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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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合法合规性,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分工、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评价和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的管理机构为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并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监理人员应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预防为主:预防胜于治疗,监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第十条整体负责:监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凝聚力量,协同工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监理任务。

第十一条持续改进:监理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方法和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工作职责分工第十二条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牵头单位,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并发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和程序;2.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3.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负责汇总和分析工程质量管理数据,定期生成监理工作报告;5. 对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的具体质量管理职责包括:1. 主动了解工程施工和监理计划,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2. 配合工程建设方和其他监理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3. 及时报告发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协助解决处理;4. 参与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自身质量管理水平;5. 积极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对监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监理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三)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三)参与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分析质量数据。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九条监理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一)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二)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三)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四)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六)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监理现场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管理方法1、现场监理部应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依据设计文件、现行规范、监理细则,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管理。

2、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如离岗两天以内,应向工程部请假,离岗两天以上,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请假。

3、监理部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填写《监理人员登记表》并附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报到工程部审批。

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不同,监理部如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日前将调换、增减的人选情况报给工程部审批。

如不经工程部同意,随便更换监理人员,将对监理部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应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对图纸和工艺等存在的问题通过我公司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

5、现场监理部人员必需24小时移动电话开机,以便施工现场随时与之联系。

如违反此规定,将对项目部处以200/次罚款。

6、监理部有对施工单位罚款的建议权。

7、监理部每月向公司主管领导及工程部报送监理月报。

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监理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监理工作计划。

月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8、在正常的节假休息时,监理部应布置相关人员值班,人员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9、施工单位报到监理部审批的资料,应及时审批。

对进度款拨付的签证要认真核对,使之与现场施工进度相全都。

对现场签证肯定要及时,以事实为依据,查明原因,认清责任,理由、证据充分。

如发现与施工单位串同一气,签发虚假签证,损害业主利益,立刻将当事人清除。

并对监理部处以不少于5000元/次罚款。

10、监理人员要做到德才兼备,严格禁止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有意刁难施工单位及参加工程分包牟利,一经发现,立刻清除当事人。

并对监理部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1、工程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每季度至少一次。

除定期考核外,工程部可以在适那时候间组织抽查。

现场监理的工作制度

现场监理的工作制度

现场监理的工作制度一、前言现场监理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工作。

现场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现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完善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从现场监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沟通协调等方面,探讨现场监理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组织架构现场监理机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应专业领域的监理工作,监理员负责现场日常监理工作。

2. 职责分工(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和监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处理现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进行沟通。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监理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参与设计变更的审核和处理。

(3)监理员:负责现场日常监理工作,检查施工质量、安全,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三、工作内容1. 施工准备阶段(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等资料。

(2)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施工设备等情况。

(3)参与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和技术措施。

2. 施工阶段(1)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情况。

(2)验收环节:对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设计变更:参与设计变更的审核和处理,确保设计变更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4)沟通协调: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沟通,协调解决现场问题。

四、工作流程1. 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参与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监理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职责1. 监理单位应设立现场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2. 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各方关系,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实施。

3. 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监理工作的执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 监理员负责协助监理工程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分析。

三、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制度1.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熟悉监理业务、法规、标准及工程特点。

2.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维护监理单位形象。

3.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按时参加现场监理工作,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方案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

5.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加强与施工、设计、供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做好现场记录、资料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可追溯性。

7.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8.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参加现场例会,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9.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10. 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应做好现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监理人员给予批评、警告或辞退等处理。

3. 对因监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监理质量管理,树立质量管理观念,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节能等各个专业领域。

第三条监理质量管理应该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维护监理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监理质量管理应该依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监理质量管理应该科学管理、精细管理、全面管理、持续改进,促进监理质量不断提高。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工程监理质量管理部门。

第七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查、督促和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应该依据ISO9001国际标准建立和运行。

第九条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责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程序、人员培训与管理、内部审核、质量管理评审、持续改进等要素。

第十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监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十一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理质量记录,并予以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项目施工过程和结果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师是监理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监督承包单位的施工活动,保障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执行监理质量管理部门的决策,并积极配合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了解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四章质量管理程序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程序,并将其纳入监理质量管理手册。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监理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监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1.2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门内所有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

二、监理质量管理职责2.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负责监督、检查、评审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2.3监理工程师要做好日常监理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三、监理质量管理流程3.1施工前期3.1.1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核实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经验和人员配备。

3.1.2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评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确保设计和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范。

3.2施工过程中3.2.2监理工程师要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做好监理日志,并向施工企业提出质量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3.2.3监理工程师要参与施工企业组织的进度管理和现场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工程质量技术问题。

3.3施工结束后3.3.1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并提出合理的评价意见。

3.3.2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为后续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四、监理质量管理要求4.1监理工程师要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

4.2监理工程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按照职责范围履行监理工作,不得串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监理部门形象。

4.3监理工程师要与施工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做到监理与施工之间的有效互动。

五、监理质量管理奖惩机制5.1对优秀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表彰、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和鼓励,以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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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

二、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质量监理事宜。

各监理部总监或公司派驻现场的常务副总监为监理第一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做到收到设计文件、图纸的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出现差错或遗漏。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出现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
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
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

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内,待
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签证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
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因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令其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检验批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按程序及时签证施工单位报审的“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或“竣工证书”。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微信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口拖延上报。

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
尽快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
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9、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并报送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0、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送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施工经验、监理经验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好的竣工图,提供给监理一份。

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

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设计变更);
2)服务过程记录,包括开工令、监理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3)分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记录一份;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总监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相互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菏泽润鑫热力联产项目监理部 2017年11月01日
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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