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研究

合集下载

浅析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问题

浅析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问题
益而损害股东 和债权人 的利益 。银行债权人 以其 “ 外部人 ” 的身 份成 为公 司监事 会 中 的一 员 ,其 监督 权行 使具有 独立 性 。众所周知 ,在实际操作 中我 国公 司中的监事会并 未有效 的起到监督作 用。监事会被虚化 的现象普遍存在 ,其被 虚化 的原 因在 于监事会 缺乏独立性 。而保证一个监督机构能 否有 效地发挥其监督作用 取决于其 自我 的独立性 。所 以从公 司外 部形成一个监督力 量可 以有效 的发挥监督公 司内部治理 的的 作用 。外部监事是 指 由公司外部人员担任 的监事 , 他们 与公 司股东 、董事 、 经 理等管理人员没有利益联系 。在美 国和 日 本早 已具有 了外部 监事制度 ,而且在对于公 司治理 中起 了 良 好 的作用 , 其发挥作 用的根本性在于其独立性 。在 目 前 我国 公 司治理 内部监督 不独立 ,外部监督缺乏 的情形下 , 银行 债 权人作为外部监事 份参与公司治理对保护债权人利 益、强化 监事会 的独立性 ,都起着积极 的作用 。
案例 :郑百文家 电公 司曾与四川 长虹和原中国建设银行 郑州分行之 间建 立的一种三角信用关 系 ,郑百 文领导人为这 种合作可 以加强 三方 的信誉 。郑州建行更认 为 , 依 靠银行承 兑这种先进 的信 用工具 ,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 资 ,是很 有意 义 。然 而事 实很快表明 ,在现 阶段市 场信誉普 遍较低的背景 下 ,这种彼 此之间没有任何制约关 系的银 企合 作 ,很容易使 银行 面临风 险。 中国人 民银 行调 查发 现 ,原 建行郑 州 分行 与郑百 文签 订 的所 有承兑 协议 ,不 但没有任 何保证金 ,总额达 1 0 0 多亿 元 的银行 资金 ,就这样被源源不断地套 出。而郑州市政府认 为 ,郑百文 资不抵债完全是企业行为 ,银 行的资产风险理应 由银行 自己承担 。注 1 案 例 中的 的郑百 文公 司看 与银行 建立 的较 为 良好 的关 系 ,但这些 都是 成立在正常情况下 的。一旦公 司出现 了经 营 风 险 ,作 为债权 人的银行并不能通过 之前 建立的关系来避免 风险 ,同时也 不能很好 的实现 自己的权利 。而公司为了 自我 利益可 以以债权 人的权益为代价 。现代经 济学 研究表明银行 作为公 司最 大债 权人 ,也应有权力监督公 司的经营管理 ,这 样不仅可 以起 到维护银行债权 的作用 ,而且对 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也有很大意义 。 银 行参 与公 司治 理 的形 式 在美 国 ,其公 司治 理模 式 中具 有发 达 的独立 董事 、经 理人市 场等制度 , 而且还 有严格 的信息披露 标准 ,从 而形成 了 良好 的治 理结 构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德 、 日具有商业银行 是公司 的最大股 东 ,公司股权 比较相对集 中的特点。虽然现 在我 国经 济市 场有 了较大 的发 展 ,但依 然不够 发达 ,企 业 主要是通过银行 进行 间接融资 。而且我 国商业银行 法作 出了 限制 ,商业银行 不能像 德 日银行一样相对独立 的成 为公 司股 东 。而且很多企业对银行 的负债相对 比较 高 ,如果 我们 相对 模 仿美 国或是德 日的制度的话 ,就有可能对银行 的债务造成 定程度 的危险 。 “ 不 同制度的社会适应性依存 于经济 体制 所 面对 的历史 的、技术 的、社 会的环境 ,也就是制度 的路径 依 赖性 ”。注2 我 国的经济环 境市场有 着 自己的特殊性 的。 最有效 的治理模式是要与 中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相 适应 。所以我们要从 自己国家的社会经济环境 、政治法律制 度 等方 面出发 ,同时 吸收其他 国家公司治理模式 ,从而制定 出适应 自己的银行债权 人参与公司治理 的模式制度 。 二 、银 行债 权 人参 与公 司治 理 的依据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形式选择及大会制度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形式选择及大会制度

