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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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上海市《关于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沪卫医政[2009]80号)、上海市医学会《关于开展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的通知》(沪医会[2009]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第一类医疗技术应保存以下档案1.1 医院建立有第一类技术目录,每年根据新增技术项目更新。

1.2 每三年对第一类医疗技术有1次《第一类医疗技术定期评估审核报告》1.3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第一类医疗技术有下述档案材料:1.3.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1.3.2 开展的新技术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3.3 属于有创操作的新技术,相关技术人员需填写《医疗技术人员准入申请表》。

1.3.4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无创技术年终有1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有创技术每半年有1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共2次。

1.3.5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有创技术每半年有5例《新技术评价记录》。

2 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保存以下档案2.1 医院建立有第一类技术目录《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二、三类技术在副本上登记。

2.2 为每项二、三类医疗技术分别建立档案。

2.3 开展的二、三类医疗技术有《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报告》《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通知书》2.4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2年内,每年有一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自查表》、《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2.5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相关技术每半年有5例《技术评价记录》。

3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上述资料。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医疗技术档案在医院管理、医疗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在我院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电子等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文件、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等。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实行院领导负责制,由医院信息科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及时收集、完整归档;(三)安全保管、方便利用;(四)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三、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收集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等;(三)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三)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二)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可靠。

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循档案利用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二)提供档案查询、复制、摘录等服务;(三)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复制,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五、档案销毁第十条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二)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信息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
医疗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及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
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资料范围
1、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开展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批准文件、过程监督资料;总结以及纳入常态管理材料;
3、限制性医疗技术备资料;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确认书;限制性医疗技术质量追踪、监管评估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总结评估报告等。

三、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

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意修改。

四、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园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六、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损作规程的保存期限按照二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保存评审周期内的资料。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指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

防止误用。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统一管理原则:医疗技术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医疗技术档案的性质、重要性和使用频率,实行分级管理。

4.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人。

三、管理范围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等证明文件。

2.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注销登记材料。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人员、设备等基本情况。

4.医疗机构年度检查、评审、考核、奖惩等材料。

5.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6.医疗机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

7.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采购、使用、库存等材料。

8.医疗机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事故等应急处置材料。

9.医疗机构财务、审计、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材料。

10.其他与医疗机构业务相关的档案材料。

四、管理职责1.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医疗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医疗机构各部门:负责提供、完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医疗技术档案材料。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医疗机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和整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材料。

2.档案整理: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3.档案归档: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后,按照归档要求,及时归档。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档案保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维护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以支持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该制度包括对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存储、使用和传输的规定,旨在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首先是档案管理的组织与责任。

医院应组织并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建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存储,以及对档案的使用和传输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次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医院应制定档案收集的规程和流程,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及时、完整和准确的收集。

医疗技术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码标准进行整理,以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三是档案的归档与存储。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建立完善的档案存储设施,如文件柜、档案架等,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医疗技术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并确定归档后的档案管理责任人,对归档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是档案的使用与传输。

医院应制定和实施档案的使用规定和流程,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和责任,并建立档案的使用审批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如加密传输、封装传输等,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是档案的保密与销毁。

医院应建立医疗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密等级和保密事项,加强对档案的保密意识和培训。

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可以减少档案丢失、篡改和泄露的风险,提高医疗技术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同时,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医疗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技术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工作建设,科学地管理档案,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的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的连续性、真实性。

2.适用范围
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3.定义
医疗技术档案是医务人员自申请开展某项医疗技术起,所有与开展该技术相关的审批、授权、再授权、中止及考核等相关内容的文件材料。

4.内容
4.1.1医务科与人事科联合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个人医疗技术考评档案,并存有医务人员个人的资质文件(经审核的医师执业证书、文凭、学位、教育和培训资料复印件)。

4.1.2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档案中,应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年限、医疗技术数量、医疗技术效果、医疗技术质量与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科室及医院对医务人员月度、季度、年度培训及考核结果等。

4.1.3医院结合医师的相关医疗技术技能、数量、效果、质量与安全指标、开展的年限,对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
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与再授权,纳入个人医疗技术档案。

4.1.4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技术档案:自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之日起,项目负责人至少每3个月将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质控评价意见进行一次整理,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归入医疗技术档案。

4.1.5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档案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由医务科与人事科共同负责管理与使用,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保存。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的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信息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责任1.医院设立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的一切工作,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2.医院领导层负责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监督和引导工作;3.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是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定期组织档案整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医院全部与医疗卫生技术相关的文书、记录、报告等应及时收集,由特地人员进行整理和标识,并依照规定的分类归档;2.档案保管: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依照保密等级划分,存放在特地的档案室内,采取密封、防火、防潮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3.档案利用: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利用医疗卫生技术档案,但必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4.档案借阅: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借阅,借阅者需提出正当理由,并依照规定填写借阅单,同时承当档案的安全和保密责任;5.档案销毁:医院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订立档案销毁计划,定期对旧档案进行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

五、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编号:每份医疗卫生技术档案有唯一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2.档案分类:医疗卫生技术档案依照疾病和科室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3.档案归档: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由特地人员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档案备份: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档案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遗失或损坏;5.档案储存: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储存在操作系统权限受限、网络安全的服务器中,确保档案的信息安全;6.档案保密: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保密级别应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确定,并严格掌控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权限;7.档案查阅: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查阅应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查阅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8.档案安全销毁: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科室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第三条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室主任对本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定期检查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对科室技术档案进行审查、鉴定、整理、归档。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科室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二)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四)定期向科室主任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科室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档案,由责任医师、护士等人员负责收集。

(二)档案收集应确保完整、准确、及时。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标准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清晰、整齐。

第八条档案归档:(一)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二)档案归档后,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向科室主任汇报归档情况。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借阅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二)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十条档案借阅:(一)档案借阅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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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
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
医疗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包括:
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及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
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资料范围:
1.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等文件。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开展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批准文件、过程监督资料;总结以及纳入常态管理材料;
3.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资料;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确认书;限制性医疗技
术质量追踪、监管评估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材料;限制性医疗
技术总结评估报告等
三、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四、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
打印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六、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操作规程的保存期限按照三级医院评审要求,保存评审周期内的资料。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
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防止误用。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取消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
入审批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技术的动
态管理和评估,实现全程监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一、新技术、新项目评估
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项目,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
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新技
术新项目开展当年内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开展次年应至少每半年
进行一次评估分析。

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总结评估分析报告,并上报医务
科备案。

二、限制性医疗技术评估
各科室对于已开展或计划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的,必须对照相应的限制性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开展评估分析工作,并完成评估报告,计划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的还应填写《限制性医疗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自我评估表》,并报送医务科。

限制性医疗技术的评估每年评估一次。

二、成立评估专家组
科室应成立医疗技术评估小组,及时组织小组成员开展评估分析工作。

总结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持续整改方案。

医院应成立新技术新项目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由学术管理会成员担任。

三、评估内容
包括医疗技术综合实力、配套设备设施、人员资质、风险控制能力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等方面,得出综合的评估结果,是否符合开展该项技术条件。

四、评估流程
科室评估,医务科审查报医院学术管理会审批,报医院学术管理会讨论,如新开展技术,符合条件的,同意准入临床应用;新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同意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待备案确认后,可以准入应用;已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的符合规范的同意其继续开展,不符合规范的暂停开展,责令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再次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方能继续开展。

五、评估过程中有异议的,可邀请上级医院专家进行指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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