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环境修复土壤的结束副本
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与土壤修复简介与工作流程(最新)

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与土壤修复简介与工作流程一、工作内容简介(1)场地环境调查场地环境调查指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结束。
第二阶段:是以采样和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 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
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
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第三阶段: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三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
本阶段的调查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开展。
(2)场地环境调查在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场地修复全过程环境管理措施

污染土壤运输路线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车辆需限速行驶。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必须安装完整有效的排气消声器。行车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允许噪声标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设置或者解除机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不得产生噪声。机动车辆防盗报警器以鸣响方式报警后,使用者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鸣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来源于施工现场车辆行驶出场时对车身进行清洗和清理施工设备产生的污水。在施工现场设有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在污染土壤运输车出场前,需要把运输车外侧的泥土、车轮上的污染土清洗干净,防止污染物带到公路上。洗车池应设于距离场地大门内1米处,深度不得低于30厘米,冲洗槽两端内向倾斜。沉淀池收集的污水进行沉淀后,上清液回流至洗车池循环使用,清洗后的泥沙和污染土运出场地进行异位处置。
1.4.1、基坑污水水质特征
(1)基坑污水除了开挖时涌入的地下水,还包括场区内雨水以及场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2)根据场地调查的结果,项目厂区内地下水存在的超标物质为1,2-二氯乙烷,地下水会在开挖基坑时汇集于基坑中;因项目工期较长,会在铜陵降雨期进行施工,降雨随地表径流汇入基坑中;生活污水主要是由进入场区进行开挖、运输污染土等的工人所产生,如吃饭、洗衣、洗澡、如厕等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
(4)石英砂过滤单元
本单元主要作用为过滤掉水中微小的悬浮物。主要优点为石英砂的机械强度较高,且反洗过程操作简单易于掌握,使用时间长。
(5)活性炭吸附单元
根据活性炭的特性,可以吸附水中色度、COD,以达到深度处理的效果。采用优质活性炭,具有吸附能力强,使用寿命高的特点。
(3)混凝沉淀单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6号——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6号——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2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6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6号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017年9月25日附件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指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是指对农用地开展的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类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主要适用于耕地。
园地、草地、林地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农业部对全国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用地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和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二)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提高环保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包括项目准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以及项目结束后的环境修复等。
第四条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鼓励各地区建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工作,推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全过程管理,以及环境修复和监测等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环境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项目准入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准入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符合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全面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认真审核,防止虚假材料和不实信息的提交,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内容,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期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施工与运营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尘、降噪音、保护水源、防污染等措施,确保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以及修复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以及修复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在不断地提高,在产业结构调整下,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加大对土壤的修复治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笔者将主要针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以及修复开展分析,分析当前管理与修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修复我国目前的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土壤污染问题,对社会的发展仍然有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威胁着我国居民的生活健康。
