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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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原理与实务》精品课程建设总结.

《刑法原理与实务》精品课程建设总结.

《刑法原理与实务》精品课程建设总结一、课程的基本情况《刑法原理与实务》是我院升格为高职学院后开设的法律事务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

在升格之前的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自1993年开始,在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中也有,因此,《刑法原理与实务》至今已有10余年的历史。

本课程自开设以来,坚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的基本要求,在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

为此,对本课程提出了“四性”的教学目标,即理论基础的“实用性”、技术理论的“应用性”、教学内容的“有效性”,教学过程的“实践性”。

2007年,《民法原理与实务》被确定为校级优质课程,成为学院的精品课程。

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成就《刑法原理与实务》被确定为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来。

我们的围绕课程建设目标做了大量工作,使学生在理论学习、政策分析以及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较好的成绩。

具体总结如下:(一进一步完善了课程的教学体系《刑法原理与实务》被批准为院级精品课程后,我们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自身的发展,不断修改、完善理论教学大纲、实训大纲、教学课件,完成了技能试题库的建设,充实了教学参考书目。

(二根据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编写了《刑法原理与实务讲义》为适应高职教学的特点,培养技能型人才,法律系刑事法律教研室总结了几年来刑法教学的经验,从今年3月开始,组成了教材编写组,(成员包括王晖、杨军、侯起舞、毛育军、夏芬芳,着手编写适合高职学生特点的《刑法原理与实务教程》,用于我院刑法课的教学,现已基本编写完毕。

1、教材结构教材暂定名为《刑法原理与实务讲义》。

每一章的编写格式依次如下:(1引例(即大约百余字的一个典型案例(2重点问题(即本章的重点问题(3正文(编写分则时分为罪名的概念、特征、司法实务三大部分,司法实务指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别、此罪的处罚。

课程标准《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2022年版

课程标准《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2022年版

课程标准系部:专业名称:法律事务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课程负责人:制定年月:《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二、课程性质、课时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是基础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实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

本课程标准适用于法律事务中级技工专业。

本课程80学时。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属于法律实务专业的专业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将理论知识及诉讼程序运用于具体案例,以解决实践问题。

在教学过程中,比较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尤其突出应用性。

四、课程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学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运用其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诉讼中的问题,并且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诉讼中的问题。

六、课程考核办法本课程为学期考查课,采用百分制形式计分。

该课程考核内容与所占比重如下表:七、实施建议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电子书籍、多媒体等,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运用法庭模拟、案例教学法、角色体验法、分组讨论法、启发引导等方法。

八、实训教学资源要求上机实训所需软件:Windows XP、OFFICE2003、 Windows movie make或Premiere等视频编辑工具、千千静听等常见的音频播放器、Windows media player等多媒体播放器。

九、说明该课程适用于技工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学习。

参考教材:《刑事诉讼法学教程》杨旺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教材:《刑事诉讼法》武汉大学出版社;本课程标准所列的总学时、项目学时为建议学时,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增减。

建议增加课程的课外训练时间,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中职法律课项目化教学实践探索

中职法律课项目化教学实践探索

中职法律课项目化教学实践探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问题也愈发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教育也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

中职法律课程作为中等职业教育的一部分,其教学内容和方式也日渐丰富和多样化。

本文将通过对中职法律课项目化教学实践的探索,来探讨相关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一、项目化教学在中职法律课程中的应用项目化教学是一种将学习内容组织成有意义的、整体的、具有一定研究性和探索性的任务进行教学的方法。

在中职法律课程中,可以通过项目化教学的方式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解决问题、实践应用,从而使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感悟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

1. 项目化教学设计在中职法律课程中,可以设计一些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项目化教学内容。

可以设计一个“交通事故案例调解”项目,让学生通过模拟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角色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进行调解解决问题,从而了解交通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技能。

又如,可以设计一个“模拟法庭审判”项目,让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等角色,进行模拟法庭审判,从而感受法庭程序和法律逻辑,提高学生的辩证能力和实践能力。

在中职法律课程中,可以通过项目化教学的方式,来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

可以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让学生完成某个具体的项目任务,如模拟调解、模拟审判等,学生可以在小组内进行角色分配、资料收集、分工合作等活动,从而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又如,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学生去解决某个具体的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

在中职法律课程中,项目化教学实践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和实施。

教师应该针对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兴趣爱好,设计合适的项目任务,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在项目化学习过程中,进行自主探究和实践应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能力。

