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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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支票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支票的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支票的使用与管理1、公司支票的开立必须经过授权的财务主管批准,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准备支票的签发。

2、支票必须逐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支票号码、开立日期、收款人、金额等,并由领用部门负责保管,确保账目清晰、准确无误。

3、支票使用尽量电汇、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避免使用支票支付,如确需使用支票支付,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或财务主管批准。

4、公司支票一律在公司内部使用,严禁将支票通过私人渠道使用。

5、支票领取、使用、签字等一系列操作必须主管监督,并在支票使用后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三、支票存放管理1、公司支票必须保管在公司财务部门指定的保险柜内,定期盘点,确保支票数量无误。

2、未到账、已使用过的支票一律不能放在保险柜内,如需保留,必须妥善保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支票柜及钥匙必须严格控制,禁止私自存取支票,并定期检查保险柜的完好性以及支票的完整性。

4、公司支票严禁外泄,如果有支票丢失的情况发生,必须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调查。

四、支票签字原则1、支票的签字必须由公司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进行,签字人必须确认支票的金额、收款人信息等与登记内容一致无误后方能签字。

2、支票签字应当规范,保持清晰可辨,确保不发生签名不符等问题。

3、签字人必须对其签发的支票负责,不得私自签发或篡改支票,如有违反签字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支票的注销与挂失1、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注销,以免遭遇盗领、盗用等情况,不得私自擅自保留。

2、如遇支票丢失、被盗用或发生金额录入错误等情况,必须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公司财务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报告,以便尽快处理。

3、已被挂失的支票,如果后来又找回,必须立即注销,不得再使用,以免发生重复支付等问题。

六、支票核对与账目核实1、支票支付后,应当由财务部门列入账目,与支票领取部门进行账目核对,确保支票支付款项与账目无误。

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

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

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在商业和个人财务中,支票是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

为了保护支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定与限制来管理支票的使用。

本文将介绍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以确保支票的正确使用,防止支票欺诈和其他非法行为的发生。

1. 支票的基本要素付款人(账户持有人):支票的发出人,也就是支票上的签名人。

收款人:支票指定的收款人姓名或机构名称。

付款金额:支票上明确指定的支付金额。

日期:支票发出的日期。

账户信息:付款人账户的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号和支行地址。

支票号码:用于唯一标识支票的序列号。

2. 支票的限制和规定2.1. 签名准确性支票的付款人必须在支票上进行签名,以确保支票的合法性。

付款人的签名应与其账户上记录的签名一致,否则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支票。

2.2. 有效期限支票通常会有一个有效期限,超过该期限后,银行可能会拒绝受理支票。

有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超过这个期限后,银行可能不再承认该支票。

2.3. 账户余额支票支付必须确保账户有足够的余额,以支付支票的金额。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支票,或者将其返回给收款人。

2.4. 报失与挂失如果支票丢失或被盗,持票人应及时向银行报失,并挂失支票。

银行将停止支付该支票,并为持票人办理新的支票。

2.5. 支票抄送为了确保支票的审查和跟踪,支票通常需要提供抄送副本。

抄送副本可用于核实支票的支付情况,并进行对账。

2.6. 支票存款收款人在收到支票后,需要将支票存入其银行账户。

通常可以选择使用ATM自动存款机、银行柜台或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支票存款。

2.7. 支票保管支票持有人需要妥善保管支票,以防止丢失、盗窃或伪造。

建议将支票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与其他人共享支票的信息。

3. 不当使用支票的风险和后果如果不遵守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和限制,可能会带来一些风险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欺诈:不当使用支票可能导致支票欺诈,如伪造签名、篡改金额或收款人等。

支票管理制度(通用4篇)

支票管理制度(通用4篇)

支票管理制度(通用4篇)支票管理制度篇1一、支票的使用1.企业人员需用支票,领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

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有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

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领大、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用途。

二、支票的管理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

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2.财会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

