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素-α的不良反应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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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共识

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共识

·指南·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共识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委员会DOI :10.3877/cma.j.issn.1674-1358. 2014. 01. 030干扰素α(IFN-α)广泛应用于慢性乙型肝炎(CHB )和慢性丙型肝炎(CHC )的抗病毒治疗,但存在较多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流感样症状、外周血细胞和血小板计数下降、内分泌和代谢性疾病、消化道症状和神经精神异常等[1-5],发生率见表1。

少数患者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如间质性肺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或严重精神性疾病等。

正确处理IFN-α治疗中的不良反应可提高患者依从性,从而有效提高IFN-α疗效。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者常需停止治疗,以保证患者的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并优化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IFN-α不良反应的管理和治疗,《中华实验和临床感染病杂志(电子版)》、《中国肝脏病杂志(电子版)》及《Infection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Edition )》编辑部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形成《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

本《共识》是基于目前该领域的最新成果,遵照循证医学原则编写,可作为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不良反应临床处理的指导。

随着相关临床证据的不断积累,专家委员会将对《共识》内容进行持续更新。

相应证据及推荐等级见表2。

一、流感样症状1. 概述与机制:IFN-α可引起包括白细胞介素-1(IL-1)、白细胞介素-6(IL-6)和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在内的一系列细胞因子的释放,从而引起流感样症状[7]。

2. 临床表现: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肌肉关节酸痛和乏力等,绝大多数患者可发生,但严重程度存在个体差异,部分患者可仅表现为轻度乏力。

流感样症状常发生于初次注射IFN-α者,发热多出现在初次IFN-α注射后2~4 h ,持续2~4 h 后常可自行消退,在随后治疗中发热和肌肉关节酸痛等症状逐渐减轻,但患者仍可感觉乏力[8],尤其在CHC 患者的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中,常因利巴韦林所致的贫血,患者乏力症状更加明显。

干扰素α的不良反应及应对策略

干扰素α的不良反应及应对策略

干扰素-α的不良反映及应对方略1. 干扰素-&治疗的禁忌证干扰素-α治疗的绝对禁忌证涉及:妊娠、精神病史(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断的酗酒/吸毒者、未经控制的本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治疗前中性粒细胞对计数 O.1,治疗前血小板计数50×10^9/L。

干扰素治疗的相对禁忌证涉及: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总胆红素>51u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升高为主者。

2. 干扰素治疗过程中应进行监测和随访2.1治疗前应检查①生化学指标,涉及 ALT、AST、胆红素、白蛋白及肾功效;②血常规、甲状腺功效、血糖及尿常规;③病毒学标志,涉及 HBsAgHBeAg、抗-HBe 和 HBV DNA 水平;④对于中年以上患者,应做心电图检查和测血压;⑤检测本身抗体,排除本身免疫性疾病;⑥育龄女性还应检测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排除妊娠。

2.2治疗过程中应检查①开始治疗后的第 1 个月,应每 l~2 周检查 1 次血常规,后来每月检查 1 次,直至治疗结束;②生化学指标,涉及 ALT、AST 等,治疗开始后每月 1 次,持续 3 次,后来随病情改善可每 3 个月 1 次;③病毒学标志,治疗开始后每 3 个月检测 1 次 HBsAg、HBeAg、抗-HBe 和 HBVDNA;④其它:每 3 个月检测 1 次甲状腺功效、血糖和尿常规等指标;⑤应定时评定精神状态。

3. 干扰素的不良反映及其应对方略3.1流感样症候群流感样症状是干扰素应用早期的1 个最常见的不良反映,体现为发热、寒战、头痛、乏力、全身不适、心动过速,及肌肉、关节酸痛。

可能是由于干扰素造成白细胞介素-1、前列腺素-E2 和肿瘤坏死因子等细胞因子的产生所致。

干扰素注射后 3-8 小时内,几乎全部的患者都出现流感样症状,尤以第 1 针注射后最严重。

大部分患者是可耐受的,且在注射数针后会逐步减轻,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消失。

干扰素副反应及常用处理方法

干扰素副反应及常用处理方法

干扰素副反应及常用处理方法早期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大部分患者有发烧,出汗,四肢肌肉酸痛乏力表现,少数患者有畏寒、头痛表现,极少数患者有恶心、呕吐表现。

