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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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一、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1 施工前阶段在项目施工前,监理需要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及施工环境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并与甲方和乙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施工图纸审查2.进行施工方案审查3.进行施工合同审查4.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5.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1.2 施工中阶段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需要对施工进程、质量、安全以及工程预算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现场监理和检查2.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3.参与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4.督促施工方进行安全管理5.控制工程预算1.3 施工后阶段在施工完成后,监理需要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各方面进行评估。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3.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各方面进行评估二、施工监理工作方法2.1 监理人员管理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工作,并且需要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以保证工作水平和素质。

具体方法如下:1.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证书;2.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3.监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调整;4.监理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维护自身的专业精神。

2.2 施工现场管理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具体方法如下:1.监理人员需要定期现场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2.监理人员需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问题;3.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进度和工程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4.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 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程序如下:(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终止证书。

(10)结清监理费用。

(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4.1.1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No4.2 监理工作方法(1)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协调解决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4.3监理工作制度4.3.1 监理机构工作的指导思想始终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在监理合同履行中,认真贯彻“监督、管理、公正、协调、服务、廉洁”的工作方针,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竭诚为业主服务,公平的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监理程序和实施细则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本工程建设总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环保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程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工程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工程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第一节监理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期要求。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的是在保证项目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控制目标前提下,达到资源配备合理、投资符合控制目标等要求的工程进度整体最优化,进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因此,进度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进度控制是目标控制,进度控制是指在限定的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的行为过程。

进度控制是指在限定的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的行为过程。

工期是由从开始到竣工的一系列施工活动所需的时间构成的。

工期目标包括:总进度计划实现的总工期目标;各分进度计划(采购、设计、施工等)或子项进度计划实现的工期目标;各阶段进度计划实现的里程碑目标。

通过计划进度目标与实际进度完成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及其原因,采取措施调整纠正,从而实现对项目进度的控制。

进度控制是反复循环的过程,体现运用进度控制系统控制工程建设进展的动态过程。

进度控制在某一界限范围内对(最低费用相对应的最优工期)加快施工进度能达到使费用降低的目的。

而超越这一界限,施工进度的加快反而将会导致投入费用的增大。

因此,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大目标(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实施过程中应互相兼顾,单纯地追求某一目标的实现,均会适得其反。

因而对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目标实施的全面控制,是投资目标和质量目标实施的根本保证,也是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节进度的事前控制(一)协助业主制定出详细的统揽全局的工程建设计划,施工管理,合同的签订设备的考察订货均以此为基础;(二)确定工程的实施总进度计划(明确关键线路、关键点),以此计划与业主要求的工期计划和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相比较,确定监理工作方针;(三)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四)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五)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六)协助业主制订甲供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基本工作程序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根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熟悉工程建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熟悉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1.1.4 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进展监理工作交底。

编制各专业、各工程监理施行细那么。

施行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附录C施行。

催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结清监理费用。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资料、监理工作总结。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资料和设施设备。

主要工作方法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好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2.2 发布。

监理机构采用、、、签认等形式进展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理。

1.2.3 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施行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视与理。

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工程进展的定或不定的检查、监视和理。

1.2.5 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展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进展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展检测时施行全过程的监视确认其程序、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2.6 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抽样进展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1.2.7 协调。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立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展的调解。

主要工作制度1.3.1 技术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施工进度方案、开工申请等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施行。

1.3.2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

工程监理工作程序及措施方案

工程监理工作程序及措施方案

目录第一部分监理工作程序 (1)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1)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2)三、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3)四、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4)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5)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6)第二部分监理工作制度 (8)第三部分常见监理工作处理要求 (8)一、开工报审 (8)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1)三、工程延期审批 (11)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 (12)五、备忘录的使用要求 (13)六、会议记录方法 (13)七、监理日记制度 (15)八、监理月报的编写方法 (16)九、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要求 (25)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报单的批复注意事项 (25)十一、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 (25)第一部分监理工作程序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1 -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否是- 1 -否是三、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1 -四、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1 -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防护措施实施事故原因分析、制定处理方案施工、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主管部门)N.行为主体:承包商,监理方,业主,设计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时间: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方和施工方应及时予以处理,如属重大的质量事故应在12小时内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标准:作为监理方应协组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如实作好事故情况记录,原因分析、解决措施制定后,监理人员应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落实和整改结果,直至达到要求。