在中职法律课程中,教师可以设计多样化的项目任务,来引导学生的学习。

项目任务的设计应该包括知识性的、实践性的和创新性的内容,从而使学生在项目中既能够掌握法律知识,又能够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中职法律课项目化教学实践探索

中职法律课项目化教学实践探索

中职法律课项目化教学实践探索一、项目化教学的背景和意义二、项目化教学的实施策略与方法1.确定项目主题在开展项目化教学实践之前,首先需要确定项目的主题。

中职法律课程中可以选择一些与法律实践密切相关的主题,如法律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审理、法律文书撰写等,以便更好地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学习目标。

2.分组合作在确定了项目主题之后,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分组进行合作。

通过小组合作的形式完成项目任务,可以让学生相互之间进行交流、互相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成果。

3.制定项目计划在项目化教学实践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的任务和阶段目标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制定相应的时间表,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计划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4.开展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一些实践活动,如法律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审理等,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和理论,在实践中获得更多的经验和技能。

5.总结和评价在项目化教学实践结束之后,需要对项目的整体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分析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后续的教学实践提供经验和借鉴。

三、项目化教学的实际效果与问题1.实际效果通过项目化教学实践,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得到了提升,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学生通过实际操作,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知识和理论,获得了更多的实践经验和技能。

2.问题与挑战在项目化教学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与挑战,如项目主题的选择、学生分组的合理性、项目计划的制定等。

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培养,在实际教学实践中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改进教学方法。

四、加强项目化教学的途径和措施1.提高教师的能力教师在开展项目化教学实践之前,需要充分了解项目化教学的理念和方法,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进修,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2.引导学生参与教师需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项目化教学实践中,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激发学生的创新与创造能力。

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设计及应用研究

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设计及应用研究

•课程评价体系设计背景与意义•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构建•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应用实践目•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优化建议•结论与展望录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现状课程设置单一教学方法陈旧评价标准不完善评价体系设计目标与原则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国内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对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进行了广泛研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如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强调实践性和创新性,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等。

国外研究国外对高职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的研究也较为深入,主要集中在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价方法的创新、评价结果的反馈等方面。

如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自我评价、互评、实践评价等,强调评价结果的反馈和指导作用。

知识掌握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筛选与权重分配终结性评价通过期末考试、实训项目成果展示等形式,全面评价学生学习成果。

形成性评价采用课堂测验、作业、小组讨论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调整教学策略。

实施步骤1)明确评价目标和标准;2)设计评价方案;3)组织实施评价;4)收集、整理评价数据;5)分析评价结果;6)反馈评价结果,指导学生改进。

评价方法选择及实施步骤多元化评价主体参与策略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企业导师评价实施背景实施过程实施效果某高职院校实施情况介绍具体应用案例分析案例一案例二效果评估通过对实施前后的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的应用效果。

结果显示,引入新的评价体系后,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要点一要点二反馈收集为收集学生和教师对《刑事法律实务》课程评价体系的反馈意见,该校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收集。

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和教师对新的评价体系表示认可和支持,认为其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提供了参考。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堂实践教学指导计划讲解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堂实践教学指导计划讲解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堂实践教学指导计划根椐学院实践教学的相关规定和刑事执行、法律事务专业、司法警务专业、法律文秘、社区矫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的实际情况,本课程课堂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如下:—、课堂实践教学的形式课堂讨论、课堂演讲(由学生讲授)、法律辩题辩论赛、观摩法庭审判、模拟审判。

二、课堂实践教学学时《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课时为64学时,课堂实践教学学时确定为20个学时;具体为:课堂讨论10学时,课堂演讲4学时,观摩审判3学时,模拟审判3学时。

三、各项课堂实践教学活动的具体实施要求和步骤(—)课堂讨论1.目的提高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

2.实施时间计划安排在认识刑法、认识犯罪、认识刑罚、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贪污贿赂罪的教学过程中,安排有10次,每次1课时,共10课时。

3.实施步骤(1)任课教师事先拟定讨论的题目,并提出具体的要求,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2)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论题,让学生作相关的准备。

(3)讨论过程由学生自由发言,教师只作引导,不作评价。

(4)讨论结束,由教师对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讨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

(5)课堂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

(二)课堂演讲(学生讲授)1.目的调动、发挥学生自学的积极性,了解学生学习的关注点,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表达观点,学众演讲能力和勇气。

