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本竞赛规程适用于所有参加田径运动会的选手和教练。
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比赛公平、安全、有趣和有挑战性。
一、比赛项目田径运动会包括以下比赛项目:1. 短跑100米、200米、400米2. 中跑800米、1500米3. 长跑5000米、10000米4. 阻力跑110米栏、400米栏5. 跳高6. 跳远7. 三级跳远8. 铅球9. 推铅球10. 标枪11. 铁饼12. 十项全能二、比赛规则1. 参赛规定所有选手和教练必须通过检查后方可参赛。
选手必须按时参加比赛,缺席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教练必须遵守竞赛规则,确保选手的安全。
2. 裁判规定裁判是比赛中至关重要的角色。
裁判必须熟悉所有比赛项目的规则,并保持中立和公正。
所有裁判的决定都是最终的。
3. 比赛项目规则每个比赛项目都有自己的规则和要求。
选手必须遵守比赛项目的规则。
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将被惩罚,包括比赛中的罚分和取消参赛资格。
4. 服装规定选手必须穿着适当和规范的运动服装参赛。
裁判可以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如果选手的服装不符合规定。
裁判也可以取消比赛项目的结果,如果选手的行为给其他选手带来了不公平的影响。
5. 赛道规定选手必须在规定的赛道上比赛。
任何违反赛道规则或站在起跑线或终点线上的选手都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选手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赛道上的标记线。
6. 得分规定根据比赛项目规则,选手将获得相应的得分。
大多数比赛项目的得分是根据完成时间或距离来计算的。
少数比赛项目的得分是根据表现和技术来计算的。
得分最高的选手将获得比赛项目的胜利。
三、比赛安排1. 计时和公布比赛进程裁判会计时和公布比赛的进程,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裁判的要求。
选手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 休息时间比赛项目之间将有休息时间。
选手可以使用这些时间进行准备和恢复。
但是,在比赛现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和秩序。
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比赛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田径运动会是一项全世界广泛参与和热爱的体育运动。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和秩序,田径运动会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竞赛规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赛事项目田径运动会的赛事项目分为田赛和径赛两大类。
田赛包括标枪、铅球、铁饼、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撑杆跳远和十项全能等九个项目,径赛包括短跑、中长跑、长跑、栏项目、接力和竞走等六个项目。
二、比赛规则1.项目规则田赛中,选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比赛,标枪、铅球、铁饼等需要在特定区域内投掷,并且接受判定和评分。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撑杆跳远等需要在规定的起跳点起跳。
径赛中,跑道分为八条,第一条为内侧跑道,设置两个起跑机位,分别用于100米和200米比赛。
选手必须在规定的起跑线上准备,等待发令枪声。
选手要注意自己的道线,不得越线,否则将被判定为违规。
在栏项目中,障碍高度和距离有规定,并且障碍之间的距离逐级增加。
当选手跳过障碍时,不得碰到障碍物,否则将被判定为违规。
2.奖项设置田径运动会中,冠军、亚军、季军和优胜奖进行奖励。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或奖牌,对于一些重要比赛,奖励的金额或奖牌制作材料可以更高。
三、比赛管理1.场地布置田径运动会场地的布置是必须严谨的,所有的标志物和设备都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
每条跑道的长度要准确到厘米,每个跳跃点的高度和距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设置。
2.裁判员在田径运动会上,裁判员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他们必须具有执法公正、专业素养和经验丰富等必要条件。
同时,裁判员必须熟悉比赛规则,能够快速做出准确的决策。
3.药检体育赛事中都会存在兴奋剂的问题。
田径运动会中药检是必要环节。
选手必须接受药检,药检结果如果阳性,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安全保障比赛期间,田径场馆外必须设置安保站点,包括医务站、通讯报警台和警卫站等。
场馆内部也要设置职业救护人员,并在必要场合给选手或观众提供急救服务。
以上就是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详细介绍。
田径竞赛规则

田径竞赛规则1、定义田径运动田赛和竞赛、公路赛跑、竞走和越野赛跑。
径赛:以时间计算成绩的竞走和跑的项目。
田赛:以远度和高度计算成绩的跳跃和投掷项目。
2、赛远度项目比赛可试跳(掷)几次?跳远、三级跳远和各投掷项目,参赛运动员只有8名或足8名时,每人均可试跳(掷)6次;运动员超过8名时,每人可先试跳(掷)3次,有效试跳(掷)成绩最好的前8名或与第8名成绩相等者,可再试跳(掷)3次。
3、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可否免跳?可以。
运动员可在在裁判员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的任何一个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上决定是否试跳。
不管在任何高度上,运动员有3次试跳机会。
如在某一高度上第一次或第一次和第二次试跳失败后,仍可请求免跳,但在下一高度上试跳的次数,只能是前一高度上试跳失败后所剩余的未跳次数。
在某一高度,运动员请求免跳后,则不准在此高度上恢复试跳;只有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名次的情况例外。
4、田径赛以哪个赛次的成绩排列名次?田赛高度项目,以运动员最后试跳成功的高度,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名次决赛的成绩排列名次;田赛远度项目,以运动员6次试跳(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排列名次;全能项目,以总积分多少排列名次。
6、起跑发令用几个口令?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 100米接力、4 200米接力、4 400米接力)的各项径赛,发令员用3个口令:“各就位”、“预备”和鸣枪。
400米以上的各项赛跑,只用2个口令:即“各就位”和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
7、哪些径赛项目必须使用起跑器和蹲踞式起跑?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 100米接力、4 200米接力、4 400米接力)的各项径赛运动员应必须使用起跑器和蹲踞式起跑。
400米以上(不包括400米)各径赛项目,用站立式起跑,不得使用起跑器。
8、运动员起跑犯规如何处理?当1人或多人起跑犯规时,其他运动员容易跟随,严格地说,跟随者也属起跑犯规,发令员只警告他认为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1名或多名运动员。
田径比赛赛制及规则

田径比赛赛制及规则概述田径是一项古老而受欢迎的运动,包括各种不同的比赛项目。
本文档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田径比赛项目和相应的赛制与规则。