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5.支票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会、保卫部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6.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正确地记载账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严格结算办法,必须做到:(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2)不准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3)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4)不准将支票做抵押;(5)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8.支票使用要求(l)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2)支票有效期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4)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因签发空头支票和支票印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而造成的退票,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罚款。

支票的使用填写盖章注意事项

支票的使用填写盖章注意事项

⽀票的使⽤填写盖章注意事项⼀、⽀票的使⽤1、⽀票是银⾏的存款⼈签发给收款⼈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将款项⽀付给收款⼈的票据,⽀票分为现⾦⽀票和转帐⽀票,现⾦⽀票不能转帐,转帐⽀票不能⽀取现⾦。

2、单位在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有关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票。

3、公司所属各部门因采购商品、物资材料、⽤具设备或⽀付外单位劳务费⽤时,财务⼈员要严格进⾏审核,根据⼿续完备,印章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签发⽀票,将签发⽇期、收款单位、⼤⼩写⾦额、⽤途等填写齐全,并在⽀付⽀票的原始凭证上及时加盖“转帐付讫”章,超过现⾦起点和不属于现⾦⽀付范围的款项不得签发现⾦⽀票。

4、因⼯作需要⽽借⽤⽀票,由借⽤者填写“借款单(⽀票)”,经借⽤者及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到财务部门领取⽀票。

财务部门签发⽀票时,要将⽀票内容填写齐全,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签发⽇期、收款单位及⽤途。

为严格使⽤⽀票并随时掌握⽀票使⽤情况,领⽤⽀票当⽇结算。

遇特殊情况要向财务⼈员说明原因,⽅可延时结算。

5、外出采购⼈员领⽤⽀票要预先提出进货品种数量、⽤款额度,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使⽤限额。

采购⼈员要严格掌握已核定的资⾦使⽤限额,遇有特殊情况需超额使⽤时,要及时与财务⼈员联系,重新确定使⽤限额,如造成银⾏空头和罚款由使⽤⽀票者负责。

⼆、⽀票的管理1、财务部门要设专⼈保管空⽩⽀票和⽀票印章,⽀票随签发随盖章,不得先盖好章备⽤。

⽀票和印章要分开保管,并建⽴“⽀票登记簿”,按⽀票号码逐⼀进⾏登记,对已签发的⽀票要及时催促注销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要⽴即查找,并及时报告领导。

2、为避免签发空头⽀票,财会⼈员要准确地控制银⾏存款⾦额,及时逐笔准确登记银⾏存款⽇记帐,定期与银⾏对帐单进⾏核对,编制“银⾏未达帐项调节表”。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3、每次借⽤⽀票最多两张,财务部门将交回的⽀票存根要核对号码,及时注销,对借出的⽀票有权督促及时核销。

关于支票领用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支票领用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支票的领用、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支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支票的领用、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领用严格:严格控制支票的领用数量,确保资金安全。

2. 使用规范:规范支票的使用流程,防止资金流失。

3. 管理严格:加强支票的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4.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第二章支票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需要使用支票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1. 支票用途;2. 支票金额;3. 支票收款人;4. 支票用途的详细说明;5. 相关附件。

第五条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进行以下审批:1. 核实申请用途的合理性;2. 审查申请金额是否符合预算;3. 核对收款人信息;4. 确认申请附件的完整性。

第六条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应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相关信息,并将支票打印出来。

第三章支票的领用第七条领用支票的部门或个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提交书面申请,包括领用人姓名、部门、支票用途、金额、收款人等信息;2. 财务部门核对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3. 财务部门在支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4. 财务部门将支票交给领用人,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领用人应妥善保管支票,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转借他人。

第四章支票的使用第九条支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支票只能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2. 支票的收款人应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3. 支票的金额应与实际支付金额相符;4. 支票的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使用支票的部门或个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凭支票到银行办理转账或现金支取;2. 银行在支票上加盖收款人签章;3. 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支票回执,作为支付凭证。