2.实施时间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均可实施,安排二次,课时为2学时。

3.实施方式将班级学生按每组5人进行分组,派一名代表上台讲演。

4.实施步骤(1)由教师或学生根据教材内容选定相关部分作为学生自学素材,提出讲授要求。

(2)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

(3)学生应完成书面讲稿。

(4)以小组的形式,自愿与指定相结合。

(5)每组派代表讲演,时间为10分钟;讲演结束,小组全体成员接受班级同学的提问,时间为5分钟。

(6)讲授结束,随堂教师进行点评。

刑法 项目式教学

刑法 项目式教学

刑法项目式教学
1.项目式教学的概念和优势:介绍项目式教学的定义和特点,以及其在刑法教学中的优势,如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促进合作学习和创新思维等。

2. 项目式教学在刑法教学中的应用:分析项目式教学在刑法教学中的应用场景,如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践等,以及如何设计项目任务、组织学生分组、安排项目时间等。

3. 项目式教学案例分析:以刑法中的典型案例为例,如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诈骗罪等,设计相应的项目任务,要求学生通过模拟法庭辩论、撰写法律文书等方式,深入了解案件背景、法律适用和证据分析等内容,从而提高学生的刑法知识和实践能力。

4. 项目式教学评价和改进:介绍如何对项目式教学进行评价和改进,如通过学生反馈、教师观察和成果展示等方式,发现项目设计中的不足和改进空间,并加以纠正和改进,以提高项目式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5. 项目式教学的未来发展:展望项目式教学在刑法教学中的未来发展趋势,如与信息技术的融合、跨学科合作、社会实践等,以及如何进一步创新项目式教学模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学需求和学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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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教学设计的基本思路

一、课程教学设计的基本思路

一、课程教学设计的基本思路在课程设计时,基本思路是:围绕课程的教学目标,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的思想。

《刑法原理与实务》是法律事务专业中的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和刑事法律、法规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一是刑法基本知识的掌握;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教学设计的基础工作(一)《刑法原理与实务》是必修课,在课程教学设计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对教学及考核的要求,仔细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二)了解该课程目前有哪些资源?是否可用?什么内容?形式怎样?等等,当然还必须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

(三)了解教育对象(学生)的需求和基本情况。

开展了问卷调查,主要涉及学生的年龄、学习动机、希望采取的学习方式、可供自主学习的时间、教学建议等。

在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课程设计或对课程设计进行修改补充。

三、课程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课程教学设计的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两种模式的设计:一是教的模式设计;二是学的模式设计。

(一)精心设计讲授内容现主要讲解刑法总则部分,这部分是整个课程的重点,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后两次主要讲解刑法分则部分,这部分相对总则来说难度较小,主要是识记与理解各种罪名的犯罪构成;最后一次是期末复习,答疑并介绍复习方法等。

首先,课前充分备课。

其次,上第一次课时,设置课程导学环节,重点向学生介绍课程的特点、教与学的进度安排、课程的媒体资源及学习方法等。

通过课程导学,学生对课程情况及教学模式有了大致的了解,有助于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第三,在整合利用教学媒体资源的基础上,将每一讲的课程内容分解成不同模块,明确重、难点讲解部分和学生自学部分。

第四,运用案例教学法,调动其学习的主动性和课堂参与性,形成师生互动。

主要做法是:在每次辅导课前,需给学生布置预习任务,主要是预习重点、难点部分,并根据课程的内容对学生提出不同要求,或要求学生记学习笔记,提出自学中发现的疑难问题以上设计(二)借助学习小组和网络,结合形成性考核,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进行设计1、学生根据教师的教与学的进度安排和学习建议,制定适合自己需要的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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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尝试作者:刘刚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4期摘要在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中,项目化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技能,也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其推广是大势所趋。

但是其在人文社科类课程中推行却困难重重。

《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教学过程中的项目化探索很有必要。

关键词职业教育课程教学项目化刑事法律原理实务作者简介:刘刚,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8.387我国的高职专业分为19个大类。

其中,“公安与司法大类”包括7个“专业类”(专业群),具体包括42个专业。

①《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是“公安与司法大类”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一、既往的项目化教学探索项目化教学是教师将课程内容整合成若干个具有一定操作性的项目,学生完成一个个项目(工作任务),并在项目(任务)的操作、完成过程中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提升。

2015年春季学期,笔者任刑事司法系2014级2分队的《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每周抽出一至二节课,用于学生实训——撰写司法文书。

学生将课本上的案例分析作业题以司法文书的形式完成,交给老师带回去批阅。

这样一来,既锻炼了学生的分析能力、应用法条的能力,又提高了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始,学生要用两节课才能写出一篇司法文书,经过五周以上的训练,学生大都可以在一节课内写好一篇文书。

