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售后服务
房屋(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样表(含填报方法)

房屋(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回执单号:房屋基本信息房屋权属性质房屋交易信息转让方信息承受方信息转移信息其他信息(按土地证填写)转让方:签名承受方:签名填表日期:房屋(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1.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回执单号:由纳税人填写。
在未统一使用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回执单号前,由税务机关填写,各所按以下规则编码,重庆江津代码(500381)+所代码(××)+编号(××××),共12位组成,如:重庆江津几江所房屋交易第1号编码表示,500381060001。
2.房屋坐落:按《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证载完整填写。
3.房屋结构:按《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填写。
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现浇框架结构、预制框架结构、筐剪结构、筐筒结构、筒体结构、网架结构、膜结构、绳结构、薄壳结构、充气结构、混凝土排架结构、大板结构、其他结构。
4.规划用途: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别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其他非住房、办公用房。
5.房屋性质:经济适用住房、廉价住房(公租)、集资合作建房、商品房、农房。
6.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填写。
7.建成日期:填写房屋的竣工年月份,若近期进行过改造的要单独注明。
8.朝向:可复选。
朝向以客厅朝向为房屋朝向,若客厅无窗无阳台时,以主卧朝向为房屋朝向。
朝堡坎:房屋朝堡坎、窗高低于堡坎且距堡坎距离在6米之内的房屋可视为朝堡坎。
朝马路:房屋朝向不朝中庭花园且不朝江。
朝中庭:房屋朝小区中庭花园。
朝江:房屋朝江且无其他房屋阻挡朝江视线。
9.物管等级:按物业管理单位实际的物管资质填。
无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进行管理视为无物管。
物业管理单位不具有物管资质的也视同无物管。
10.套型:厨厕齐全为成套房,否则为非成套房。
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
11.配套设施:5通(水、电、气、网、有线电视)、电梯。
2024年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1.1 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概述1.2 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1.3 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条款2.1 买方税收优惠政策2.2 卖方税收优惠政策2.3 双方税收优惠政策3.1 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流程3.2 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所需材料4.1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流程4.2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所需材料4.3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注意事项5.1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时间5.2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5.3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条件6.1 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6.2 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政策文件6.3 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解释7.1 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提示7.2 卖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提示7.3 双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提示8.1 税收优惠政策违规行为的处理8.2 税收优惠政策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8.3 税收优惠政策违规行为的预防措施9.1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预警9.2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关注重点9.3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应对策略10.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10.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10.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11.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11.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11.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12.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12.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12.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13.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3.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3.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4.1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交易的影响14.2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双方权益的影响14.3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交易风险的影响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概述1.1 本合同所述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在2024年内,国家为鼓励二手房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收进行的优惠政策。
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2、申报增值税差额征收和发票加计扣除法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方应提供购房时取得的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2月31日前,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和印花税减征50%。
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交易类型
征收各税种
转让方
受让方
增值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印花税
契税
查验征收
核定征收
查验征收
核定征收
买 卖
单位销售
差额5.6%
不征
能提供购买发票 的用加计扣除法 计算征收
不能提供 购买发票的 按6%核定征收
0.05%
0.05%
4%
个人销售
财产转让 所得20%
1.5%
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与
个人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暂免
不征
不征
0.05%
0.05%
4%
政策依据
增值税条例 及实施细则 税总2016年14号
个人所得税法 及实施细则 财税〔2009〕78号
土地增值税条例 及实施细则
印花税条例 及实施细则
