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合集下载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的目的为了将集团信息化资料收录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目标定期对责任单位与个人进行信息化工作考核,形成阶段考核结果,指导后期考核工作。

三、被考核的对象:1、责任单位: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2、个人:集团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协办人,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收录人四、考核责任人:1、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指导工作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五、考核的内容:以《信息化实地核查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详见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六、考核的周期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半年一次,对个人的考核,每季度一次。

考核时间为考核时间段的次月。

七、考核的组织21、人力资源部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考核小组;2、以集中会议的形式,考核小组成员在线检查各模块的进度与质量,对照工作目标逐项进行打分,;3、人力资源部对各考核成员的考评分进行统计,完成考评成绩汇总,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对最终的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与被考核人,以便后期工作的改进;2、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的年终考核结果。

附件:1、《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单位)》2、《信息化工作考核表(个人)》第二篇: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xx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1、系统维护员在税政管理科的指导下工作,负责处理本所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V1_附件3: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V1_附件3: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设计企业、投资运营企业、装备制造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等类别特色,组织制定差异化三级考核指标,并根据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定期组织评价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保证体系的针对性和可衡量性。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九条考核工作的流程如下:(一)中国交建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信息化工作考核,由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和监督工核结果,报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章考核结果第十条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经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交由公司将结果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

第十一条信息化工作考核得分为各考核指标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

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得分将按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折算为信息化考核附件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

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十堰艺术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工作管理,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价值和效能,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工作要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反应快速、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的交流、借鉴、参谋、服务、支持管理和决策的作用。

第二条信息工作是管理和决策支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公司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分公司中心工作和企业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综合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实际运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作、交流情况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章信息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分公司综合部为全市信息工作的业务领导部门,全面负责全市信息工作;负责编发本地区信息及指导、考核本地区信息工作。

各县分公司综合部和分公司各职能部室为信息工作的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编发的信息负责。

- 1 -第五条信息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信息网络(二)负责做好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负责对信息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考评。

(五)负责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全市信息网络分纵向与横向两个通道。

纵向通道:分公司与各县市分公司之间组成信息纵向传递网络。

横向通道:由分公司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组成。

第三章信息工作人员标准及职责第七条信息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一)各县市分公司、分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应明确兼职信息人员。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本行业、本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

(三)信息意识强,思想敏锐,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2 -(四)能熟练掌握收集、综合、通报和储存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信息工作标准(一)反映情况要真实、可靠,重大问题上报前必须核实。

大王庄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大王庄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大王庄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髙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给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大王庄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O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网上评价和现场检查为主,坚持实事,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等级考核。

3.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附件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细则附件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细则附件3: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师教学应用考核细则五、考核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考核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 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每月30号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办。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每月30号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办。

由考核办对各单位所承担的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四)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办汇总考核的情况进行审查评议后,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公布。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八条目标绩效管理督查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减分。

(一)各单位完成月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分为50分。

(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基本分为5分。

(三)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基本分为15分。

(四)本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分。

(五)本单位信息化资料的完整性、齐全性、规范性基本分10分。

(六)部门、子公司信息化资料的准确性基本分10分。

(七)各单位月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
考核得分=∑(各项次基本分+实际加分-实际扣分)
第九条加分标准。

(一)每完成一项工作目标,承办单位加1分,协办单位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二)本单位的工作受到公司或各级政府表彰的(以文件及奖状、奖牌、证书为准,下同),加2分。

(三)单位工作经验被集团公司作为典型推广的加1分。

(四)信息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按以下标准加分:
1、信息化工作目标制定科学、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信息网络的,加0.5分;
2、按时报送信息情况,抽查、检查合格的,加0.5分;
3、信息管理资料收集存全、整理规范的,加0.5分。

(五)在全月的历次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信息没有出现差错的,加1分。

(六)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完成及时,加1分。

(七)本单位员工月度绩效考核中,平均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加1分,第二
名的加0.5分。

第十条扣分标准。

(一)凡未完成考核工作目标,主办单位扣1分/项次,协办单位扣0.5分/项次。

(二)凡未完成协作项目的工作任务的,承办单位扣1.5分,协办单位1分。

(三)部门工作受到公司或各级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分。

(四)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扣2分/项次。

没有按职能部门的要求落实工作,造成工作被动的,扣1分/项次。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按其损失的程度扣1-20分。

(六)信息化管理工作较差的部门酌情扣分。

1、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管理较差的,扣1分;
2、单位信息化管理任务未分解,责任没有落实到人的,扣1分;
3、不按时报送规定的信息资料的,每项次扣0.5分;
4、信息化管理资料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的,扣0.2分/项次;
(七)在信息化考核中数字不准确、错误的,扣0.2分/项次;故意弄虚作假、混淆是非的,扣2分/项次。

(八)出现责任事故,被客户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扣5分/次。

(九)本单位员工在月度绩效考核出现不称职等次的,其所在部门分别按0.5分/人次扣分。

(十)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企业管理部提出并报总裁审定。

第十一条因公司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的特殊因素影响,没有完成目标的,经企业管理部确认后,原则上一律不加减分。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十二条考核激励办法。

(一)部门月度目标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将作为今后公司任用与量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月度考核得分情况与工资挂钩。

具体挂钩办法另行规定。

(三)根据本办法考核各单位所得分数,同时作为对该单位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得分的一部分,具体权重另行规定。

(四)各部门、子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办法进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内部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处罚。

(一)对考核实得分在70分以下的部门、子公司,公司将提出诫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部门、子公司评选各类先进集体的资格,并取消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1、对考核实得分在80分以下的。

2、发生安全事故的。

3、受到公司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三)在信息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拟制:审核:批准:录表
第周月日星期值日班长值周班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