2007/1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形式选择及大会制度王远明 唐 英(王远明,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唐英,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教师)公司债权人作为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其应否参与公司治理、如何参与公司治理等问题成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的一个研究课题。

法学界展开对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司职工参与制度方面,较少涉及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问题;即使涉及也只是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提出公司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应参与公司治理;本文就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形式选择与大会制度问题进行探讨。

一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选择公司债权人是对特定公司享有要求其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定当事人,其构成和分类较之公司股东要复杂得多。

根据债权发生的原因,公司债权人可分为自愿债权人(主要为契约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即法定债权人)。

自愿债权人是最重要的公司债权人,依据债权内容又可分为资金交易债权人(又称特殊交易债权人,如贷款人和债券持有人)和非资金交易债权人(又称普通交易债权人,如供应商、销售商)。

各类债权人因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和能力的不同,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效率有很大差别。

第一,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债权人风险大小及债权人风险控制的难易程度。

某类债权人风险越大、风险控制越难,其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越强;其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收益与成本之比。

大债权人与中小债权人相比,拥有的债权数额较大,债权风险集中,其参与公司治理带来的收益较大,足以抵补其支付的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具有较强的动力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赋予大债权人以较多的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可保证公司治理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包括信息能力和专业能力,信息能力是指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获取、分析公司内部信息的能力。

信息能力越强且信息成本越低,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越强。

专业能力意指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应具有的专业性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能力。

对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探讨

对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探讨
m dl) oes。詹森 和麦 克林认 为 , 现代 企业 中存 在 在
股东与经理人 员及股东与债权人两类冲突。 在经 理 对 企业 的绝 对 投 资不 变 的情 况下 , 大 投资 中 增
本文为 大学课题《 司治理与战略绩效的关系研究》 公 的阶段成果。
Xl NJANG TA S TE ARMS E F c NOMY
权 人 则 有 权 在 现 金 流量 不 佳 时 强 迫 企 业 停 业 清
定的方式或方法 ,对债务人… 负债公司及其经 营者 行 为进行 的监督 控制 或 激励 约 束 , 而对 负 从
债公 司 的治 理 机 制 和 治 理绩 效 所 发生 的影 响 或 带 来 的 效应 ( 满 四 ,06)从 西 方 资 本 结 构 理 王 20 ,
20. 09 3
新 疆 农 垦 经 济
企 业 管 理
进行债务融资 , 在企业不能按期偿还债务 的情况 下, 剩余 控制权将 转移给债权人 , 这是 最好的控 制权安排。收 益 从 事 获 得 非 金 钱 私 人 利 益 的 过 度
论我们可以探寻到债权 的治理效应。 西方资本结
构 理 论 基 于 MM 理 论 发 展 为 激 励 理 论 ( c n i e— n
算, 从而缓和这一矛盾。罗斯在他的信号传递模 型 中指 出外 部投 资 者往 往 把 较 高 的负 债 水 平 视 为高质量的一个信号 , 而低质量的公 司无法通过 发行更多的债券来模仿高质量的公司。即高质量 公 司 的债 务 比率较 高 , 示公 司 质量 的绩效 应 该 显
投资道德风险行为时 , 债务融资有利于削减公 司 自由现金流量 , 通过破产 的可能性 , 增加 管理者
的经营 激励 。这些 理论 都从 不 同侧 面说 明 了负债

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
的 有效 监 督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

