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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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1.资产隐匿:当事人将财产转移、隐匿或通过虚假举报减少财产的数量,使得执行难以进行。

2.财产破产:当事人因经营不善、债务过多等原因而宣告破产,财产被拍卖或划归破产清算,无法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3.异地难度:当事人的财产位于他地,执行程序复杂,需要跨区域执行,增加了执行难度。

4.法律漏洞:现行法律对于一些具体情形的处理,规定不够具体或者存在矛盾,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1.建立更完善的资产调查制度:完善资产调查信息网络,加强各级法院信息共享,提高对当事人资产隐匿和转移的发现和阻止。

2.设立专门的执行法院:在司法体系中设立专门负责执行的法院,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

3.加强对财产破产的监管和处理:建立健全的破产清算机制,加强破产财产管理,确保债权人能够合法、合理地获取其应有的权益。

4.加大对异地执行的力度:加强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建立跨区域的执行机制,优化执行程序,方便当事人对异地财产进行执行。

5.完善法律规定: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现实问题,适时进行法律修订,解决法律漏洞,明确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果。

6.强化执行回访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回访和问责机制,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对执行难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要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不仅需要加强法律规制和监管力度,也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处理,提升执行效率和质量,以建立更加公正、高效的执行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在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给当事人带来损失,阻碍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执行工作。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出现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当事人主观原因:某些当事人可能存在失信行为,故意拒绝执行判决或裁定,逃避债务。

二、财产难以查封、扣押:部分当事人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或者以重大费用进行保全,使执行机关无法查封扣押,执行产生困难。

三、相关部门力量不足: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受到限制,无法对执行难案件进行全面跟进和查处,导致执行效果不佳。

四、执行程序繁琐:我国执行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如申请、审理、执行等,程序冗长也是导致民事执行难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行为及时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增强当事人的守信意识。

二、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设立失信当事人黑名单制度,采取惩罚性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消费能力和社会权益,以增强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意愿。

三、加强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增加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执行案件的跟踪和检查,提高执行效率。

四、简化执行程序:完善执行程序,简化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高执行效率。

可以通过合并执行程序、采取在线执行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

五、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执法合作,建立国际间的执法协助机制,加强对涉外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提高执行的可操作性。

六、推动立法完善:加强对执行难问题的研究和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执行程序的规定,提出明确的执行标准和程序要求,为民事执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七、培养社会良好氛围: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信任度,增强社会治理理念,培养社会信用素质,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从制度建设、执法力量、程序简化、国际合作等角度入手,并推动立法完善和培养社会良好氛围。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我国民事执行难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即使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是被执行人往往不配合执行,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行新的思考和尝试。

应当加强司法权威。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应当确保自己的权威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和执行。

对于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应当狠抓强制执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应当对拖欠执行、阻碍执行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被执行人的执行成本,使其不敢违抗法院的执行命令。

建立健全有效的执行机制。

在现行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很多可以利用的漏洞和阻碍执行的手段,这给执行造成了很大困难。

应当对执行程序进行改革,建立起高效、简便的执行机制。

可以借鉴一些国外成功的执行模式,如法院强制执行官制度。

该制度可以让法院授权一些执行官进行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和速度。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

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信息不对称,被执行人往往能够通过各种手段躲避执行,隐藏财产信息。

应当建立健全财产信息公示制度,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集中公示,保障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应当推行电子执行,加强执行过程的监督和记录,提高执行效率。

第四,加强社会力量参与。

只有依靠法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解决执行难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可以成立非政府组织或执行协会,协助法院进行执行工作,共同提高执行效率和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

第五,加强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和引导。

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执行人认为执行无望,因此拖延拒绝执行。

应当加强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和引导,增加他们对执行的主动性和合作性。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被执行人了解执行的重要性,增强他们对执行的信心。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思考。

只有通过加强司法权威、建立健全执行机制、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和加强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和引导等多种措施的综合应用,才能够达到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问题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判决或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判决或裁定,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权益的现象。

造成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执行主体不配合:被执行人无意愿履行判决或裁定,故意拖延执行进程,例如拒绝配合执行,转移财产等。