契税条例及实施细则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注:
1、个人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指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者对其承担直接扶养或赡养人等
存量房交易计税青价认 价格核定价格认定操作指引

存量房交易计税青价认价格核定价格认定操作指引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如何确定首先由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计算出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然后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
对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超过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对于评估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偏低的,经过规定程序确认申报交易价格偏低是否有正当理由。
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交易价格征税;没有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税。
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确定。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相对于增量房而言。
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二、存量房基本税种存量房买卖税:1、个人购买,合同印花税.0.05%;契税住宅1.5%,花园住宅及非居住房屋3%。
2、单位购买,合同印花税0.05%;契税3%。
3、个人出售花园住宅的,卖方按综合征收率5%缴纳。
详细内容向当地财税管理部门咨询。
存量房买卖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按建筑面积的每平方米2.5元;非居住房屋,买受方0.5%。
存量房-基本操作存量房市场流通性增强也将有效缓和供求关系,对于平抑房价有一定实际意义。
为了给买卖双方提供便利,房屋管理部门将在各区县交易权属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到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由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
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何交包括什么费用

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何交包括什么费用首先,契税是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的一项必须缴纳的税费。
根据国家规定,契税是以房屋交易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根据房屋所处的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一些城市,契税的比例在1-3%之间,通过购房合同和房屋交易发票来缴纳。
契税的缴纳主体为买方。
其次,个人所得税也是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需要缴纳的一项税费。
根据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适用于非自住房屋的出售利润。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出售房屋的交易价格×(出售时间-购买时间)×个人所得税税率。
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城市和房屋所属年限而有所差异。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为卖方。
第三,增值税是针对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开发商、代理机构等专业投资者的一项税费。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具体而言,销项税额为房屋的销售价格减去开发商购买和建设房屋的成本,而进项税额则是开发商购买房屋所缴纳的进口增值税。
增值税的缴纳主体为卖方。
最后,中介服务费是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购买方需要支付的一项费用。
中介服务费的数额一般是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在0.5-3%之间,通过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来确定。
中介服务费的缴纳主体为买方。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税费外,还需考虑一些可能的额外费用,如过户费、评估费、登记费和公证费等。
过户费用是指房屋过户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确定。
评估费是在购房过程中进行房屋评估时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和规模而有所差异。
登记费是在房屋交易完成后需要支付的费用,根据房屋交易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公证费是在购房合同需要公证时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公证机构的标准收费。
这些费用的支付主体一般由买卖双方按约定来确定。
总结起来,非住宅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中介服务费等。
此外,还需考虑一些额外费用如过户费、评估费、登记费和公证费等。
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按照"渝北区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得具体要求,本次就是对营业用房、办公、商业、车库等非住宅存量房进行批量估价,对部分对象按个案进行估价,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制订本估价工作计划。
—、基本要求(—)对区域内交易频繁,但未建立基准价得地段与街道建立新得基准价.(二)每季度重点对拟纳入样本点得已估交易数据进行筛选重估,保证新增样本点得价格真实可靠,并对样本分区进行实时更新维护。
(三)对价格变动较大、较快得区域得原样本点价格进行实时动态调整,重新筛选样本评估。
(四)项目得服务期:一年。
二、应当履行得基础评估程序(―)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包括明确评估目得、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使用条件限制、评估所需资料得收集及配合工作等。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得、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当评估目得、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与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具体实施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调查方面得安排等。
(四)现场调查。
安排对口熟悉得评估师及其她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
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勘察实物必要时聘请相关方面得专家协助工作。
(五)收集评估资料。
主要就是收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得明确、评估对象得基础数据信息、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得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根据收集得评估资料及现场勘查得情况,按照资产评估得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得评价与判断。
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得参数,估算委估对象得价值。
(七)编制与提交评估结果。
由项目得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结果j匚总表。
初稿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得沟通并按照本公式规定得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结果报告。
