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审批稿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 CS65.020.20DB33 B61备案号:17342-2005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2005代替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species for forestation2005-08-10发布2005-09-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为执行《种子法》和我省林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原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同时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符合我省苗木生产和造林用苗的内容。
本标准与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删去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标准23个,保留了22个,修改了5个;新增加了30个;——苗木质量等级与GB 6000-1999一致,不再列入Ⅲ级苗,而采用二级制,只制定Ⅰ、Ⅱ级苗木的等级;——去掉了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勤、应叶青、洪兆龙、吴家胜、何云芳、骆文坚、程晓建、陈源、翁甫金、孔伟丽。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苗木种类stock type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等。
苗龄stock age苗木的年龄。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DB42T 1977-2023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技术规程

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地段和目标、护堤护岸林建设、岸线复绿、城镇村庄道路绿化美化、抚育管护、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长江两岸造林绿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LY/T1625抑螺防病林营造技术规程LY/T2356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LY/T2647通道绿化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干堤main levee具有重要防洪、防潮作用,实地堤顶宽度大于5m或基底宽度大于10m或高度大于3m的人工修建的挡水建筑物。
造林绿化afforestation在用于发展森林植被、改善区域生态、保障国土和基础设施生态安全的土地(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滩地和有林地等)上通过人工或人工促进措施形成、恢复或改善森林、林木、灌木林的过程。
三峡库区消落带water level fluctuation zone of the three gorges reservoir region三峡水库最低蓄水位145m与最高蓄水位175m之间所形成的带状区域。
4基本原则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基本原则包括5个方面:a)贯彻长江大保护,利于长江防洪安全。
b)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c)坚持统一规划,落实科学造林绿化。
d)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e)坚持量质并重,支持社会参与。
5建设内容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a)护堤护岸林建设。
以人工造林为主,多树种配置,增加森林覆盖,扩大生态容量,构筑护堤护岸屏障,健全长江干流沿岸生态防护体系,改善岸线生态景观。
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规范及核查办法

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规范及核查办法(2004年修订)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4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1)第二条核查对象 (1)第二章技术标准 (1)第三条地类划分 (1)第四条核查小班(地块)区划原则 (1)第五条管理类指标标准 (2)第六条人工造林(更新) (2)一、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评定标准 (2)二、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保存标准 (3)三、造林密度标准 (3)第七条飞播造林 (3)一、飞播造林出苗合格标准 (4)二、飞播造林成效合格标准 (4)三、播区成效等级标准 (5)第八条封山育林 (5)一、封山育林实绩小班合格标准 (5)二、封山育林成效小班合格标准 (6)第三章调查方法 (7)第九条资料收集 (7)第十条核查单位的抽取 (7)第十一条核查面积的认定 (7)第十二条面积核查 (8)第十三条郁闭度调查 (8)第十四条人工造林(更新) (8)第十五条飞播造林 (10)第十六条封山育林 (12)第四章计算方法与统计汇总 (13)第十七条基本评价指标计算 (13)第十八条人工造林(更新) (13)第十九条飞播造林 (14)第二十条封山育林 (17)第五章核查成果 (18)第二十一条提交成果 (18)第六章质量管理 (18)附件1:各类调查表及其填写说明 (20)一、重复上报、虚报登记表 (20)二、人工造林更新实绩、退耕还林保存状况小班调查表 (20)三、2000年度人工造林更新原合格面积保存状况小班调查表 (23)四、封山育林实绩核查小班调查表 (24)五、封山育林成效核查小班调查表 (25)六、封山育林实绩核查样圆记录表 (26)七、封山育林成效调查样圆记录表 (26)八、飞播造林出苗调查播区因子记载表 (27)九、飞播造林成效调查播区因子记载表 (29)十、飞播造林小班调查表(出苗) (31)十一、飞播造林成效小班调查表 (32)十二、飞播造林样圆调查表(出苗) (33)十三、飞播造林样圆调查表(成效) (34)附件2:地类划分及地类代码 (35)附件3:树(草)种(组)及其代码 (36)附件4:国家I、Ⅱ级保护野生树种名录 (37)I级保护野生树种 (37)II级保护野生树种 (37)附件5:重点工程认定条件 (38)附件6:各工程所需增加的内容 (39)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核查技术细则 (39)二、退耕还林工程 (42)附件7: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 44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 (44)附件8:密度标准 (46)一、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47)二、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树种初植密度 (48)三、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主要经济林树种造林密度表 (49)附件9:“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的规定(试行) (50)附件10: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 (53)附件11:国发明电〔2004〕1号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 (54)附件12 GPS坐标系统转换参数(WGS84→BJ54) (56)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规范(试行) (58)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核查、检查工作十项纪律 (7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任务核查目的:以立足林业大局、服务六大工程、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核查经费、减轻基层压力为目的,对人工造林(更新)核查(实绩核查、保存状况调查)、飞播造林核查(出苗情况核查、成效核查)和封山育林核查(实绩核查、成效核查)进行综合,监测和评价全国营造林及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的实绩与成效,为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和株行距表

