴文字狱原因来看。
清朝兴文字狱有其特殊原因,清朝以异族入侵中原,从汉族传统观念看,算不得正统,部分知识分子存在着民族同仇敌忾的情绪,认为明亡清立乃“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在反清复明武装斗争失败后,便在文字中表达思想。
顺治年间,文字狱尚少。
顺治二年,清王朝举行了第一次乡试,在河南中举者的试卷中有人将“皇叔父”多尔衮误写为“王叔父”,指为对摄政王多尔衮不敬,而将主考官革职。
顺治四年,函可和尚带了一本记录抗清志士事迹的书稿,名《变记》,其后,刑部以“干预时事”将其流放沈阳。
其为清朝第一人文字狱。
而在康熙年间,则出现了《明史》和《南山集》两大文字狱。
宗看顺治康熙年间,文字狱多是对明朝官吏及对明朝有好感,对清朝抵触之人。
而雍正帝兴文字狱则多因为政治原因。
雍正上台后,文字狱被雍正用来清除政敌、朋党。
一切威胁他政权的人都被消灭。
国内现存最完整的清代县级监狱

黄河黄土黄种人2021.04(下)□王晓杰旧时,官署称为衙门,是行政机构的办事场所。
有了办事机构也就有了以管理为职的官员,这些官员的职能大多为听讼断狱、劝民农桑、教化百姓等。
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城东,有一座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县级官署衙门———内乡县衙。
内乡县衙,有“天下第一衙”之称,它是1984年批准的我国首家衙门博物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南省廉政教育基地、河南省司法文化教育基地。
内乡县衙,始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年),历经元﹑明﹑清三代,已有700多年历史。
占地6万多平方米,有院落18进,房舍280余间,几经兵火,现存建筑大多为清代所建,馆内珍存文物近千件。
其建筑和文物遗存,从各个不同侧面反映了我国皇权社会基层政权的运作模式和官吏的起居生活,是一座珍贵的“文史资料库”。
在这座文物宝库内,还完整地保留着一座清代监狱。
1991年8月,全国衙署研讨会在内乡召开,古建专家、河南省古建所时任所长杜启明确认,内乡县衙监狱是当时我国已知仅存的一座清代县级监狱,它的存在,填补了我国封建社会县级监狱的空白。
(图1)旧时所有的办事机构都集中在衙门内,衙门又是司法审判之地,主官有维护社会治安、缉捕人犯职责,并统管监狱等。
这些法律职能,充分体现在衙署建筑之中。
一、监狱的起源监狱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产生而诞生和发展。
传说,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已出现最早的监狱。
《易·坎卦》载:“系用徽墨,置于丛棘。
”这是囚人于丛棘之中。
夏代,夏王桀曾设监狱于阳翟(今河南禹州)的“夏台”,关押商汤。
商代的甲骨文中有关于牢狱的记述,河南安阳殷墟也曾有地牢遗迹发现。
史载,河南汤阴的羑里城是商纣王囚禁周文王的监狱。
周代,监狱称为“圜土”“囹圄”,且设有司圜、掌囚等管理监狱的专职官吏。
然而,此时建立的监狱,依然较为随意,仍是以“画地为牢”为主。
春秋时期,监狱始具规模。
赵尔巽与清季狱制近代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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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
贵州文史丛刊
2 0 1 4 年
第1 期
赵尔巽与清季狱制近代转型研究①
朱淑 君 ②
( 中国石油 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 院 青 岛 2 6 6 5 8 0 )
摘 要 :赵 尔巽 的 罪犯 习艺所 主 张 ,其 实与其 长 期在 地 方开 办 自新 所或 称 自新 习 艺所 的治 理 实践 密切 相 关的 ,而非 无根 之 水 ,更 非效 法 西制 。赵 尔巽在任 职地 方创 设
容易被视为是对西制 的仿效或移植 ,狱制变革即为一例 。清末 的狱制改革近年来 E l 益受到学界关注 ,研究 成果颇为丰硕。 … 大多数研究者都倾向于将清末狱制变革视为西力冲击的结果。 2 当然 ,作为被动进入 现代化潮流的中国,制度变迁更多地体现为移植 ,而非内生演进 ,这也 自然是题 中之义 。但是 ,在这种研 究倾 向的主导下 ,制度演进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往往未受到足够的重视 。揆诸文献 ,不难发现 中国传统的狱
的自 新所 ,兼有惩戒、教化与施善的职能 ,这在某种程度上与西方近代狱制理念有一
定的 暗合 ,但 是 却 更 多的是 对 清代 中叶很 多地 方 自新 所 的 开 办 实践 的借 鉴 与 改进 ,不
可不谓 是传 统 资源 的现代 转型 。