之后监理组应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 1 -行为主体:承包商,监理方,业主,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消防,环保,规划;工作时间: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后监理方应尽快进行资料、实物的检查和审核,条件具备后即可组织验收;工作标准:监理方应按工程验收有关的标准客观、公正、独立的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务必依据正确、明了、足够,结论明确、程序合理规范。

监理工程程序 方法和制度

监理工程程序 方法和制度

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一、概述监理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合规的工作。

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是对监理工程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是监理工程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监理工程程序1. 监理合同签订阶段在监理合同签订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明确监理范围、权利义务、责任和报酬等事项。

同时,应当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协商确定监理工程的工作计划、进度和方法。

在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工程计划书,并按照计划书的要求履行监理工作。

2. 施工前准备阶段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规范和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当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时间表,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任务。

3. 施工过程监督阶段在施工过程监督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监理工程师应当重点关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建议,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施工结束验收阶段在施工结束验收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进行工程验收,确认施工质量和合格性。

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工程质量等进行审查,并向业主提交最终验收报告。

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当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确保工程顺利验收。

5. 收尾阶段在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当整理工作资料,归档文件,并向业主提交最终监理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当保留好监理工作资料,备查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检查。

三、监理工程制度1. 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从事监理工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其中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主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规和规范,保障监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程序及工作制度

监理程序及工作制度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程序 (1)监理人员进驻现场; (2)交桩;(3)图纸会审、技术交底;(4)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5)组织审核开工报告(含附件);(6)签发开工令,进入施工阶段管理。

2 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3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程序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检结果监理审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下道工序施工现场观察检测鉴定报业主现场代表签字 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整修或返工4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工作程序挡墙基槽验收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必须通知业主设计地勘方参与现场联合验收,并及时完善验收手续。

5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开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部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批准实施;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不合格:签认“不合格工程通知表” 合格:签认“工程检验认可表” 施工单位材料质量保证齐全、合格 隐蔽、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合格 施工单位填“工程报验单“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

6 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制度(1)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请开工和工程暂停后报请复工时应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

(3)申请开工时,施工单位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1)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

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一、引言施工监理工作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它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和评估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工程标准。

本文将介绍施工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制度,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

二、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 前期准备阶段在施工监理工作开始之前,监理单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步骤: - 与施工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

- 编制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任务、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

- 设立监理组织机构,确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待遇。

- 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监理的重要阶段,其中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

-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法和工艺符合工程要求。

- 监督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勘察和规划,确保施工前的土地利用符合规定。

- 确定施工质量标准,编制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3. 施工监理阶段在施工进行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具体步骤如下: -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与施工单位共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和报表,确保施工过程的准确记录。

- 进行临时质量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施工验收阶段施工验收是施工监理的最后阶段,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具体步骤如下: -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 进行结算工作,核算施工单位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情况。

- 编制施工结论报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和改进意见。

- 最终确定工程竣工,并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报告。

三、施工监理工作方法1. 检查法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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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第一节、监理工作程序对于本工程项目监理的程序,我公司制定了框图,现择要摘录如下:(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框图(三)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程序框图(四)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及审批程序框图(五)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控制程序框图(六)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框图(七)支付工程款程序框图(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框图第二节监理工作方法1、现场记录: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监理部采用通知、例会纪要、签认、工程洽商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监理部旁站监理方案需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并下发施工单位。

4、巡视检查:监理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对施工单位重要的测量、保温材料检验、粘接砂浆强度等有关项目的检测,监理工程师将旁站跟踪检测,在施工单位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部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检测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监理部对保温材料、粘接砂浆的抽检量不少于规定频率的10%,且不缺项;对施工单位申报完成的单元工程进行独立抽检,其抽检量不少于15%。

