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第12章违约及其救济方法讲义案例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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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课件第12章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课件第12章贸易救济措施

· 保障措施(safeguards)也称紧急保护措施,是当今国际法律和国 内法律普遍认可和规制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trade-remedies)。
12.3.2 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

1、未能预料的情况。
2、进口数量增加。


3、对同类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 严重损害威胁。 4、“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 或损害口补贴对进口国同类 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实质 性损害威胁或者阻碍新产业的兴建; 3、补贴与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

12.2.3 反补贴救济措施
· 反补贴的措施有

1、临时措施。
· 临时措施只能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2、承诺。
· 反补贴调查程序可以因下列情况中止。
(1)国内产业
· 《反倾销协议》对国内产业的规定是出口国国内生产相同或者类 似产品的生产者全体,或者虽然不构成全体,但是构成其国内生产 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产业的大部分生产者。
(2)损害存在的确定
· 反倾销协议将损害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对某一成员国国内建立 的生产同类产品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存在实质性损害的 威胁,另一类则是指可能对进口国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的阻 碍。
·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 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者财政上的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和其他 形式的优惠政策,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有补贴的同类产 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行为。
2、补贴的形式
(1)根据补贴对象不同补贴存在三 种主要形式:即生产补贴、出口补贴和 出口信贷补贴。
2、特保条款的危害
(1)WTO成员国可以只针对中国 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2)WTO成员国可以较容易地限 制中国产品的进口。 (3)中国对此的报复措施受到极 大的限制。

国际贸易课件第12章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课件第12章贸易救济措施

06
贸易救济措施的影响和展望
贸易救济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
贸易救济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避免受到进口产 品的冲击和损害。
维护公平竞争
贸易救济措施可以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防止不正当的进口行为对国 内产业造成损害。
促进国际贸易
贸易救济措施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 规则。
此案例说明了反补贴措施的严格证据要求。
04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保障措施的定义:保障措施是指当进口产品数量增加, 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 采取的临时性进口限制措施。 1.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
3. 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 2. 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4. 未通过国内产业寻求救济。
保障措施的案例分析和启示
案例一
• 分析
某年,中国钢铁产品出口美国市场, 由于出口数量增加,对美国钢铁产业 造成严重损害,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 发起保障措施调查。经调查,美国初 步裁定中国钢铁产品数量增加且对美 国钢铁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 威胁,并最终裁定对中国钢铁产品采 取临时性进口限制措施。
贸易救济措施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展望
贸易保护主义加剧
01
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剧,贸易救济措施可能会更加频繁
和激烈,对国际贸易产生更大的影响。
技术壁垒和环境壁垒增多
02
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的技术壁垒和环境壁垒,使得贸易救济措
施更加复杂和多样化。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加强
03
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对国际贸易产生
,商务部根据初裁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货物买卖中违约与救济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货物买卖中违约与救济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货物买卖中违约与救济一、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一)违约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地履行义务,即是违犯合同的行为,或称为违约。

《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犯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同曦,即为根本违犯合同。

除非违犯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构成根本违犯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一是违约的后果是违约方可以预知或者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第三人处于形同情况下可以预知的。

(二)几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法1. 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1)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第一,在卖方的违约构成根本违约或者卖方不交货,而且在买方所给予的额外时间内也不交货,则买方可解除合同。

第二,在买方的违约构成根本违约或者买方不在卖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或收取货物,卖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预期违约的情形,即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之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犯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宣告合同无效。

第四,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犯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犯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

买方宣告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如果该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标。

(2)解除合同的生效《公约》第26条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方始生效。

《公约》第26条规定的通知,是采取投邮生效原则,即只要宣告解除合同方一发出,合同即宣告解除。

传递上的耽搁或错误风险,由违约方承担。

浅析国际货物贸易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浅析国际货物贸易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浅析国际货物贸易违约及其救济方法浅析国际货物贸易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一、引言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可能存在违约的情况。

本文就国际货物贸易违约问题展开分析,并探讨对违约方采取的救济方法。

二、国际货物贸易违约的分类⒈实质性违约实质性违约是指违约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例如未按要求交付货物、提供不合格的货物等。

