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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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与完善的程度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随着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逐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

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了有效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必须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本文从人民代表大会的内涵出发,论述其发展概述,分析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发展问题完善一、绪论(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的、具有中国特色也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半个世纪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探索中前进,在发展中完善,经历了不平凡的历程,如今它已深深根植于中国大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这一制度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引领人民进行实践探索的同时,善于从理论上探求民主政治和政权建设规律,并从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中找到未来前进的正确方向、道路与经验,不断开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新境界。

近些年来,国内学术界对如何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方面做出了一些有分量的成果,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形成和演变尚缺少系统的梳理。

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是以观念的变革和理论的创新为先导,所以,脱离了政治思想的发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实践就不会深入。

(二)文献综述1、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的研究对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意义,不同时期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当前学者们主要是从扩大人民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及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认识的。

钟人平认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重要的形式。

浅谈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浅谈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浅谈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周香勤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发展,人大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解决。

本文拟在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提出肤浅的认识。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得到不断改进,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和深入。

我们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完善了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并赋予了其相应职权;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由此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极大优越性的根本政治制度,真正按照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制度办事,对于我们国家实行长期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有效地组织各项社会主义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但同时也应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1.人大代表的的兼职身份影响其职能的发挥,监督职能名不符实。

作为各极人大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只是一种荣誉,是一种非正式职业。

除了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外,绝大多数人大代表甚至人大常委会的普通委员都在从事着别的社会职业,参加人大只是其“第二职业”,因为他(她)要从其本职工作来拿工资的,这就导致人大代表不能将其主要精力用于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上,其代表人民的职能自然也不能很好发挥。

其次,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但人大代表本身有一部分,却是来自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官员。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如何合理的运用这一权利,如何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对每一个公民,乃至对于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

新中国成立后,选举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发展民主政治的基本任务与重要形式。

1953年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全国与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与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1953年选举法,于1953年3月到1954年8月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主的普选。

全国进行直接选举的基层单位共214798个,共有人口571 434511人,登记选民323 809684人,占选举地区18岁以上的人口总数的97%多,实际参加投票约有278093100人,参选率为86%。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1953年选举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与经验,通过了新的《选举法》。

1982年宪法颁布以后,根据国家政治生活的变化,曾对选举法进行了三次修改(1982、1986、1995)。

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确立有其客观必然性。

它也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1953年我国选举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1、选举权的普遍性。

如《选举法》第一条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由各民族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

第四、五条规定,除依法尚未改变成份的地主阶级分子、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精神病患者之外,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选举权的平等性。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中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们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3、各级人大作为各级国家机关的核心(权力机关)。

4、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其代表实行兼职制,并设委员会为常设机构。

第1 页5、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自1954年宪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至今已整整五十年。

这期间,宪法虽历经多次修改,但人大制度的基本架构却一直沿袭下来。

但是,当前人大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选举制度的具体规定与程序不够科学,不够完善。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间接选举使得代表民意的可能性下降。

2、人大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有待加强。

人大代表就是联系人大与人民的重要枢纽,现阶段代表还缺少切实深入地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有效渠道,代表与选民与选举单位的联系还缺少制度保证与内在动力,代表在反映群众意见与要求,督促政府解决群第2 页众困难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

代表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出来,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方面的工作就无法推进。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利的法律效力难以确定。

例如在常委会不生产书面的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委员发表意见其法律效力如何。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结论是否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是否必须作为司法判决或者行政决定的依据,是否存在着取代行政决定与司法判决的可能。

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其生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中都无法找到答案。

4、人大代表构成不合理,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较差。

浅析我国选举制度的不平等性及其完善

浅析我国选举制度的不平等性及其完善

浅析我国选举制度的不平等性及其完善赵大龙(中共楚州区委党校,江苏楚州 223200)作者简介:赵大龙(1964-),男,江苏淮安人,中共淮安市楚州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政与行政法学。

摘 要:选举制度的平等性主要应该体现不同群体在代表中都具有一定的比例,从而能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愿望与需求。

我国的选举制度在平等性方面还存在着制度性不全、代表性不强、民主性不足等问题。

应通过增强制度的合理性、保障阶层的代表性、提高程序的民主性等多渠道逐步加以解决。

关键词:选举制度;平等性;问题分析;措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8/09-0145-04 选举是民主的运作方式和手段,平等是选举制度最基本的属性和要求。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选举制度在保障民众民主权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也不可否认,现行的选举在制度设计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都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平等性体现不足。

本文试对此进行分析。

一、我国选举制度不平等性的表现1.制度性的不平等———对农民等阶层政治权利的歧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是1979年制定的,其后虽经过四次修改,但对社会各阶层的划分及各阶层的比例设定仍不科学,未能体现应有的平等性。

