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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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行为,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

二、分包的定义和范围(一)分包的定义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二)分包的范围分包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一般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钢结构、消防工程等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如砌砖、抹灰等分包给劳务企业。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资格审查(一)选择原则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技术能力、报价等因素。

(二)资格审查1、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考察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了解其施工能力和质量水平。

3、了解分包单位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审批分包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五、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一)质量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要点。

2、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二)进度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总体进度计划,并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纳入其中。

2、定期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3、要求分包单位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三)安全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

2、监督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分包管理是指总包单位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承担的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完整版本。

一、分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分包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承包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原则: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2)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地选择分包商;(3)成本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4)风险管理: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5)合同履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6)质量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7)信息共享:及时分享关于分包工程的信息。

二、分包管理的流程:1.需求确认:总包单位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并制定相关需求和标准。

2.分包策划:总包单位根据分包需求和标准,制定分包策划方案,并明确分包方式和分包工程的范围。

3.分包商选择:总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商,充分保证公平竞争。

4.分包合同签订: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工程内容。

5.分包工程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

6.进度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符合预期。

7.质量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成本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管理,确保在预定的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项目。

9.风险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分包商能够履行合同和工程要求。

10.信息共享:总包单位和分包商之间进行及时的信息共享,保持沟通畅通。

三、分包管理的责任和权益:1.总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工程施工功课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中某些机械功课任务或劳务功课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功课,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工程项目经理及其分包单位。

第三条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分包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分包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优先原则: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分包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分包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经理是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分包工作的全面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理的职责:(一)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组织招标投标,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三)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协调解决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六条分包单位的职责:(一)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二)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

(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程项目经理的统一管理。

(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及时反馈分包工程情况。

第三章分包计划与招标投标第七条工程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第八条分包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二)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三)分包工程的预算和结算方式。

(四)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五)分包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招标投标工作,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第十条招标投标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

(二)接受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分包施工管理制度(4篇)

分包施工管理制度(4篇)

分包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分包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项目进度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包施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管理。

第三条分包施工管理应遵循合理、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分包施工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分包施工应经公司批准,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条件。

第六条本制度所述分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程分项分包、专业分包、施工中分包、补充分包等。

第二章分包施工管理的程序第一条分包决策程序1. 分包决策应经过严格审查和论证,公司相关部门应提交分包申请,包括施工范围、分包单位、分包价格、分包合同等相关信息。

2. 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分包申请进行评审和审批,确保分包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分包决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不得出现内外勾结、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第二条分包合同签订程序1. 分包合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分包合同应明确工程施工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基本条款。

3. 分包合同应经过法律和财务审查,确保风险可控。

第三章分包施工管理的内容第一条分包施工单位资质管理1. 分包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分包施工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3. 公司应定期对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取消合作关系。

第二条分包计划管理1. 分包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编制分包施工计划。

2. 分包施工计划应经公司批准后执行,分包单位应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第三条分包施工质量管理1. 分包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分包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及时整改施工质量问题。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成本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商管理程序,使分包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商,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建筑业企业,分包商分为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

第三条本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原则上优先保证公司内部队伍生产任务,凡需使用分包商,须提前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报经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四条一、分包策划: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

二、策划报批:项目部将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初审后,由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三、严格执行分包商《资格准入证》招投标制度,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分包商参加由公司指导、项目组织的分包商招投标程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项目副职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第六条一、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部分包商管理实施细则。

二、与公司策划小组共同编制分包策划方案,拟定项目分包商承包方案。

三、负责分包商公司的资格审查、招标,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并履行报批程序。

第七条计划部长为本级分包商管理的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级分包商考核评审的责任人。

第三章分包商准入条件第八条为充分吸纳、利用社会优质分包资源,创建市场化运作、合作共赢的分包机制。

第九条分包商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齐全,市场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施工能力和业绩,具备相应分包能力的合法成建制分包企业及小微型专业作业企业。

