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预警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徐州市尾水导流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强化预警性检测,保障12座水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严格监督检查现场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公司。
二、考核主要内容:水质监测站现场维保管理、监测数据管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维保人员管理、维保人员应急管理、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7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管理,其中水质监测站现场维护管理40分、监测数据管理20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20分、维护人员管理5分、维护人员应急管理5分、监测数据质量管理5分、档案管理5分。
四、考核工作采取周巡查—月考核—季度考评的工作流程执行。
周巡查按照巡查分工由各巡查组对管理区内的水质在线设备运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通报运维公司进行解决,未及时处理的上报巡查组负责人督促,并作为问题登记;月考核由巡查组负责人组织水质技术人员对12座在线水质监测设备运维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监督考核存在问题落实;季度考评由处项目实施考核小组负责,根据周巡查、月考核及历史数据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按照考评结果申报季度费用,落实奖惩措施。
五、考核办法按得分划分考核等级: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80~90分(含80分)之间的为“合格”等级;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等级。
其中监测数据缺失管理(20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20分)为强制技术考核项,分别需达到18-20分视为优秀等级;15-17分视为合格等级;低于15分的为“不合格”等级,此两项重要考核内容具有整体考核否决权。
六、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申报经费依据,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季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按期足额申报维护费用;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甲方提出限期整改,同时暂扣技术服务费5%;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维护服务企业承担。
水质运维管理制度

水质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质运维管理,保障水质安全,提高水质治理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质运维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水质治理单位的运营管理和水质监测机构的水质监测工作。
第三条水质运维管理制度的遵循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第四条水质运维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运维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水质监测要求、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水质数据管理和报告、督导检查与评估、法律责任等。
第二章运维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第五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具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负责水质监测、检测、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水质运维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测各类水体的水质情况,对水质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异常问题;设置水质监督管理标准,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审计和监督;参与水质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七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及时更新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水质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三章水质监测要求第九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通过水质监测站点布设、监测设备选型、样品采集方法、数据分析和报告制作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水质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水质监测站点的布设要根据水体特点和水质监测要求确定,覆盖范围应当合理,监测频次应当足够。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设备应当具备准确、灵敏、可靠、稳定的特点,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水质样品的采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第十三条对于水质数据的分析和报告制作,水质运维机构应当结合监测数据和水质标准,对水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紧急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四条水质运维机构在发生水质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紧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水质突发事件处理的措施应当科学有效,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水质对生态和人类的影响。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工作要求及管理制度一、日常维护、管理规定1、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2、每月用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校准,并记录结果。
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4、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5、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运营维护工作。
6、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责任制度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严格操作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2、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运维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运维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3、严格在线监测室内各设备的操作,并按时做好仪器运行台帐,监测数据台帐记录工作。
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
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4、如发生数据超标、数据采集遗漏等异常,应及时找出原因及时维护恢复正常,并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同时上报企业。
5、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凡遇上级部门比对监测或例行监测,必须积极配合。
三、运维人员日常工作1、每周工作每周至少1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2)检查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3)检查站点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4)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5)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

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本文主要介绍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的内容。
这七项制度分别为:水质监测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制度、评定制度、报告制度和相关记录制度。
本文将详细说明每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
1. 水质监测制度水质监测制度是指对水体进行监测和评估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监测目标和范围:明确监测的目标和范围,包括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参数等。
•监测频次和方法:确定监测的频次和所采用的监测方法,包括实地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
•监测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和分析方法的验证等。
•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并及时编制监测报告。