问题 的 提 出
具 有 《 司法 》 公 意义上 的公 司债权 人是指银行 以及通过公 司公开发行债权而持有公 司债券 的公司债券持有人。 对 于公 司债券 的持有人而言 ,其参与公 司治理结构 的理论
及现实意义并不是很大 。 而由于银 行的地位相对特殊 , 其参 与公 司治理结构就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在我 国这种股市发育程度 较低 的国家 , 特别是 我国的上 市公 司 , 中大部分在上市之前是 其
当然 , 从积极 的方面来看 , 我国 目前的四大国有专业银行陆
合作的时间 ; 改变银行 的贷 款主要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的局 面 , 加 大银行提供长期贷款的 比重 , 由主银 行为公司提供 系列 贷款 , 加 强银行与公司之间的联系 ,从而使银行能够真正作为一个积极
的参与者进入到公 司治理结构之 中去。
是这一形式实乃权宜之计 。 就 目前的银企关 系来讲 ,由于我 国的银行疏于对公司监控 机制的建立 , 也没有形成如德 国 、 日本那样的银企之间 的长期有
制 。主银行制 的功能在于企业在得 到资金保 证的同时 又能够有 效地对企业加强 监控 。 具体 而言 , 应修 改我 国现行的 《 主办银行 暂行规定 》, 明确我 国主办银行制度 的功能应该是加强对企业 的
二、 我国债权 人参 与公 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针对 以上 的种种状况 , 从我 国银行方面来看 , 应当重塑银行
与企业之间 的关系 , 实行符合 我 国国情 的主银行制度 。 因此 . 应
当从 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国有公 司, 由于证券 市场 的欠 发达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 这些公 司 更 多地依赖通过银行获得资金 。 在这种情况下 , 给予提供贷款 的 债权人 以更加严密的保护措施 , 就显得尤为重要 了。 我 国 目前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 ,银企之 间的关系并不顺 . 畅, 这突 出表现在 企业 欠债不还 , 银行 又无可奈何 , 银行 只好惜 贷或拒贷 。 企业进 而无视银行债权 不负责任地乱 经营。 银行作为 公 司最大债权人 , 能力也应 有权 力监督企业经 营管理 , 有 它不仅

浅析债权融资对公司治理效应

浅析债权融资对公司治理效应

浅析债权融资对公司治理效应摘要:在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债权人已经参与公司治理并发挥作用,由于我国债权市场起步较晩,债权融资对公司的治理作用并未受到重视。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再融资行为存在明显的“偏股轻债”,使得资本结构不合理,同时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这一问题,因此鼓励企业债权融资,可以更好平衡资本市场的发展,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研究债权融资对公司治理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债权融资;公司治理;资本市场一、债权融资特点与优势Modigliani 与Miller (1958)的MM 理论、Jensen 和Meckling (1976)的激励理论、Myers 和Majluf (1984)的“啄食顺序原则”即融资优序理论、Aghion 和Bolton (1988)的公司控制权理论为债权融资对公司治理效应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债权融资是企业有偿使用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包括:银行贷款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等。

债券融资特点与优势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节省企业大量的税负, 增加税后利润。

税前可以支出债权融资的利息,这相当于为企业减少了相应的债权融资的成本;大量研究表明随着负债率的上升,企业的价值也会增加。

当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回购股份时,股票价格上升;当企业发行股票还债时,股票价格会下降。

这说明债权融资给予市场是积极的反应,使股价上升,从而增大企业价值;债权融资可以降低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迫于债务利息的压力,经理人会努力使企业业绩提高,保持企业高效地运营状态,优化部治理结构。

二、债权融资对公司治理作用分析债权融资的公司治理效应就是指债权人利用法律和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方式或方法,对债务人负债公司及其经营者或经理人员行为进行的监督控制或激励约束,从而对负债公司的治理制和治理绩效所发生的影响或带来的效应。

债权融资是通过影响经理人对现金流的使用、经理人员的工作努力程度和在职享受支出、企业信号传递,影响公司治理绩效。

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在当前资本市场中,公司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固定收益证券,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青睐。

公司债券作为证券市场中的大宗交易品种,可以为债权人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也为公司提供了低成本、灵活的融资方式。

然而,由于公司债券的收益总额和期限都比股票和其他证券较为固定,债权人的利益较为固化和单一,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的关注度往往不如股东高,其实际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和机会也不足,可能导致不良事态出现。