第十条引用分包商必须坚持“五有”(有资质、有技术力量、有资金、有设备、有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分包商《资格准入证》招标制度。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责任本钱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商管理程序,使分包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相干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商,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建筑业企业,分包商分为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

第3条本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原则上优先保证公司内部队伍生产任务,凡需使用分包商,须提早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报经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4条分包商管理基本程序1、分包策划: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

2、策划报批:项目部将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初审后,由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行。

3、严格履行分包商《资历准入证》招投标制度,通过资历审查的合格分包商参加由公司指点、项目组织的分包商招投标程序。

4、项目肯定中标单位后,通过OA及时将中标单位相干资料上报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上报的分包商中标情况情况,批准中标的分包单位,项目计划部及时完善信息化系统相干信息的录入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2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5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项目副职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第6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部份包商管理实行细则。

2、与公司策划小组共同编制分包策划方案,拟定项目分包商承包方案。

3、负责分包商公司的资历审查、招标,合同评审、签订和履行、实行合同及结算并实行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分包商队伍信誉档案、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7条计划部长为本级分包商管理的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级分包商考核评审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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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协作施工管理,规范对外结算管理程序,提高企业综合盈利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主体项目、总包工程,总包合同中明确及未明确的分包项目(工程),其他零星工程都要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承包管理第三条公司总经办是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新开发项目确定后,工程部根据公司的开发设计及施工图纸要求,书面提出对外承包项目预案;工程部下设的项目部组建后或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和工期安排,确定需要分包的部分或分项工程,将该工程预案书面报工程部。

第五条工程部提出的对外承包项目预案或收到分包项目(工程)的预案书后,应及时报总经办。

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确定总(分)包项目(工程)。

第六条对外承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由工程部监管。

日常管理由下设的相关项目部负责实施。

第三章承包商的选定第七条项目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资质,各种证件齐全。

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总经办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部保留复印件一套。

承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第八条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工程部确定,承包商自行办理。

第九条承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每次招投标不得少于3家施工单位,尤其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承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承包项目(工程)的确定程序第十条承包项目预案由总经办报总经理,经公司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承包项目确定后,工程部应及时组织材料员进行市场材料价格摸排,并交给预算部。

由预算部确定工程预算造价,财务部确定承包工程款项计划。

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承包商。

第十二条需要招标的承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组织评标小组,并负责工程招标日常工作。

由总经办、工程部、预算部共同参与开标、评标工作。

第十三条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形成书面文件由总经办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办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

合同原件由总经办归档,副本(或复印件)由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各保管一份。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后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企业优先。

第十七条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工地)不允许自行确定承包商,更不允许私自分包。

第五章工程承包方式第十八条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1.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公司预算部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2.对一些专业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门窗、砌砖、抹灰、涂料等),即单价包干。

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期较紧,没有足够时间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可采用费率招标。

第十九条安装工程:可采用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

主要材料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有条件、分包工程量比较大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队伍。

第六章材料供应第二十条甲供材料应严格履行工料审批制度,由预算部审批材料量,工程部材料员应严格按公司预算审批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

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计入分包工程价款。

第二十一条对承包工程的节余材料要严格登记,严禁出场。

对一些变更减少的材料,要及时冲减甲供材料数量。

第二十二条包工包料工程,材料品牌及价格应以公司预算书为指导,严格遵循分包合同预定。

超出预算或合同约定的部分,工程结算时财务部不予支付。

有适合用于此工程的甲供材料,工程部应积极协商安排使用。

结算时均按审批的材料计划数量及金额由财务在结算中全部扣回。

第二十三条承包方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审批的材料量,结算时应按市场价格计取并记取相应的采保费后扣减乙方工程款。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材料员应严格执行材料询价制度。

定期、及时的将询价结果按照《工程材料询价表》的格式填报预算部。

第七章进度结算及决算第二十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公司总经办及工程、预算、财务部门共同负责。