农民代表的法定比例过低。

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一样,在选举制度上我国也是采用的城乡差别制,对城乡代表在比例设计上采取不平等的对待,在制度层面上就离平等等民主的要求差距较远。

我国第一部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中城乡代表的比例是8∶1,其后在实践中虽有所调整,但在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乡村代表的比例仍然很低,近几届则更有不断降低的倾向。

改革开放以来的六届人大至十届人大代表中,农民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419%、1015%、914%、8%和814%,[1]农民在政治参与中地位的弱势越加凸显。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2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2

三、完善人大代表制度的对策1、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民主程度我国采用的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并且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这在确立之初具有现实意义,当时我国民众的知识水平和政治素养尚未达到一定水平,但是随着经济和教育水平的增加,人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不再愿意仅仅听从指挥,而是要求参与到民主生活中来,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权利。

因此直接选举的范围过小,不利于民众的政治热情的发挥。

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提高民主程度应运而生。

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一方面有助于抵制贿选之风盛行,防止腐败现象的蔓延。

参与选举的选民数量越多,民主选举的推行就更为容易。

因为在选举过程中,部分候选人通过收买选民为自己投票而当选,这种情况在小范围选举中容易出现,倘若选民的数量达到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千万,那么想要操纵几千万选民手中的选票却绝非易事。

另一方面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有利于加强对候选人的监督直接选举的候选代表,往往是在竞争中才能当选,候选人当选后必然会珍惜自己的这份职务,并认真践行其竞选宣言,而选民对代表的期望价值也会更高。

这一心态上的转变,将有利于我国人大代表更加自觉地与选民加强联系,促使代表专职其职,避免因兼职而产生的当选人时间、精力等的冲突。

2、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候选人活力由于差额选举存在的种种形式主义,使得候选人却成了准人大代表,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不能激发候选人为了争取选票的而更好完善自己并向选民承诺的动力。

没有就职前的承诺,就很难有上任后的尽职尽责,民众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

因此要激发候选人的活力就要进入竞争机制。

没有竞争就无所谓选举。

一方面将差额选举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水平相当地候选人同台竞技,而不是实力差距悬殊,根本没有竞争力的对手,这样才能使候选人产生一定得危机感,为了争夺选票而关注选民的利益。

另一方面丰富候选人介绍的形式,建立候选代表人介绍制度,使选民直接面见候选人,通过候选人发表演讲、介绍自身情况,回答选民与记者的提问等环节,增加选民对候选代表的了解程度。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选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走向市场经济的康庄大道,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选举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经济、政治根基和前提,并且决定了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是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选举制度改革的成果,集中体现在国家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上,即: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分别对1953年选举法和1954年地方组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其后在1982年、1986年、1995年又三次对“两法”进行了重要修改。

新的“两法”的出台和修订,是我国亿万人民参加的多次换届选举的伟大民主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标志着我国选举制度向民主化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

一、扩大提名权,是保障行使选举权的基本前提。

扩大提名人大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候选人的权利,是保障选民或代表行使选举权的基本前提。

1953年选举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不属于上述各党派、团体的选民或代表均得按选举区域或选举单位联合或单独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里已经对选民或代表联合或单独提名候选人作了原则规定,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很显然,这些新的规定,是选举制度的一大发展,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真正按这些规定办,可以实现三个统一,即酝酿候选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统一,民主协商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的统一。

二、不断规范代表名额,是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提名权得到保障之后,就有一个推荐多少候选人、选举多少代表的问题。

规范代表名额一直是完善国家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完善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完善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完善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各级人大代表职务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全国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利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表明,它对推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府各部门都需要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确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了地方人民的利益。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表明,它在地方政府工作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府各部门需要向地方人大代表报告工作、接受地方人大代表监督,确保地方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了基层人民的利益。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表明,它对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基层建设、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府各部门需要向基层人大代表报告工作、接受基层人大代表监督,确保基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是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是保证人大代表代表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应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把选举制度和选民权利有机结合起来,保障人民有更多的表达意愿、参与政治决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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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与完善【摘要】现代社会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公民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以后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而选举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一个基本途径。

因此,本文就我国的人大选举申请制度与提名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探讨与建议,另外,就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缺乏竞争性,可以借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相关模式,使我国的选举制度得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人大选举;竞争机制
一、个人申请制度的分析与建议
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可由提名制扩大到提名与个人申请并存的制度,个人申请制度符合现代民主宪政国家人民参政议政的进步心态,是我国广大人民政治觉悟提高的表现。

因此,建立我国人大代表的申请制度是众望所归,也积极的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与意识。