只有加大对土壤环境的管理与修复,才能有效解决污染问题,这也是当前实现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
一、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以及修复中存在的问题(一)污染场地信息不够全面由于我国目前的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情况较为复杂,导致土壤污染的原因也较多。
一些化工厂和建筑工地在搬迁后对土地的污染程度也不同,严重的也会影响到周围地区的土壤环境。
因此,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土壤污染的治理工作的开展,但由于当前污染情况复杂,污染地理位置不够清楚,在土壤形成污染后,各种污染物以及污染程度无法完全掌握,严重影响所制定的污染治理方案。
这主要是因为当前污染场地的信息不全面,阻碍了对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和修复工作的开展。
(二)缺乏健全的管理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对环境保护工作虽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仍然欠缺,导致在实际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中,并没有形成一个较为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
在对污染物超标处理问题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的管理与修复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不能按照相关法律制度来进行土壤环境治理工作,甚至存在监督不到位、修复不达标的情况。
因此,想要更好地提升土壤环境管理及修复的效率,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修复与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三)缺乏明确的管理目标另外,由于我国目前的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于一些污染地较为严重的地方,国家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并相应地出台一些管理与修复的相关政策与措施,对当前的土壤污染情况进行改善。
(环境管理)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计划

(环境管理)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计划二、指南内容1.项目名称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2.项目总体目标针对我国工业污染场地特点和修复需求,选择有机氯农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铬渣等典型工业污染场地,研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污染场地土壤的修复技术与设备,建立一批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综合示范工程,制订相关的风险评估与修复技术管理规范,引导我国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高技术发展方向;通过产学研结合,推动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为我国典型工业场地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3.项目的课题分解和主要研究内容本项目分解成如下四个课题。
各课题的题目和主要研究内容如下:课题一:有机氯农药类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设备研发与示范研究目标:针对目前我国关闭和搬迁典型有机氯类农药(如滴滴涕、六六六、氯丹、灭蚁灵等)生产企业后遗留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问题,结合场地再利用功能和修复目标,通过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高效的有机氯农药类土壤修复关键技术和设备,并进行示范,提升我国有机氯农药类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技术水平。
研究内容:(1)高浓度有机氯农药污染场地土壤的增效洗脱修复技术及设备研发针对高浓度有机氯农药污染土壤,筛选环境友好型高效洗脱剂,提出最佳清单、配方及使用方法,优化洗脱修复技术工艺参数,研制具有规模化应用的移动式成套洗脱修复设备;研发洗脱后土壤和洗脱液的配套处理技术及设备。
(2)高毒性有机氯农药复合污染场地土壤的催化氧化修复技术及设备研发针对高毒性、高浓度有机氯农药(包括有机氯农药生产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等)复合污染场地土壤,研发催化氧化修复技术,优化修复工艺技术参数,研制具有规模化应用的移动式成套催化氧化修复设备。
研发氧化修复后土壤及其他产物的配套处理技术及设备。
(3)典型有机氯农药类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集成与示范选择1-2个典型有机氯农药类污染场地,进行增效洗脱修复技术、催化氧化修复技术及相关配套技术的集成与工程示范,形成有机氯农药类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体系,进行经济可行性的比较分析,编制相关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导则。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环境修复与保护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关键性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性生态环境修复指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恢复或改善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
生态环境修复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至关重要。
首先,生态环境修复可以有效恢复和改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其次,生态环境修复可以修复植被和水体,改善水土保持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
此外,生态环境修复还可以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率,保护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生态环境修复的措施1. 植被恢复与治理植被恢复是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恢复和改善森林、草地等生态系统。
植被恢复不仅可以改善空气质量,还可以提供栖息地和食物,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的生存环境。
2. 水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的污染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因此水环境治理与修复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通过建设生态湿地、水产养殖和水源保护区,减少非点源污染的排放,恢复水体的水质和生物多样性。