2.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水质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组织结构和职责:明确水质监测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工作程序和流程:规定水质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设备和设施管理:管理和维护监测设备和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人员培训和考核:培训监测人员的技术和操作要求,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3. 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对水质监测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监督检查内容和方式: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等。
•监督检查程序和标准:规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标准,确保监测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监督检查记录和报告:记录监督检查的结果和问题,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部门。
4. 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指对水质监测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考核指标和标准:确定考核的指标和标准,包括监测数据准确性、工作效率等。
•考核方式和周期:规定考核的方式和周期,包括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等。
•考核结果和处理: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水质监测工作的质量。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本项目共涉及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其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中标供应商派人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定期对电极、探头、试剂、管路等耗材进行更换,对取水口、取水管路进行清洗,按质量管理计划规定的周核查、月比对要求进行准确性、精密性等各种质量检查以及预防性检修。
二、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情况水质自动站监测的主要项目有五参数(五参数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监测仪;水质自动站内主要设备、品牌如下:五参数、氨氮:美国HAC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意大利SYSTEA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支架、水泵、电缆、管路等;控制系统包括工控机、通讯传输设备、VPN等;供电系统包括供电电缆、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名单及服务地址序号12345三、运维服务要求1、总体技术要求1)本项目运行维护年限为3年。
2)中标方运行维护期间必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结果到达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施展水质自动监测体系的效能。
3)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安全包管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方支付。
站点名称明光浮山凤阳枣巷凤阳宁靖桥定远三河定远XXX所在地区明光市凤阳县凤阳县定远县定远县监测水体名称淮河淮河濠河池河池河4)中标方每一年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进行必要修缮,并做好避雷体系的年检工作。
5)中标方须承受采购方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6)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方为水质自动监测站调换或新增仪器,中标方须共同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7)中标方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供给或用于商业用处。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工作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工作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1.24•【字号】陕环办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工作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环办发〔2017〕5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工作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已经2017年1月13日省厅2017年第一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市(区)环保局监测机构、运维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工作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7年1月24日附件陕西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工作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陕西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运行维护管理,增强水站运行的规范性和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运维的所有省控水站。
市控水站可参照此办法。
第三条考核周期原则上至少为一年,实际情况根据招标采购年限确定,考核按季度开展,结果评定为每年一次。
第二章运维工作内容第四条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
运维单位负责运维的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主要包括:采水设备、预处理配水设备、监测仪器仪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系统等七部分。
其中,采水设备包括采样泵、输水管路、电源线路;预处理配水系统包括配水泵,除燥设备,沉砂池,增压泵等配水集成管路;监测仪器包括五参数(pH、溶解氧、水温、电导率、浊度)、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氨氮、重金属等指标分析仪(根据各站现场监测要求不同);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包括,数据传输软件,工控机,传输模块,传输网络;辅助设备设施包括自来水,空调,简易实验设备,供电系统、防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在在线监测室运转之前,须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1、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1次/周的定期维护工作,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2、按照在线监测分析仪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周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3、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
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4、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他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5、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去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3、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4、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5、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6、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7、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室内配备的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8、在在线监测室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9、不得在在线监测室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工作要求及管理制度一、日常维护、管理规定1、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2、每月用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校准,并记录结果。
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4、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5、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运营维护工作。
6、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责任制度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严格操作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2、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运维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运维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3、严格在线监测室内各设备的操作,并按时做好仪器运行台帐,监测数据台帐记录工作。
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
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4、如发生数据超标、数据采集遗漏等异常,应及时找出原因及时维护恢复正常,并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同时上报企业。
5、节假日做好平安检查和值班工作,采纳相应的平安措施。
6、凡遇上级部门比对监测或例行监测,必须积极配合。
