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管理,保障人才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系指为用人单位与人才相互选择提供居问介绍或其他社会化服务的组织。
第四条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开展人才市场中介活动的场所、设施和20万元以上的资金;(二)有3人以上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经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企业化经营的,还需有3人以上取得经得经纪人资格证书。
(三)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章程;(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五条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须按以下规定报批:(一)省内单位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须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二)外省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来本省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须经省人事厅批准。
(三)中央驻鲁单位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省人事厅备案。
(四)境外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不得在本省单独投资成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同本省的公司、企业或者其它经济组织合资、合作成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须报省人事厅审批.第六条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书面申请,包括申办者的基本情况和拟设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名称、性质、业务范围、人员构成、办公场地、规章制度等;(二)工作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称、简历、固定住所等;(三)服务场所的使用证明;(四)验资证明;(五)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第七条经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设立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发给《山东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须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聊城市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

聊城市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聊人才字[2002]1号为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完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维护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聊城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就人事代理程序作如下规定:一、人事代理办理程序(一)申请立户。
需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首先要提出人事代理立户书面申请,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一式两份,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统一送交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研究同意受理委托后,即向准予立户的单位或个人发出通知,办理有关代理事宜。
(二)签订合同。
属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和委托代理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各存一份;属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和委托代理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单纯委托档案管理的,人事代理机构和委托代理人签订《个人委托保管档案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三)接收代管。
人事代理合同签订生效后,委托代理对象要按照合同项目,向人事代理机构移送有关材料;人事代理机构按《人事代理合同书》约定的各项内容为委托代理对象提供服务。
二、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程序1.申请单位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申请代理项目。
2.申请单位须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有效文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登记复印件。
3.提交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5.各同生效,由人才服务机构为人事代理单位聘用人员开具调档函,办理人员调转及档案移交手续。
6.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缴纳人事代理管理费。
三、个人办理人事代理程序1.申请人向人才服务机构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用<辞职、解聘、辞退)等有效证明材料。
2.经审核同意,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代理手续。
3.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个人委托保管档案合同书》,享受人事代理服务。
4.按规定缴纳人事代理管理费。
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1.国家计划内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个人人事代理,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转介手续,并将《报到证》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计划外毕业生和人才服务机构委培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即可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鲁人社规〔2019〕12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依法授权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
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
二、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工作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依法授权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在申请行政许可时,一并办理备案事项。
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
三、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书面报告制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依法授权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

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山东省人事厅(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及《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第四条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应当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人员聘用的组织和程序第五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应成立相应的聘用工作组织。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六条聘用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当在核定的编制和增人计划,根据岗位设置规定,通过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七条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首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择优聘用;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
新进人员,除按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置的外,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一)公布招聘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三)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四)组织考试或者考核;(五)根据考试、考核情况,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六)拟聘用人员报经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七)公布聘用结果。
某三甲医院实施编外人员人事代理的做法与体会

某三甲医院实施编外人员人事代理的做法与体会靳清汉;董婉婷;单继芳;郑鑫【摘要】The practice, effectiveness and experience of personnel agency of off staffs in a top tertiary hospital in Shandong province were introduced. The main practice included making personnel agency process, standardizing recruitment, making recruitment principle, strict managingoff-staffs, improving security and assuring equity, respect and encouraging innovation. With the continuous promotion, it has got great effectiveness after 8 years practice.%介绍山东省某三甲医院实施编外人员人事代理的做法、成效及体会。
其主要做法是:确定人事代理工作程序;规范化招聘,制定招聘原则,按照原则采取恰当有效的方法实施招聘;对应聘人员严格管理、兑现待遇;与此同时健全保障措施,坚持依法聘用保障,对受聘人员坚持平等、尊重、优待、关爱、创新激励。
并对人事代理制度坚持改进、逐步规范,经过8年的实践探索成效显著。
【期刊名称】《中国医院》【年(卷),期】2015(000)009【总页数】3页(P66-68)【关键词】编外人员;人事代理【作者】靳清汉;董婉婷;单继芳;郑鑫【作者单位】顺义区医院,101300 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 顺义区卫生计生委政策研究室,101300 北京市顺义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72000 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72000 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72000 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正文语种】中文Author's address:Shunyi Hospital, No.3, Guangming Nan Street, Shunyi District, Beijing, 101300, PRC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卫生事业的重视,现代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等问题突出[1],医院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以及传统的人事计划管理与医院人员需求严重不相适应、用人机制单一、缺乏活力、分配不公等问题困扰着医院的快速发展[2]。
试论人事代理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完善策略——从泰安市人事代理发展状况谈起

