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1、合同索赔的准则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在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认真客观的审核与证实。
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
对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公正、忠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2、合同索赔的处理程序无论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还是业主向在承包商索赔,监理人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将在对索赔的事实依据进行行审查、复核、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起草索赔评价报告,由总监理人审查后主持召开会议,就索赔报告的评价与业主协商,并根据业主的意见对索赔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并通知承包商。
在通知双方后,总监理人将主持会议,就索赔事项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谈判或协商,如果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拟订报告,通知业主和承包商,并在随后的中期支付中将承包商应得到的补偿费用支付给承包商,或将业主应得到的费用从给承包商的付款中扣除;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根据双方的申述和索赔评价报告,作出监理人决定,并连同索赔评价报告一起分别送达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对监理人的决定存在质疑,他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事项将成为争议,并按争议的解决办法进行处理。
3、合同索赔评价监理人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索赔的评价。
在索赔评价工作初步完成后,首先将与业主协商,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形成能为业主所能接受的监理人决定。
然后,监理人应就索赔事件的任何疑问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友好协商,力求达成一致,使合同索赔得到公正、合理并使双方都能满意或接受的解决,以利于合同工程顺利实施。
对于任何索赔报告,将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1)索赔报告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监理人将确定合同索赔超过了时效而予以拒绝;2)造成损失或延期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符合工程的实际状况;3)合同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确定索赔要求中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索赔的项目;4)对索赔的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论证,分析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从而确定能够支持索赔的有效证据,对其它证据的无效性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论证;5)分析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责任或风险的分析是否正确合理,确定能够进行索赔的事实以及责任或风险的分配;6)对工期延长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应延长的中间或最终完工日期的初步意见;7)对索赔的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
市政道路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措施一、索赔措施(一)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因素在施工合同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工程师为分包单位承担了大量具体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如果在这些工作中出现疏漏,对承包单位施工造成干扰,则产生索赔。
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常常在寻找这些疏漏,寻找索赔机会。
所以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堵塞漏洞。
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签复请示时都应注意到完备性和严密性;颁发图纸、作出计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考虑其正确性和周密性。
(二)在合同中增加索赔条款,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出现违约行为时提出索赔。
1、拒收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对于出现有不合格材料进场发生,要给予罚款,工程不合格拖期要给予惩罚措施。
2、承包单位未能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缺陷补救工作。
3、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修改进度计划导致业主有额外投入。
4、拖期违约赔偿。
5、业主为承包单位提供的电、气、水等应收款项的条款,对于违约、损坏的索赔。
6、未能通过竣工检验,造成后续工期拖延。
7、缺陷处理期的延长导致其他工程未按时开工或受到影响。
8、未能补救缺陷。
9、承包单位违约,终止合同后的支付条款。
10、承包人办理保险未能获得补偿的部分。
二、反索赔措施(一)预防措施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合同是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
正确理解合同规定,是双方协调一致地合理、完全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
由于施工合同通常比较复杂,因而“理解合同规定”就有一定困难。
双方站在各自立场上对合同规定的理解往往不可能完全一致,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分歧。
这种分歧经常是产生索赔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监理必须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以便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正确地理解合同的规定,减少索赔的发生。
2、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单位保持协调。
做好日常监理工作是减少索赔的重要手段。
监理人员要善于预见、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够在某些问题对工程产生额外成本或其他不良影响以前,就把它们纠正过来,就可以避免发生与此有关的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近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备受关注。
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时,常常会出现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索赔,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会进行反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建设项目中一个重要的纠纷处理方式,也是相关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流程、方法、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项目索赔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参与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履行中的各种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如工期延误、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问题等,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的一种权利。