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支票管理,规范支票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三条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使用支票。

第四条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以下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

第五条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第六条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二章支票的领用和保管第七条单位领用支票,应当向银行提交单位有效证件、开户许可证和支票领用申请表。

第八条单位领用支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支票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支票,不得泄露支票密码、印章等重要信息。

第九条支票保管人应当定期对支票进行盘点,确保支票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符合规定。

第十条支票遗失、被盗、损毁的,单位应当立即向银行报告,并按照银行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支票的使用第十一条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支票上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二)出票人签章必须真实、清晰,不得使用代替Signature;(三)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自己真实的名称、账号;(四)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付款人名称;(五)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出票日期;(六)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第十二条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十日;(二)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当出示支票;(三)持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四)持票人应当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五)持票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支票结算基本规定

支票结算基本规定

支票结算基本规定支票结算基本规定:(1)支票的使用范围。

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的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

(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为10天(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从签发的次日算起,遇例假顺延。

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

(5)签发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打印机)认真填写;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三处不得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签发缺印鉴或错账号的支票及签发的支票印鉴不符、账号户名不符、密码号不符的,银行处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

(6)签发现金支票须符保现金管理规定。

收款单位凭现金支票收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即背书,同时,收款单位到签发单位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应按银行规定交验有关证件。

(7)付款单位必须在其银行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余额。

签发空头支票要受到银行的处罚。

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要处支票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

如果屡次发生,银行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甚至停止其签发支票。

(8)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远期支票是指签发当日以后日期的支票。

因为签发远期支票容易造成空头支票,所以银行禁止签发远期支票。

(9)不准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请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经济文书支票结算基本规定,欢迎大家学习!。

支票管理规定

支票管理规定

支票管理规定大家都知道有支票,可是关于支票的管理有多少人知道呢?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支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支票使用管理规定1一、各部门须指定专人到财务部办理支票领用和经费开支报销业务。

对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支付。

二、领用支票时,须事先办理用款申请或购置计划,根据相应批示由总经理、总会计师、分管领导、财务部长签字后到财务部领用支票。

三、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登记领用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等项目并签字。

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大小写金额;遇特殊情况的,仍必须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经费限额。

四、禁止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物资。

确因采购地点不明、价格不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携带空白支票时,必须经部门正职负责人批准后,报财务部部长审批。

五、支票必须在规定的支付限额内使用。

遇到特殊情况支付额超过规定的支付限额时,必须事先报知财务部,并报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支票开好后,领用人必须将存根数字和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

七、领用人须按规定及时索取相关票据,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支票存根一并到财务部报销清账。

八、逾期未支付、丢失、未使用的支票,须在确认相关事实的当日及时报知财务部,并及时办理更换、挂失、收回等相关手续,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九、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对所领用支票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支票不得涂改。

因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赔偿损失。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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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使用规定
在支票的申购凭证上填写单位的名称、账号、所购买支票的类型和数量,盖上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在申购人栏上签上你的名字,填上身份证号码,交给银行职员办理即可(需出示身份证办理的)
1.支票分为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2.支票只适用于同城交易。

3.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战,不得提取现金。

4.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现金,不得转账。

5.普通支票技能转账也可以提取现金,选择转账或提现只需在支票角上选择即可、目前使用普通支票的城市较少,并不普遍。

常见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2.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的“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由于有的银行各印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没变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

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

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12020274099000088888账号小写。

4.人民币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注意“万”字不能带单人旁。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1)现金支票有一定的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转账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货款”或“代理费”等等。

7.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那个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见本账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反面章与否见“2.收款人”
8.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补记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位算一天。

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

(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

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行挂失;转账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支票要素填写不全,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再重新盖一次。

(6)收款单位转账支票背面盖章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账支票及银行进账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背书章的名称要一致,容易出错误的地方:日期填写错误收款单位与背书单位印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六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
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见第十一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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