赛制和规则1. 短跑比赛- 赛制:短跑比赛通常分为100米、200米和400米三个项目。
参赛选手根据预赛成绩或者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 规则:比赛开始时,选手必须站在起跑线后面,听到开始信号后出发,到达终点线后比赛结束。
选手不能超越自己的跑道线,否则会被判犯规。
2. 长跑比赛- 赛制:长跑比赛包括800米、1500米、5000米和米等项目。
选手通常按照抽签或者预赛名次确定参赛顺序。
- 规则:选手必须在规定路线上完成比赛,并且不能妨碍其他选手。
选手跑完指定圈数或者到达终点线后比赛结束。
3. 障碍跑- 赛制:障碍跑分为男子110米栏和女子100米栏两个项目。
选手通过跳跃固定高度的栏杆来完成比赛。
根据预赛成绩或者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 规则:选手必须跳过栏杆,同时跑道两侧的线是禁区,选手不得踩线,否则会被判犯规。
4. 跳远比赛- 赛制:跳远比赛分为男子跳远和女子跳远两个项目。
选手通常按照抽签或预赛名次确定参赛顺序。
- 规则:选手在规定的起跳线附近助跑,然后跳过沙坑距离尽可能远的地方。
跳远的成绩以最远距离为准。
5. 投掷比赛- 赛制:投掷比赛包括铅球、标枪和链球等项目。
选手通常按照抽签或预赛名次确定参赛顺序。
- 规则:选手在投掷区域内完成投掷动作,成绩以最远的投掷距离或者最大的得分为准。
总结田径比赛有多种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赛制与规则。
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可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希望本文档对你了解田径比赛的赛制和规则有所帮助。
拟定田径运动会的竞赛规程

拟定田径运动会的竞赛规程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田径运动会是一个综合性的田径比赛,包括田赛、径赛、跳远、跳高、投掷等项目。
第二条田径运动会的目的是促进田径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培养青少年的体育兴趣和良好的体育素养。
第三条田径运动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参赛选手和观众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田径运动会设有组织委员会、竞赛部门和裁判部门。
第五条组织委员会负责田径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场地、设备、人员、宣传、保障等方面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竞赛部门负责田赛、径赛等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安排比赛日程、制定竞赛规则,并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裁判部门负责裁判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确保比赛过程中的公正和规范。
第三章参赛资格第八条田径运动会的参赛资格适用以下规定:1. 参赛选手必须具备相关项目的运动能力和健康状况。
2. 参赛选手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选手需提供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体检报告。
第四章竞赛规则第九条田径运动会的竞赛规则适用以下规定:1. 各项目的比赛规则遵循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的规定。
2. 比赛采用计时、计分的形式,按照完成成绩进行排名。
3. 所有赛事均需遵守反兴奋剂规定,参赛选手需接受抽检。
第十条竞赛过程中,选手需服从裁判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进行违反规定的行为,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田径运动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和队伍进行奖励,包括奖牌、奖金等。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竞赛规则的选手,裁判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分甚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第十三条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情况,严肃处理一切影响比赛公正性和安全性的行为,并保障参赛选手和观众的权益。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田径运动会的具体细则、比赛日程、竞赛规则等将由组委会在赛前发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十五条田径运动会上的个人信息和成绩将会公开发布,但需确保个人隐私的保密和合法性。
校园2024年秋季运动会比赛规则与细则

校园2024年秋季运动会比赛规则与细则一、运动会宗旨本次校园秋季运动会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运动会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 年具体月份具体日期2、地点:学校操场三、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四、比赛项目设置1、田径项目(1)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仅限男生)、5000 米(仅限男生)(2)110 米栏(仅限男生)、100 米栏(仅限女生)(3)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4)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2、集体项目(1)拔河比赛(2)跳长绳比赛(3)4×100 米混合接力(2 男 2 女)3、趣味项目(1)两人三足(2)背靠背运球(3)踢毽子比赛(4)定点投篮比赛五、参赛办法1、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班级每个项目限报人数按照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2、每名运动员限报 2 个单项(不含集体项目和趣味项目),每个班级每个集体项目和趣味项目限报 1 队。
六、比赛规则1、田径项目(1)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跑道内比赛,不得串道。
(2)起跑时,运动员不得抢跑,违反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中长跑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沿着规定的路线跑完全程,不得走捷径或借助外力。
(4)在投掷项目中,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投掷,投掷动作要符合规则要求。
(5)在跳高和跳远项目中,运动员必须单脚起跳,不得双脚起跳。
2、集体项目(1)拔河比赛:每队参赛人数为具体人数,男女不限。
比赛采用淘汰赛制,每场比赛 3 局 2 胜。
比赛开始前,双方运动员站在绳子两端,裁判员哨声响起后,双方开始用力拉绳,将对方拉过中线者为胜。
(2)跳长绳比赛:每队参赛人数为具体人数,其中 2 人摇绳,其余人跳绳。
比赛时间为具体时长,跳绳队员依次进入绳内跳绳,成功跳过一次计 1 分,失误不计分,比赛结束后,得分高者为胜。
高校田径运动会比赛规则
高校田径运动会比赛规则一、总则高校田径运动会是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
为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以下比赛规则。
二、参赛资格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田径运动比赛。