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第一单元第一专题监狱的历史发展一、监狱的产生以中国为例,说明监狱的产生问题中国监狱的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_____1、原始社会——没有也不需要监狱2、原~向奴~过渡——监狱胚胎形式皋陶造狱的传说社会背景经济条件----私有制政治条件----阶级分化关键现象战俘的处理肉体消灭→牺牲→劳动力胚胎监狱牢——本意和引申义“系用徽墨寘于丛棘”3、前21世纪夏朝建立——监狱正式产生监狱形式圜土——土筑圆形围墙用以拘押囚犯法律制度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刑罚制度五刑——墨、劓、膑、宫、大辟总结——1、中国监狱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而正式产生于前21世纪建立的夏朝奴隶制时期。
2、奴隶制监狱产生的同时,也建立了奴隶制的法律制度和刑罚制度。
3、奴隶制监狱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4、中国监狱的产生是中华民族较早步入人类文明时代的标志。
(一)监狱的产生条件---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从人类阶级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监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而监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
同时,由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监狱现象又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
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都会产生不同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
(二)监狱的产生时间及过程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必须以共同劳动的形式才能维持生存,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生产资料是原始社会公有制。
当时,没有阶级,没有阶级之问的压迫和剥削,没有犯罪,也没有监狱。
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这些剩余的劳动产品逐渐成为氏族首领使用权力占有的私有财产。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劳动组织单位,生产资料由原始社会公有制逐渐转变为家庭所有制,劳动产品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
略论中国近代的监狱改良

[ 收稿日期] 2 0 09- 01 -1 5 [ 作者简介] 王 燕 ( , 女, 山东省泰安人, 山东师范大学历社学院中国近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 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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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狱工场; 改善监犯设施, 改善监狱环境 � 这一政 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旧监狱的状况,但收效并不 大 � 19 13 年 7 月 7 日, 颁布了 �统一监狱看守所名称 办法令� �主要是将清末设立的罪犯习艺所一律改为 监狱; 各地旧监狱一律改为某县旧监狱, 同一县内不 只有一所监狱的, 一律改为某县监狱之分监; 看守所 附设于审判厅, 审检所�这样使得监狱管理更为规范 化, 制度化 � 19 13 年 12 月在 �大清监狱律草案� 的基 础上, 删改颁布了 �中华民国监狱规则� � �中华民国 监狱规则� 将看守所和监狱分开, 改变了过去拘留犯 和监犯同时关押的局面,此举在中国监狱史上是一
程中学习西方监狱管理经验和方法: 建造新式监狱, 监狱应该实行感化教育,应改变过去对监犯实施严 清末在变革狱政 , 改良监狱的过程中, 在一些地方还 刑拷打的局面, 促成了少年监的建立, 这在监狱史上 创设了习艺所制度�建立罪犯习艺所, 让罪犯在监期 间可以学习一技之长,习艺所的建设可以被认为是 狱制近代化的开端� 以江苏为例, 江苏第一监狱初名 为 " 江宁罪犯习艺所 " , 监狱 19 05 年, 由江宁知 府参 照日本监狱制度和天津习艺所规 模督工兴办, 19 07 年投入使用 � 习艺所 " 墙壁坚高 , 规模完备 " , 有大小 房屋 220 余间, 可收留犯人 500 多名� 19 09 年, 经江 宁知府杨守钟奏准,开始接纳未建习艺所的各州县 充军 , 流放和徒刑犯人, 并收容 " 痞棍, 流氓及其他有 罪之人 " , 后更名为 " 江南模范监狱 " � 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对后来的监狱改良也提供了 借鉴 �清末民初的狱制改革, 促成了中国从古代狱制 向近代狱制的转变, 意义重大, 影响极为深远 � 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 将 �大清监 狱律草案� 改为 �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 � 颁定 �监狱 规则� , 并拟定 �监狱处务规则� �监狱官制� �作业规 则� �假释管理规则� 等多项草案, 就京师模范监狱先 [4] 行试办, 饬各省仿照实行, 规模初具, 此时的监狱改 良渐趋规模化 , 制度化�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承袭清末 狱制改良成果, 继续进行改良� 为推行监狱改良, 强