因此,研究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1.研究内容本研究将探讨公司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参与公司治理的机会与方式以及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责任。

2.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法:对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首先需要了解国内外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现有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研究。

(2)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国内外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和投资环境的比较,探究不同制度下公司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制定我国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3)实证研究法: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深入探讨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法律难题。

三、预期目标与创新点1.预期目标(1)对公司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作出明确论断,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借鉴。

(2)探索和总结现有对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方法和途径,为实现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提供参考。

(3)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2. 创新点(1)关注公司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弥补现有研究的空缺。

(2)探讨构建利益共赢的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供思路和方案。

(3)结合实际调查和案例,从实践角度探索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操作模式。

债权人参与下的财务治理机制探析

债权人参与下的财务治理机制探析
完善 。
M v理论的基础上开创性地提 出了资本结构的契约理论 。O / l 2 世 纪后 , 制度经济学为财务学问题的深入研究拓宽 了视野 , 新 出 现 了与财 务治理相关的资本结构的激励理论 、信息传递理论 、 控制权理 论。其实西方并没有很系统的财务治理理论体 系 , 其 更多的是在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上所作的融合。
二 、 权人 财 务 治 理 权 的 缺 失 债
展的 目标 , 因此 , 重视和保护相 关者利益是 企业财务 治理的重 要内容 。由于债权人作为企业的重要利 益相关 者 , 企业 提供 为
后续发展所需的资金 , 企业 通过 财务杠杆的作用实现 资金运 使
作, 因此实现债 权人参 与企业财务治理 , 可 以保 证债权人 不仅
财务决策作出了规定 , 却未将债权人包括在内。因此 , 债权人的
财 务治理权缺少法律 保护 , 其缺失是必然的 。
2 对债 权 人 利 益 保 护 不足 、
由于股 东与债权人之间存在 着财 务冲突 , 企业股东的一些
用。 通过人事结合制度 , 就可以有效监督管理者 、 监督公司财务
运作 , 从而防范风险 、 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 。
从实 务分析 , 我国公司特殊的现象也决定了我 国企业 重视 债权人在企业财务治理结构中的作 用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 义。
首先 , 控制公司“ 一股独大” 的现象 。我国的公司由于 “ 一股
独大 ” 的问题导致小股 东的利益无 法得到保障 , 股东利 用财 大
务杠杆增加 自身财富 。如果债权人可 以参与公司的财务治理 ,
企业债权人主要是银行 , 银行如果得 以参与企业的财务治理就
可以减少不 良债权 , 提升银行对企业 注入 资金的积极性 。最后 , 有利于完善我 国的信用体系。 正如 Js e n和 Mek n (9 6 的观 e cl g 17 ) i 点, 债权人 参与企业的财 务治理后 , 信用体 系也将达 到一个新

浅探债权人利益保护与公司治理结构

浅探债权人利益保护与公司治理结构

浅探债权人利益保护与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公司法》把保护债权人利益作为立法的主要保护措施目的之一,其开篇第1条即明确规定:“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确立制度的可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但在实践中,债权人的利益剥削往往受到侵害,对利益的保护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课题。

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陆续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加快了公司治理结构改进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债权人权益保护对于公司公司目前治理结构改进尤为重要。

一、债权人概念债权人是除股权资金以外的公司主要资金的提供者,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法人单位及企业债券持有者。

债权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债权人指一切企业负有偿还义务的对象;狭义上的债权人仅指企业外部提供大量贷款及持有大量债券的提供者,本文称其为主要包括债权人。

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扮演着主要债权人的债券持有人角色。

二、债权人地位剖析1.债权人地位的财务学分析。

从筹资角度来看,全部企业的资金都是由权益性资金和债权性资金构成,只是构成数量不一样。

一个企业成立之初,可以不怎么需要外部筹资,仅凭权益投资者的投入和企业的内部积累就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然而,这种内部筹资额与投资额相互平衡的状态也许投资额只有在没法竞争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特定条件发生,竞争市场经济中所扩大再生产的内在要求与而规律的客观作用,必然导致必需企业内部的积累额不能满足内外投资的需要,从而外部筹资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的要求。

