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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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员工培训积分考核管理制度

完整版员工培训积分考核管理制度

完整版员工培训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激发员工自我提升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二、培训积分1. 培训积分是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按照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因素获得的积分。

2. 培训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奖励积分,基础积分根据培训课程的类别和时长确定,奖励积分根据员工在培训中的表现和成果确定。

3. 培训积分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积分获得之日起计算。

三、积分考核1. 员工年度培训积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个人绩效总分。

2. 培训积分考核标准如下:(1)基础积分:按实际参加培训的课时计算,每课时计1分;(2)奖励积分:根据员工在培训中的表现和成果,由培训组织者给予额外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3)年度累计积分:员工年度累计培训积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培训部分得分。

3. 培训积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四、培训管理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确保员工培训时间得到保障。

3. 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听讲,主动参与,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结束后,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培训心得或成果,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给予相应积分。

五、培训激励1. 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前10%的员工,可获得公司优秀培训学员称号,并在年终绩效奖金中给予额外奖励。

2. 员工在培训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如论文发表、技能竞赛获奖等,可根据成果级别给予相应奖励。

3. 对积极参与培训、表现突出的部门,公司予以表彰并在年度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3. 各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积分兑换与使用1. 员工累积的培训积分可用于兑换以下福利:(1)内部晋升、岗位竞聘优先权;(2)外部培训、进修机会;(3)公司组织的旅游、团建活动;(4)年度健康体检套餐升级;(5)其他公司认可的福利项目。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一、目的:培训积分主要是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以及对员工在公司培训中做出的贡献的一种奖励政策,员工可通过参加培训和提供授课、以老带新的方式获取积分。

旨在建立员工主动参与培训,管理人员乐于授课、乐于以老带新的有效激励机制。

二、适用范围:A类积分为接受培训积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B类积分为导师对徒弟的培训积分,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C类积分为内部讲师授课积分,适用于公司内部讲师。

三、积分的要求和目标:不同职位部门的员工全年学习培训积分要求有所不同。

年度累计A类、B类和C类积分的多少是员工发展、绩效评估的参考依据之一,年度达标值说明:1、导师及内部讲师团队由公司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2、讲师授课的课件内容须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后才能计入积分,经营小组的授课对象可为公司全体员工或特定对象,主管级别以上人员主要针对本部门员工或培训内容涉及部门的员工,每门课程受训人数不少于5人;3、关于A、B类的积分统计,公司管理层人员不参与统计,此项为该职位人员应当具备项,故不再作设定;4、关于B、C类的积分统计,主管级别以下人员被选拔为导师或讲师,参与相应培训将统计其积分,并以此可获得相应的奖励;5、C类积分达标值说明:经营小组成员每年至少给员工授课4小时方为达标,主管及以上人员每年至少给员工授课3小时方为达标;6、A类积分达标值说明:主管级别以下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6次公司组织的培训方为达标。

四、培训积分方法:A 类积分的细则:1、驻外销售及客服人员:除通过如下途径获取培训积分,还可通过网络商学院和提交书籍学习心得获取积分,网络商学院学习按课程计算,每门课程积2分,书籍学习心得按篇计算,每篇心得积5分。

2、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积分为2分/次。

3、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外部培训(以培训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奖励积分):(1)与岗位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0分、15分、20分。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调动员工培训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实际需要,以公司名义举办的各类讲座、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的课程均可计入培训积分。

积分要求和目标:不同员工全年培训要求有所不同,每个人可直接至综合部查询本人当年应培训场次,每场培训的基本积分为15分。

专业经理以上员工年度积分总和不得低于该年应得积分的80%,普通员工不得低于60%。

例如,某部门经理当年应参加5场培训,应得积分为75分,不低于80%为60分,则当年累计基本积分不得低于60分。

培训积分方法:公司内部培训基本积分为15分/次。

每额外参加一次其它培训(以公司名义举办的外部培训),可得2分/次(以记录笔记为准)。

新入职员工培训不计入积分,但未参加入职培训扣1分/次。

认真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并填写完整的得到2分/次,如填写但未完整可得1分/次。

认真填写《员工培训手册》培训心得的,可得到2分/次,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均不得分。