古代监狱——据王志亮《中国监狱史》整理

中国古代监狱演变1据北宋时期《广韵》彭氏注:“皋陶作狱,其制为圜,象斗,墙曰圜墙,扉曰圜扉,名曰圜土。
”2《易·坎卦·上六》:“系用徽继,置于丛棘”3《竹书纪年》:“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4《史记·夏本纪》:“召汤而囚之夏台”5《风俗通》:“三王始有狱,夏曰夏台,殷曰里......”/《史记·殷本纪》:“纣囚伯于里”6张华《博物志》:“夏曰念室,殷曰动止,周曰稽留,三代之异名也”7《山西通志》和《山西太原府志》:“三角城,太原县治西北,一名‘徒人城’”且“旧志云:赵襄所筑,以处徒刑,其城三面,故名三角城”据史籍记载,吴越地区也建有狱城。
8主要有:第一类为囚禁皇族与将相大臣的监狱,主要有太子家令狱、內宫狱、左右都司空狱、若卢狱、郡邸狱;第二类为囚禁后妃和宫内女性的监狱,主要有掖庭狱(永巷)、暴室(宫中监狱薄室)。
以上两座由宦官管理。
第三类为囚禁官署吏卒的监狱,主要有上林狱、都船狱、寺互狱、共工狱、未央厩狱。
9《晋书·高光传》:“是时武帝置黄沙狱,以典诏囚。
以光历世明法,用为黄沙御史,秩与中丞同。
”陈垣《史讳举例》:“晋太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持书侍御史一人。
”10京兆、河南府治所的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四县称为京县11参见《宋史·刑法制》12殿前马步军司、左右军巡院和四排岸司的监狱在《宋史·刑法志》中记载了设置在京畿的监狱种类,嘉泰四年,京师各官司的监狱为:在开封,有府司、左右军巡院;在诸司,有殿前、马步军司及四排岸。
上述监狱的设置,大都与一些军国大事有关。
殿前马步军是皇家禁军,宋朝建立了一支庞大的禁卫军体系,“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禁兵者,天子之卫兵也,殿前、侍卫二司总之。
其最亲近扈从者,号诸班直,其次总于御前忠佐军头司、皇城司、骐骥院。
余皆以守京师、备征伐。
其在外者,非屯驻、屯泊,则就粮军也。
明清时期的奇案案例及其社会影响

明清时期的奇案案例及其社会影响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经历了深刻变革的时代,该时期的轰动事件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印记。
在此期间,许多奇案案例发生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些案例无论是从历史价值、社会现象或者文学艺术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
一、“三十年黑暗”引起的伦理危机在明朝末年和清初年间,由于饱受战事、灾害和瘟疫的蹂躏,在民众中间产生了很多恶习。
不少人开始掀起抢劫、诈骗和绑架等犯罪潮,民间秩序失控。
由于缺乏有效的社会惩罚机制和法律制度,一些罪犯不但没有得到惩罚,反而还被推崇为“英雄”和“豪杰”。
此时,一个被称为“三十年黑暗”的时期开始了,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黑暗时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这一时期,许多罪犯在社会上行窃抢劫,甚至在人口聚集的市井中纵火放炮,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这些罪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一种褒奖和纵容的风气,人们在民间传说和戏曲中把他们描绘成了“草莽英雄”和“侠客”。
这种风气的产生和蔓延,引起了时人的高度关注。
许多文人士人,包括明代的冯梦龙、清代的李渔、郑板桥等,在其著作中都对此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和反对。
这些著作以揭露“黑社会”为重点,旨在通过道德谴责和改革倡导,来促进社会道德规范的建立和维护。
二、毒杀案引发的对女性地位的重新思考在明清时期,毒杀案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手段。
在那个时代,女性地位非常低下,他们往往只有依附于男性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
不少女性因为生活困难,被迫走上了毒杀他人的道路。
其中最著名的毒杀案是“定情草案”。
在这个案子中,书生刘新欢为了追求名门闺秀李秀成,抱着一束定情草到了李家,但他却被李家的女仆人毒害。
事实证明,毒杀者并非无辜的女仆人,而是李秀成本人。
这起案件不仅震惊了当时的社会,也在文学作品中得以广泛反映。