2、运动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比赛项目1、径赛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女)、5000 米(男)。
110 米栏(男)、100 米栏(女)、400 米栏。
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1、比赛时间:具体日期2、比赛地点:学校田径场五、比赛流程1、报名各班级体育委员负责组织本班同学报名,填写报名表格。
报名截止日期为具体日期,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分组组委会根据参赛运动员的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和编排比赛秩序册。
3、检录运动员在比赛前具体时间到达检录处进行检录,未按时检录者视为弃权。
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学生证,以核实身份。
4、比赛径赛项目:运动员按照分组和道次顺序进行比赛。
起跑时,运动员必须在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听到发令枪响后才能起跑。
如有抢跑行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比赛中,运动员应沿着自己的跑道跑进,不得串道或阻挡他人。
田赛项目:运动员按照顺序依次进行试跳或试投。
跳高和跳远项目,每位运动员有具体次数次试跳机会,取最好成绩。
铅球、铁饼和标枪项目,每位运动员有具体次数次试投机会,取最好成绩。
5、成绩记录与公布裁判员负责记录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并及时公布。
如有运动员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计分与奖励1、计分方法个人项目:各项目取前八名计分,第一名计 9 分,第二名计 7 分,第三名计 6 分,依次类推,第八名计 1 分。
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即第一名计 18 分,第二名计 14 分,以此类推。
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二、竞赛组别(一)教师组(教师男、女组)(二)学生组(学生男、女组)三、竞赛项目(一)教师组1、男子组 (6项):100米、200米、400米、3000米、铅球(5kg)、4×100米接力2、女子组(6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铅球(4kg)、4×100米接力3、4×100米男女混合接力(2男2女)(二)学生组1、男子组(1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2、女子组(1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四、参加办法1、我校全体教职工、在校各班学生。
2、教师组:以(系)部为单位自由参赛。
3、运动员选报项目规定:各班限报12人,每名参赛队员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次以内(含2人),另可兼报接力赛,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五、运动员条件1、教师自由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参加运动会条件。
学生运动员参赛必须获得班主任签字同意。
六、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结合我校实际执行。
2、比赛根据项目不同采用不同编排,采用预赛、决赛、预决赛方式录取名次和计算得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6人及6人以下参加比赛项目,按实际报名人数减1录取名次。
对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荣誉证书,后3名给予积分。
2、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
接力赛、男子组3000、女子组1500米、2倍计分。
破纪录另加5分。
3、各班各项得分总和计入团体总分,录取团体总分前6名颁发奖牌、奖品、并根据学校规定加入班级量化考核。
如遇积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1. 竞赛项目和规则1.1 田赛项目:包括跳高、跳远、三级跳、铁饼、标枪、铅球等项目。
1.2 跑赛项目: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等项目。
1.3 障碍赛项目:包括110米栏、400米栏等项目。
1.4 接力赛项目:包括4x100米接力和4x400米接力等项目。
1.5 赛事规则:运动员必须按照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制定的规则进行竞赛,没有犯规情况才能被认可。
2. 报名和资格2.1 运动员必须提前向组织方报名,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和证明文件。
2.2 运动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竞技资格,包括年龄、性别、技术水平等要求。
2.3 组织方有权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以拒绝报名资格。
3. 比赛规则和裁判3.1 比赛采取赛程排位和分组制,运动员将按照报名序号进行分组竞赛。
3.2 比赛过程中,应当有足够数量的裁判员进行监督和判决,确保竞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3 裁判员应当熟悉比赛规则,并能够正确判定运动员的成绩和是否犯规。
3.4 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的指挥和判决,否则将面临罚款、取消成绩等处罚。
4. 队员守则4.1 运动员必须遵守运动员守则,包括尊重裁判员、遵守比赛规则、禁止使用兴奋剂等。
4.2 缺席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提前告知组织方,并提供相应的理由。
4.3 运动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体育道德,遵守公平竞争、团队合作和友谊第一的原则。
4.4 队员之间要保持友好关系,禁止进行恶意挤压、碰撞、推搡等行为。
5. 竞赛场地和器械5.1 组织方应当确保比赛场地符合要求,包括场地的平整、跑道的标记、起跑器等设施的完好。
5.2 器械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且在比赛开始前经过检查合格。
5.3 比赛场地和器械的安排必须考虑运动员的安全,避免潜在的危险。
6. 计分和奖励6.1 比赛成绩将以秒、分、米、公尺等单位计分。
6.2 组织方将依据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排名,并颁发相应的奖项和证书。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3)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1. 引言田径运动作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核心项目之一,拥有丰富多样的竞赛项目。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竞赛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田径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对参赛选手、教练员、裁判员和组织者具有约束力。
2. 参赛资格2.1 参赛资格的确定由各参赛国或地区的田径协会负责审核。
参赛选手必须具备相应的国际田径协会认可的资格证书,并且满足所报名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年龄限制。
2.2 参赛选手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包括最近体检结果,并明确表示无禁用药物的病史。
2.3 参赛选手须同意并遵守竞赛规程,并签署参赛承诺书。