2、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按照“渝北区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的具体要求,本次是对营业用房、办公、商业、车库等非住宅存量房进行批量估价,对部分对象按个案进行估价,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制订本估价工作计划。
一、基本要求(一)对区域内交易频繁,但未建立基准价的地段和街道建立新的基准价。
(二)每季度重点对拟纳入样本点的已估交易数据进行筛选重估,保证新增样本点的价格真实可靠,并对样本分区进行实时更新维护。
(三)对价格变动较大、较快的区域的原样本点价格进行实时动态调整,重新筛选样本评估。
(四)项目的服务期:一年。
二、应当履行的基础评估程序(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包括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使用条件限制、评估所需资料的收集及配合工作等。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
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和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
具体实施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调查方面的安排等。
(四)现场调查。
安排对口熟悉的评估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
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勘察实物必要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
(五)收集评估资料。
主要是收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评估对象的基础数据信息、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的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根据收集的评估资料及现场勘查的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的评价和判断。
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的参数,估算委估对象的价值。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结果。
由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结果汇总表。
初稿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按照本公式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结果报告。
存量房、商品房、二手房及一手房释义及相关税收政策

存量房、商品房、二手房及一手房释义及相关税收政策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现将存量房、商品房、二手房及一手房概念及相关税收进行梳理我认为很有必要。
我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着手分析:一、首先从概念及范围入手:(一)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
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房地产开发楼盘“库存待售”的房产。
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按照目前市场上普遍对于存量房的理解,存量房主要包括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债权人手上的房屋、个人手上的房屋(未居住过的)、法院查封的以及中介代理人手中的房屋等五大块,都是未使用过的住宅或非住宅。
(二)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主要分类: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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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一、服务原则
(一)以业务为中心的可行性原则
维护服务应以满足委托方的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要保证评估结果正常运行,评估结果在技术上必须是成熟的,实践检验是成功的,利于税收征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重在措施的可靠性原则
注重预防。
我们将在传统的被动式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主动式的服务,和委托单位一起做好数据库的监控维护工作。
采取以预防为主的策略,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安排专业人员提供评估咨询方向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预防性维护方式、定期巡检等保证数据系统的可靠运行。
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管理和流程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我们将在项目总负责人的统一调度下,指挥评估技术人员,在售前、服务实施、售后的各个环节紧密与委托方配合。
(三)安全性及保密性原则
保证信息的安全,有较好的数据安全措施,我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将对数据备份和系相关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充分考虑数据的保密措施,评估服务过程中处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控制,接受委托方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按照委托方的服务要求,提供切实为从委托方出发的工作方案,项目开展过程中尊重客户的要求、接受客户的各方面的监督、积极与
委托单位交流、沟通。
(五)标准性原则
我公司的评估项目开展已建立的完善服务体系,将采用统一标准、数据及文件格式、各种收集获得资料。
遵守有关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文档规范。
二、质量要求
(一)估价结果质量要求
对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应做下列检查,寻找导致它们之间差异的原因,并消除不合理的差异:
1)估价测算过程是否有误; 2)估价基础数据是否正确;3)估价参数选取是否合理; 4)计算公式选用是否恰当;5)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对象范围是否一致;6)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前提是否相同;7)选用的估价方法是否适用估价对象; 8)估价假设是否合理;9)是否遵循了相应的估价原则;10)房地产市场是否处于特殊状况。
当采用不同估价方法时的估价结果有明显偏差时,对所选取的估价参数、基础数据、计算过程、估价方法等的核查,最终使估价结果达到客观、公正、合理。
(二)估价报告的质量要求
对估价报告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并有良好的包装质量(报告的封面、纸张、组成、格式等由公司统一设计)。
严禁出现错别字、报告编号错误、装订错误等低级错误,不得出现描述错误、计算过程和计算公式错误、选取参数错误和报告内容缺少等质
量问题。
具体应做到下列几点: 1 真实,即应按事物的本来面目陈述事实、描述状况、说明情况,没有虚假记载; 2 客观,即应不加个人偏见地进行叙述、分析和评论,得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没有误导性陈述; 3 准确,即估价基础数据应正确,用语应明确肯定、避免产生歧义,对未予以核实的事项不得轻率写入,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应予以说明,没有含糊其辞; 4 完整,即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反映估价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不得隐瞒事实,没有重大遗漏; 5 清晰:即应层次分明,用简洁的文字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便于估价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6 规范,即估价报告的制作应符合规定的格式,文字、图表等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有关专业术语应采用相应专业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术语。