索赔是施工单位或相关方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规定,主张其在工程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索赔过程中,双方往往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等各种方式的争议解决,以达成一致的意见。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复杂的情况和多方面的利益交织,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为了合理维护自身利益,各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不断地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斗争。
二、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流程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流程一般包括索赔准备、索赔提出、索赔评审、索赔处理等几个阶段。
1.索赔准备阶段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要想提出索赔,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索赔事实的搜集、证据的保全、索赔理由的阐述等工作。
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需要搜集有关合同、工程变更、质量记录等相关材料,并可能会寻求专业律师、工程顾问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索赔提出阶段索赔提出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中最关键的一步。
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需要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并说明索赔理由、索赔金额等具体内容。
索赔申请书一般会包括索赔的事实和理由、索赔金额的详细计算、相关证据材料的附带等。
索赔申请书的提出要求严谨、合规,以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3.索赔评审阶段索赔申请提交后,对方会对索赔申请进行评审。
工程索赔、反索赔及应对措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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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赔
及
应
对
措
施 分
( 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广东 珠 海 5 9 0 ) 10 0
(h h i M nc p lG v r mn n e t n n u l ig C n r lC n r ,G a g og Z u a 10 0 Z ua u ii a o en e t I v si g a dB ib n o to e t e u n d n h h i 59 0 )
定 的。
关键词 : 建设工程; 施工索赔; 反索赔; 措施分析
中 图分 类 号 :F 0 . 4 79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1 4 9 一2 0 )1 0 3 O 1 7 — 72 (0 81 — 1 一 2 7
目前在我国工程施工承包合 同履行过程 中, 普遍存在 的 现象是承包入进行 的施工索赔,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针对承 包人的索赔进行 的反索赔 。 施工索赔和反索赔是业主和承包 商在工程项 目施 工过程 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它的健 康开展 , 对于培养和 发展 建设市场 , 促进建筑业 的发展 , 起着 非常重 要的作用。然而, 由于对 索赔和反索赔 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 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 方面争议 和分歧较大 。 因此, 有必 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 与反索赔, 为各单 位和 部 门维护 自身 的合法利益提供 有益 的参考 , 从而推动建设工程 领域 的健康 发展 。 1 当前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误区 关于索赔与反索赔 的内涵, 目前在国 内的意见不一致, 存在一 些认识误 区。有意见认 为, 应从 ( ( A同法》 好 和 合同条 f) 牛 的规定, ) 来理解和解释索赔与反索赔 。这一类意见认为, 索赔是双方 面的, 乙方可以 向甲方提 出索赔 , 甲方 也可以 向 乙方提 出索赔 , 这是 由甲、 乙双方之 间平 等的主体地 位所决 定的。工程施工 中发生 了干扰事件 后, 双方都在进行合同分 析。一方面想在合 同中找到对己方有 利的条款 作为依据 , 尽 快追回在 事件 中所产生的损失。 另一方面又想在合 同中找到 对 合同另~方不利 的条款 , 量推卸掉己方的责任 , 尽 防止 已 方可 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因此把追 回己方损失的手段称 为索 赔, 把防止和减少合 同另一方向已方提 出索赔 的手段称为反 索 赔 。也就 是说 , 凡是 主动提 出权利 要求的 , 均被 称为 “ 索 赔 ” 凡是对 此项 “ ; 索赔” 进行 反驳 、 修改 或拒绝的行为 , 均属 于“ 反索赔” 。甚至还有人认为, 索赔就是承包商 失并 由此 获利的过程。更有甚者, 些承包商根本不知索赔一词 。 有 2 国际上对索赔与反索赔含义的界定 根据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规范, 普遍按索赔的对 象来界定 索赔与反索赔, 常把承包商就非承包商 原因所造成的承包 通 商 的实 际损失, 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称为“ 索赔” 。把业主向承包商提 出的、 由于承包商 违约而导 致业主损失的补偿要求, 称为 “ 反索赔” 。并且此种要求均以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摘要:索赔与反索赔通常是按照不同的索赔对象进行判定的,其最主要目的就是合同一方就对方导致的工程事件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但索赔与反索赔都应当以合同为根本依据,要求证据明确并且计算合理,以此减少合同双方的纠纷与争端,更好的完成工程项目。
本文就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反索赔一、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1、索赔的意义索赔与合同管理的联系非常紧密,合同是索赔的关键依据。
承包商从投标后就应当对合同进行仔细的分析,待项目开始施工后,管理合同的人员应当对每天执行合同的情况与原来的合同进行对比,假如出现一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施工,或者是在实施合同的过程中受到了干扰,承包就应当开始考虑是否要提出索赔[2]。
此外,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点,在合同报价中,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对于工程量、项目的经济环境等做成本的估算。
在实施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条件出现变化,导致承包商的实际工程增加,想要挽回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只能通过索赔的手段才能实现。
2、反索赔的意义反索赔能够有效的防止与减少损失的发生,假如无法进行反索赔,就不能推卸自身的合同责任,就应当满足对方的索赔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导致一方蒙受损失。
由于合同双方的立场不同,索赔与反索赔通常是存在一定矛盾的。
对于合同的双方来说,反索赔也关系着工程经济效益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工程的管理水平,假如不能有效的进行反索赔,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就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与管理,因此在工程开始时就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对方索赔。
假如无法做好反索赔的工作,就无法进行有效的索赔,假如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承包商的工作不到位,对于对方的索赔无法做出有效的反击,就无法避免损失的出现。