培训后不定时进行抽查培训效果,抽查人员及形式不定,根据抽查情况给予一定基本积分,得分和扣分最高不超过3分/次。

凡培训后需进行考试或拟写总结的,按考试成绩给予积分,成绩X≥90分时除基本积分外再增加奖励积分2分;成绩90分≥X≥60分时给予基本积分15分,成绩X≤60+分时不给基本积分。

以培训总结、提问形式代替考试的,完成且回答详实的给予基本积分;内容不全的视情况扣分;未完成的不给基本积分。

未正常参加培训的,因特殊原因请假的不得分,请假后主动找讲师补齐课程的得15分/次;未请假的按旷课处理,旷课不给基本积分并倒扣积分10分/次;迟到、早退在基本积分基础上扣5分/次;出现手机响、玩手机、在课堂交头接耳的、听到中途离开情况之一的在基本积分基础上均扣5分/次。

积分程序:培训课程结束后,按人力资源要求时间上交《员工培训手册》,XXX实施积分(将积分记录于全员培训汇总积分表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内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培训积分制度管理办法

培训积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激发员工学习热情,促进企业内部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培训积分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通过建立培训积分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团队整体素质。

第二章积分体系第三条培训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额外积分两部分。

第四条基础积分:1.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每参加一次,获得10积分。

2. 参加外部培训,经公司批准,每参加一次,获得20积分。

3. 在培训中表现优秀,获得培训讲师或公司领导的表扬,每获得一次表扬,获得5积分。

第五条额外积分:1. 完成培训课程后,通过考核或结业考试,获得20积分。

2. 将培训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产生显著效益,经部门领导审核,每产生一次效益,获得50积分。

3. 在公司内部培训中担任讲师,每担任一次,获得30积分。

第三章积分使用与兑换第六条积分使用:1. 员工可通过积分兑换公司提供的各类学习资料、书籍等。

2. 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可兑换相应的培训课程或参加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活动。

3. 积分可用于申请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作为参赛资格的加分项。

第七条积分兑换:1. 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平台查询个人积分,了解积分使用情况。

2.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分兑换,过期积分自动作废。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培训积分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负责积分的统计、审核和兑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培训积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积分体系。

第十条员工对积分统计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培训积分制度管理办法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员工内部培训积分管理制度

员工内部培训积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职业技能,激发员工学习热情,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积分制度1. 积分设置(1)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础积分:根据员工入职时间、岗位性质等因素,设定不同等级的基础积分。

(3)奖励积分:根据员工参加培训、考核、竞赛等活动,获得相应奖励积分。

2. 积分计算(1)基础积分:入职满1年,基础积分增加10分;入职满2年,基础积分增加20分;以此类推。

(2)奖励积分: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每完成一次培训,奖励10分;参加考核,每通过一次考核,奖励20分;参加竞赛,获得奖项的,根据奖项等级,奖励相应积分。

3. 积分兑换(1)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将积分兑换为以下福利:①培训机会: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课程;②晋升机会:在晋升考核中,积分可作为参考指标;③奖金:根据积分等级,兑换相应奖金;④礼品:根据积分等级,兑换相应礼品。

(2)兑换比例:100积分兑换1元人民币。

四、积分管理1. 积分统计(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积分的统计和公示;(2)每月底,人力资源部将积分统计结果通知各部门。

2. 积分审核(1)员工对积分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2)人力资源部对申诉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员工。

3. 积分调整(1)员工因离职、调动等原因,其积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积分制度进行调整。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 3月 19日大唐集团制〔 2007〕 16号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要求各分、子公司在 2007年选择一家企业做试点,同时向所管理和所属的全部企业员工做好《积分办法》的宣传,进行积分自我模拟测评, 2008年全面执行。

在集团公司积分管理电子平台未完成开发前,试点企业要借助本企业现有信息化手段开展此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试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下半年将抽查试点企业执行情况。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四条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 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

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 (见附件 1 进行。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按岗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 (见附件 2 。