执行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积极的问题,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效力不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有的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资产保全手段不完善、执行期限限制较短、程序繁琐等,导致难以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3. 执行难案件复杂性:有些案件涉及到外地或外国当事人,财产或证据调查困难,跨地域协作难度大,执行难度也相应增加。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工作,修订和完善执行法律法规,提高执行效力。

完善资产保全手段,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处罚力度,增加执行期限并减少程序繁琐,改进执行程序等,提高执行的便捷性和强制性。

2. 加强执行机关的职能:执行机关应加大执行力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监督和处罚,确保判决和裁定得到有效履行。

加强执行机关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养,提高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 加强跨地域协作:建立和完善跨地域执行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各地执行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执行效率。

加强与外地或外国当事人的协调,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提高对涉外案件的执行力度。

4. 宣传教育加强:加强对公众和当事人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执行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程度,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减少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政府、法律机关、执行机关和公众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强化执行机关的职能、加强跨地域协作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措施,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建设的完善,民事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民事执行难主要是指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无法或拒绝履行义务,导致执行难的情况。

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或已被转移一些被执行人可能将财产转移到亲属、朋友等名称下,或者将财产变卖或者藏匿,以躲避执行,这样会给执行程序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执行程序不完善有些地方的执行程序落后,执行手续繁琐,执行效率低下,造成了执行难的情况。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的民事执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某些执行程序和执行标准不够明确,缺乏有效的执行监督机制,难以保证执行的顺利进行。

四、执行人员工作不力执行人员的工作意识、水平、素质等方面存在不足,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也会成为影响执行的因素。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一、强化执行监管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管,完善执行的纪律与规范,建立科学的执行程序和规范,加强执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加强对民事执行领域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规范执行程序、增加执行标准,为执行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三、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建立年度考核制度,保证执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大惩罚力度对于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总之,要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必须从强化执行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加大惩罚力度等方面入手,为民事执行打造更加规范、公正和高效的制度体系。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法院判决的民事案件无法得到执行,即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判决的行为。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有多方面,包括法律、司法、经济等方面的因素。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也是多样的,可以通过改革法律制度、优化司法流程、完善执行机制等途径来解决。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之一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现行的法律对于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处理方式相对滞后,执行难的成本较高,执行程序复杂,执行周期长,并且对于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不够。

民事案件涉及的领域繁杂,法律规范也较为复杂,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这也是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个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因素是司法制度的问题。

司法机关在执行民事判决时,可能面临的困难包括证据不足、执行力度不够、执行程序耗时长等。

在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的执行力度不够,对于被执行人的拒绝执行行为没有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惩罚。

司法机关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也受到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地方政府的干预等因素的制约,导致执行难问题得不到解决。

经济因素也是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被执行人因为破产、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无力履行判决,或者故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

一些执行标的较大的案件,可能涉及到多个被执行人、多个法律关系和多个财产等复杂因素,使得执行难度加大。

针对执行难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加以解决。

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执行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追究和惩罚力度。

加强司法机关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提升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优化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

相关部门还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调查,及时采取措施冻结、拍卖或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确保执行能力。

加强对破产企业和无力履行判决的个人的救助和帮扶,解决执行中的经济因素。

加强对执行难问题的研究和监督,建立反馈机制,及时跟踪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民事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且长期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通过改革法律制度、优化司法流程、完善执行机制等综合措施来解决。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判决或裁定已生效,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义务,或者拒绝履行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无法依法获得法院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权益的情况。

民事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大难题。

那么,导致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又该如何解决呢?接下来,我们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导致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一、被执行人资产隐匿。

有些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隐匿,避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义务,或者制造虚假债务、虚假债权,使申请执行人面临无法获得执行的情况。

二、执行成本高。

在进行执行时,可能需要支付的诉讼费、执行费用等较高,申请执行人可能会因为缺乏资金而选择放弃执行。

三、执行程序繁琐。

执行程序繁琐、耗时长,往往会让申请执行人感到疲惫,失去继续执行的信心,导致民事执行难的产生。

四、法院执行力度不足。

有时候,法院执行力度不够大,不能及时有效地依法履行执行职责,也会导致民事执行难的出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一、建立完善的资产信息公开制度。

可以建立全国范围的资产信息公开平台,让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可以得到透明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执行人资产隐匿的情况,提高执行效率。

二、优化执行程序,降低执行成本。

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加强风险评估,合理分配执行费用,降低执行成本,激励申请执行人继续执行。

