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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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青年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青年见习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青年见习人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见习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青年见习人员,包括实习生、见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产业需求和实际情况,招聘青年见习人员,为其提供见习机会。

第四条青年见习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见习任务。

第五条公司将为青年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培训,帮助他们提升自身能力。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青年见习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处理。

第七条青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享受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章见习机会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青年见习人员提供不同类型的见习机会,包括实习生、见习生、研究生实习等。

第九条见习机会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见习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匹配,最大程度发挥其潜力。

第十条青年见习人员有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见习机会,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见习。

第十一条公司将为青年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师资和设备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见习任务。

第三章见习管理第十二条青年见习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见习,按时完成见习任务,并定期向公司汇报。

第十三条青年见习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十四条青年见习人员需要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严禁泄露公司的重要信息。

第十五条青年见习人员应努力学习和实践,不得懈怠,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青年见习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第四章见习报酬第十七条青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享受工资待遇,报酬按照公司规定支付。

第十八条青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如有违纪或失职行为,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其见习合同,并不支付相应报酬。

第十九条青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奖励,并考虑是否提供长期的工作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XX技术有限公司毕业生就业见习(试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见习岗位上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见习,享受见习补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的制度。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第三条我公司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单位湖北省人才服务局认定的省直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将严格按照人社厅、人才局的文件指导精神完成基地工作目标任务:培养与提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就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一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就业见习基地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就业见习人员的工作管理、监督职能。

主要职责:(一)制定和落实就业见习管理制度;(二)建立见习人员基础台账,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三)人才服务局发布的相关就业见习信息对接;(四)见习基地的员工管理,活动、检查配合工作;(五)见习员工系统申报、档案管理、手续签订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见习员工津贴的统一发放,银行盖章的见习人员工资流水清单的收集整理,银行账户的设立、维护工作。

第五条见习人员及相关档案资料需统一在XX技术有限公司的名义下管理与进行。

第三章见习管理规定第五条公司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并通过管理服务系统网上登记相关信息。

第六条设立单独统一的银行账户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在签订见习协议书一周内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生见习管理办法

实习生见习管理办法

实习生见习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实生/见生管理,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提高实生/见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招收的实生/见生的管理。

三、工作要求1. 招收流程(1)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核实招聘需求及岗位描述,招收流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定,社会主义制度和企业文化。

(2)作出招聘决策,签订实生/见协议,把协议装订起来备查。

2. 岗前培训在实生/见生入职前进行一定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介绍(2)公司文化及制度(3)岗位工作职责及要求3. 工作分配(1)按照实生/见生的研究、专业背景、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岗位分配。

(2)明确实生/见生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4. 工作督导(1)根据实生/见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配备相应的导师。

(2)定期与导师进行工作交流,汇报工作内容和进度。

(3)导师根据实生/见生的工作表现给予指导和帮助。

5. 工资福利(1)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实生/见生工资。

(2)提供班车接送等相关福利。

6. 实考核对实生/见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实/见资格。

7. 离职处理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应对实生/见生做出离职处理。

四、实施细则1.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2. 实生/见生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五、附则本办法未涉及的,参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处理。

备注:实习生岗位是今后很多学生都会做的工作,对企业管理和年轻人的成长都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对实习生的见习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人性化建设十分必要。

本文档在制定实习生/见习生管理办法,包含招收流程、岗前培训、工作分配、工资福利、实习考核及离职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的管理制度,更好的保障和管理实习生/见习生,对企业和实习生的成长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一、见习生选拔与招聘1. 见习生是指在校学生或者毕业不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内部经过一定期限的培训学习,并接受工作技能和知识的考察。

公司每年定期开展见习生招聘活动,选拔出能力突出、潜力巨大的见习生。

2. 见习生招聘的程序分为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两种方式。

社会招聘主要通过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进行,校园招聘则通过走进高校举办宣讲会、招聘会等形式进行。

3. 公司在招聘见习生时,需充分考虑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对于应聘者的选拔要严格把关,确保选出的见习生符合公司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规划。

二、见习生培训1. 见习生入职后,公司将为其安排一定期限的培训课程,通过企业文化、工作流程、技能培训等全面深入的培训,使见习生快速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2. 公司视见习生为未来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培训内容将以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培训课程将由公司内部资深员工或外部专业讲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 见习生培训期间,公司将对见习生的学习、表现、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未通过考核者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三、见习生工作安排与管理1. 见习生进入公司后,将分配专业导师进行指导和管理,导师将对见习生进行全面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快速成长。

2. 见习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导师需及时了解见习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3. 见习生的工作性质与正式员工相同,需按照公司规定参与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公司将依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考核,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鼓励,对表现较差者进行规范教育。

四、见习生管理方式1. 公司将建立见习生档案,对见习生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包括培训成绩、导师评价、工作表现等内容,为公司对见习生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

见习人员管理办法

见习人员管理办法

见习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根据有关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上班制度
1.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我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单位必须着装整洁并携带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
早退。