各企业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分标准,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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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依据
备注
培训证书、培训单位
1 分/学时
证明或培训文件。若 未明确标明学时数, 按 6 学时/天计算
原则上,10分/年
(中专),20分/ 经单位批准的报考审 年 ( 大 专 及 以 批表或资料
上)
未通过相应培训考 核且补考不及格 的,不计算积分; 未通过正常审批手 续自行参加的培 训、学历教育按业 余自学进行积分
班组培训记录
原 则 上 , 1分
与专业、岗位有关的自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000字(自学笔 记),2 分/个(培 训证书),5 分/个 (中专及以上学 历证书),2 分/门 (自学考试通过
与专业、岗位有关的 自学笔记(含网络或 媒体学习与考试)、 相关证书、自学考试 成绩通知单
如积分已按通过门 数计算,学历证书 不再参与计分
1 分/学时
部门或班组培训记 录、教育培训主管部 门证明、学习笔记、 考试通过合格证书或 资料、网络学时记录
凡取证类的考试只 有取得相应证书才 可计分(包括转 岗、上岗考试,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 技能鉴定等)
― -3-―
类别
认定项目
积分计算
认定依据
备注
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 术问答、反事故演习
反事故演习 3 分/ 项,其余 1分/ 项·月
20分/篇 10分/篇
5 分/篇 10-15分/次
3 分/次
如一篇文章同时在 登载所发表论文的报 多处发表、宣读, 刊杂志或宣读证明 以 最 高 级 别 计 分 ,
不重复计算
聘请单位证明、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认定 交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审定
1500字以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 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 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研讨、交流、考察
4 分/天
主办单位证明
兼职授课(包括当教练)
3 分/学时
聘请单位证明和授课 包括参加培训后向
讲义
同事传授培训所得
作为评委参加资格评审、
人才推荐或评价,作为考 对 应 三 级 责 任主
评员、督导员、考务员参 体 分 别 为 5 分 / 聘请单位证明
加 技 能 鉴 定 , 为 各 类 竞 天 、 4 分 /天 、 3
第三章 积分使用
第六条 集团公司按岗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 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见附件 2)。各企业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 分标准,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标准。
第七条 积分是员工年度考核、待遇、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与年度考核、评先挂钩。当年积分达不到本岗级年度达标积分的, 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也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二)与晋升行政职级、岗级(薪级)或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 等级、职业资格和“112人才”资格等挂钩。拟晋升或申报的前一年积分须达 标。如未达标,暂缓晋升或申报;连续两年不能达标的,原则上工资等级下 浮。
课程)
公开出版学术专 著
40分/部
专著
在国家核心期刊 上发表,或在国 际专业学术会议 上宣读
奖励 积分
专著
学术
论文
规程 心得
在 有 CN、 ISSN刊 号的专业期刊, 以及在集团公司 级及以上专业学 术会议上宣读
在有内部准印号 的专业期刊、报 刊以及集团公司 级以下专业学术 会议上宣读
参与编写、修订 规程 与学习培训相关 的学习心得、考
― -1-―
第八条 积分当年累计超标部分只限累计至下一年度。 第九条 积分达标率是考核各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具体考核 办法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
第四章 积分管理
第十条 积分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各级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是积分管理的责任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授 权相关部门、班组协助管理。
第二章 积分标准
第四条 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 论文或心得体会,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 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 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 励积分和惩罚积分。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 认定标准》(见附件 1)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2-―
附件 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 年度积分认定标准
类别
认定项目
培训(包括赛前集训)
脱产 学习 积分 在职学历教育
积分计算
第十一条 积分实行登记管理 (一)各企业为员工建立积分档案,并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发的《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积分登记手册》,见 附件 3),进行积分登记。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电子化管理,提高积分管理的有 效性和准确性。 (二)员工参与集团公司系统各类培训班,以及其他教育培训活动、发表 论文、成果获奖等,由所在企业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被授权部门、班组凭有关 证明材料进行积分认定登记。 第十二条 积分实行年审及公示管理 (一)各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每年 11月 25日前完成员工本年度积分年 审,审核结果填写在《积分登记手册》的“主管部门年终审核”栏内,并盖章 确认。 (二)年审结束后,各企业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将全体员工的积分进行为期 一周的公示,并于每年 11月 30日前,按照员工管理权限上报领导干部的积 分。
直属企业按基层企 业的标准执行
赛 、 考 试 出 题 或 担 当 裁 分/天 在岗 判、评委
培训 积分
岗位培训
导 师 按 10分 / 月,学员按 3 分/ 月
岗位培训合同和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出具的 学员达到年度学习目 标的证明
部门及班组技术授课、讲 座以及其他与专业、岗位 有关的日常培训、考试、 网络或媒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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