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中枢部曹演变简表
隋唐至明清中枢机构的演变

隋唐至明清中枢机构的演变
隋唐至明清时期,中国中枢机构的演变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在这个时期,中枢机构主要由三省组成,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则负责执行诏令。
此外,这个时期还设置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六部负责执行诏令的具体事项。
2、宋朝的二府三司制:在这个时期,中枢机构主要由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组成。
中书门下负责起草诏令和审核诏令,枢密院负责军事事务,三司负责财政和司法事务。
这个制度的特点是对丞相的权利进行了进一步的削弱,形成了“群相制”。
3、元朝的一省制:在这个时期,中枢机构主要由中书省(也称为“都察院”)组成。
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和审核诏令,并且由于元朝实行的是一省制,中书省的权力相对较大。
4、明朝的二府制:在这个时期,中枢机构主要由内阁和司礼监组成。
内阁负责起草诏令和审核诏令,司礼监负责监督内阁的工作。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内阁的地位逐渐提高,而司礼监的作用也逐渐加强。
5、清朝的南书房和军机处:在这个时期,中枢机构主要由南书房和军机处组成。
南书房负责起草诏令和审核诏令,军机处负责处理军
务。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南书房的地位逐渐提高,而军机处的作用逐渐加强。
总的来说,中国中枢机构的演变经历了多个阶段,不同时期的中枢机构形式和特点也有所不同。
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演变,也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需求的变化。
相权的分割--从唐代到宋代中枢机构的变化(精)讲解学习

高中历史. 相权的分割--从唐代到宋代中枢机构的变化.唐代到宋代,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主要趋势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主要是中央中枢机构的变化,即相权的不断分割。
本文就此略陈管见。
一、专制君主制和唐代相权制度的演变1.专制君主制政体的特征专制君主制的特征是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之下,同时存在着一个“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书·百官表》的丞相或者相国。
皇帝通过丞相治理国家。
丞相既对皇帝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又是百官之长,万众翘楚。
所谓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具有仅次于皇帝的权力。
在一定意义上,丞相有着制约君主的作用,其地位和权力相当显要。
丞相对皇帝的制约使皇帝芒刺在背,时时忌惮,不得舒展。
于是,君主丞相制度自西汉后期开始发生变化,出现了行使相权的录尚书事制度,这一制度自西汉末,历经东汉、魏晋南北朝,存在近六百年。
2.唐代相权分割的特征隋唐是专制君主政体发展第二个时期的酝酿、形成阶段,政权内中枢机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君主宰辅制度的形成。
所谓君主宰辅制度,是指在君主之下,有一个辅政的宰相群体。
宰相由一个人发展成一群人。
隋唐时期,中央中枢机构正式形成了群体的宰辅制度,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都是宰相。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权,即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
由此形成三者相互制约的格局。
唐代建立政事堂,政事堂是三省议事的地方。
政事堂会议组成人员主要有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及尚书左右仆射,并常有钦命人员参加,钦命人员由皇帝给予“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作为与会资格。
这就是唐代的集体宰相制度。
政事堂会议属宰相办公会议,与会人员都可被视为宰相。
会议设有执行“主席”,由与会者轮流担任,称之为“执笔”。
执笔负责整理会议意见,但无决断之权。
政事堂事实上成为唐代的中枢,即决策中心。
政事堂开始设于门下省,后迁于中书省。
玄宗之后,中书、门下合为一体,设五房办事,原有的中书、门下宰相机构形同虚设。
浅析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组织及其发展经历的四个时期和三个阶段