⒉形式性违约形式性违约是指违约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形式进行履行,例如未按时提供必要的单证。

三、国际货物贸易违约的原因分析⒈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贸易中出现的无法预测、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⒉商业原因商业原因是指合同履行的困难或不愿意履行的原因,如市场变化、资金问题等。

四、国际货物贸易违约的救济方法⒈合同履行要求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提供必要的单证等。

⒉索赔要求当违约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损失的赔偿。

⒊解除合同当违约方严重违约并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弥补损失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⒋仲裁或诉讼当买卖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来解决纠纷。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合同文本、仲裁或法院裁决文件等。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合同履行要求:指对违约方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权利。

⒉索赔要求:指对违约方要求其支付损失赔偿的权利。

⒊解除合同:指买卖双方通过一致意见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的行为。

⒋仲裁:指由仲裁机构根据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的争议解决程序。

⒌诉讼:指通过法院审理解决纠纷的程序。

国际贸易案例 违约及补救办法

国际贸易案例 违约及补救办法

违约及补救办法违约的形式案例——违反条件和违反担保原、被告达成了一项为被告(肯特)建一乡间居所的合同,规定所有的钢管必须是电镀完好、复合焊接的“瑞定”标准管。

原告(杰克波斯公司)装的却是实质上相似的替代管.被告知道真相后要求原告全部更换为原定的钢管,原告别认为更换工程不仅困难而且费用高昂,被告所用的钢管质量、外表、价值与成本是一样的,因此要求被告付款。

美国法院认为,当事人没有全面履行其义务,才能解除合同,但是原告已实质性履行了其义务,只是存在轻微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因此被告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获得少量的赔偿。

违约的救济方法案例——解除合同我某公司从意大利某厂商进口该厂生产的某种名牌汽车5 000辆,交货期为1991年12月底,该厂无存货。

8月份,工厂准备生产,因资金一时困难,未购进钢材及发动机,9月份工厂工人开始要求增加工资,随后罢工达两个月。

按该厂生产能力,在余下的时间内显然不能生产5 000辆汽车,此时,中方应如何处理合同?[分析](1)中、意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合同对适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应按《公约》处理;(2)依《公约》第71条规定,中方可以中止合同;(3)中方应就合同的中止问题,立即通知意方;(4)对方只有提供充分履约保证,中方才可继续履行合同。

案例——德国法损害赔偿的方法被告(某买主)与原告(某公司)订约时保证,其所出售的胶粘剂适合于粘贴装饰天花板用的花砖。

但在原告按被告的说明书用胶粘剂为原告的顾客装修房屋后不久,天花板上的花砖全部脱落,原告只得进行费用高昂的修复工作,共多花去5 000马克。

德国法院法官不仅允许原告解除合同并索回全部价款,而且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另外5 000马克的赔偿金。

此赔偿金的数额超过了合同价款的几倍,包括了买方的间接损失。

案例——损害赔偿额的计算1986年10月,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中国某公司作为卖方向买方美国某公司出口锗锭500千克,单价为每千克445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交货期限规定为1987年4月交100千克,5月和6月各交200千克。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其救济方法1. 违约的定义与类型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类型包括迟延交付、不交付、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等。

2. 违约责任的确定违约责任的确定应基于合同条款、相关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及适用的国内法律。

责任的确定通常涉及到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3. 违约救济方法(a) 要求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b) 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c) 减少价款: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减少支付的价款。

(d) 取消合同:在严重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e) 要求特定履行:在某些情况下,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特定措施以履行合同。

4. 救济方法的选择选择救济方法时应考虑违约的严重性、合同的目的、双方的利益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非违约方可能需要同时采取多种救济方法。

5. 争议解决机制合同应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选择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助于高效、公正地处理违约问题。

6. 法律适用与管辖合同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以确保在违约发生时能够依据正确的法律框架进行救济。

7. 证据的保存与收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妥善保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以便在违约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主张权利。

8. 预防措施为减少违约风险,合同应包含明确的条款,如质量保证、交付时间表、违约条款等,以及定期的合同履行检查和沟通机制。

通过上述方法,可以有效地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问题,并为合同双方提供合理的救济。