三、主要控制保障措施
估价过程中,估价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如《估价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技术负责人制度》、《企业财务制度》,严把报告质量关,以谨慎和专业态度,确保总体时间进度及提交评估成果的质量。
(一)人员保障措施
为确保估价项目的及时完成,投入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我公司本次专门设立专门的估价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并派出四名项目经理和五名估价助理人员,同时按照委托方要求派驻专门人员
到指定工作地点工作。
根据项目提供的资产规模和时间上的要求,我公司可随时组织估价队伍,各估价人员在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工作。
第一时间与客户联系,约定勘查现场时间,保障按委托方要求出具正式估价报告。
(二)估价过程控制
每个估价项目至少有一名参加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观察、检查、核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和内部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和景观的照片等影像资料,补充搜集估价所需的关于估价对象的其他资料和相关房地产市场资料,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三)估价报告控制措施
1、估价报告三级复核制度
选派本机构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五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审核人员,按房地产估价相关要求,对撰写完成而尚未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
审核人员应在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
估价报告经内部审核合格后,由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签名及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或土地估价机构公章而正式生效,并按估价委托合同的约定交付估价委托人。
估价委托人对估价过程或估价报告提出询问的,在估价报告上盖章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签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给予解释和说明。
2、估价报告质量问题的定期公布制度
公司每季度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估价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部门,视具体情况在本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并给相关责任人以相应处罚;对质量管理到位、技术操作规范、审核工作严谨的部门,对相关人员将予以表彰。
(四)估价档案管理
估价项目完成后,应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形式的资料,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分类并妥善保存。
四、估价中的一些其他要求
1、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法性原则。
对于房地产税收估价,应依据相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房地产税收估价,包括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估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和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估价,应按相应税种为核定计税依据而进行估价。
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价值日期应为应税房地产的成交日期。
2、保守秘密;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应妥善保管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经估价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其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我们接受该项目委托后,将按委托方保密要求,派专人接收有关纳税数据及委托信息,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接收数
据的专门人员按照委托方要求传达与估价有关的相关信息。
3、估价人员应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严禁作任何虚假的估价,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估价任务,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
4、估价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估价小组负责人与客户接洽或交换意见,对较大的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管理层负责人汇报,不得在现场议及相关估价结果或估价意见。
5、估价小组成员应在估价进场前了解相关法规或要求等。
严禁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严禁转让业务;不得随意对委托人或当事人作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承诺。
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增值服务
(一)专业服务
在出具评估报告后,我公司一方面完成底稿的归档: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现场踏勘的资料和影像、评估所需搜集的相关资料、评估测算资料和三审资料及评估报告与技术报告,以备相关方对资料审查和查询;另一方面及时确定专人估价师对委托方评估目的的实现进度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传送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如特殊情况下需与委托方进行解释与函接的,我方第一时间与委托方沟通,提交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委托方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以便委托方目的的有效实现。
针对我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在此承诺如下:
1、委托方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解释和落实;
2、委托方所需的评估相关的资料,我方及时提交;
3、委托方提出的专业技术问题,我方第一时间提出合理的专业建议;
4、本次评估目的实现过程中,委托方其他需解决的问题,我方全力配合完成。
(二)配套保障
1、为保证委托方委托评估目的的有效实现,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序进行,在主体工作完成以后,即数据大部分基准价更新、完善之后,我公司继续提供全方位现场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公司提供每周7天,每天12小时全天候的不间断服务支持。
按照委托方要求,我方在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指派评估师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评估师在服务完成得到委托方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在5日内提供所需报告。
2、定期监控工作服务保障。
为了更好地了解非住宅存量房交易征税工作运行的可靠性,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主动防护,定期针对评估结果运用情况提供主动支持服务。
每季度巡检及委托方规定的重要结点巡检,巡检服务后应记录服务内容以及相关问题。
并为委托方提供必要的改善建议。
3、应急预防。
在上述服务响应体系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保障委托方工作的顺利运行。
即使偶然发生的紧急突发情况下,需要立马进场开展现场工作,及时出具评估报告的情况,我公司也可快速反映,积极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