二、施工合同管理当中的索赔分类1、合同中由不确定因素引发的索赔1.1政策、规范的更改而造成的索赔对于有较长建设周期的工程项目,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建筑行业的政策和法律规范进行更改,有可能造成承包商实际费用大幅度偏离预算。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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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科技
浅析施工合 同管理 中的索赔 与反索赔
罗 芳
( 中铁二十一局集 团第一工程有限公 司, 新疆 乌鲁木 齐 8 3 0 0 0 0 ) 摘 要: 在招标的过程 中, 无论是业主还是承 包单位 , 都应 3将合 - " 同的管理放在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位置 , 而索赔与反 索赔则是合 同管理 的关键点。在 市场经济条件 下, 索赔与反 索赔 处于合 同管理的 中心地位是必然的。现主要针对索赔与反 索赔在合 同管理 中的意
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与管理 , 因此在工程开始时就应 当采取相应 业 主以及供应商或者总分包商 。最为常见的反击措施为 : 1 ) 用 自身
的措施 , 防止对方索赔 。 假如无法做好反索赔的工作 , 就无法进行有 的索赔要求去平 衡对方 的索赔要求 , 以此使 双方做 出让 步 , 或者最 效 的索赔 , 假如一 直处于被动 的局面 , 承包商的工作 不到位 , 对于对 终不再索赔 。2 ) 反驳对方提 出的索赔要求 , 找 出反驳索赔 的理 由与 方的索赔无法做 出有效的反击 , 就无法避免损失的出现。 2 建设工程 中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方式 证据 , 证 明对方提 出的索赔要求与签订的合同不相符 , 没有依据 , 以 此减轻或者推卸 自身的赔偿 责任 , 减少 自身的损失[ 4 1 。 施工索赔通常是承包商想要得到更多利益的方法 , 同时也是维 总之 ,索赔 与反索赔通常是按照不同的索赔对象进行判定的 , 护 自身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国际上对于索赔 与反索赔做 出了界 其 最主要 目的就是合同一方就对方导致 的工程事件 向对方提 出索 定 ,可将施工过程 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当做双方经 常出现 的管理业 赔要求 , 但 索赔 与反索赔都应 当以合同为根本依据 , 要求证据 明确 务, 可将 承包 商向业 主提出的补偿要求 “ 施工索赔 ” , 而索赔 的主要 并且计算合理 , 以此减少合 同双方 的纠纷与争端 , 更好 的完成工程
第八章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管理

3.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2)费用索赔 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2)总索赔 通常在如下几种情况下采用总索赔: 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 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或双方对合同的解释有争 议,而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单项 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 ②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施工过程中的单项索 赔得不到及时解决。许多业主就以拖的办法对待索 赔,常常使索赔谈判旷日持久,使得许多索赔要求 只能集中起来处理。
4.1 索赔报告的编写技巧: a 索赔事件是真实的 b 责任分析清楚明确 c 简洁,条理清楚,各种结论定义准确, 有逻辑述 反索赔一般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业主或 者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 评议和反驳,否定其不合理的地方,接受其 合理的要求。其二是认为索赔时双方的,承 包人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则业主反索赔。 业主也可能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则承包人必 须反索赔。
二、反索赔的步骤 1.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2.索赔事件的真实性 3.干扰事件原因、责任分析 4.索赔理由分析 5.索赔证据分析 6.索赔值审核
三、反索赔报告 对总索赔的反索赔报告,一般应包括 以下内容。 1.对索赔报告的答复信 2.反索赔报告的正文 3.附件
2.4索赔时效的效力 届满则索赔权即诉讼权消灭 有效的抗辩理由 2.5 适用范围 2.6 索赔时效期间的计算 索赔事件开始发生时 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时
思考:索赔时效能否中止?
三、工程索赔文件 1.索赔信 2.索赔报告 3.附件 四、索赔报告的内容 总论部分 根据部分 计算部分 证据部分
二、索赔的成因 (1)业主违约 (2)监理工程师指令、通知 (3)合同缺陷 (4)工程变更 (5)施工条件变化 (6)不可抗力事件 (7)其他承包人干扰 (8)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更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策略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策略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策略:技术问题关系到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目的能否整体和快捷的实现。
只有规范、艺术、有效的技术操作才能够为成功索赔与反索赔催生出一条最优化的实践路径。
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1、证据技术2、合同技术3、工程鉴定技术4、谈判艺术第一节证据技术索赔证据材料由于索赔严格的程序性而具有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作用。
反索赔所运用的证据材料与索赔所运用的证据材料在范围上几本相同,只需逆向寻找。
一、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1、事实性2、完整性3、关联性4、系统性5、及时性6、有效性二、索赔证据的内容(一)索赔证据的分类1、政治经济2、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3、工程项目财务报表(二)普通索赔的证据组成1、招标文件及附件;2、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3、合同文件及变更文件、各种会议纪要;4、建筑定位放线验收单、基础验槽记录、钻探记录、轴线检查记录、回填土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开箱验收记录、水电及消防试验和试压记录等;5、土方开挖前的现场情况、隐蔽工程掩盖前的情况、业主责任造成工程返工、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损坏等工程照片;6、记录了包括天气、施工人数、设备数量及使用情况、进度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工程中的特殊事件、停水停电时间、工地临时性变动、会议及参加人员、材料设备的到场及检查情况、不正确纠正、返工范围、工程损坏等情况的施工日志;7、可以证明与某事件有关的时间、责任,可用于评价当事人对某事件的观点和态度的来往信件、函件;8、包括气温、湿度、降雨量、风力风向、暴风雪、冰雹等准确可靠的异常天气的气象资料;9、包括后续设计图纸、修改设计图纸、设计中选用的标准设计、有关图集在内的所有的工程图纸以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0、记录了施工中地下障碍处理,工程局部尺寸或材料改换、增加或减少某项工程内容等情况的工程洽商记录,证明发包人提供的场地范围,水电接通位置、水准点、施工作业时间限定、施工道路制定等内容的工程通知资料;11、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保管、压港压站等有关凭证;12、反映材料调价、运费提高、人工费标准提高、银行利率调升、新增加有关征税等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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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索赔是双方面的,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为了很好的管理好监督好合同,是工程有计划有秩序的按合同实施,必须将承包合同中的目标,结合本项目特点,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从而做到对合同的主动控制和管理。
1、本工程引起索赔的原因
(1)业主未按时提供合同的施工条件