3. 竞赛项目3.1 田径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包括短跑、中跑、长跑、接力赛、跳远、跳高、跳远、铅球、标枪、十项全能等。
具体项目的规定详见附件。
3.2 参赛选手可选择报名一个或多个项目参赛,但需注意项目之间的时间冲突。
3.3 组织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更改或取消某些竞赛项目。
4. 裁判和计时员4.1 裁判是保证竞赛公平进行的关键角色,包括技术裁判和行为裁判。
技术裁判负责判定参赛选手的成绩,行为裁判负责判断选手的违规行为。
4.2 计时员负责计时和记录参赛选手的成绩。
4.3 裁判员和计时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相关规则和操作流程,保证裁判判决和成绩计时的准确性。
5. 竞赛规则5.1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规定的道路、起跑线或起跳线等进行比赛。
同时,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包括出发指令、比赛动作等。
5.2 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体育道德,禁止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来获取优势。
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裁判员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或取消成绩等处罚措施。
5.3 竞赛过程中的纠纷或争议由裁判员负责裁决,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
6. 奖项和荣誉6.1 竞赛最终成绩按照裁判员的判定结果确定。
6.2 竞赛设有个人和团体两种奖项,包括金牌、银牌和铜牌。
6.3 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将获得相应的奖牌和奖金,并有机会参加更高级别的比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三、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5年6月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
五、参加单位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六、竞赛分组及竞赛项目(一)竞赛分组男、女子甲组、乙A组、乙B组、丙组。
(二)竞赛项目1.男子甲组(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2.女子甲组(共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3.男子、女子乙A组(各14项)①短跑类:100米、200米、400米;②中长跑类:800米、1500米;③跨栏类:110米栏(男子)、100米栏(女子)、400米栏④跳跃类:跳高、跳远、三级跳远⑤投掷类:铅球、标枪⑥接力类: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4. 男子乙B组(共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
5.女子乙B组(共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
6.男子丙组(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7.女子丙组(共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一)运动员基本条件1. 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2. 参赛运动员必须于2014年11月28日前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履行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注册时务必上传加盖学校钢印的学生证,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者方可报名参赛。
注册卡有效期到期的运动员在注册时间截止前办理年度确认,遗失注册卡的运动员按要求在报名截止前递交补制注册卡申请。
办理注册请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首页“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查询”栏目。
3. 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6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间出生者),且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2014年(含)以后入学的高水平运动员入读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0周岁。
4.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此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电大、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的学生以及在职研究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5.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运动员必须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中有2014年测试数据(研究生除外)。
(二)分组及各组别条件1.甲组(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本科院校中非体育类专业的本科学生。
(3)按国家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在高考中获加分的体育尖子考生,加分后总分达到其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分数线并正式录取的学生。
(4)非体育类全日制研究生(本科以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身份入学,并经推荐免试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除外)。
(5)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按国家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2013年(含2013)以前在我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二B线,但不包括录取期间的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若此类考生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均不得参加甲组的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但各校在报名时必须主动提供名单及相关参赛项目的秩序册资料):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
2. 乙组(1)乙A组①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等体育类专业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2)乙B组①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②办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按教育部批准布点项目参赛。