3. 土壤修复与保护土壤是农田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修复与保护对于保障农田生产和生态平衡至关重要。
采取合理施肥、轮作休耕、有机肥料的利用等措施,修复和改善受污染的土壤,提高土壤质量和肥力。
4. 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开发活动,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物多样性。
5. 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在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中起着重要作用。
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观念。
三、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挑战与前景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人类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生物入侵、气候变化等。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全文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全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全文2021《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是环保部2021年11月8日公布的法规(征求看法稿),目的是要求污染地块责任人应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对必需要开发利用的地块应展开治理与修复,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征求看法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共七章,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已关闭搬迁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活动的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放射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污染地块,是指因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者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害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存在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风险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土壤及地下水可能受到污染,尚未被确定为污染地块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将污染地块开发建设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等公共设施用地。
第四条【管理使命】环境保护部对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五条【标准规范】环境保护部制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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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世界八大公害事件——马斯河谷事件(工业废气) 多诺拉事件(大气污染物)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各种废气)伦敦烟雾事件(各种废气)四日市哮喘事件(重金属和SO2形成的硫酸烟雾)米糠油事件(多氯聚苯)水俣病事件(甲基汞废水)痛痛病事件(含铬废水)环境修复的概念修复(remediation)包括恢复、重建、改建等三个方面的活动。
恢复(restoration)是指使部分受损的对象向原初状态发生改变;重建(reconstruction)是指使完全丧失功能的对象恢复至原初水平;改建(renewal)则是指使部分受损的对象进行改善,增加人类所期望的“人造”特点,减小人类不希望的自然特点。
环境意义上的修复是指对被污染的环境采取物理、化学与生物学技术措施,使存在于环境中的污染物质浓度减少或毒性降低或完全无害化。
环境污染(environmental polution)是指任何物质或能量因子的过分集中,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从而对环境表现出有害的现象。
环境污染的实质是由于人类活动不当所引起的环境质量的下降和环境功能的衰退。
健康环境(sound environment)环境修复(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环境净化(environmental self-purification)工程技术(engineering technology)生物技术(biotechnology)第二章环境污染的物理修复原理物理修复:污染环境的物理修复过程主要利用污染物与环境之间各种物理特性的差异,达到将污染物从环境从去除、分离的目的。
5 种物理修复技术A基本物理分离修复主要是基于介质及污染物的物理特征而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B蒸汽浸提修复是指通过降低土壤空隙蒸汽压,把土壤中的污染物转化为蒸汽形式而加以去除的技术,是利用物理方法去除不饱和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组分(VOCs )污染的一种修复技术。
该技术适用处理污染物为高挥发性化学成分,如汽油、苯和四氯乙烯等环境污染。
C固化/稳定化修复技术是指防止或者降低污染土壤释放有害化学物质过程的一组修复技术,包括原位和异位固定/稳定化。
通常用于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污染土壤的无害化处理。
D电动力学修复是从饱和土壤层、不饱和土壤层、污泥、沉积物中分离提取重金属、有机物的过程。
电动力学技术主要用于低渗透性土壤(由于水力传导性问题,传统的技术应用受到限制)的修复,适用于大部分无机污染物,也可用于对放射性物质及吸附性较强的有机物的治理。
E热力学修复电渗(electrosmosis)土壤孔隙表面带有负电荷,与孔隙水中的离子形成双电层。
扩散双电层引起孔隙水沿电场从阳极向阴极方向流动称为电渗析。
电泳(electrophoresis)土壤中带电胶体颗粒(包括细小土壤颗粒、腐殖质和微生物细胞等)的迁移运动称为电泳。
第三章污染环境的化学修复原理化学修复主要是通过化学添加剂清除和降低污染环境中污染物的方法。
针对污染物的特点,选用合适的化学清除剂和合适的方法,利用化学清除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对污染物的吸附、吸收、迁移、淋溶、挥发、扩散和降解,改变污染物在环境中的残留累积,清除污染物或降低污染物的浓度至安全标准范围,且所施化学药剂不对环境环境系统造成二次污染。
化学修复可以分为原位化学修复(in-site chemical remediation)和异位化学修复(ex-site chemical remediation)。
原位化学修复是指在污染土地的现场加入化学修复剂与土壤或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发生各种化学反应,从而使污染物得以降解或通过化学转化机制去除污染物的毒性以及对污染物进行化学固定,使其活性或生物有效性下降的方法。