(2)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
(3)设计变更
(4)不可抗力因素
(5)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
(6)甲供材料供应滞后
(7)承包商违约
2、对索赔处理的依据
(1)法律法规
(2)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工程建设标准
(4)索赔事件的证据
3、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总监理工
程师应熟悉合同文件,抓住易产生索赔的条款进行控制,另一方面由于监理在实施监理任务的过程中,可能有些工作漏洞或失误,这就要求监理工作应全面及时,防止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合同双方带来的索赔机会。
2、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监理工程师要以积极地态度和主动的精神管理好
工作,为业主和承包商提供符合和超过国家标准的服务,在施工中,监理行为时双方的纽带,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通常合同实施越顺利,双方合作越好,索赔事件越少,且越易于解决。
4、以主动控制为主,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
5、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要以主动控制为主,详
细调查,识别风险,用科学的方法控制计划,高质量的做好组织工作。
在控制过程中将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紧密的结合起来,在加大主动控制在控制过程中的比例的同时,进行定期、连续的被动控制。
6、公正的处理和解决索赔
7、业主和承包商中间的索赔合理解决不仅符合监理
工程师的工作目标,而且符合工程总目标。
索赔
的合理解决,是指承包商得到按合同规定的合理
补偿,而业主又不超额支付,合同双方都心服口
服,对解决结果满意,连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
8、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
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9、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10、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
用索赔报审表。
11、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
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
详细的资料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
通知。
12、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
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
位。
13、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
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
的综合处理意见,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14、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
提出索赔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于建设单位和施工
单位协商处理。
4、索赔事件的分类与界定
一般的将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事件在具备下列情况
时,监理工程师可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受理。
1、战争、外地入侵、恶劣灾害性天气、地震、暴乱、
叛乱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2、业主延迟提交设计图纸和不按合同规定以及经批
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所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场地由此
而未能按期动工,引起施工方费用增加
3、提供的红线桩和放线资料不准造成损失的
4、由于国家政策、法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5、因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属于施工方责任全部或部
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的妥善保护而导致的额
外费用的支出:凡含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或不属有
关规范、规程规定必须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支付的费用:已经
验收哦批准覆盖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为此而
支出的费用。
6、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等为保护和处理
而支付的费用
7、由于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变更工程计量
单位和数量不满而重新增减计量的费用
8、由于取消某些项目造成施工单位额外的费用
9、施工单位违约给业主造成的工期损失、材料损失
和因工期延误造成业主管理费用增大支出的
5、对索赔事件的审查与评估
1、索赔过程必须符合程序和时限的要求(业主10天
以内予以批准)否则,可要求承包单位进一步补
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10天内未予批准时,应该为
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索赔申请资料证据必须真是
齐全,完备,有效。
2、申请索赔的依据理由必须正确、充分、计算原则、
方法必须合理、合法。
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结果与业主、承包单位协商,
协调一致后予以确认,并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
此时承包单位方可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索
赔的支付。
4、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通知项目监
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监理工程师收到争议通知后,
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调差和取证,与双方
协商一致后作出决定:如果业主或施工单位在合
同规定时限内对监理工程师做出的争议调解未提
出异议,则三方应将次决定作为最后决定,必须
认真执行:如果业主或施工单位不同意监理工程
师的决定,可按合同约定程序解决。
在争议解决
过程中、甚至在仲裁(诉讼)期间、监理工程师
应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6、工程延期的措施
1、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
件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
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
过审核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
审批表并通过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
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
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最
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机构在做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
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
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工期拖延和影响事件的实施和程度;
3、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4、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
监理机构应按监理规范的规定处理。
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
工款项中扣除延期损害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