2.见习生不准擅自离开见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办公室批准,返回岗位应向办公室报告知晓,销假后方可
上岗。

3.爱护图书、工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

4.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或参加非单位组织
的其它活动。

5.尊重单位领导和同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处事能力,
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6.严格遵守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情报等泄露,维护本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
1、见习生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
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三、其他事宜
1、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违反单位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见习
生,我单位可随时取消见习资格,并报人力资源管
理局。

3、除上班时间在我单位见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
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单位无关。

见习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见习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见习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节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见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见习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保障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见习人员的确认与招聘1. 见习人员的确认1.1 本公司接收见习人员的范围为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生或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其他有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的人员。

1.2 确认见习人员需经过见习人员的单位主管和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3 见习人员在被确认并签订见习协议之后,方可开始见习工作。

2. 见习人员的招聘2.1 见习人员的招聘需按照公司招聘流程进行,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选拔合格的见习人员。

2.2 见习人员在招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或抵押财产,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见习期间的管理1. 见习协议签订1.1 见习人员与公司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密义务等内容。

1.2 见习协议签订后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保留在公司档案中备查。

2. 见习工作计划制定2.1 见习人员的单位主管应根据公司的见习计划和工作需要,制定见习人员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2.2 见习工作计划应当包括见习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确保见习工作有序进行。

3. 见习人员的培训与指导3.1 公司应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技能培训等,确保见习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3.2 见习人员的单位主管应对见习人员进行定期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 见习人员的考核与评价4.1 见习期满后,公司应对见习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见习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

4.2 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见习人员是否获得正式录用的重要依据,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用见习人员。

第四节见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1. 见习人员的权利1.1 见习人员有权按照见习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1.2 见习人员有权接受公司的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见习生见习管理制度

见习生见习管理制度

见习生见习管理制度1. 引言见习生是指在某个组织或公司内进行短期实习或培训的学生或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见习生,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整体实习质量,制定一套见习生见习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见习生选拔与入职2.1 见习生的选拔标准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要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背景、学历要求以及其他必要的技能和素质要求。

2.2 见习生的入职程序应包括填写入职表格、提供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3. 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安排3.1 见习期限一般为一定时间段,具体根据实习或培训的需要而定。

期间的考核和评估应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3.2 见习生的工作时间安排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要求,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超时工作。

4. 见习生工作内容与要求4.1 见习生的工作内容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实施、完成指定任务、学习和培训等。

4.2 见习生的工作要求应包括对工作态度的要求、保守公司机密的要求、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要求等。

4.3 见习生需要接受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完成,同时需要学习和积极参与工作相关的培训和讨论活动。

5. 见习生监督与考核5.1 为了确保见习生的工作质量和学习效果,应建立见习生监督的机制,由相关负责人或导师对其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5.2 见习生的考核应综合考虑工作表现、学习成果以及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建立一套科学客观的考核评定体系。

5.3 考核结果应反馈给见习生,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给予进一步培训和指导,或根据公司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见习合同。

6. 见习生福利与保障6.1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如工资、交通补贴、膳食安排等。

具体的福利待遇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公司政策来确定。

6.2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职业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

7. 见习期满与转正7.1 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果,公司可以决定是否将其转正为正式员工。

见习管理办法

见习管理办法

见习管理办法
1、根据事务所业务开展需要,安排见习岗位,通过校园招聘等形式招募见习人员。

2、见习人员经过面试后,根据情况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助理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分配。

3、见习人员岗位工作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在校生寒暑期见习期以假期时间为准,但要提前约定见习期限或由见习人员提前一周申请离所),见习期按照60元/天的标准按月核发生活补助。

4、见习期满一个月后,由项目经理进行月度考核,并提出明确意见,确定其是否适合岗位工作要求。

5、见习期满后,由见习人员做工作总结并根据项目经理意见决定岗位调整:
(1)根据项目经理建议或见习人员本人申请,经核准后可继续见习,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2)根据项目经理提议及见习人员本人提出试用申请,经考核满足试用工作要求的,可转入试用期,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项目经理认为不再适合见习岗位需求或见习人员提出终止见习的,在做好业务交接后离开见习岗位。

(4)在见习期内工作成绩优异者,在本所录用正式员工时可以优先考虑。

6、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或项目需求,可临时聘用见习人员,临时聘用
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聘用期报酬按2000元/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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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根据有关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上班制度
1.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我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单位必须着装整洁并携带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
不早退。

2.见习生不准擅自离开见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办公室批准,返回岗位应向办公室报告知晓,销假后方
可上岗。

3.爱护图书、工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

4.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或参加非单位组织
的其它活动。

5.尊重单位领导和同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处事能
力,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6.严格遵守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情报等泄露,维护本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
1、见习生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
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三、其他事宜
1、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违反单位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见习
生,我单位可随时取消见习资格,并报人力资源管
理局。

3、除上班时间在我单位见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
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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