浅析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组织及其发展经历的四个时期和三个阶段关于中枢这个词,有两个理解:广义上的解释是指中央政府机关;狭义上的意思是中央政府内以宰相的身份,或相当于宰相身份的人为首组成的官僚首脑机构。
我们这里谈到的就是第二种解释。
行政中枢组织的职能有两个:一是参与朝廷决策等紧急要务之事;二是统领文武百官的行政活动。
他既是天子的喉舌和辅佐,也是百官的首脑,在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中,行政中枢组织负有重大责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他的具体演变经历的四个时期:秦汉朝廷行政中枢:丞相府与尚书台秦朝、西汉时期,朝廷行政中枢组织主要是丞相府。
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沿用秦朝旧制丞相分为左右二人,始皇帝嬴政统治时就有李斯和冯去疾两位丞相,不过由于始皇帝嬴政本人属于强势君主,因此,李斯和冯去疾的相权并没有对皇权构成什么威胁。
而到了汉代,丞相也大多有左右二人担任。
如汉文帝刘恒时由陈平、周勃辅佐汉文帝刘恒,他们就是左右丞相。
或由一人担任,如西汉的开国相国萧何和后来继任者曹参都是一人担当,而曹参之后由于王陵、陈平能力皆不能独自胜任,刘邦临终前才安排由两人分任左右丞相。
那么丞相如果行使权力呢?当然不是一个人搞定,事实上一个人也搞不定。
这就要提到一个概念:“开府分曹治事”,丞相府的官属名目较多,配置十分齐全。
不要小看了“开府分曹治事”,这样一来丞相就有了相当大的权力,因为除了至高无上的皇帝之外,丞相也有数量庞大的官僚附庸集团。
具体来说有长史两名,司直一名,东曹掾九名,西曹掾六名,丞相征事、丞相史二十八名,还有集曹、奏曹、议曹、侍曹、主簿等十五曹,丞相所拥有的官属人员总额有三百八十二员之多。
因此在明代以前,皇帝很大一部分精力被用来制衡相权。
这里提一下秦汉时期号称富甲天下的邓通,他是汉文帝刘恒的宠臣,但是差点被当时的丞相申屠嘉处死,因为西汉的丞相对于两千石以下的官员有生杀之权,不用请示皇帝后执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先斩后奏。
这个时候的丞相根本不用尚方宝剑,他们本身就是尚方宝剑,因为他们得到了足够多的授权,行天子之权但弱化了天子之威。
曹振铎公至彬公世系曹氏族谱

曹振铎公至彬公世系曹氏族谱第一世受姓鼻祖曹叔振铎子二:太伯脾、仲叔卞。
振铎文王第六子,武王同母弟也,文王配姒氏,太姒生十男。
长伯邑考,次武王发,三管叔鲜,四周公旦,五蔡叔度,六曹叔振铎,七成叔武,八霍叔处,九康叔封,十冉季载。
武王十三年春封弟于曹为伯爵,称曹伯,国在济水之阴,古夏雷泽之野,都曰陶邱,今之定陶是也,故邑曰仿山,居陶邑西北十里。
仿山东西有二,东为宫室,西为宫墓,二十五君并葬焉。
第二世太伯脾振铎长子,子二:天、仲君平。
仲叔卞振铎次子。
仲叔卞公食邑居于鲁,世称卞庄子,后世裔孙以卞为氏。
第三世仲君平太伯脾子,子:侯。
第四世宫伯侯仲君平子,子:雲。