异位化学修复主要是把土壤或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通过一系列化学过程,甚至通过富集途径转化为液体形式,然后把这些含有污染物的液状物质输送到污水处理厂或专门的处理场所加以处理的方法,该方法因此通常依赖诸如化学反应器甚至化工厂来最终解决问题。
有时,这些经过化学转化的含有污染物的液状物质被堆置到安全的地方进行封存。
按照修复技术来分,化学修复主要包括化学淋洗法、化学固定法、化学氧化法、化学还原法、可渗透反应墙和溶剂浸提修复等方法化学淋洗修复(chemical leaching and flushing/washing remediation)是一种重要的应用于污染土壤环境修复的技术,借助能促进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溶解或迁移的化学/生物化学溶剂,在重力作用下或通过水力压头推动淋洗液注入到被污染土层中,然后再把包含有污染物的液体从土层中抽提出来,进行分离和污水处理的技术。
淋洗液通常具有淋洗、增溶、乳化或改变污染物化学性质的作用。
原位化学淋洗修复(in-situ chemical leaching and flushing / washing remediation)异位化学淋洗修复(ex-situ chemical leaching and flushing / washing remediation)化学固定(chemical immobilization)是在污染环境中加入化学试剂或化学材料,并利用它们调节污染环境条件、控制反应条件、改变污染物的形态、水溶性、迁移性和生物有效性,使污染物钝化,形成不溶性或移动性差、毒性小的物质而降低其在污染环境中的生物有效性,减少其向其它环境系统的迁移或结合其它修复技术手段永久地消除污染物,实现污染环境的化学修复。
处理类型Treatment type固定法Fixation填埋法Landfilling客土和淋洗法Excavation and leading植物修复法Phytoextraction化学氧化修复(chemical oxidation remediation)主要是向污染环境中加入化学氧化剂,依靠化学氧化剂的氧化能力,分解破坏污染环境中污染物的结构,使污染物降解或转化为低毒、低移动性物质的一种修复技术。
化学氧化修复技术是降解水中污染物的有效方法.水中呈溶解状态的无机物和有机物,通过化学反应被氧化为微毒或无毒的物质,或者转化为容易与水分离的形态,从而达到处理的目的。
化学还原修复技术主要是利用化学还原剂将污染环境中的污染物质还原,从而去除的方法,多用于地下水的污染治理,是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新兴起来的用于原位去除污染水中有害组分的方法。
较好的方法,是构建化学活性反应区或反应墙,当污染物通过这个特殊区域的时候被降解,或者转化成固定态,从而使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的迁移性和生物可利用性降低,称为化学还原修复技术(in-situ chemical reduction remediation)。
化学还原法主要修复地下水中对还原作用敏感的污染物,如铬酸盐、硝酸盐和一些氯代试剂,当这些污染物迁移到反应区时,或者被通常这个反应区设在污染土壤的下方或污染源附近的含水土层中。
可渗透反应墙(permeable reactive barrier,PRB)是一种被动原位处理技术,按照美国环保局的定义,可渗透反应墙是一个被动的反应材料的原位处理区,这些反应材料能够降解和滞留流经该墙体地下水的污染组分,从而达到治理污染组分的目的。
第四章污染环境的生物修复原理生物修复(bioremediation)是利用生物,特别是微生物催化降解有机污染物,从而修复被污染环境或消除环境中的污染物的一个受控或自发进行的过程,这是狭义的定义。
也可以表述为:生物修复是利用土著的、引入的微生物和微生物及其代谢过程,或其产物进行的消除或富集有毒物的生物学过程。
生物修复的目的是去除环境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至环境标准规定的安全浓度之下。
环境生物修复技术主要有三方面内容组成:①利用土著微生物代谢能力的技术;②活化土著微生物分解能力的方法;③添加具有高速分解难降解化合物能力的特定微生物(群)的方法。
优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s)目标污染物概念:在生物修复工程中,拟从环境中去除或减低危害的污染物称为目标污染物,或靶污染物(target pollutants)微生物的不能利用基质作为能源和组分元素的有机物转化方式称为共代谢(co-metabolism)。
共代谢微生物不能从辅助底物的氧化过程中获得有用的能量。
生物降解速度也不会像使用生长底物时那样随时间增加很快提高。
非水溶相液体(NAPLs):在污染地点有许多污染物是以与水不混溶的液体形式存在,这类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降低,这种与水不混溶的液体称为非水溶相液体。
吸着(sorption) 吸收作用(adsorption)吸附作用(absorption )第五章污染环境的植物修复原理植物修复:以植物忍耐和超量积累某种或某些化学元素的理论为基础,利用植物及其根际圈微生物体系的吸收、挥发、降解和转化作用来清除环境中污染物质的一项新兴的污染治理技术。
植物提取修复:利用重金属超积累的陆生或水生植物从污染土壤或水体中超量吸收、积累一种或几种重金属元素,并富集运移到植物根部可收割部分和地上枝条部位,之后将植物整体(包括部分根)收获并集中进行热处理、化学处理或微生物处理。
然后再继续种植超积累植物以使土壤或水体中重金属含量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植物挥发修复:利用植物将水体和土壤中的一些挥发性的污染物吸收到植物体内,然后再将其转化为气态物质释放到大气中,从而对污染水体和土壤起到治理的作用。
植物降解修复:利用某些植物特有的的转化和降解作用去除水体和土壤中有机污染物质的一种方式。
修复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根际圈生物降解修复:利用植物根际圈菌根真菌、专性或非专性细菌等微生物的降解作用来转化有机污染物,降低或彻底消除其生物毒性,从而达到有机污染水体或土壤修复的目的。
植物固定/稳定化修复固化植物:吸收积累量不太高,可在污染物质含量高的土壤上正常生长针对:重金属污染。
如废弃矿山的复垦工程,铅、锌尾矿库的植被重建等。
植物根际圈指由植物根系和土壤微生物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独特圈带。
根际圈包括根系、与之发生相互作用的生物,及受这些生物活动影响的土壤。
它的范围一般是指离根表几毫米到几厘米的圈带。
筛选的超量积累植物的特性:a. 即使在污染物浓度较低时也有较高的积累速率;b. 能在体内积累高浓度的污染物;c. 能同时积累几种金属;d. 生长快,生物量大;e. 具有抗虫抗病能力。
几种超积累植物:镉(黄杨、海桐、香樟、冬青、杉树、龙葵,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陆地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魏树,周启星)砷(蜈蚣草,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陈同斌)锌(东南景天,浙江大学杨肖娥)锰(商陆,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工程系薛生国,陈英旭)强化植物修复的方法1.物理学强化:利用直流电极,改善靶重金属在土壤中的移动性,从而强化植物修复2.化学强化:可根据土壤的酸度和靶重金属的性质,投加酸性或碱性物质改变土壤pH值,或添加络合-螯合剂如EDTA、表面活性剂如LAS和特异性离子强化植物对靶金属的吸收3.生物学强化:利用植物与微生物相结合的植物辅助生物技术来降解土壤中有机污染物4.农艺学强化:采用施肥、轮作、耕作、质地调节等农艺措施,既可改变土壤重金属的形态,又可调节植物的新陈代谢,从而达到修复重金属污染的目的植物修复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优势:开发和应用潜力巨大、易于为社会接受、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理念、存在问题:不确定性和多学科交叉性、受植物栽培与生长的限制第六章污染环境修复的生态工程技术生态工程是应用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与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结合系统最优化方法设计的分层多级利用物质的生产工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