此案的余波不仅仅是经典的文学作品,它还反映了一个极其敏感的社会问题,即女性地位问题。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开始重新推崇女性力量,并从法律上认识到女性所面临的贫困与不公。
中国监狱演变中文化发展论文

中国监狱演变中文化发展论文中国监狱演变中文化发展论文预读: 摘要:一中国监狱文化逐渐从野蛮走向文明1840年以后,中国受外敌入侵,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及至清末,受西方国家影响,监狱开始改良,之后的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的监狱都实施过监狱改良的实践.但即便如此,监狱的设备依然十分简陋,管理方法粗暴比之旧监狱基本没有多大改观,特别是国民党的反省院和集中营,实施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是“法西斯式的监狱”.新中国监狱的建立和发展,完全废弃封建监狱的残酷暴戾之刑,建立了全新的监狱,树立了科学的行刑理念,创造了更加文明的中国监狱文化.新中国成立初期正式建立了“劳动改造制度”,先后提出了“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监狱工作方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宗旨.1994年监狱法明确把“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作为监狱工作的目标,并将未成年犯由原来的“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方针改为“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这一系列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刑罚思想,直接推动了监狱立法、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各个方面的改革和进步,中国监狱文化日趋向更加文明化演变.二中国监狱文化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监狱是监狱管理人员监管、改造罪犯的地方,存在行刑主体的监狱管理人员(旧时称狱卒,当前即为监狱人民警察)和服刑改造主体的罪犯两种主体,因此,从传统意义上讲,监狱文化自然也就由监狱管理人员文化和罪犯文化两个方面构成,是相对比较封闭的个别群体的文化领域.特别是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北洋军阀、国民政府的监狱,由于其本质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人民群众的专政工具,监狱的主要职能就是监管罪犯,尽管发展到后来监狱被赋予了一些改造罪犯的功能,也只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权不得已而为之,且没有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罪犯.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监狱性质发生变化和我国社会的开放程度不断扩大,传统封闭式监狱生活与现代开放的社会生活的距离逐渐拉大.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为了在新形势下继续有效地改造罪犯,真正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也逐渐由封闭式的管理向开放式的管理转变,社会帮教者逐渐成为参与改造罪犯的重要力量,社会志愿者文化也由此应运而生,并正在成为监狱整体文化中的一部分.特别是当下,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提速,监狱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创新,监狱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事实上,监狱文化建设是社会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建设监狱文化,仅仅依靠监狱现有资源是远远不够的.监狱正在逐渐有条件地向社会开放,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监狱、认识监狱,并且支持和参加到监狱文化的建设之中,这不仅可以发挥监狱文化作为社会文化资源的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而且可以通过监狱文化与社会一般文化的交流,帮助监狱文化吸收有益的养分,为监狱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当然,就我国的国情来看,社会参与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内容是有限的,社会志愿者也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