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高值耗材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鼓励临床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形成高值医用耗材从准入直至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过程综合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1、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范围1)医用高值耗材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器械。
2)医用高值耗材类别:心脏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类、神经内科介入类、电生理类、心外科类、骨科材料及器械类、人工器官、消化材料类、眼科材料类(人工晶体等)、神经外科类(硬脑膜、钛网等)、胃肠外科类(吻合器等)等。
2、高值耗材申购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以满足临床要求、保证质量为前提,选择技术先进、价格优惠、注重服务、讲究信誉的产品和供应商,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和患者利益。
1)高值耗材采购申请a 通用高值耗材申请实行手术室、介入导管室二级库房管理,二级库房预存一定量的基数,临床使用时到手术室、介入导管室请领,手术室、介入导管室根据消耗基数批量申请。
b 择期、跟台高值耗材申请c 使用科室单一申请,手术确定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申请。
d 急症高值耗材申请e 急症可由器材设备管理处按程序实施紧急采购。
2) 采购流程a 手术医生手术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提出购置申请,同时填写《医院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申请表》,列明该产品的需求原因、临床用途及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并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提交医务处。
b 医务处从医疗角度对项目开展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批。
c 器材设备管理处收集产品信息,审核产品、供应商资质,报分管院长审批。
d 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执行招标结果;未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购置申请,组织手术医生、使用科室负责人和审计、财务、纪检监察按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进行议价谈判,执行谈判结果。
e 急症手术(单次病例)使用的高值耗次再次使用时需向器材设备管理处申购,同时附《病人(或家属)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口腔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口腔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提高医用耗材使用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用耗材分类及管理1. 分类医用耗材分为三类:一类耗材(如口腔修复膜、骨粉等)、二类耗材(如口腔种植体、牙科植入物等)和三类耗材(如牙科显微镜、口腔激光治疗仪等)。
2. 管理原则(1)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3)加强医用耗材信息化管理,实现医用耗材的全程追溯。
三、医用耗材采购管理1. 采购流程(1)根据临床需求,编制医用耗材采购计划。
(2)按照采购计划,进行招标或询价。
(3)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价格、交付期限等条款。
(4)验收医用耗材,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2. 采购要求(1)采购医用耗材应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的企业。
(2)采购医用耗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采购医用耗材应注重性价比,合理控制成本。
四、医用耗材储存管理1. 储存条件(1)医用耗材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环境中。
(2)医用耗材应根据不同品种、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
2. 储存期限(1)医用耗材储存期限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超过储存期限的医用耗材,应予以报废。
五、医用耗材使用管理1. 使用原则(1)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用耗材前,应熟悉其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用耗材。
(3)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用耗材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交叉感染。
2. 使用记录(1)医务人员应详细记录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包括品种、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2)使用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六、医用耗材报废管理1. 报废条件(1)医用耗材过期、损坏、失效等无法使用的,应予以报废。
(2)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应予以报废。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全制度

医⽤耗材管理制度-最全制度⼀、医⽤耗材管理办法⼀、总则(⼀)为进⼀步规范我院医⽤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次性使⽤⽆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安全管理规范》、《卫⽣部关于进⼀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次性医疗⽤品、医⽤消耗品、试剂、器械和⽤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
(三)严格医⽤耗材管理规范,建⽴健全医⽤耗材管理机制。
成⽴由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院感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临床医疗专家等⼈员组成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耗材及时、规范、安全的使⽤。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作,规范我院医⽤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耗材管理规范,对医⽤耗材实⾏分类管理。
其中,对⼀次性⽆菌医疗⽤品及其它临床使⽤中的⾼值医⽤耗材,各业务科室实⾏使⽤登记管理,施⾏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值医⽤耗材品种包括:⑴介⼊治疗类医⽤材料(如导引导管、⽀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泵等)及⼼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材料;⑶⼈⼯晶体、眼内填充物;⑷⼈⼯瓣膜、⼈⼯补⽚、⼈⼯⾎管等;(五)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程序。
医院所⽤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发放管理。
未经医院批准,科室不得⾃⾏购置医⽤耗材;严禁各业务科室或个⼈将未经报批⼿续的医⽤耗材进⼊我院临床使⽤。
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我院供应的医⽤耗材,患者⾃购的耗材也不得应⽤于临床诊疗。
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耗材,医院⼀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的相关违规责任。
(六)医⽤耗材管理实⾏专⼈、专管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一、医用耗材收费规定:《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行计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等,一律不得另外收费;患者需使用可另外计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应将价格、预计使用的数量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确认方可收费。
二、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加成率:已明确规定可另外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按医疗机构实际购进价格加规定差率计收。
