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工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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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工厂管理制度(通用3篇)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通用3篇)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通用3篇)木材工厂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

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整木工厂的规章制度

整木工厂的规章制度

整木工厂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整木工厂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整木工厂是一家生产木制品的工厂,员工应当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厂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整木工厂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条整木工厂的所有员工都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品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第五条整木工厂的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互相合作,共同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整木工厂的管理层应当做出正确的决策,确保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整木工厂的员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管理层解决问题。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八条整木工厂的生产部门应当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流程,保证生产进度。

第九条生产部门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和质量意识。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及时调整生产进度以适应市场变化。

第十二条整木工厂的品控部门应当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品控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品控部门应当建立质量档案,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五条整木工厂的销售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市场情况,根据客户需求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销售额。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应当对销售计划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十八条整木工厂的采购部门应当根据生产需求合理采购原材料,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当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整木工厂对员工的安全进行重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木屋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木屋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等程序选拔合适人才。

第五条员工录用后,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公司对员工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晋升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并对其培训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

第五章员工考勤与工资第十三条员工应按时参加公司考勤,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应按规定打卡,不得代打卡。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按月支付,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第六章员工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相应处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的;(三)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四)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五)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章员工离职与解聘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九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解聘,解聘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木工坊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木工坊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木工坊的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工坊的管理,规范生产行为,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木工坊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木工坊是一个专业的生产单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木工坊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安全。

第五条木工坊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禁止私自调整设备参数和操作程序。

第六条木工坊内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第七条木工坊内严禁擅自离岗、漫步、打闹、嬉戏等行为。

第八条木工坊内禁止私自留存残留物料,必须按照生产要求及时清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九条木工坊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生产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木工坊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第十一条木工坊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木工坊内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木工坊内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木工坊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五条木工坊内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生产计划,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

第十六条木工坊内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产品生产过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七条木工坊内应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木工坊内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进度。

第十九条木工坊内应做好原料库存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要。

第二十条木工坊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提高生产水平。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木工坊内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做到按时出勤。

第二十二条木工坊内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违纪行为将严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木工坊内对于产生质量问题的员工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木材厂的相关规章制度

木材厂的相关规章制度

木材厂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厂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与权益,提高企业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木材厂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木材厂的领导人员必须带头执行本规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确保本规定的落实。

第五条木材厂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完善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定第六条木材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木材厂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七条木材厂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做好员工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木材厂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木材厂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引发事故。

第三章生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木材厂对原材料采购、加工过程、产品质量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木材厂要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维护保养设备,确保生产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木材厂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和素质,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木材厂要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加强卫生管理,防止废弃物对生产造成影响。

第四章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木材厂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保护,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劳动保护设施,减少员工的职业病风险。

第十六条木材厂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风险,及时进行防护和治疗。

第十七条木材厂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过度劳累,保障员工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第五章纪律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木材厂要建立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纪律教育,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木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木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木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材生产的员工,以及涉及木材生产的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木材厂应设立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第四条木材厂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章和安全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执行。

第二章工艺流程安全管理第五条木材厂应建立完善的工艺流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所有工艺流程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七条每个工序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八条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每年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木材厂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进行培训。

第十条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救援和消防管理第十三条木材厂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并进行演练。

第十五条木材厂应设立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并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疏散能力和灭火技能。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木材厂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和督促执行。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员工操作记录等内容。

第十九条所有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追责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条年底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木材厂安委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以上为木材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木材厂的安全生产和人员财产安全。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并加以执行。

木工厂的管理制度

木工厂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工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工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后勤等部门。

第三条木工厂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至上,持续改进;3. 以人为本,公平公正;4. 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木工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工厂的总体发展战略,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

2.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任务的执行和生产现场的监督。

3.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工艺改进、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的整理。

4.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和改进,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6. 后勤部:负责工厂的物资采购、仓储管理、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管理委员会:(1)制定工厂的年度计划、经营目标和预算;(2)审批重大投资项目;(3)监督各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4)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2. 生产部:(1)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2)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3)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协调生产与质量、安全、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 技术部:(1)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进;(2)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3)组织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4)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 质量部:(1)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2)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和改进;(3)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审;(4)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和纠正措施的实施。

5. 安全部:(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6. 后勤部:(1)负责物资采购、仓储管理;(2)负责设备维护和保养;(3)负责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4)负责员工生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木作工厂的日常管理制度

木作工厂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作工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作工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管理、后勤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木作工厂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至上,精益求精;3. 严格管理,高效执行;4. 诚信为本,和谐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是木作工厂的首要任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安全规定: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 工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厂区内禁止吸烟、饮酒,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5. 员工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口罩等;6.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条设备与工具管理:1. 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3. 工具使用后应归位,保持工具柜整洁;4. 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或工具。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六条质量是木作工厂的生命线,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质量管理规定:1. 员工必须掌握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要求;2. 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关,确保原材料质量;3. 生产过程中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产品入库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5. 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第七条质量事故处理:1. 发现质量事故,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2.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制定整改措施;3. 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 对质量事故进行总结,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八条生产计划与调度:1. 生产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2. 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执行,确保生产进度;3. 生产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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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工厂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待遇…………………………………三、人员培训制度 (8)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规定………………………2、电话管理规定………………………3、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4、员工就餐制度………………………5、食堂管理制度………………………6、员工宿舍管理制度…………………7、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8、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三章财务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第四章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七章材料管理制度……………………一、计划工作的分类…………………二、材料计划的审批…………………三、材料的采购………………………四、材料的保管………………………五、材料的发放与领取………………六、材料的使用………………………七、退料、补料和换料………………八、补料………………………………九、材料报废…………………………第八章仓库管理制度……………………一、仓库日常管理……………………二、入库管理…………………………三、出库管理…………………………四、报表及其他管理…………………附件 1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附件 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附件 3 资金催收管理办法………………附件 4 业务内部结算办法………………附件 5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总则一、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XXX木屋工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XXX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XXX公司综合办办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综合办核实和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

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综合办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

二、待遇第十四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1)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

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

(2)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假期类别:(1)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基础工资200%、假日按日基础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3)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产育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基础工资。

✓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

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6)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经主管上级核准。

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基础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发100%;✓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

(7)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发放:三天以内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的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核奖励工资。

三、人员培训制度为提高本厂员工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七条厂务部负责内容:(1)全厂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材料的编撰与修改;(2)全厂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3)各类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及审议;(4)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跟踪、考核;(5)外聘讲师的联系和招待安排;(6)全厂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7)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8)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拟定与执行;(9)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内容:a)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b)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c)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d)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e)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十九条培训计划的拟订:各部门依据岗位的需要和市场、生产发展情况,拟定各类人员培训方案,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厂办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需求,汇编“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总经理核签。

各项培训课程提报呈核后,厂办应于定期内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员工培训申请”,呈核后实施。

第二十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表”和“员工培训申请”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之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部门等。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厂办统一印刷,以便上课发给学员。

第二十一条各项培训结束时,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课题负责监考。

第二十二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厂办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各项培训的测验如果缺席,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二十三条培训测验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核及晋升之参考。

第二十四条培训评估:(1)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报公司综合办。

(2)厂办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分析员工培训反馈的情况,比较培训费用,并做书面报告,报总经理签字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二十五条外派培训:(1)因工作需要外派培训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呈报厂长签字批准,再经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外派受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考勤手续。

(2)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之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厂办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登录于员工培训档案。

(3)如有需要,外派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

(4)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应送厂办审核其外派受训之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财务部门不应予付款。

第二十六条各项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培训安排在假期,应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规定第一条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二条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第三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第四条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第五条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第六条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七条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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