带有专业身份和志愿义务,可以渗透到监狱管理、矫正、治疗、宗教、科研等方面,目前还仅局限于对罪犯的教育、咨询和专业心理治疗等工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开放的范围将更加广泛,开放的形式将更为多样化,监狱的社会功能进一步拓展,今后思考和研究监狱工作不能就监狱论监狱,更要立足监狱、着眼整个社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开阔的视野和多样的视角,处理好监狱内部相对封闭和开放型社会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实现监狱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三中国监狱文化逐渐从自闭走向融合中华文化历史悠久,但中华文化的形成,具有自成一体的带有由农业经济和专制政治所加给它的保守性和孤立性的明显特点.监狱文化作为整个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强烈的自闭性.但这种状况,在鸦片战争之后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变.“自19世纪中叶始,中国传统法文化在西方异质法文化的强力侵袭与渗透之下,开始融入西方法文化的合理成分,并从此进入了一个移植外国法律教育的历史时期.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监狱学的应运而生,就是这种不可逆转的‘西化’背景下的产物.”〔2〕其实,何止是监狱学,包括监狱行刑思想、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在内的整个监狱文化,都受到了西方监狱文化的影响,从而拉开了中国监狱文化从自闭到融合的序幕.清末监狱改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这一时期,翻译了大量的国外的监狱法,如日本的监狱法、比利时的监狱法和意大利等国的监狱法;邀请日本的小河滋次郎为师,在京师大学堂设立监狱学科;同时还拟订监狱法律规章多部,如《各省通设罪犯习艺所章程》、《监狱改良试办章程》等,其中《大清监狱律草案》最具代表意义,是“最大限度地采纳了西方各国其时先进的行刑思想和制度,是一部同步于当时行刑先进国家行列的法律”〔3〕.清朝灭亡以后,北洋军阀政权和国民政府政权之下的监狱文化基本承袭清末监狱文化,仍然带有西方监狱文化的印记.新中国成立初期,监狱文化的发展也较多地受到苏联监狱文化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后,废除了包括监狱制度在内的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使得清末以来的监狱改革进程被彻底地中断.此时的监狱制度进入“以俄为师”阶段,这一时期的监狱文化,包括监狱的体系、制度、经验、方法、模式甚至是思维方式、思想观念,都较多地受到苏联监狱文化的影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其基本思想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监狱的一系列浅论,继承了根据地时期的监狱管理经验;同时“参考苏俄有关劳动改造的政策及其实施经验”〔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僵化观念和极左思想,逐步认识了除苏联以外的国际社会.就监狱制度而言,也开始出访欧美各国,对发达国家的监狱制度的先进性、科学性给予正面和客观的评价,对监狱制度、模式、方法等给予很高的认同,并有批判地予以借鉴.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制定过程中,较多地吸收了国际监狱制度的优秀成果.如监狱经费的国家全额保障问题,这在当时是不符合中国社会公众的一般认识水准的,但这是世界监狱发展中的通例,为此,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工作,在立法时把“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写入了监狱法.再如,保障罪犯人权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并且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重刑主义思想严重,罪犯是统治专政对象,把保障罪犯权利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在当时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但经过充分论证,仍然把保障罪犯人权写入了监狱法,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我国监狱法“对罪犯权利与义务所作的规定较之迄今为止的世界各国的监狱法规,是最为全面、广泛、具体的”〔5〕.中国监狱文化从自闭走向融合,是国际行刑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现代监狱制度的发展从未远离国际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也必须注意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监狱文化的优秀成果.