7、组织协调: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协调。

第三节监理工作制度(一)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制度1、施工图会审(1)施工图会审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图纸以后,设计交底之前完成;(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将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查与校核中发现的问题汇总,用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时由设计单位统一答复;(3)施工图会审的主要内容:1)图纸审批手续是否完全,是否符合现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2)图纸与说明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符合;3)图纸是否满足设计基本条件的要求;4)地基与基础的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规定;5)图纸中所有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来源是否有保证;6)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有无主管部门的签订和确认批准文件;7)施工图纸说明文件中的规范、规程及标准是否现行有效;8)图纸规定的施工工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9)图纸中是否有遗漏、差错或各专业之间相互矛盾之处;10)建筑结构及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各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11)各种使用功能能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2、设计交底(1)设计交底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进行;(2)设计交底会有建设单位主持,主要参加人员为:设计单位: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分项目设计负责人及设计者;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施工技术负责人;(3)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气象等;(4)设计依据:初步设计文件,主要使用的设计规范,建设单位的特殊要求,主要设备选型等;(5)设计意图: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要求及构思;(6)施工注意事项:对建材的要求,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施工的要求,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7)设计交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各方协调处理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中出现的问题。

设计单位负责对监理及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8)设计交底应有文字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经设计、监理单位签认后作为签订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的依据,但该纪要不能作为施工的依据,应由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后方能作为施工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在建设施工中起指导作用的重要技术文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交监理单位审核;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审核同意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如有修改的变动,应取得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准。

对重大修改,仍将按原程序进行审批;3、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提出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或补充。

(三)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1、总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选定的分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2、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一般包括(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2)技术能力,人员配备,机械设备;(3)实际业绩;(4)领导层状况,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状况;(5)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6)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7)其他必要的资料;3、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分包单位报送的资料有伪造不实之处,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其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时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中止分包合同。

4、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四)工程变更制度1、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两类,分别予以处理;2、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交底后或在施工过程中,如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对工程的材料、工艺、功能、构造、技术标准、施工方法等提出对设计进行的修改与变更,需要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的;(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同意后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出面与设计单位洽商;(3)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设计变更文件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件的有关条款,完成以下对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的评估;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类型程度和困难程度;2)确定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总价;3)工程变更后对工期的影响;4)工程变更后对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影响。

以上评估的结论作为监理机构是否同意此项设计变更,并作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的依据;(4)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编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必要时需提出设计变更施工图纸),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实施。

3、工程洽商(1)工程洽商是指对施工中的工程做法的改变,工程量的增减,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达成协议,一般不涉及设计单位;(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3)涉及设计单位的,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如同意时在工程洽商文件上签字,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不涉及设计单位的直接报送;(4)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洽商文件进行审核批准后,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同意后签认工程洽商文件,交施工单位实施;(5)施工单位应将由于实施此项工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书面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并备案;(6)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并办理签认手续。

(五)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制度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市发布的规程标准的要求。

必要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2、建筑原材料,保温板及固定件、粘接砂浆、玻纤网等原材料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村质和性能检验单。

有些材料需要具备复试合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对实物的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检验,并将不合格证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

3、建筑装饰材料应由供货单位提供样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检验,合格后再定货,必要时可对厂家进行考察。

4、订货前,施工单位需会同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并验货(或审查产品样本,考察同类产品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订货,设备到货后由承包安装单位会同监理人员共同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5、由建设单位直接供应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但使用前仍应由承包,建设单位会同监理人员共同检验质量并做好记录。

6、重要设备的随机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安装单位妥善保存,作为竣工档案移交建设单位。

(六)工程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1、做好对工程质量的预控工作,监理工程师事先针对施工过程的重点工序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有计划的仔细的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要求的问题。

2、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工程师进行不间断旁站监理。

3、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严禁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4、一般的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分部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主持。

5、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依据(1)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2)工程变更文件;(3)有关部门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文件;(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5)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技术报表资料。

6、对于隐检预检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有关表格及检查记录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整改后重新报验收。

7、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经核查后签认合格的申报表,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签认并发出<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报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8、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将组成该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报验资料汇总,并对分部工程的质量登记进行评定,然后将所有有关报表资料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签认。

9、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中间验收部位,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报表资料,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承包,设计单位共同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七)工程项目月报编制制度1、每月编制监理月报,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月报的目的和内容:(1)向建设单位汇报本月工程的各方面进展情况;(2)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机构的工作;(3)向监理单位汇报监理机构的工作;(4)总结本月工作,制定下一阶段计划;(5)提供关于工程进行情况的说明文件。

3、监理月报的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提供本专业分工部分的资料与数据,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把关,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分工协作按时编制完成。

4、监理月报的统计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于次月的5日前送交有关部门。

(八)施工现场监理会议制度1、监理例会(1)工程进行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主要参加人员:1)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有关人员;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4)涉及其他参建单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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