第五世考伯雲宫伯侯子,子:喜、疆、苏。
第六世夷伯喜考伯雲长子,子:飌。
幽伯疆考伯雲次子,在位九年。
戴伯苏考伯雲三子,在位三十年子:咒。
第七世公子飌夷伯喜子子:窿。
公子飌夷伯喜世子也,夷伯喜三十年薨,夷伯喜弟幽伯立九年,幽伯疆弟戴伯苏弑幽伯疆,请立世子飌,飌避君位,出居于鲁,鲁人请于曹,世子风居东邱,爱子爵,世称公子飌。
东邱固曹国之东都也,位曹鲁之分野,初武王崩,成王立幼,周公辅成王。
摄政管叔蔡叔疑周公起兵,反周公,奉成王命东征曹鲁,盟东邱三年,周公诛管叔,放蔡叔,曹伯营东邱。
惠伯咒戴伯苏子,在位三十六年。
子:石甫、武。
第八世公孙窿公子飌子,子:简。
石甫惠伯咒长子,在位一年。
繆公武惠伯咒次子,在位三年。
子:终湦。
第九世公孙简公孙窿子,子:尊我。
桓公终湦繆公武子,在位五十年。
子:姑夕。
第十世尊我公孙简子,子:刿、仲宜。
庄公姑夕桓公终湦子,在位三十一年。
子:夷。
第十一世刿公字沫尊我公长子,子:单。
公通武力,有权谋,仕鲁为鲁庄公将曹。
庄公十八年,鲁齐战长勺。
齐强而鲁弱,鲁人惧之。
公固请齐人三鼓击之,败齐师。
二十一年,鲁齐盟于柯,公登坦劫桓公尽返鲁侵地。
曹嫠公元年,公谏鲁庄公赴齐观社,其词曰:礼以正民,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师,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返诸侯,有王王有,巡狩以大,习之非是,君无所举,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效,止庄公。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中枢的演变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中枢的演变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中枢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封建时代:封建时代的中央行政中枢是君主专制的政府机构。
君主拥有最高权力,其他官员都是由君主任命的。
这种政府体制的特点是:一切官员都是君主的臣民,而且君主的权力几乎是无限的,其他官员只能在君主的指令下进行行政管理工作。
二、秦汉时代:秦汉时代的中央行政中枢是封建时代的发展,它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中央行政系统,由太守、太傅、太尉、太师、大司马等官职组成。
这种政府体制的特点是:官员们都受到中央政府的控制,而中央政府也有自己的行政管理机构。
三、唐宋时代:唐宋时代的中央行政中枢是封建时代的发展,它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中央行政系统,由太守、太傅、太尉、太师、大司马、大学士等官职组成。
这种政府体制的特点是:官员们的权力更加分散,中央政府也有自己的行政管理机构,同时也受到地方政府的制约。
汉朝至唐朝中枢机构发展演变总体趋势