因此,债权人资本金作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其地位和作用不能被忽视,其权利不能不受到受到保护。

从投资角度来看,确实企业所有资产的形成都是投资项目的结果,对内投资包括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进行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单纯依靠所有者初始直接投入或内部盈余的积累是无法满足的,即使不进行对外投资而且企业内部盈余积累能够满足日常开支的企业,由于资金供求的时间不同步,也会出现短期的支付困难,需靠借款来解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研究
公司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在保障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债权人作为公司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显然不能被排除在公司治理体系之外。

因此,本文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方法对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内容涵盖了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基础理论、构造论、运行论和保障论。

除导论和结论以外,全文共分四章。

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关于债权人公司治理研究现状。

针对当前研究中存在的重实证分析轻规范分析、重效应分析轻机制分析、重经济分析轻法学分析的缺陷,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基础理论。

在合理界定公司治理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作为公司治理概念核心的公司控制权的特征。

以企业理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公司契约性质和公司法规范的性质进行分析,并提出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即公司治理自治原则。

通过对股东主权理论的反思,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相机治理理论,研究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基于公司治理的基础概念,提出将债权人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概念,明确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框架,并提出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构造论。

在剖析债权和股权区别的基础上,通过法学和经济学的方法对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债权人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利益一致性和利益冲突,特别关注债权人与股东对公司债务金额、资产波动率、债务融资期限等因素的利益冲突,为构建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机制奠定基础。

通过对德日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模式和英美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实践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实际金融市场现状和法律框架,提出我国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基本模式的选择,即选择以债权债务合同为核心的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模式。

针对债权人与股东、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对美国相关判例的研究,分析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界限。

第三章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运行论。

根据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体系框架,将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区分为合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债券持有人参与公司治理、公司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董事对债权人的义务四部分。

根据合同债权人的特点,分析债务合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对债务合同保护性条
款的分类研究,讨论其在分配公司控制权及调整债权人、股东和管理层利益关系方面的作用。

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分析保护性条款的效力,并对国内已经出现和应用的银行借款合同保护性条款进行实证研究。

根据债券债权的特点,分析债券协议中可能出现的保护性条款,针对债券持有人分散、多元的特点,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进行研究,并对相关制度提出建议。

从相机治理理论出发,将公司破产程序视为特殊状态的公司治理,并根据公司治理基本理论,研究和分析了破产程序启动、破产管理人制度和破产重整制度,并针对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完善意见。

基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比较分析,研究了董事对债权人的义务问题,提出公司在正常经营状态下,董事对债权人承担注意义务,在公司破产或濒临破产状态下,董事对债权人承担间接信赖义务,但并不承担直接信赖义务。

第四章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保障论。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与股东不同,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并非是先天具备的,而往往是基于合同约定后天受让的,因此,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需要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于债务协议中规定的保护性条款,债权人可以基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要求法院提供司法保障,同时,笔者认为还有必要建立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强化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权利的司法保障。

债券持有人作为特殊类型的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还需要相应的市场环境,笔者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提出了下一步发展建议。

银行作为专业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先天优势,但笔者认为要发挥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需要增强银行的治理能力,即提高银行自身公司治理水平,合理设计债务合同,并合理运用破产程序维护自身权利。

同时,还应该建立非上市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以缓解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最后是结论部分。

将公司视为股东“所有”的传统理论已经过时,在保障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是公司治理的最终目标。

而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最有效手段,就要破除传统上将其视为公司治理旁观者的观点,而将其引入公司治理的框架。

但债权与股权自身法律性质的区别,决定了债权的有限性、期限性和不稳定性,这也就决定了债权人通过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参与公司治理的高成本性。

因此,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应当回到债权本身的载体——债务合同,通过保护性条款对公司控制权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分配,对股东和管理层控制权进行限制和约束,实现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目的。

而且,破产程序不仅仅是对债务人财产的公平受偿程序,也可以视为特殊状态下的公司治理,因此,破产程序应坚持和贯彻债权人自治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