三、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可以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缩短执行时间,增强申请执行人的信心,减少民事执行难的发生。

四、加强法院执行力度。

法院应当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工作的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就是对于导致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的一些探讨。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让每个公民都能在法治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够有效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1. 引言1.1 民事执行难的现状民事执行难是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往往难以落实,导致执行活动受到阻碍或无法完成的现象。

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司法领域的一个难题,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执行效率。

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有多方面,包括被执行人财产隐匿、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执行程序繁琐等。

特别是一些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包括转移财产、伪装财产等,使得执行难度大大增加。

在现有的解决方法中,虽然执行程序逐步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弊端。

执行效率低下、执行成本高昂、执行过程缺乏透明度等问题仍然困扰着执行工作的进行。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行效果,也削弱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度。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问题迫在眉睫。

需要通过建立统一的执行标准、加强执行力量和技术支持、推动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来全面提升我国的民事执行水平,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字数:225】1.2 现有解决方法的弊端当前我国面临的民事执行难问题一直存在已久,尽管一直有各种解决方法被提出和实施,但是还是存在许多弊端和不足之处。

现有解决方法在执行标准方面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因为执行标准的不一致会导致执行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执行力量和技术支持方面也存在不足,执行力量不足导致执行工作的难度增加,而技术支持不足则会影响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的建设还不够完善,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及时会导致执行效果的不确定性。

我国的执行机构设置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的执行权威机构,执行效率和效果都受到一定影响。

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信用记录不完善会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

现有解决方法在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时存在着诸多弊端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2. 正文2.1 建立统一的执行标准建立统一的执行标准是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之一。

当前,我国各地的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存在着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导致执行结果的不确定性和执行效率的低下。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

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我国民事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一大社会问题,许多民事案件虽然判决了,但是却很难得到执行,导致很多当事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权益。

这种情况造成了法律制度的失信和失效,严重伤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如何解决我国的民事执行难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而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新的思考。

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监管。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被执行人如果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也只能依靠受理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判决。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被执行人诱因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判决,例如转移财产、拖欠债务等。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被执行人的恶意逃避执行行为。

可以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对所有拒绝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记录,并对其进行相应的限制措施,如限制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其出国等。

这样可以有效遏制被执行人的恶意逃避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完善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因为程序复杂、操作繁琐等原因导致执行效率低下,甚至一些案件因为执行难问题而长期得不到解决。

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引入更多的科技手段,如建立在线执行平台,提供在线申请、查询、咨询等服务,简化执行手续,提高执行效率。

可以适当简化执行程序,对于一些案件可以采取简易程序进行执行,加快执行进程。

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民事执行支持机构,提供执行咨询、协助执行等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帮助。

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罚力度。

当前我国的失信惩戒机制相对薄弱,对于恶意拖欠债务、拒不履行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往往只是受到一些轻微的处罚,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的惩罚力度,对于恶意拖欠债务的个人或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惩罚,如限制购买高消费品、限制申请贷款、限制营业、责令公开道歉等,有效打击失信行为,提高信用观念和行为规范,减少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执行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相对较少,执行程序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较弱,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二、执行成本高。

执行诉讼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执行成本,包括申请财产保全、委托评估、召唤证人、调取证据等费用,这对执行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三、被执行人恶意拖延。

一些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程序,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如财产转移、抵押、虚假隐瞒等,导致执行无法顺利进行。

四、执行机关执行力度不够。

一些执行机关对执行不重视,对被执行人的恶意拖欠不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针对以上原因,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一、健全法律制度。

加大执行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强制执行的途径和措施,增加执行力度,提升司法活力。

二、降低执行成本。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对执行成本进行补贴或减免,为执行人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

三、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力度。

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对恶意拖欠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消费和出境等,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

四、加强执行机关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执行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督促机制,提高执行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行水平,确保执行效力。

五、加强执行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平台,实现执行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执行效率。

六、建立多元化执行方式。

除了传统的强制执行方式外,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如强制拍卖、合作协商、执行和解等,为执行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增加执行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民事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法律制度、降低执行成本、增加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等。

只有通过全面、系统的和措施,才能够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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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解决思路
[摘要]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一个现实问题。