2016年秋季学期,笔者任2016级司法技术系6分队的《法理基础与宪法学》课程,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项目化写作训练来辅助教学,让学生能够较为直观地感受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提高了学习兴趣;以多媒体信息为基础,促使学生演练了大量的法学时评写作;使学生开拓了眼界,锻炼了思维,培养了良好的思辩习惯。

笔者两次尝试的心得,为今后的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难点对于工程类职业院校,可以把学校建在开发区里,把学科建在产业链上,开展项目化教学易如反掌。

但是,在政法类高职院校中,《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往往是作为考试课、必修课开设的,开展项目化教学,困难多多。

(一)实施难题之一——教材内容的取舍该课程大多采用全国司法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曲伶俐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6月第三版。

教材有17章,56节,619000字。

作为一本教科书,要顾及体系的完整,对知识点不能有遗漏,力求面面俱到。

而推行项目化教学,则不能平铺直叙,要有所取舍,突出训练的重点。

在教师的讲稿、PPT中,对知识点要进行分类区别对待:1.不讲。

例如,“刑法的特征”为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中的第三个问题。

可以安排学生课下自学。

老师在课堂上不再讲解。

例如,“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为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中的第三个问题,也可以要求学生自学,结合以前的《法理基础与宪法学》课程知识触类旁通。

例如,“认识错误”为第一编第二章第六节中的第六个问题。

例如,“战时缓刑”为第一编第八章第一节中的第六个问题下的一个知识点。

2.略讲。

例如,“刑法的基本原则”为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应当略讲。

例如,“犯罪行为三个基本特征”为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中的第二个问题。

例如,“犯罪客体”为第一编第二章第三节。

例如,“单位犯罪”为第一编第二章第五节中的第三个问题。

例如,“犯罪预备形态”为第一编第四章第二节。

例如,“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为第一编第五章第一节中的第三个问题。

例如,“罪数形态”为第一编第六章。

例如,“管制”为第一编第七章第一节中的第二个问题。

3.详讲。

例如,“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为第一编第一章第三节中的第二个大问题下的第二个小问题。

例如,“教唆犯”为第一编第五章第二节中的第五个问题。

例如,“数罪并罚”为第一编第八章第一节中的第五个问题。

例如,“交通肇事罪”为第一编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第三个问题。

例如,“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为第一编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第六个问题。

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为第一编第九章第二节中的第九个问题。

(二)实施难题之二——打通实体法、程序法在该课程的项目化教学中,首先必须打破“先讲授实体法,后讲授程序法”的老套,将一部分程序法知识(刑诉法知识)提前做交代,在学生撰写司法文书时提示学生。

不拘泥于教科书章节,在教学PPT中,打通实体法、程序法,实属项目化教学实施的前提。

(三)实施难题之三——案例的选择教材中,几乎每一节均有“导入案例”。

每一章后均有“示范案例”。

每一章后还列有“习作案例”。

“导入案例”和“示范案例”均有参考答案,学生只要理解、记忆,不用思考,所以不宜作为项目进行操作。

作为每一周课时结束时的项目(任务),以“习作案例”为基础撰写相应的司法文书较为适宜。

教师批阅后,在每一教学班抽取二至三份最好的文书,在下一次课开讲时,由老师进行宣读并讲解。

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学生思考,又有利于教材后的难题的解惑。

每名学生不论学习基础如何,只要有求知欲、进取心,就可获得知识的增加、技能的进步,教师要调动学生参与,避免应付、敷衍的现象。

(四)实施难题之四——格式的展示教师应当事先把司法文书的格式做成ppt,或者word文档,在课堂上通过多媒体设备进行展示,学生的主要精力放在“运用法律理论、法律条文分析案例”的上面,放在“定性”的上面,放在“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重与罪轻、重罚与轻罚”的上面。

(五)实施难题之五——批改的工作量刚开始实施项目化教学时,教师讲解的时间少了,学生可能会误会——认为老师讲课偷懒,压缩讲课时间。

其实,实行项目化教学后,教师课外批阅司法文书(作业)的工作量很大,每一次阅读、评分、记分的时间大约要用1至2小时。

教师一方面必须认真对待批阅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向学生解释清楚,避免学生误会。

(六)实施难题之六——成绩的评定在职教发达的国家,职业学院提倡“做中学、学中会、会中用”。

教师最后从“作品(产品)成果”、“创意”、“项目开发过程中的付出”三方面综合评定成绩。

但是,在《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这类课程中,学生没有执法权,学生参与真实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障碍多多,不便操作。