国际贸易与实务第十二章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与实务第十二章案例分析

开证行拒付不对。在受益人对信用证修改 通知表示接受前,原证仍有效;受益人可 凭所交的单据来表示是否接受修改。
案例8
• 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 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 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 运期为10月份。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 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我方收到国 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 定信用证的种类。 • 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适用?
我方应向法院出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要 求法院停止诉讼,因为一旦签订仲裁协议, 一般就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案例6
一份信用证规定5月20日前装运,卖方转船 后向银行交单,其中提单的出单日期为5月 15日,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为5月16日。银行 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问:银行是否 有理由这样做?为什么?
我方应通过托收行责成代收行付款。根据 《URC522》的规定,代收行自行借单给进 口商,与出口人无关,日后收不回货款, 应由代收行负责。
案例4
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消信用 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 加以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准备向 银行交单议付,忽接到该外资银行通知, 由于开证行已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 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方委托 向买方直接发收取货款业务。中方应如何 处理?
案例7我某进出口公司与日商在11月按cif条件签订一份出口10万元棉布的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日商于第二年3月上旬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加一成
信用证案例分析
案例1
A公司向B公司出口货物一批,B公司通过C 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 当A公司于货物装船后持全套货运单据向银 行办理议付时,B公司倒闭。问:C银行可 否以B公司倒闭为由拒绝付款?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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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为,
一方违反合同,只要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时, 受害方就有权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而且要求损害赔偿并不因采取了其他救济 方法而丧失。
• 损害赔偿的方法: • 回复原状(实物赔偿) • 金钱赔偿
• 损害赔偿的范围: • 约定的损害赔偿(如违约金条款) • 法定的损害赔偿
2、延迟交货 • 解除合同 • 请求损害赔偿
3、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 • 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 • 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 • 要求减低货价 • 解除合同 • 请求损害赔偿
三、对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 • • •
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规定一段额外的合理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 解除合同 要求损害赔偿
• (3)解除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免除或中止履行合同义 务的行为。
• 大陆法认为,在给付不能的情况下,债权
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 在给付延迟的情况下,需要先经催告,在 催告的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完全履行时, 债权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 英国法认为,一方违约构成违反要件,对
方才可要求解除合同;如果一方仅仅是违 反担保,对方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 要求解除合同。
履行可以作为一种救济方法。 •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 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 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 理期限》规定,
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如果当事人诉诸法院,《公约》并 不赋予法院判令实际履行的权利。
• 美国法认为,只有一方违约构成重大违约
时,对方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属轻微 的违约,则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要求 解除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为,一方违
约,另一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才能要求解 除合同:①违约必须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的 目的。②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3、违约的救济方法
救济方法(Remedies)是指一个人的合 法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上给予受损害 一方的补偿方法。
• (1)实际履行
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 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他按合同规定完整地履 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用其他的补偿手段来 代替;或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法 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他的义务。
第12章 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一、一般原则
• 1、违约的含义
违约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 有完全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除 合同和法律上规定的属于不可抗力原因造 成者外,违约方都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2、违约的形式 • 大陆法的规定:给付不能、给付延迟 • 英国法的规定:违反要件、违反担保 • 美国法的规定:轻微的违约、重大的违约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根本性违约、非根本性违约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为,
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构成根本性违约时,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如很难判断是否属于根本性违约,则可以 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限,让违约方履行 义务。如在这一段时间内,违约方仍未履 行合同,则守约方可以根据违约情况,宣 告合同无效。
二、对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1、卖方不交货 • 要求实际履行 • 解除合同 • 请求损害赔偿
• 大陆法将实际履行作为一种主要的救济方
法。即: •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实际履行 合同,但是,法院只有在债务人履行合同 尚属可能时,才能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
• 英美法并未规定实际履行的救济方法,在
实践中,实际履行只被视为例外的救济方 法,法院对是否判令实际履行有自由裁量 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实际
• (2)损害赔偿
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 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 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 • 大陆法认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
具备三个条件:①必须要有损害的事实; ②必须有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③损害发 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 英美法认为,只要一方违约就足以构成对
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至于违约一方 有无过失,是否发生实际损害,并不是损 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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