三、运维人员日常工作1、每周工作每周至少1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2)检查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3)检查站点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4)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5)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主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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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
维保考核办法《试行》
一、依据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07试行)。
二、维保服务范围(设备的范围)
维保服务设备范围: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及一套终端显示系统(每套设备主要包括: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反冲洗系统、PLC控制系统、纯水系统、除澡系统、COD、氨氮、PH、五参数、流量计、采样器、数采仪、取水管路、配水管路、栈桥、浮筒、设备柜、空压机等涉及到所有自动水质监测的设备)。
维保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维保期间产生的所有有关费用由维保机构承担。
徐州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根据合同价款及考
核结果按期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维保服务要求
(一)维保机构基本要求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含50万)。
3、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维保项目营业执照,其任务范围包括:自动水质监测系统的维修。
4、具备法人资格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实践经验,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使用,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可利用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在各方面保证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5、具备维保服务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6、在徐州市设立固定办公、维修场所和维修热线,配备固定全职专业维护人员和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培训,
持证上岗,人员资料复印件交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备案,人员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向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提出申请,更换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7、在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设立一名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巡视员,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故障。
8、维保机构需每季度向市截污导流工程养护处提供一份详细的维保服务费用明细表。
(二)维保服务日常运行和管理要求
1一般要求
1.1水站应保持各仪器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
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
日常应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电机是否工作正常等。
1.2各水站现场需配备巡检记录(记录格式见附表2),留备考核。
2每天定期远程检查
技术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通过中心站软件远程查看监测数据,并对站点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内容包括:
2.1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2.2远程监视工作必须记录备查(记录格式见附表1),留备考核。
3每周定期巡视
每周应巡视六个水站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3.1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3.2检查水站电路系统、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3.3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潜水泵运行情况等。
3.4空气压缩机:每周检查气泵工作状况一次,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
3.5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
3.6巡视工作必须记录备查(记录格式见附表2),留备考核。
4每月定期清洗与维护
4.1水泵与取水管路:水泵应定期清洗过滤网。
对于自吸泵,应定期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浮桶。
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管路周边杂物(人工清洗),每月一次。
4.2配水与进水系统:每月对仪器采样适配器,包括过滤头、沉沙池、采水杯、预处理系统、和进样管等以及配水板上的管路和观察窗等进行清洗。
4.3仪器分析系统:COD消解池、氨氮测量池、pH电极、测量光电压发射装置(探头)、采样杯、废液桶、进样管路测量、八通阀等每月清洗1次。
4.4废液: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监测设备每月所产生的废液由维保服务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维保单位处理不当造成人员或经济损失由维保单位自行负责。
4.5在巡查记录里记录清洗项目并留有彩打照片粘贴于巡查
记录上以备考核。
5停机维护
5.1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24小时):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仪器需重新校准。
5.2长时间停机(连续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如果分析仪需要停机24小时或更长时间,一般需关闭分析仪器和进样阀,关闭电源。
并用蒸馏水清洗分析仪器的蠕动泵以及试剂管路;清洗测量室并排空;对于测量电极,应取下并将电极头浸入保护液中存放。
6试剂定期更换
试剂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30天。
7零配件、易耗件定期更换
自动监测站COD、氨氮、采样器的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每半年更换一次;如果需要更换零配件(如电极、消解池等),应提前订货。
(三)质量控制要求
1比对试验
1.1托管站每月使用标准溶液人工操作自动校准仪器,每季度应按照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一次比对实验,对实际水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由运行维护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校验,每季度末将校验结果报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校验记录见表3。
1.2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标定。
2档案管理
托管站应建立严格的质控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质控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每周巡检的作
业情况、每季度比对实验的结果等记录。
(四)考核要求
为了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促使托管站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市级财政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各水站考核指标
1.1水站的维保管理执行情况;
1.2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3维保人员通信联系;
1.4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情况;
1.5档案管理情况。
2具体实施办法。
2.1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组织对各托管站每年进行4次考核,每季度一次,六个站点分别按百分制考核进行管理,每个站点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合格,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优秀。
2.2根据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考核指标,合格或优秀按期拨付维保费用,对提供维保服务的单位初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提出限
期改正。
同一站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暂扣该站点季度维护费用。
对于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站点,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维保服务单位承担。
2.3考核结果由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审定后,报处备案。
3考核表见表4。
表1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远程值班记录
月清洗粘贴照片处(注月清洗设备需6张照片拷贝到A4纸打印粘贴)表2 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巡检记录
注:仪器及设备状况,“正常”打“√”,“异常”打“×”;标准溶液核查及标定,“合格”打“√”,“不合格”打“×”。
表3 比对实验结果记录
表4 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服务季度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