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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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工作环境不健康,长时间受到有害因素的危害,导致职工患上的一类疾病。

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

二、责任主体1.单位责任:各公司、工厂、企事业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制度、管理体系,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管理者责任:公司、工厂、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应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3.职工责任:职工应当根据岗位工作特点,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参与职业病防治培训,积极协助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责任1.单位责任:(1)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

(2)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职业病防控措施。

(3)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职工的安全工作环境。

(4)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增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5)建立职业病发病情况监测、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病例。

(6)制定职业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2.管理者责任:(1)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决策,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2)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指导职业病防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3)监督职工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其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及时处理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职工责任:(1)严格遵守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准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2)接受职业病防控培训,并根据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生活习惯。

(3)维护职业病防治设施和装备的完好,并就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整改提出建议和意见。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及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及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及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及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外聘人员。

(三)本制度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本依据,所有职工都有责任遵守和履行本制度中的规定。

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的划分(一)企业领导责任1. 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资源投入符合国家要求。

2. 指派专人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3. 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保障。

4. 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1. 制定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本部门职工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及时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 配合企业领导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三)职工个人责任1. 遵守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相关规定,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具和器材等。

2. 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和演练,提高自己的职业危害防范能力。

3. 发现职业危害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4. 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如巡视、清理等。

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一)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估1. 对岗位进行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职工工作风险评估中。

2. 制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职员的安全与健康。

(二)危险源监测与监控1. 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监测危险源的浓度、温度、压力等参数。

2. 定期进行危险源监测和运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三)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1. 根据危害程度和工作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 确保个人防护设施的完好无损,使用前进行检查。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 引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健康、提高工作环境安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该制度旨在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预防措施,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2. 职业危害识别和评估首先,在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之前,企业应该进行职业危害的识别和评估。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确定工作中存在的潜在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

企业需要对工作岗位、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以便准确地识别出所有可能对员工健康产生危害的因素。

3. 职责分工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职业危害,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分工。

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中,应清楚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高层管理人员职责高层管理人员应该制定和推动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政策,确保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

他们应该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监督和评估职业危害的控制措施,并及时作出必要的改进。

3.2 中层管理人员职责中层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和执行。

他们应对工作岗位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危害程度,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3 员工职责员工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执行者。

他们应该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

员工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并及时报告任何职业危害的情况。

4.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了控制职业危害,企业应采取一系列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这些措施应根据危害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4.1 工作场所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场所管理制度,包括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4.2 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是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包括预防、控制、评估、诊断、治疗和职业康复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监测、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岗位上履行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职责。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五条全公司职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规定,学习并遵守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方案、措施。

第七条全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第八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监管。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估第九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工种和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掌握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剂量和日常暴露时间等相关情况;(三)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与监测第十二条全公司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全公司应当加强职业病环境监测,定期检测相关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

第十四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第十五条全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设备。

第十六条职工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应当立即报告,并接受相关的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国家与企事业单位共同承担起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有利于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减少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下面是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详细阐述。

一、政府职责政府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中负有重要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法规,并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2.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组织开展职业病监测,收集、分析和发布相关的职业病数据,确保信息的及时和准确。

4.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创新,促进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和效果。

5.加大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二、企事业单位职责企事业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起着关键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病防治负责人,制定并执行职业病防治计划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负责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3.进行职业病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的培训和应用。

4.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及时诊断和报告职业病病例,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救治和医疗救助。

5.配合政府的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检测工作,提供相应的数据和信息,积极配合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从业人员是职业病防治的直接受益者和主要执行者,其职责主要包括:1.遵守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设备,严禁违规行为和操作。

2.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病防治培训,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配合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如接受职业病检查、做好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控制,积极向企事业单位报告职业病情况。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管理负有的法律责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负有对员工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诊断,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等。

2.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提供职业病防治培训等。

3. 相关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管机构,负有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合规,加强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技术研究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各相关方应当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二)是指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中,各方责任如下:1.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职工的权益。

2.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备,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和教育,及时提供职业病发生的信息。

3.职工个人责任:职工个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如发现有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主动保护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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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10.各层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管理职责总经理职责⑴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⑵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⑶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⑷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⑸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⑹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⑺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主管副总经理职责:⑴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⑶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⑷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部门职责:1、安全环保处职责(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⑴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⑶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⑷对各生产厂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人力资源处职责⑴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⑵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⑶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⑷人力资源处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⑹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产品研发部的职责⑴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⑵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机电动力部的职责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车间主任职责⑴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⑵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⑶向主管部门反映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⑷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防范措施。

⑸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⑹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⑺对本车间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7、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⑴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作业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⑵负责制订和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⑷负责对新职工和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

⑸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⑹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⑺充分发挥作业长、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核。

8、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⑴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⑵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⑶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⑷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⑸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⑹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⑺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⑻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9、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⑴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⑵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⑶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⑷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我公司安环处和公司领导报告。

10、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为安全环保处,负有以下责任:⑴承担我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⑵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⑶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⑷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⑸组织人员做好提供从业人员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工作;⑹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⑺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11、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⑴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⑵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⑶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⑷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⑸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⑺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⑻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种类第六条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工作现场中,原材料的搬运使用、原材料的加工,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氨的危害:。

3、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的危害:。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味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工作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鼓风机、球磨机等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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