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河南省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河南省2012年度环境保护
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2.06.05
•【字号】豫环文[2012]91号
•【施行日期】2012.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河南省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技进
步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豫环文〔2012〕9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已评选完毕,获奖项目共8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现予以公布。
获奖单位可按照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的额度,奖励有贡献的科技人员。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附件:。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2]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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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2〕16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近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20号)、印发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1版)等8项标准规范》(环发〔2012〕92号,具体内容可在环保部、省环保厅网站下载),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运营资质管理的重要意义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市场化专业化企业化,实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是保障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前提,是保障设施运营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措施。
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环境设施运营服务业的社会化发展,培育专业化的设施运营服务队伍,提高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保障设施正常运营和达标排放,为节能减排定量考核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二、严格运营资质审批程序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河南省环保厅负责甲级资质预审,乙级资质、临时资质审批工作。
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负责乙级、临时资质预审工作。
(一)甲级资质预审程序:申请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向省环保厅提出书面申请。
登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报管理系统填报电子申请表,并提交纸质版的资质证书申请表(采用申报系统生成的格式,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相关材料,申请表和材料一式三份(申请材料A4纸,按管理办法中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函-豫环函[2012]66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函-豫环函[2012]66号](https://img.taocdn.com/s3/m/adf2b158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58.png)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函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函(豫环函〔2012〕6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函告你市,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办法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规定,为科学严谨地考核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共性目标1、环境质量目标。
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目标。
2、污染减排目标。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2年总量预算指标,落实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措施,完成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3、环境安全目标。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保问题引起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率。
(二)个性目标1、综合整治目标。
完成省政府2012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2、农村环保目标。
2012年6月底前,完成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年底前,完成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87个省级生态乡镇、452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
二、考核方法(一)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见附件1),按考核细则(见附件2)逐项评定,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进行评估、考核。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对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自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8.30•【字号】豫环文〔2012〕154号•【施行日期】201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豫环文〔2012〕15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各在豫备案环评机构:按照环保部组织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我厅对在豫备案的77家省内外环评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2011年以来,部分环评机构的工作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郸城县凯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2-乙基己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1、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改为市级审批而未报告;2、环境风险章节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未按导则要求进行评价等级确定;3、工艺废水零排放不可行;4、未结合风险评价结果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设定相应的防护距离;5、拒绝按照我厅要求的项目报送被抽查的市批环评文件。
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缺乏统一管理、服务发展意识不强、编写的环评文件质量低下,省批项目在评审中被复议等问题。
(二)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省批项目《许昌宏伟热力有限公司背压机组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评审时因质量差被复议。
编制的市批《郏县源丰铸件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1、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冲天炉的作用是化铁,不具备冶炼功能,而环评中所用原料为铁矿石;2、评价未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我省新建铸造项目管理的要求》(豫发改工业〔2008〕380号)的相符性,从报告所提供内容,无法做出相符性判断。
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环评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1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审考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1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审考核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环办函[2012]14号【发布部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2.02.23【实施日期】2012.0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1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审考核结果的通报(豫环办函〔2012〕14号)各直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各持证单位:根据环保部印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及程序》(环发〔2005〕84号)和省环保厅印发的《河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0〕244号)要求,我厅委托各省辖市环保局组织对辖区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进行了年审,同时也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47家单位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有45家单位参加年审考核,2家单位无运营项目。
参加考核的绝大多数单位提交了《评估报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和《运营项目情况表》等相关表格。
考核结果表明,大部分运营单位在组织结构、运营人员配置、证书使用上符合规定。
未发现有持证单位存在证书转借、涂改情况;运营单位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持证单位运营的污染治理设施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合同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45家运营持证单位年审考核中5家为优秀,34家为合格,6家为基本合格,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作正在逐步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一)一些持证单位与委托单位签署委托运营合同后,不能及时到项目运营地环保部门备案,致使年度考核无环保部门的运营意见。
