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预警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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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

维保考核办法《试行》

一、依据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07试行)。

二、维保服务范围(设备的范围)

维保服务设备范围: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及一套终端显示系统(每套设备主要包括: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反冲洗系统、PLC控制系统、纯水系统、除澡系统、COD、氨氮、PH、五参数、流量计、采样器、数采仪、取水管路、配水管路、栈桥、浮筒、设备柜、空压机等涉及到所有自动水质监测的设备)。

维保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维保期间产生的所有有关费用由维保机构承担。徐州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根据合同价款及考

核结果按期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维保服务要求

(一)维保机构基本要求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含50万)。

3、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维保项目营业执照,其任务范围包括:自动水质监测系统的维修。

4、具备法人资格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实践经验,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使用,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可利用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在各方面保证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5、具备维保服务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6、在徐州市设立固定办公、维修场所和维修热线,配备固定全职专业维护人员和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培训,

持证上岗,人员资料复印件交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备案,人员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向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提出申请,更换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7、在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设立一名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巡视员,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故障。

8、维保机构需每季度向市截污导流工程养护处提供一份详细的维保服务费用明细表。

(二)维保服务日常运行和管理要求

1一般要求

1.1水站应保持各仪器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日常应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电机是否工作正常等。

1.2各水站现场需配备巡检记录(记录格式见附表2),留备考核。

2每天定期远程检查

技术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通过中心站软件远程查看监测数据,并对站点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内容包括:

2.1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2.2远程监视工作必须记录备查(记录格式见附表1),留备考核。

3每周定期巡视

每周应巡视六个水站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3.1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3.2检查水站电路系统、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3.3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潜水泵运行情况等。

3.4空气压缩机:每周检查气泵工作状况一次,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

3.5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

3.6巡视工作必须记录备查(记录格式见附表2),留备考核。

4每月定期清洗与维护

4.1水泵与取水管路:水泵应定期清洗过滤网。对于自吸泵,应定期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浮桶。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管路周边杂物(人工清洗),每月一次。

4.2配水与进水系统:每月对仪器采样适配器,包括过滤头、沉沙池、采水杯、预处理系统、和进样管等以及配水板上的管路和观察窗等进行清洗。

4.3仪器分析系统:COD消解池、氨氮测量池、pH电极、测量光电压发射装置(探头)、采样杯、废液桶、进样管路测量、八通阀等每月清洗1次。

4.4废液: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监测设备每月所产生的废液由维保服务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维保单位处理不当造成人员或经济损失由维保单位自行负责。

4.5在巡查记录里记录清洗项目并留有彩打照片粘贴于巡查

记录上以备考核。

5停机维护

5.1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24小时):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仪器需重新校准。

5.2长时间停机(连续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如果分析仪需要停机24小时或更长时间,一般需关闭分析仪器和进样阀,关闭电源。并用蒸馏水清洗分析仪器的蠕动泵以及试剂管路;清洗测量室并排空;对于测量电极,应取下并将电极头浸入保护液中存放。

6试剂定期更换

试剂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30天。

7零配件、易耗件定期更换

自动监测站COD、氨氮、采样器的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每半年更换一次;如果需要更换零配件(如电极、消解池等),应提前订货。

(三)质量控制要求

1比对试验

1.1托管站每月使用标准溶液人工操作自动校准仪器,每季度应按照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一次比对实验,对实际水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由运行维护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校验,每季度末将校验结果报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校验记录见表3。

1.2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标定。

2档案管理

托管站应建立严格的质控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质控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每周巡检的作

业情况、每季度比对实验的结果等记录。

(四)考核要求

为了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促使托管站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市级财政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各水站考核指标

1.1水站的维保管理执行情况;

1.2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3维保人员通信联系;

1.4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情况;

1.5档案管理情况。

2具体实施办法。

2.1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组织对各托管站每年进行4次考核,每季度一次,六个站点分别按百分制考核进行管理,每个站点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合格,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优秀。

2.2根据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考核指标,合格或优秀按期拨付维保费用,对提供维保服务的单位初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提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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