文章以社会信用体系为视角,审视了执行难、执行问题的表现样态、成因及其与社会信用体系之间的关系,提倡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解决应该立足社会信用体系的大背景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并提出了解决此问题的具体思路。

[关键词]执行难;执行乱;社会信用体系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在本质上讲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缺少了信用,经济就难以健康持续地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其完善程度对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产生着巨大影响,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的有力保障。

从词源上讲,信用的含义有二:一是以诚信任用人,信任使用;二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

它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要诚信无欺,遵守约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诚信是指人与人之
间的行为合乎道德要求并受社会肯定,民商主体要讲究信誉,恪守诺言,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约定办事,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般认为,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以诚实守信为基础,是具体作用于市场经济行为的规范,它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从以原始支付手段为市场交易方式向以信用交易
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的转变,是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安排。

从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看,完善的信用体系框架应包括良好的全民信用教育和信用意识,完善的信用立法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发达的商业化、社会化运作所需要的信用标准体系三部分。

从社会信用体系概念的复杂性和综合
性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

这个系统工
程的建设有着自己的基本要求,体现首先,从历史实践和外国的成熟经验来看,社会信用体系至少包括信用政策法规体系、诚信标准体系、信用服务体系、信用监管体系、信用道德文化体系等方面,我们在建设自己的信用体系时,需要深入分析其内涵、构成及发展关联,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推动其建设;其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其需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市场经济制度完善程度相适应,做到与各方面协调发展。

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可以总结为:使社会经济体系的内部的各要素及社会经济体系与体系之外的其他要
素之间和谐,并贯彻诚信,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民事执行实践中所遇见的现实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执行难、执行乱
执行难和执行乱是长期以来困扰和制
约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关注的热点问题,
其主要表现样态
1、为牟取利益,干扰甚至对抗司法人
员执行公务。

从法律上讲,一些负有执行义务的当事人因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甚至破产而无法承担执行义务,依法免除其到期债务是合法的。

但有些当事人钻法律的空子,将一些善意的法律条款作为自己的保护伞,采取种种手段,设法避开各种监督搞假破产以避免被执行,从而使执行困难重重。

有的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暗中以负债企业的主要资产或分支机构为基础,重新登记注册,与原来的企业分离开来,以实际上只是空壳的负债企业去应付和阻碍执行。

还有的当事人隐匿、转移财产;有的在多处银行开设账号;有的制造虚假会计账目,掩人耳目,阻碍执行,甚至煽动群众闹事以阻挠执行等等。

2、服务机构设置障碍,影响案件的执行。

一些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了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报酬,提供服务谋求非法利益,协助当事人逃避债务阻挠执行。

有的公证机关为了获取报酬无视法律的存在,出具虚假的公证文书,欺骗
司法机关并蒙蔽当事人。

有些法定验资机构,在设立经营性机构时为其出具虚假证明,致使产生所谓的“皮包公司”,为生效民事判决的执行埋下了祸根,等等。

3、负有司法协助义务的机构或人员协
助当事人规避法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司法协助的义务,应协助司法人员完成民事执行工作。

但有些司法协助人无视法律的规制,找种种借口抗拒协助,阻碍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猖獗,使人民
法院执行陷入重重困难。

所谓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是指在执行活动中,一些地方的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及其他有关单位或人员,违背法律,以种种不当的方式非法保护地方和部门利益的行为。

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禁止人民法院执行本地企业的财产等。

5、有些司法机关不依法执行,给当事
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执行是一项有法可依的活动,但有些执行人员无视法律的存在,执行过度或怠于执行,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
威。

所谓的执行过度是把不该执行的财产予以执行或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财产采取了
强制措施,而怠于执行是指对于当事人的执行工作应付了事,不付诸实际行动,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尊严。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社会信用的缺失
我国有关民事执行的相关立法还相对
粗糙,这给执行工作造成了障碍,但通过对执行难、执行乱现象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有法不依或钻法律空当是执行难、执行乱的主要原因,我们讨论问题不能偏离问题的实质,也即解决民事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执行所涉各主体的信用度——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的严重缺失是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构建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才是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治本之策。

如果执行人员能够在守信的基础上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当事人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执行依据,辅助执行人实事求是地协助执行工作顺利地进行,其他主体也本着诚信的态度对待法律和人民法
院的执行工作,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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