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鉴定,实际形象、工程量及材料实际供应量的确定;由预算部负责实际工程量的核定、甲供材料的核定;财务部负责该工程前期预付,支借的等费用的核定及该笔工程价款结算。

总经办负责施工中设备租赁等其他费用的核定和最终费用的审批;公司各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发现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六条结算程序:1.承包商按照与公司签订协议合同规定的结算日期办理结算。

2.承包商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报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等部门审批,然后报公司总经办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最后送达财务部门。

第二十六条结算审核的要求:1.工程部接到结算报审单后,首先由工程部资料员登记入库,然后交由总经办组织相关部门(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审核会签。

2.总经办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工程部、预算部及财务部进行审核会签。

专项分包结算审核周期为14个工作日,工程决算及分包项目决算审核周期为28个工作日。

3.审核时首先由工程部对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符合性”评审,检查上报的资料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应及时通知项目人员补充或修改。

4.审核应依据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重点审核合同形式、工程量的依据、工程量的计算原则、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原则、工作界面划分、违约责任、超合同范围的施工内容、补充协议、各类认价单。

5.预算部对工程量的审核应进行“四量对比”,即工程中标工程量、预算制造成本工程量、实际工程施工工作量、项目上报的结算工程量。

项目上报的结算工程量一旦超过前三个工程量中的任意一个时,审核人员应与工程部的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并写明原因。

6.对于多家分包商共同完成的施工项目,审核时应将多家分包商同时结算。

7.零工审核应按工程项目分别建立《零星用工审核记录表》,统计审核工程的零星用工总额及占实体总用工的比例,作为对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的评价依据。

8.结算审核完成后,出据《项目(工程)结算审核表》,在审核说明中详细记录审核情况及审减金额、保修年限和保修金,并注明是否有其他费用在审定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工程决算: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承包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给工程部负责人,编制工程决算书,送达公司预算部审核签字,再由公司总经办审批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核,然后报送公司财务部,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

1.工程部资料员严格检查承包方移交的资料,确认资料完整齐全后签字移交总经办归档。

2.决算审核严格按照结算审核要求进行。

3.其他有关决算的补充要求公司将另外发文。

第二十八条拨款和质量保证金1.承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2.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最多拨付工程总造价的85%;3.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工程竣工两年后,无顾客质量投诉,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甲乙双方承包合同有单独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奖罚1.公司将严格考核项目结算情况及公司各部门审核情况。

公司总经办对上报的结算审计结果,作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预算负责人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2.若结算审减额出现偏高等异常现象,不仅对工程部负责人或预算负责人进行处罚,而且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

公司将根据审减额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3.公司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总经办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

若审核不严,出现较大偏差时,将对总经办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章对外承包项目(工程)管理第三十条承包工程签证管理1.承包商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预算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办备案,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于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项目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预算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必须报公司总经办备案、经公司预算部与工程部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公司总经办有权拒绝审批工程预算和进行工程结算。

3.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工程部材料员应在市场考察不少于3家的品牌产品,并及时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询价单》,报预算部、财务部、总经办联签审核,由总经办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第三十一条承包工程的施工管理1.工程部及项目经理部是项目承包工程的施工管理部门。

进行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承包商施工,解决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承包商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对承包商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进行审核和确认。

4.负责对承包商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承包商有否决及建议清退出厂的权力。

5.组织对承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交由总经办存档。

6.定期组织对合格承包商进行考评。

第三十二条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1.工程部及项目经理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3.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在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工程结束无任何伤亡事故,安全保证金应全额返还分包商。

4.协助处理分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十三条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1. 工程部及项目经理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管理部门。

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协助监理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

3.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

第三十四条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1.对分包商的纪律约束⑴所有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及各部门的有关规定。

⑵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收受贿赂。

⑶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公司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2.对公司人员的纪律约束⑴各级工程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⑵各级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⑶对在工程管理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个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其他1、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范围内通用办法,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各自工程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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