(二)个别持证单位提交的考核材料不完整,评估报告过于简单。
(三)少数运营单位存在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有无证上岗的现象。
(四)部分运营单位没有实验室,主要依靠外部委托的监测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环境形势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环境形势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7.11•【字号】豫环函[2012]181号•【施行日期】201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环境形势的通报(豫环函〔2012〕18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今年以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环境质量责任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部分河流、区域和重点监控企业仍时有超标现象,部分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形势不容乐观。
现将上半年全省环境形势通报如下:一、2012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一)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情况按照单因子评价法(即21项因子中,1项因子超标即视为该断面超标),对我省94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的21项因子进行评价,今年上半年,36个断面达标率为100%,占38.3%;35个断面达标率超过50%,23个断面达标率低于50%。
超标倍数和因子较多的断面主要集中在淮河流域的贾鲁河、清潩河、黑泥泉河、惠济河、涡河、洪汝河等河流,其余河流的个别断面、个别因子也有超标现象。
截至上半年,有13个断面已无法实现年初制定的政府责任目标达标率的要求,主要集中在淮河流域的开封(4个)、漯河(2个)、郑州(1个)、周口(1个)、鹿邑(1个);黄河流域的三门峡(2个);海河流域的安阳(1个);丹江口库区的南阳(1个)。
上半年6次水质监测均不达标的断面分别是:许昌清潩河临颍高村桥、漯河黑河郾城漯邓桥和三里河舞阳栗园桥、兰考杜庄河阳堌、驻马店黑河上蔡前相湾断面;5次不达标的断面分别是:郑州贾鲁河中牟陈桥、开封贾鲁河扶沟摆渡口和铁底河太康轩庄桥、周口贾鲁河西华大王庄、漯河沙河西华程湾、鹿邑涡河鹿邑玄武断面。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情况各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累计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2012年度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2012年度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豫环办[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2012年度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豫环办〔2013〕4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各在豫备案环评机构:针对环评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2012年度在豫备案环评机构综合考核结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下列20家环评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并分别做出处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该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编制的《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林克霉素原料药项目及化学合成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送审版)》,卫生防护距离调整依据不足、源强确定不准确。
二是编制的《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验证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变更内容不全面、卫生防护距离调整依据不足。
三是编制的《河南省金泰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稀土多元素螯合复混肥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缺少投资主管部门的备案确认书,且涉嫌存在“虚拟环保措施”。
四是编制的《驻马店市中多铝业有限公司6万t/a高强高韧耐蚀特性铝合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中以铝棒为原料生产铝合金材料,而环评文件以铝锭为原料,先经熔炼得到铝棒,再进行铝合金的生产,此工艺涉及熔炼废气的产生,与备案中生产工艺的产排污情况差别较大;项目备案为分两期建设,而环评文件未进行分期,无相关说明;项目铝棒生产工艺描述存在常识性错误。
五是编制的《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报告书(送审版)》报告书编制质量低下,描述内容与专家现场踏勘的情况有明显出入。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12.11•【字号】豫环办函[2012]97号•【施行日期】2012.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豫环办函〔2012〕9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
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2〕40和42号文件继续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3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2012年9月25日,省环保厅在郑州市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升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现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今年是我省环保系统首次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省环保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县业务骨干组成的评查小组,制定了评查工作方案,为案卷评查工作提供了各项保障措施。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积极准备,抓好落实,使案卷评查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办,为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此次案卷评查涉及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按照通知检查案卷不少于200卷的要求,抽取每个单位15卷,不足15卷的全部抽取,此次案卷评查共抽取208卷。
从评查情况看,案卷质量总体较好。
郑州市、安阳市、三门峡市、长垣县环保局案卷整体质量较高,特别是郑州市环保局推荐的一个案卷在10月份环保部举办的全国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比中荣获优秀奖,为河南省环保系统赢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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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
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豫环办[2013]1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3.02.28
【实施日期】2013.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豫环办〔2013〕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各持证单位:
根据环保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20号令)和省环保厅《河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0〕244号)及有关要求,我厅委托各省辖市环保局组织对辖区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2年度考核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省52家单位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有48家单位参加年度考核,4家单位无运营项目。
全省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单位在证书
的使用和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运营资质证书保存良好,没有发现转借或涂改等情况;在运营的规模和类别方面,均按证书审核的业务范围实施,没发现擅自更改、扩大运营规模和类别的情况。
运营单位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在生产运营中未发生生产运营事故;绝大多数持证单位运营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合同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48家运营持证单位年度考核中6家为优秀, 41家为合格,1家为不合格。
2012年度考核结果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持证单位需加强自身建设,运营单位还存在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现象。
(二)部分运营单位内部监测能力不足,主要依靠外部委托的监测机构。
监测频次和监测指标不能达到国家要求,难以保证运营质量。
(三)运营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监测、巡检记录格式不统一,交接班、审核人员手续不全。
三、有关要求
各持证单位要提高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设施运营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营现场操作规程,实施有效管理。
执行好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文件资料管理等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治理设施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逐步强化人员管理,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和操作水平。
2013年2月28日附件:
2012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年度考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