四中国监狱文化逐渐从传承走向创新监狱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人类治狱实践和思想不断沉积的文明结晶.在不同历史时期、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监狱文化作为一种统治文化,伴随着国家刑罚思想和制度的演变而演变.监狱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记录着一个国家刑罚发展与变化、治狱思想和制度变化的轨迹.监狱刑罚思想、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各个方面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飞跃都反映了监狱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都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以往的监狱文化.古代封建社会的监狱文化即大量传承了奴隶制社会的监狱文化,如劳役制度、桎梏制度、赦宥制度等,都是在奴隶制社会时期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的.即使新中国成立前夕明确宣布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废除和改造旧监狱,但之后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仍旧依稀包含有清末监狱改良的一些进步思想,新中国监狱的发展还留有清末模范监狱的印记.马克思曾明确提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6〕他还指出:“历史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了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7〕马克思的浅论,一方面,说明人类社会每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开始时,不可避免地要从过去的历史阶段中继承许多既定的成分;另一方面,也说明新一代对旧一代的继承并不是完全继承,都是有所改变、有所创新的.监狱文化的发展也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而不断批判地继承以往的监狱文化并不断改革创新的.就改革开放以来的监狱文化发展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罪犯分类、监狱分类以及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等;就具体的矫正技术而言,普遍开展了心理矫治、亲情教育、教育个别化,在江苏、湖南等地还开展了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的试点等.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文化也将在传承以往先进监狱文化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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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清代监狱史研究述评陈兆肆[摘 要]长期以来,无论是在历史学还是法学领域,中国监狱史的研究都被严重忽视。
直至20世纪80年代,一批监狱通史著述的相继出现,才打破了这种学术荒寂局面。
即便如此,就清朝监狱研究的总体状况而言,尚显薄弱。
笔者藉相关著述,以专题为线索,拟对近30年来海内外关于清朝监狱史的研究现状,作一述评,以期引起学界对该问题的足够重视,也为有志于此研究的学人做点索引性的贡献。
[关键词]清朝;监狱史;研究述评[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9)05018008[作者简介]陈兆肆,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博士研究生100872作为监狱法学和法史学的组成部分中国监狱史的研究,长期以来被!双重边缘化∀。
无论是历史学还是法学领域,对其研究都显得至为薄弱。
20世纪80年代后,一批有关中国监狱通史类专著的接踵出现,才打破了这种学术荒寂局面。
即便如此,就清朝监狱史研究而言,迄今尚无综合性专著问世,惟散见于有关论文及中国法律通史、中国监狱通史或地方监狱史、清朝法律史等著述之中。
清代狱制既是中国古代狱制的集大成者,同时又是现代狱制的发轫之处,理应受到学界高度重视。
赵国玲、王志亮、郭明等学者曾对中国20世纪监狱法学的成长历程,作过一番回顾和反思,初步勾勒出了中国现代监狱学史,但对目前中国监狱史学的研究状况却着墨不多,更谈不上对近30年清朝监狱史研究的梳理。
#职是之故,笔者拟以清朝监狱史研究中的诸多问题点为线索,对近30年海内外的相关研究作一述评,以期引起同仁们对这一领域的足够关注,也为有志于此研究的学人做点索引性的贡献。