落叶松、樟子松
防风固沙林
杨树、柳树
锦鸡儿、丁香、胡枝子、紫穗槐、灌木柳等
一般生态林
落叶松、樟子松 杨树、柳树
2000—2500 800—1100 1100—1600 2500—3300 625—1100 625—800
3300—4400 1600—2500 1100—3300 2500—3300 2000—2500 1100—3300 2500—3300 2000—2500
2.0×2.0 1.5×2.0 3.0×4.0 3.0×3.0 3.0×3.0 2.0×3.0 1.5×2.0 1.5×1.5 4.0×4.0 3.0×3.0 4.0×4.0 3.0×4.0 1.5×2.0 1.5×1.5 1.5×2.0 1.5×1.5 2.0×3.0 ~ 1.5×2.0 2.0×1.5 1.5×1.5 2.0×2.0 2.0×1.5 3.0×3.0 2.0×3.0 2.0×1.5 1.5×1.5 2.0×2.0 1.5×2.0 3.0×3.0 1.5×2.0 2.0×1.5 1.5×1.5 2.0×2.0 1.5×2.0 3.0×3.0 2.0×3.0 2.0×2.0 1.5×2.0 2.0×3.0 2.0×2.5
2.0×1.5 1.5×1.5 3.0×2.0 ~ 2.0×2.0 3.0×3.0 2.0×3.0
2.0×2.0 1.5×2.0 2.0×2.5 2.0×2.0 3.0×3.0 ~ 1.5×2.0 2.0×2.0 1.5×2.0 2.0×2.5 2.0×2.0
2.0×2.0 ~ 1.5×2.0 3.0×3.0 2.0×3.0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和株行距表
林种
树种
山区、半山区 密度(株、穴)/公顷
速生丰产林
樟子松 杨树
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

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更多精品文档请关注本人主页:可爱喜洋洋(下载后将页眉去掉即可)一、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林退发[2001]55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生态林和经济林~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因特殊情况以上标准难以执行~需要作部分变更的~其变更请务必报我局批准。
原以我局办公室办造字[2000]72号印发的《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二OO一年十二月三日,国家林业局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退耕地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 主要术语2.1 生态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以及竹林等。
2.2 经济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3 生态林认定标准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认定为生态林。
3.1 造林树种。
附表1中所列的乔木树种,附表2中所列的灌木树种,附表3中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兼用树种。
3.2 造林密度。
乔木树种营造的生态林~南方下限为每亩100株,竹类为35株,~北方为120株,灌木树种营造的生态林~南方下限为每亩150株~北方为170株。
附表3中的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兼用树种~其造林密度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要求。
3.3 植被配置。
用附表1和附表2中的树种营造纯林或混交林时~根据各树种的比例乘以规定密度来确定各树种的株数下限,附表1和附表2中的树种与草进行乔草、灌草以及乔灌草混交时~若当年草的盖度大于0.2~各树种的密度下限不得小于规定造林密度的90,,附表3中的树种与灌草混交时~当年灌草盖度不得小于0.2。
安徽省主要树种造林密度

安徽省主要树种造林密度附件三:安徽省人工造林主要树种造林模型表模型号树种整地混交方式密度配置苗木规格抚育管理和利用方式规格(cm)株行距(m)株数/亩苗龄苗高(cm)地径(cm)1 杉木穴状或带状穴状40×40×30,带状垦带宽度0.5~3m,保留带等宽或更宽。
1.7×21.4×2196~2381-0>18cm>0.35cm杉木幼林抚育一般以全面中耕除草为主,带状、块状松土除草为辅。
松土除草时间5~6月和8~9月进行。
当年新造幼林以松土除草为主。
两年以上的幼林以垦复、除萌为主,结合扶正、施肥、培土。
低山丘陵地区每隔3~4年在秋冬季进行一次深翻抚育。
山区立地条件较好,第一次间伐一般在6~9年进行,山区立地条件一般,第一次间伐一般在8~10年进行,间伐后林地郁闭度要达0.6-0.7,以后视林分情况再进行间伐。
2 杉木×檫木穴状杉木40 ×40×30檫木50 ×50×40块状混交杉木1.7×2檫木2.5×2.5杉木118檫木43 1-0 杉木>18cm 檫树>60cm0.35cm檫木>0.80cm造林前三年,每年抚育两次,抚育时间5~6月和8~9月。
抚育以松土、除草、扶正、培土、除萌等为主。
一般8~10年进行第一次间伐,间伐后林地郁闭度要达0.6-0.7,以后视林分情况再进行间伐。
20-30年进行主伐。
3 杉木×木荷穴状杉木40×40×30木荷50×50×40带状混交2×2杉木133木荷33杉木>18cm木荷>30cm杉木>0.35cm木荷>0.4cm栽植当年抚育2次,第2、3年每年抚育1次。
抚育为除草、扩穴、松土,并结合清除根际萌蘖和位于下部徒长枝,做好培蔸扶正和修枝工作。
一般10年左右进行第一次间伐,间伐后林分闭郁度不得低于0.6左右。
营造林技术标准与检查验收-北京