购进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加价率为10%;1000元以上部分加收8%,单件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加收部分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三、明确医药价格管理职能。
加强对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科、设备科、信息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
四、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阳光采购,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不允许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加成率及最高限价。
药品调价由药剂科专人负责调价。
1。
医用耗材效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用耗材的效期管理管理,避免发生过期失效现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近效期产品的一般原则:
1.产品标示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到有效期限前有6个月的产
品为近效期品种;
2.产品标示有效期在6个月~12个月的,到有效期限前有3个
月的产品为近效期品种。
二、验收医用耗材时,到货产品的有效期限不得少于产品标示有
效期的三分之二,有效期限接近或达到本制度规定的近效期期限时,保管人员均应当拒收。
三、发货时,应当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原
则,避免发生过期失效现象。
四、保管人员应对在库有效期限的产品每月进行检查,如发现有
近效期产品,登记报表,在效期管理标牌上标示。
并对近效期产品增加检查频次。
五、对产品标示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在到有效期限前
3个月时应当向科室报告;对产品标示有效期在6个月~12
个月的,在到有效期限前2个月时应当向科室报告。
由科室结合医院使用情况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六、保管人员必须对出库的产品进行复核,避免有过期产品出库。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word文档良心出品)

(八)与医用耗材管理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医务管理部门配备和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
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追溯、监测、评价、监督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组织实施与管理,以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的专业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是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指定的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和医务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第九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建立医用耗材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科室或部门提出的新购入医用耗材、调整医用耗材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申请,制订本机构的医用耗材供应目录(以下简称供应目录);
(三)推动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订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四)分析、评估医用耗材使用的不良反应、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监督、指导使用进行监测,对重点医用耗材进行监控;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医院耗材管理委员会制度

医院耗材管理委员会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规范医用耗材的审批、采购、使用,切实控制医用耗材的费用、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医院范围内试用、使用、紧急采购的医用耗材。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医用耗材是指医院各临床业务科室按照规定目录向患者提供使用与其治疗项目相对应的所有医用耗材(包含植入介入性材料、诊断试剂)等。
本规定所指的高值耗材是指单价大于或等于200元的医用耗材、植入性耗材特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且及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结束后长期留置体内或部分留置在体内至少30天以上的消耗性医用耗材。
第一章管理机构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用耗材的管理,设立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作为医用耗材的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如下主任:副主任:成员:第二条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工作原则包括:(-)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及卫生行业采购规章制定本单位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三)审批使用科室申请进入医院使用的新增医用耗材(包括新增耗材品种、规格等),准入原则:1.根据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目录,医院内使用的医用耗材原则上同类同规格产品不超过3个,目尽量做到国产、合资和进口品牌的合理搭配。
2.按照〃安全低风险、经典高性价'’的原则充分考虑临床适用性、经济性、控感安全等因素;3.讨论引进医疗新技术所需的耗材。
(四)审批使用科室或采供中心申请替换(或停用)不适合在医院继续使用的医用耗材。
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对耗材产品或供应商重新评估是否替换(或停用):1.被药监等政府部门认定有缺陷等问题的医用耗材;2.连续发生三起与医用耗材使用相关的不良事件、经查不能排除产品因素的;3.在通过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评审后半年内零使用或连续一年内没有申领和使用记录的医用耗材(急救备用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用途的备用品除外);4.可替代产品能充分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用产品价格高于可替代产品的;5.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有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或厂家。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7.18•【字号】冀卫医函〔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卫医函〔2019〕3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办法》对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医用耗材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要督促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和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的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按照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廉洁诚信、阳光采购的原则,开展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规范开展耗材管理工作(一)明确管理对象及管理内容。
医疗机构要按照《办法》中明确的医用耗材的定义和分类进行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备、使用、追溯、监测、评价、监督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二)遴选医用耗材供应目录。
医疗机构要按照合法、安全、有效、适宜、经济的原则,遴选建立本机构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调整周期由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规定。