的实施 ,对 于建 立适 应 市场 经济 发展 和 具有 生机 活力 用人 机 制 ,促 采 用 专业 性业 务软 件 ,实行 信息 化管 理 。加 强 队伍 建设 ,开展 政治 理 论 、政 策 法规 等 方 面 的 业务 培 训 ,提 高 工 作 人 员政 治 素 质 和业 转 变 ;对于 减轻 用人 单 位 的负担 ,克 服 人事 管理 中长 期 存在 的人 员 务 能 力。 二是 加强 宣传 ,提 高 影响 力。通 过 电视 台 、报 刊 、互 联 网 能 进 难 出 、职 责能 上 难 下 、 待 遇 能 高难 低 与 干 好 干坏 一 个 样 等 弊 等 新 闻媒介 和 制作 宣传 图片 、宣传 栏 、宣传 页 、召开人 事 代理 系列 座 谈会 等 形式 ,开 展大 型宣 传 周 、宣传 月等 活动 ,广 泛宣 传推 介人 端 ,提 高人 事 管理效 率 ;对 于 实现单 位 自主 择人 ,人 才 自主 择业 , 人 尽 其才 ,才尽 其 用 ,优化 人 才结构 ,促进 人 才合理 流 动 ,拓宽 人 事代 理制 度 ,产生 了良好 的社会 效应 。 三是 谋 求政策扶 持 ,增 强驱 泰 扩 才服务 领域 ,加快 政府 职能 转 变 ,建立 社会 化服 务体 系 ,促 进经 济 动 力。 《 安 市 人事 代 理 办法 》 、 《 大 人事 代 理 数量 服 务 经济 社会 事业 又好 又快 发展 ,发 挥 了积极 而 重要 的作 用 。但 是 ,纵观 人 建 设 实施 方 案 》等人 事 代 理 多 项政 策 的 出台 ,对规 范流 动 人 员管 事代 理 的发展 历程 ,在 观念 、体 制 、机 制等 诸 多方 面仍 存在 着许 多 理 ,维护 人事 代理 人 员合 法权 益 ,促进 人事 代理 制度 健 康快速 发展 制约 因素 ,各 级人 才管 理服 务机 构 必 须采取 相应 的对 策 ,促 进人 事 发挥 了 巨大 的推动 作 用 。其 中 《 安市 人事 代理 人 员考核 办 法 ( 泰 试 行 )》、 《 关于 大 中专毕 业生 办理 人事 代理 等 有关 问题 的通知 》和 代理 制度 的不 断完菩 和健 康 发展 。 《 关于 加强 流动人 员管理 等有 关 问题 的通知 》等文 件的 制定 出 台, 泰安市人事代 理制度的发展现状 泰 安市 推 行 人 事 代 理 制 度 以 来 ,发 展 过 程 大 致 经 历 了三 个 阶 在 山东 省 内均为 第一 家 。四是 创新 服务 领域 ,提 升 吸引 力。 坚持服 务承 诺 制 、首 问责任 制 、限 时办结 制 、一次 告 知制 等项 工作 制度 , 段: 第 一 阶段 是 1 9 年 之前 , 为起 步 期 。 《山东 省人 事 代 理 暂行 明确 办 事程 序 ,规 范 运作 ,热 情 服 务 ,代 理 领 域 逐 渐 拓 宽 ,服 务 97 规定 》出 台以后 ,各 级人 才服 务机 构 利用 多种 途径 ,进行 广泛 推介 质 量 和 水平 不 断 提 高 。截 止 目前 ,仅 泰 安市 区人 事 代 理 人数 已达 4 2人 1家 7 和 宣传 ,使 社会 各界 对人 事代 理 制度 有 了初 步的认 识 和 了解 。这期 1 7 5 ,单位 代 理数 5 3 ,已 开展 的 服务 项 目涉 及五 类2 项 :
人事代理合约合同10篇

人事代理合约合同10篇人事代理合约合同1事代理合同书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人力_________________资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个人)(简称乙方)个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
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_________________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12、协调流动争议;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七、乙方有如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人社规[2017]2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7.12.29【实施日期】2017.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2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届满的21件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请遵照执行。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12月29日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重新编制登记号SDPR-2017-0140024,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劳发〔1994〕63号,重新编制登记号SDPR-2017-0140025,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1997〕3号,重新编制登记号SDPR-2017-0140026,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1999〕38号,重新编制登记号SDPR-2017-0140027,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劳社发〔1999〕107号,重新编制登记号SDPR-2017-0140028,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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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了推进人事代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完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其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
第三条人事代理的范围为本省境内无主管部门、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其它自愿委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人事代理方式,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
委托单位和个人应明确代理项目,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第五条负责人事代理工作的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事宜.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
属单位委托的,还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聘用合同等材料;属个人委托的,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解聘、辞职、辞退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人事代理实行合同制。
经审查同意承办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要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人事代理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或合同纠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人事代理的内容是:
(一)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和人才基本素质测评,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机构、人事改革方案;
(二)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三)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引进人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及聘用合同鉴证,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四)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和资格考评、晋升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五)负责代管人事档案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调整;
(六)办理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人员的就业推荐工作;
(七)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八)代办社会保险;
(九)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其它人事代理业务。
第九条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由委托单位或委托个人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查合格,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人事档案的转递一律由组织移交和领取,对个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不予办理。
第十条在人事代理期间,委托单位确定的聘(录)用、引进的人员,均应通过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流动手续。
其中属不迁移户口流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属迁户口调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转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委托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委托单位须在十五日内书面向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如需办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单位要定期向人才服务机构通报人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送有关统计资料;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核,每年底形成书面考核材料送人才服务机构归档备查。
见习期满的毕业生,委托单位要及时进行考核。
经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委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三条在人事代理工作中,人才服务机构要正确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维护委托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并对委托单位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图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手续
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转入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转出
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企业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开户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