管中所见,难免挂一漏万,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监∀与!狱∀连称而为!监狱∀者,肇端于清。
∃广义言之,清朝监狱既包括律文明载的正式监狱,也包括!律所不著∀的非正式牢狱;既包括历代承沿的古典监狱,亦包括清末从移植日本的现代监狱。
本文即从广义监狱这一视域来界定本文所梳理的对象。
一 关于清朝传统监狱的研究对清朝传统监狱的系统研究,学界尚付阙如,不过从清代法律史、古代监狱史等相关著文中,略可窥见一二。
关于清朝传统监狱的性质和分类的研究:多数学者主张清朝监狱不过是拘禁待质人犯和证人%史林& 5/2009#∃赵国玲:%二十世纪之中国监狱法学&,%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王志亮:%中国监狱学的世纪嬗变和反思展望&,%现代法学&2001年6期。
郭明:%中国监狱学史纲清末以来的中国监狱学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关于!狱∀字本身的考察,可参见以下成果:许章润:%监狱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页;高积顺:%狱的法文化考察&,%法律科学&1997年第3期。
的机构。
#甚至有人认为!清代监禁类似今日之羁押,而其监狱则犹如今日之看守所。
∀∃关于监狱分类,有的学者认为:!清朝时期,监狱不仅男女有别,而且对未决犯和已决犯也有所区别∀,∋!对罪行轻重犯也加以分别,并分别设置了内监、外监、病监、女监和官监。
∀(亦有人认为:!清朝确有内外监、男女监之分。
但实际上对于轻重犯、未决犯、散收锁禁犯并无严格区别。
∀)关于清朝监狱种类的研究:监狱种类是主要依据管辖和囚犯身份而做出的划分,与监狱分类不同。
薛梅卿将清朝监狱大致分为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除了刑部监外,薛将盛京刑部监、宗人府空房、慎刑司监以及步军统领衙门,一并纳入中央监狱系统之中。
∗而张凤仙等人则将薛氏的中央监狱析分为中央监狱(刑部监)和特种监狱(除刑部监以外的中央监狱)以及地方监狱等三种类型。
+两书关于清朝监狱种类的分法,只是概括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差异。
关于清朝监狱立法的研究:张晋藩和郭成康认为,清朝入关之前,出现!圈禁∀、!饿禁∀等监禁政策,但并没有系统的监狱法规。
,至于入关后清朝传统监狱的法律渊源,薛梅卿认为有多种单行法规。
−吴敏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次对比入关前后清朝监狱法规的演变,初步总结出清朝监狱法的多种渊源,其包括刑法典、行政法典、少数民族法、行政规章、单行狱制法令和监狱制度汇编等。
但遗憾的是,该文对监狱法具体内容语焉不详,更缺乏详尽一手资料的佐证。
关于清朝监狱管理制度的研究:薛梅卿等人从狱具和戒护制度、提牢制度、录囚制度、对满族贵族的优待制度等各个侧面,勾勒出清朝的狱制概况。
后出之监狱史著作对此论述,大多拾薛氏之牙慧,蹈袭旧说。
!薛氏的研究主要是探讨中央刑部官员对监狱的治理,而下面几位学者则更为关注清朝基层狱政实况。
柏桦以基层州县监狱为论述中心,从监管人员、有关监狱管理的法规、州县监狱管理措施等方面,来剖析州县监狱的管理制度。
∀张志京从清朝狱卒的法律地位、实际生存状态、!贱民执法∀的原因等方面,探讨了狱卒舞弊现象。
#赵晓华则对晚清狱卒生活收入状况做出了细致的量化分析,并从监狱内部现实出发,将监狱分成穷人的!人间地狱∀和富人的狱中天堂两重空间,从而与上述理想化的监狱分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近三十年清代监狱史研究述评#∃∋( )∗+ ,− ! ∀ #∃郑秦:%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16页;赵晓华:%晚清狱讼制度的社会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柏桦:%明清州县监狱&,%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期。
那思陆:%清代州县衙门审判制度&,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版,第97页。
金鉴主编%监狱学总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32页;万方安:%关于监狱史研究的若干问题&,%政法论坛&,第22卷2期,2002年3月,第175页。
那思陆:%清代州县衙门审判制度&,第97页。
徐伟菊:%论监狱分类&,硕士学位论文,华东政法学院,2002年,第10页。
薛梅卿:%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160164页。
张凤仙、刘世恩、高艳编著%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页。
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30531页。
薛梅卿:%中国监狱史&,第156159页。