2
封山育林
1、封山育林条件 1、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 ——有足够的母树、幼苗、幼树、根株、竹丛数量。 ——不适于人工造林的困难地、特殊地,以可增加 林草盖度作为条件。
2、有林地和灌木林地 ——有林地:郁闭度 <0.50 ,低质、低效林地(同时 满足) ——有望成乔林的灌木林地
规定封育条件的目的是便于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是封育合 格的基本条件。
1
人工造林
4、造林小班(地块)保存标准
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在 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 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带 ≥65%)或郁闭度≥0.20(灌木林覆盖度 ≥30%)。
1
人工造林
5、造林成活率和株数保存率
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三年内单位面积成活株
数与造林总株数(造林总株数在适宜初植密度区间以
灌草型
乔灌型
灌木型
有林地和灌木 林地封育只有 1 种类型(乔木 型)
2 封山育林 3、封山育林方式
自然环境条件、人为经营条 件、植被自然属性(如物候 特征决定 封育方式:
全封:重点地区 、 极端 脆弱区、困难区等 半封:物候与人为要求 轮封:人为要求下划分 封育地块
2
封山育林
4、封山育林的主要评价对象
3
营造苗木
2、苗木质量评价
(1)评价苗木质量的形态指标包括苗高、地径(胸径)、高径比、根系指标、 茎根比、顶芽、冠幅、第一分支点、土球大小等。 苗木质量的综合指数:
(2)评价苗木质量的生理指标包括苗木含水量、根系活力和芽休眠状况。 相对含水率:
(3)苗木活力:包括根生长潜力(RGP)和苗木抗逆性(OSU活力检测法)。 生长潜力(RGP)通常用新根生长点数量、大于1cm长新根数量、大于 1cm长新根总长度、新根表面积指数以及新根鲜重和新根干重表达。 (4)壮苗的最终标志:
陕西省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陕西省主要造林树种人工造林密度表《陕西省造林标准DB61/T61-142-1993》
附录A 各造林区域主要造林树种造林适宜初植密度表(规范性附录)
单位为株每公顷
附录B 各造林区域主要造林树种造林适宜初植密度表(资料性附录)
单位为株每公顷
注1: 造林初植密度含造林地上已有的幼苗﹑树木株数注
2: 营造混交林时,最低初植密度为各混交树种的最低造林密度乘以相应混交比例的和.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附录D 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树种初植密度表(标准的附录)
单位为株每公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录A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补充件)
表A1
树种
密度,株/hm2
树种
密度,株/hm2
马尾松、云南松、华山松
3000~6750
旱柳和其他乔木柳
240~1500
火炬松、湿地松
1500~2400
泡桐
一般
195~1500
油松、作
45~60
落叶松
2400~5000
800~1200
木麻黄
2400~5000
板栗
220~1650
枫杨
1350~2400
山植
750~1650
刺槐
1650~6000
弥猴桃
450~900
桢捕
2500~3300
漆树
450~1200
侧柏、柏木、云杉、冷杉
4350~6000
散生竹
330~500
栎类
3000~6000
丛生竹
520~820
胡桃楸、水曲柳、黄菠萝
4400~6600
沙枣
1500~3000
木荷
2400~3600
苹果、梨、桃、李、杏
450~1240
檫树
600~900
巴旦杏
300~450
桤木
1650~3750
沙柳、毛条、柠条、柽柳
1240~500O
榆
1350~4950
花棒、踏朗、沙拐枣、梭梭
660~1650
杨树
240~3300
沙棘、紫穗槐
1650~3300
油茶
1110~1650
樟子松
1650~3300
三年桐
600~900
红松
330O~4400
千年桐
150~270
杉木
1650~4500
核桃
一般
300~600
水杉
1250~2500
间作
150~370
樟、油樟
1350~6000
油橄榄
300左右
柳杉
2400~4500
枣树
220~600
桉树
2500~50OO
柑桔
相思类
1200~3300
花椒
6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