就像2003年深圳区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了人大代表竞选的群体效应。

个人申请制度要实行也必须要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因为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体的民主。

对选举而言,个人申请参选的程序是否规范科学以及公正合理,会对选举活动及其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关于个人申请程序的规定值得我们充分的研究与探讨。

首先,个人申请的实质在于个人不受单位或组织的影响,完全凭借的是自由自愿原则。

不必因为组织的压力而勉强参与竞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人自由与民主思想。

其次,个人申请制度虽然反映了公民个人参政议政的民主思想与愿望,但并非每个有此意愿的公民都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对参选的个人进行有效的评估与全面考查成为确立参选资格的必备环节。

最后,个人申请制度在程序上也应有民主体制的保障。

评估人必须是专业的、无偏见的,也可以选取申请人单位的同事或其生活的社区或居委会人员作为其中以部分评估成员。

因为这些参与对候选人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

当然还应当聘用专业的评估人员来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估,并且也应适用回避制度,即与申请人参与选举有厉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评估人。

二、我国候选人介绍制度与选举人与选民交流制度的分析与建议
在实践中,我国的选举组织着基本不愿详细地开展候选人宣传介绍工作。

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也往往是发一篇简历,或在临选前宣读一下其简历,候选人也基本不做自我宣传和演讲。

当然也有些地方会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活动。

但始终脱不了走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与选民近距离的交流与沟通也是基本不存在的。

很多地方或许连这些程序都简化了。

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处于被动地位,不能充分展示自己,充分表达自己的政治思想与政纲,选民又如何在候选人中做出选择呢?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才是真正的主人翁,但在人民选好“代言人”的程序正义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主人翁也就成为了一个虚假的名词而已,民主国家要保有鲜活的政
治生命力,那么就需要一大批优秀的政治家与社会活动家的投身与管理。

就像只有注满鲜活的血液,民主政治才能充分流通、发展。

因此,要通过对介绍代表候选人程序的监督,改进候选人宣传介绍的方法、手段、增加选举的透明度,从而使选民在对各候选人的比较中选出最能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表。

[1]使选民对候选人有广泛、深入的了解。

做到知名、知情、减少盲目性。

[2]三、充分发挥我国选举制度的竞争机制
我国人大选举在现实的运作中存在其自身的潜规则,竞争机制严重不足,中国的差额比例较小,西方的差额比例较大。

[3]在我国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执政党或单位组织来推荐候选人参加选举,差额度较低且存在用很弱的竞选者来陪选的情况。

因此,为了有效地提高选举的竞争程度,使选民选出真正符合其意志和意愿的代表人。

在未来的选举改革中,扩大差额选举范围,逐渐消除陪选现象,是我国民主宪政发展的重要一环。

候选人的宣传活动是选举竞争性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因为只有做好宣传使选民真正了解候选人及其竞选纲领,才能做好选择投出这神圣的一票。

之前提到要加强选民与候选人的接触与对话,能面对面交流固然是最好的也是最能直接沟通渠道,但由于中国人口多、地域广,要做到想台湾地区选举那样候选人常跑基层拉选票是不太现实的。

因此,利用现代科技如媒体的力量为自己做宣传不失为一种高效时髦的做法。

例如,2008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国民党马英九团队的竞选广告“改变的力量”着实振奋人心,有一部分广
告词是“不要缺席,更不可放弃,只要一个决定,就可以改变孩子的未来。

让我们找回台湾的希望。

攀向台湾新的高峰点。

只要你投下神圣的一票,我们的子孙才有好希望。

”视频的后半段还有播放一群马在夕阳下潇洒的奔跑画面,用以展现“马”团队的力量。

对于2012台湾大选的马英九的竞选广告tvc《爱情签证篇》,对于现在年轻族群有很强大的吸引力。

另外《修鞋篇》体现了马英九一贯清廉节俭的作风,是台湾纳税人放心把政权交到马英九手上的保障。

这样看来,一个好的创意能给竞选短片加分不少。

因此,利用媒体的力量,把创意的灵感与政治的严肃性相结合,符合现代公民追求政治鲜活性的要求。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与候选人与选民直接面对面交流的方式相比,媒体传播宣传不论是在效率、覆盖面还是在积极性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因此,利用现代科技为选举活动做宣传,也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值得我国借鉴。

参考文献:
[1]陈立林.论我国建立人大代表竞争性选举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j].改革研究,2008,04:20.
[2]谢蒲定.从深圳竞选风云看直接选举中如何介绍代表候选人[j].人大研究,2003,(8):18.
[3]孙华.中西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比较[j].贵州名族学院学报,2009,0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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