③按办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政策录取进入本科院校的高水平运动员,以及本科以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身份入学,并经推荐免试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④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3. 丙组(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4.运动员不得跨组别、跨项目报名参赛:(1)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运动员报名必须按上述“(二)分组及各组别条件”的要求报名,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
(2)不得跨项目报名参赛,如报田径则不得再报篮球等。
八、报名规定(一)甲组:各单位运动员不得超过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2人)。
(二)乙A组:各单位运动员不得超过12人,男、女比例不限。
每名运动员可在①至⑤中任意报2个不同类别的单项,并可兼报接力。
(三)乙B组:各单位运动员不得超过14人,男、女比例不限。
(四)丙组:各单位运动员不得超过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2人)。
(五)每单位各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运动员总数5∶1配备。
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各组别各项目每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
开设接力项目的各组别每单位限报1队;报名参加全能比赛运动员不得兼报其它单项(接力除外)。
(六)各组别比赛项目报名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组别该项目的比赛,通知报名单位,可改报其他项目。
(七)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调整、增加和补充。
九、竞赛办法(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比赛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除撑竿跳高外不得使用自备器材。
(三)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经大会指定医生检查,确实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并经组委会竞赛部同意者除外),凡无故弃权者,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各单项竞赛规程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径赛项目:400米及400米以下项目两个赛次,按预赛成绩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其它项目一个赛次,进行分组决赛。
(五)长距离比赛项目关门时间、三级跳远的起跳板距离、高度项目起跳高度及升高计划:十、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与奖励(一)名次录取1. 各组别各项目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2. 各组别各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二)计分办法1. 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分(接力项目、全能项目加倍计分)计分。
打破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田径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田径纪录者加18分〔同时打破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只计一个最高加分;在同一项目(含各轮次、赛次)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2. 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
(三)奖励1.分别设甲组、乙A组、乙B组和丙组团体总分奖及各组别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奖。
各单位各组别团体总分分别以其运动员在相应组别的各项目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得分总和累计。
2.各单位各组别单项名次得分及破纪录得分总和为该单位该组别团体总分。
3.团体总分如遇得分相等,以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打破全省大学生运动会该组别纪录(人、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对获得甲组、乙A组、乙B组和丙组团体总分前八名,以及各组别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分别颁发奖杯。
5. 对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队)发给成绩证书。
6. 奖杯、奖牌、成绩证书由赛区统一制订,赛区颁发。
十一、竞赛委员会(一)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届运动会竞赛工作;(二)各代表队对竞赛的申诉,应按各单项规则、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项目仲裁委员会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批的申诉报告,并交纳申诉费2000元方予受理。
申诉费作为该项目仲裁委员会及大会组委会竞赛委员会调查取证工作的费用。
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再退还申诉费。
十二、资格审查(一)为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的育人宗旨,各单位须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
(二)运动会组委会设立“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
“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对违纪、违规运动员(运动队、代表团)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决定。
(三)比赛时,运动员凭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加盖钢印的学生证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和派出所证明等)进行检录。
(四)对违反纪律、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和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追究运动员所属代表团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扣除该代表团该组团体总分的处罚(以违纪违规人员计,每人扣除9分),并向全省通报。
(六)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申诉报告需由代表团团长核批后提交“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并缴纳申诉费2000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工作经费。
经“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受理,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不再归还申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