要加强供应目录涉及供应企业数量管理,统一限定纳入供应目录的相同或相似功能医用耗材供应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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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范本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贵州省医疗服. 精选范本 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 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贵州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管理。非特殊情况,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 精选范本 意向。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七)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名单报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登记),负责科室医用耗材管理。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根据本科室业务开展情况,制定通用类医用耗材领用计划及特殊耗材、新增医用耗材品目申购计划。科室当月申购、领用医用耗材总量,根据本院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列入科室当期成本核算。
(八)医用耗材管理,实行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管理。建立贵州省肿瘤医院医用耗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用耗材管理信息公开,物资购置、使用合理。
(九)医用耗材管理,实行库存基数定量管理原则。库存基数为本科室一周业务用量,每周领用数量以补足基数为限。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流量确定耗材存库基数,制定领用计划。
(十)各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医用耗材申、领总数、当月耗材核销总量、库存数量,按规定日期(每月25—28日)执行每月清仓盘库并做好登记记录。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报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查明原因。除组织全院性的清仓. 精选范本 查库外,每年10月份,各业务科室自行向库房对账,并进行物资的清点,清点结果,填好盘点表,报设备科一份。
(十一)各业务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规范管理。通用类医用耗材科室之间不得转让、转借、以物换物及自行变价处理。为保障临床医疗需求,科室之间转借特殊医用耗材导致领用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的,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并说明原因。经核查业务科室医用耗材实际使用数量与领用、申购数量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据实处理;业务科室申领的医用耗材流失且无合理去向说明的,处以所流失医用耗材总金额五倍的罚款,并追究相关科室极个人一切责任。
(十二)凡科室及个人违规购置、使用、倒卖、盗卖医用耗材及医疗垃圾,损害医院利益的;凡未按规定日期执行医用耗材领用计划申报,影响科室正常工作开展的;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每月清仓盘库,经核查帐实不符的;凡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给医院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由相关科室及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 (一)全院所有医疗业务开展科室及个人; . 精选范本 (二)涉及医疗器械耗材购置、储备、使用、回收毁形、管理科室及个人。
三、医用器械耗材招标管理 (一)年使用量在100万元以上的低耗品,须通过邀请招标、竞标和议标等程序进行采购;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品牌和供货商中标,并签定供货合同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
(二)对中标的供货商无法提供的部分耗材,可选用其它邀请招标公司的产品,但价格不得超过同类耗材的中标价或折扣率。
(三)中标有效期为一年,若有效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行业价格调整,则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四)对于单价低、用量少、专业性强的低值耗材,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采购。
四、医疗器械耗材申购、审批及领用程序 (一)对于通用类医用耗材,设备科根据科室领用计划、库存和全院实际用量,于每月月初制定医用耗材采购计划,通知供货商供货,保证必备库存,努力实现零库存。 .
精选范本 (二)对于专科使用特殊性医用耗材,使用科室须提前15日上报申购计划,填写《医用耗材申购表》。到货后一次性领取,计划申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的业务使用量。
(三)对于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非计划内临时增购的特殊性医用耗材,使用科室须提前至15—30天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逐级报批后执行。
(四)对于低值耗材新品种的引进,应严格控制。凡现库房有代用品的,原则上不得申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引进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审核后报请药械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购进。
(五)凡通用性强、用量大的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品类,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业务需求制定月耗材领用计划,填报《医用耗材领用计划表》于每月月底25号前提交设备科,每周领用计划于每周三前报设备科购置后领用。科室库存物资定额以一周量为限,长假期间可根据科室实际业务需求增补领用计划,增补领用原则上不超过一周量。
(六)对于用量少、专科适用(包括介入、血透、骨科进口高值耗材)或新增的医用特殊耗材,由科室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报审购计划。各业务科室申购新增医用耗材品类,必须提交书面申请陈述申购理由,经科主任及护土长共同签字后,根据院医用耗材管理审购程序申报审批。 . 精选范本 新增特殊医疗耗材申购、审批程序:科室制定申购计划——填报申购表——设备科和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签字——价格科审核——设备科购置——入库∕建卡——价格科系统维护,执行加价率——价格公示——临床科室领用——系统计费——价格科复核。
(七)一般情况下,各科应于每月月底(25号前)制定普通医用耗材领用计划。对于临床使用有其特殊性的医用耗材(如体内植入性医用耗材、介入专科医用耗材等),使用科室应提前一周向设备科提交申购表。紧急与特殊情况下,科室可直接向设备科提出紧急供应要求。
(八)确有特殊原因需业务科室自购医用耗材的,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应在三日内报医用耗材管理小组,陈述自购理由,并按照申购程序完善相关购置手续。
(九)手术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领用计划,由手术室(通用部分,如特殊缝线等)与相关科室(专科特殊医用耗材)分别编制领用计划或填报申购表进行申购、领用。
(十)各临床科室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对会议上厂商介绍推广产品,不得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确有临床业务需要的,可将相关产品资料或样品带回单位,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申购程序办理申购。 . 精选范本 (十一)购进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供货单位应出具以下有关资质、证件材料: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合格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产品生产批号、热源检测合格卡、产品有效期、生物检测合格卡、企业法人授权书等有关证件。
五、入库 (一)所有低耗品必须首先入库,非特殊、紧急情况严禁供货商直接将医用耗材交送使用科室。对必须手术现场才能确定规格的专科高值耗材(单价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的),需由手术医生、科室主任共同签字,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后由使用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负责在三日内补办入、出库手续。
(二)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入库耗材验收制度,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详细检查送货清单、实物是否与已核批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内容相符。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设备科科长处理。
六、出库 (一)业务科室必须确定医用耗材的专人申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二)急诊、抢救医用耗材随需随领,其它医用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