汉朝至唐朝中枢机构发展演变总体趋势
汉朝:
(1)中央政权中枢机构:“两曹三公”制度更加强化,有极大的变化。
太尉、太傅、丞相成为三公,分别按政、兵、书办事;郡县体制再次扩大。
(2)制度的发展:明制的完善,传宗接代的不断加强,社会政治秩序更加稳定。
唐朝:
(1)中央政权中枢机构:“七十二宗室”制度出现,君臣分离的政治格局形成,太傅、大司马、大司徒和大司空这四个三公成为中央四公,郡县体制进一步完善。
(2)制度的发展:科举制度被完善和普及,建立了官府制度,办公立制变得更加精细,书法、诗文成为宫廷文化的主要特征,社会政治秩序更加稳定。
总体趋势:
1、古代中央政权中枢机构不断发展壮大,政治体制进一步完善,更加坚实。
2、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善,为更公正的选拔招贤纳士发挥了重要作用。
3、文化的发展,宫廷文化的出现和普及,为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社会政治秩序的不断完善,使社会变得更加稳定,为古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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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朝至唐朝中枢机构发展演变的总体趋势

从汉朝至唐朝中枢机构发展演变的总体趋势总体上说,从汉朝至唐朝政治中枢机构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三大阶段:I. 社会和政治结构完善1. 汉朝:汉朝的政治中枢机构是定祚的君主和皇室共同统计的商朝政权,明确了中央与各州政府地位关系,实行地方自治,克制和控制内部的势力,由官吏各司其职。
2. 魏晋:魏晋时期的政治结构形成了“宰相为首,一部九卿,外支三省”的政服体系,建立形式化的官吏职位,遵从中央君主主动派任官吏,夯实了君臣之间的关系,同时出台大量政策促进农业发展。
3. 唐朝:唐朝改革后,更加完善和规范政治结构,实行“君臣成一体,三省六府动态调节”的权力分配制度,形成由“外交宗府-中央政服-地方自治”三个层次组成的中央政权体制。
II. 行政管理机构建立1. 汉朝:汉朝开创了唐朝以后官制的基础,实行地方自治,设置“宰相、尚书、内外两府”等政务机构,实行科举制度,通过考试择优任用官置,使中央及地方结构更加完善。
2. 魏晋:社会秩序相对稳定,魏晋时期逐渐形成由领导机构、文书机构、政务机构、官吏具体实施的行政管理结构,设置特定的各类机构,以达到社会政治管理的需要。
3. 唐朝:唐朝完善了建制,分设各种行政机构,如社稷司、尚书司、治安司等,其政治秩序可称得上完备。
III. 全国通用的宪法制定1. 汉朝:汉朝时期为了维持和扩展统治领域,实行了以皇朝家族财产为基石的封建制度,并逐渐形成全国通用的宪法体系,使国家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
2. 魏晋:魏晋时期形成了以臣置君制为主的宪法制度,实行“某某诏令”、“某某律”等文书令,开创了立法历史。
3. 唐朝:唐朝开启了大一统的历史时期,制定科举制度,审定《唐律》、《唐刑律》,建立对社会的绝对控制,使宪法颁布的普遍性更加强烈。
第4课 中枢机构的演变 7.6

钱穆:张居正改革时,朝臣都反对他, 说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 首长,不该弄权专政。 钱穆: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 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 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六、清代军机处
君主集权的发展
尊君卑臣
明大臣四拜或五拜,清大臣始有三跪九叩之礼。 明大臣可以侍坐,清大臣则奏对无不跪。 明六曹答诏皆称“卿”,清则称“尔”。 清大臣辅官,以四季 为名,选用田间耆儒名士,分季协助皇帝复 核人事、司法、文书等事,而且一月内分司 上中下旬。1382年废除。 《春明梦余录》卷二五:“(1384年) 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 记三千二百九十一事”。 朱元璋:“朕代天理物,日总万机, 岂能一一周遍。” 明太祖开始设殿阁大学士帮助处理文书工 作。明成祖正式设内阁。
—— 唐太宗自评
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 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划,于事 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 一人之虑也。且日断十事,五条不中,中 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继月,乃至 累年,乖谬既多,不亡何待? ——《贞观政要·政体》引唐太宗语
三省制的瓦解
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政事堂号‘中书门 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 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通政司 → 司礼监 → 内阁 皇帝 → 司礼监 → 皇帝 批红 通政司 → 司礼监 → 内阁 票拟 → 司礼监 → 批红 内阁 内阁 票拟↓ ← 司礼监 ← ← 司礼监
明代制度及政治大势
皇帝不理政事的时候,容易出现宦官专权的局面。
《廿二史札记》卷三三《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 “人主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长君在御,尚以票 拟归内阁,至荒主童昏,则地近者权益专,而阁臣 亦听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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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尚书,十五曹
五尚书为:吏部、祠部、度支、五兵、左民
宋、齐
六尚书,二十曹
六尚书为:吏部、度支、左民、都官、五兵、祠部
梁
六尚书,二十三曹
同“宋、齐”
陈
六尚书,二十一曹
同“宋、齐”
北魏
五尚书,三十六曹
五尚书为:殿中、乐部、驾部、南部、北部
北齐
六尚书,二十八曹
六尚书为: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北周六官仿周制六官为:天、地、春、夏、秋、冬
隋
六部尚书,二十四司
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制一直延续到清
唐
同隋
同隋
宋
同唐
同唐
元
同宋
同宋
明
六部四十二司
吏、礼、工、兵各四司,户部、刑部各十三司
清
六部四十八司
吏、礼、工、兵各四司,户部十四司、刑部十八司
历代中枢部曹演变简表
朝代
部曹建制
演变情况
周
六官
六官为:天、地、春、夏、秋、冬
西汉
尚书四曹
成帝时设尚书四人,分为四曹。此时之曹即“部”
东汉
尚书六曹
东汉光武帝设尚书六人,分为六曹
曹魏
五尚书,二十三曹
此时之曹,即后来之“司”;五尚书为: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
西晋
六尚书,三十六曹
六尚书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