吴敏:%论清朝监狱制度&,硕士学位论文,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第69页。
薛梅卿:%中国监狱史&,164173页。
如张凤仙、刘世恩、高艳编著%中国监狱史&,第133144页。
柏桦:%明清州县监狱&,%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期。
张志京:%贱民执法:一项中国封建狱政管理制度的考察&,马志冰等编%中国监狱文化的传统与现代文明&,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946页。
赵晓华:%晚清讼狱制度的社会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149页、152169页。
二 关于晚清狱制改良的研究相较清朝传统监狱研究而言,对晚清狱政改良研究,其数量较多,然深研者仍属寥寥。
#近来,国内的王素芬和萧世杰的博士论文以及荷兰学者冯客的成果,将这一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萧氏在其博士论文中充分注意到在晚清监狱改良过程中,不仅监狱体制出现了重大变革,而且监狱改良思想特别是监狱行刑思想方面,亦发生了巨大转型。
因此该文在对清末监狱体制之转变进行!叙述∀或!阐述∀之同时,似乎更为关注晚清狱制思想的变迁。
∃如果说萧氏的学术旨趣在于关注监狱的历时性变迁,那么,王素芬的论文则措意于共时性的研究,她将近代监狱转型问题条割成若干专题加以探讨,即近代监狱理念的转型(因近代的监狱建筑深蕴法理,因此侧重监狱建筑转型表征监狱理念的转型)、监狱官(广义上包括监狱管理人员、监狱医官)的转型、监狱管理的转型以及监狱行刑制度(以假释为核心)的近代转型四个部分。
∋荷兰学者冯客则对近代中国的监狱的转型做出了别具新意的解释,他试图通过近代中国监狱文化史来考察变革时期固有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击与融合,以证明中国固有狱制文化的耐受性。
(关于晚清监狱转型的研究:对清末新政颇有研究的美国学者任达,考察出黄遵宪曾于1897年在湖南成立了名为!迁善所∀的教养院,因而据此认为黄!堪称中国监狱改良第一人∀。
)但萧世杰指出,早在1892年(光绪十八年),时任广西桂林知县的吴征鳌便在其任内设立了!迁善公所∀并投入使用。
∗一般中外学者均认为晚清监狱改良真正始于20世纪初,但在具体时间上,略有分歧。
传统看法,以民国著名监狱学家赵琛、王元增和孙雄等人为代表,认为1902年山西巡抚赵尔翼奏设罪犯习艺所实为!改良监狱的嚆矢。
+不过,日本学者岛田正郎和中国学者郭明、萧世杰等均主张1901年由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名会奏的!变法三折∀为中国改良监狱之始。
,关于清末狱制改良原因的研究:多数学者均认为当时蓬勃而兴的国际监狱改良运动以及领事裁判权刺激了中国监狱改良,−同时亦强调中西法律思想碰撞和融合对晚清监狱改良的渐进影响。
也有的强调英美等国长期以来对中国监狱弊病的诟责以及晚清革命派运动对监狱改革的推动作用。
监狱史学界片面地强调外在原因对监狱改良的触动作用,未免有失偏颇,萧世杰则既重视促使晚清监狱改良宏观的!外缘影响∀,亦不忘对监狱改良的!内在理路∀进行分析,他认为,!清末监狱改良尽管有因应于清末新政以及预备立宪、领事裁判权等外在压力的一方面,但是与此同时,它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客观形势之变迁这种社会发展之内在动力所要求的必然结果,即为.法穷当变,%史林& 5/2009#∃∋( )∗+,− 对清末监狱改良稍有论及的著述有:薛梅卿主编%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王利荣:%中国监狱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王平:%中国狱制改革及其现代化&,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张苏军:%中国监狱发展战略研究&,法律出版社加2000年版;张凤仙:%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赵晓华:%晚清狱讼制度的社会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李甲孚:%中国监狱法制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白焕然:%中国古代监狱制度&,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
萧世杰:%清末监狱改良&,博士学位论文,湘潭大学,2007年。
王素芬:%明暗之间:近代中国的狱制转型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荷兰]冯客著,徐有威等译%近代中国的犯罪、惩罚与监狱&,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美]任达:%新政革命与日本中国,1898一1912&,李仲贤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90页。
萧世杰:%清末监狱改良&,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