只有将实训操作的内容限定在模拟司法文书的制作活动内,只有将实训操作的时间限定在一个学期内,只有将实训操作的空间限定在教室内,才能方便地开展项目化教学。

项目考核应实事求是,有的学生卷面(钢笔书写)可能不是最好的,但他在整个过程中勤于动脑,事实叙述清晰,法律依据选择准确,那么他可能比那些卷面(钢笔书写)美观但没有努力付出的人得分更高。

三、《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项目化教学的目标层次(一)一次课一成果在高职院校,学生学习法律,除了了解知识点,培养“刑事法律认知能力”,接受法治观念熏陶外,更重要的是训练、培养学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在每一次课的授课过程中,教师应当努力联系实际,着重培养学生的“刑事法律认知能力”、“案例分析能力”。

要求学生不过多纠缠学术争论,而是熟悉法律条文及主要司法解释,掌握主要司法文书的格式,能对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定性,能结合刑事法律条文进行逻辑推理,举一反三。

(二)一周一成果一般情况下,该课程的教学,一周有两次课,共四课时。

少数专业一周有三次课,共六课时。

为了采用项目化教学模式,可以考虑安排学生一周撰写一次司法文书,包括侦查终结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代理词、辩护词、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等。

教师批改后,分数作为日常评价,登记在记分册上,期末折算后,加权,计入总评成绩。

(三)一学期一成果临近学期结束时,可以要求学生完成一个现实发生的(半年内发生但尚未结案)大案(名案)的全套司法文书,除了从互联网上获取的信息外,可以加上合理的想象、揣测。

着重培养学生的“诉讼参与能力”。

作为终结性评价之一,与期末闭卷考试分数加权。

这一整套司法文书的制作,也可以配合模拟庭审活动的组织而进行,以便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法律素养。

四、《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操作设想(一)理念传播为主,成果获取为辅项目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高职院校所提供的优质教学资源能为学生增值,这才是项目化教学的目的。

为教学班中居于中等水平(甚至下等水平)的学生带来学业成就的实质提升,这也是“以生为本”宗旨的体现。

高校在推进过程中不可简单粗暴,而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先让项目化教学的理念深入师生心中。

对于少数反应慢、书写慢的同学来说,教师不可过分催促他们,在教学班内仅剩他们还在撰写文书的时间段,不宜在这个时间段(大概十至十五分钟)争分夺秒上新课,教师可以让已完成作业(文书)的其他同学先看投影仪展示的一些刑事案例。

(二)将实体法、程序法的知识点融会贯通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前半学期先讲实体法,分析案例也仅仅选用实体法案例,不涉及程序问题。

后半学期再讲程序法,分析案例也仅仅选用程序法案例,不涉及实体问题。

在期末总复习时,本来应当将两部分知识融会贯通,但是,因为若干大假冲课、大型活动冲课,教学工作往往草草收场,两部分知识没来得及融合。

开展项目化教学,可以将实体法、程序法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将刑诉法知识与刑法知识结合起来,教师的职责之一就是在学生撰写司法文书时提示学生,在讲评时强调对两个方面的兼顾。

(三)教师提供纸张,做好痕迹管理为了规范项目化教学的进行,为了消除学生的抵触情绪,做好痕迹管理,最好由教师发放纸张。

在过去的教学过程中,往往在讲解理论知识十周之后,集中利用两周左右的教学时间开展“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学生分成几个大组,准备文书材料,熟悉案情,讨论定罪、量刑,安排角色扮演。

教师为了追求效果,甚至将庭审过程中的对话及活动环节预先做成“脚本”(剧本),打印十余份,交给学生,这也需要使用大量纸张。

而如今推行项目化教学(文书写作),仅仅是将集中使用的纸张分散到若干次使用而已。

(四)弱化保姆功能,传道授业解惑曾经有海外学者批评东方国家的人文社科教育——学生只要乖乖坐在课堂上,表示对教师的尊重即可,至于听讲与否、听懂与否、赞同讲授内容与否,均不重要。

话语刺耳,但也有几分道理。

现阶段,仍然有一些高职院校,人文社科类课程的教师上课时,相当多的精力花在制止违纪现象上——学生玩手机、打瞌睡等等。

个别高校在教室墙上钉上了“手机收纳袋”,课前收手机,课后还手机,教师不情愿地扮演了“保姆”角色。

而推行项目化教学,在平时上课过程中,就可以敦促学生勤于思考、勤于动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大大减少“低头族”,而不是默许学生临近期末才开始用功,“临时抱佛脚”。

(五)保持特色,自成一体在课程设计方面,各类高校、各门课程千差万别。

我国个别高职院校已经着手“六步四结合”创新型教材的编写、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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