中期不良反应,用药1个月后有的病人会出现消化道症状、皮肤“过敏样”症状或精神症状,如食欲不振、嗳气、恶心、呕吐,注意力不集中,眩晕、判断力障碍、嗜睡或失眠,甚至产生悲观厌世等精神症状。

如果患者原有抑郁、狂躁病史,则可能会使原发病加重或复发。

部分患者在用药两个月后可出现脱发,大剂量用药时可提前发生,小剂量时可于3个月后发生,女性较男性更明显。

此外还可导致一过性蛋白尿及白细胞和血小板数量下降等骨髓抑制现象,个别患者原有的糖尿病、心脏病可能加重。

干扰素具体副反应:1. 流感样综合征:患者发热、寒战、全身不适,肌痛、头痛等,有时还可出现鼻塞、流涕、头晕、尿急等,而以发热最为常见。

不论应用途径及剂量大小,患者均可有发热,一般在第一次注射后2-6小时发生,体温可升至38-40℃,6-12小时达到高峰,但24小时内均能自然消退。

对症用药可在干扰素注射后2小时内给予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分成三类:即乙酰水杨酸盐类,包括阿司匹林;非乙酰基水杨酸盐类,包括水杨酸镁、水杨酸钠、水杨酸胆碱镁、二氟尼柳(二氟苯水杨酸)、双水杨酸酯;非水杨酸盐类,包括布洛芬、吲哚美辛(消炎痛)、氟比布洛芬、苯氧基布洛芬、萘普生、萘丁美酮(萘普酮)、吡罗昔康(炎痛喜康)、保泰松、双氯灭痛、芬洛芬、酮基布洛芬、酮咯酸、四氯芬那酸、舒林酸、托美丁等)。

2. 造血系统改变:抑制骨髓,降低外周血白细胞及血小板;白细胞减少通常发生于用药后数小时至数日。

用药第一周,白细胞减少至40%-60%,而后趋于稳定。

停药或间歇5天以上用药,白细胞可迅速恢复。

主要是干扰素能可逆性地阻断白细胞从骨髓释放的缘故。

长期应用可导致血色素性贫血,引起免疫介导的溶血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但极少见。

若治疗过程中白细胞及血小板持续下降,要严密观察血象变化。

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共识

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共识

■、外剧 血细 胞下 降 1 . 概述 与机 制 :在 I F N一 0 t 治疗 所致 的外 周 血绌 胞 _ l 卜
良反 应 ,常 见 的不 良反应 有流 感 样症 状 、外 周 血细 胞 和 降 巾, 以中性粒 细胞 干 ¨ 血 小板 ( P ) 卜降最为 明 ,其
血 小板 计数 下 降 、 内分泌 和代 谢 性疾 病 、 消化 道症 状 和 发 生机 制 尚未完全 明确 , 几 丁 能与 1 F N — c 【 直接对召 髓祖 细胞 神 经精 神 异常 等 [ 1 - 5 ] 发 生 牢见 表 1 。少 数 患者 几 丁 引起严 ( p r o g e n i t o r c e l l s )增殖 的直接 抑制 有关 [ 9 q o ] 。也 可 能 粒 蘑 良反应 ,如 间质 性 肺 炎 、 自身免 疫性 溶 血或严 重 精 细 胞集 落 刺 激 因 子 ( G— CS F )或 噬 细胞 粒 细 胞 集 落刺 神 性 疾病 等 。 正确 处 理 [ F N 一 Ⅱ 治 疗 中 的不 良反应 呵提 高 激 [ 大 ] 子 ( GM. CS F)分泌 下 降有 关 …] 。此 外 ,I F N一 0 l 所敛 患 者 依 从性 , 从 而有 效提 高 I F N. 0 【 疗 效 。发 牛严 重 不 良 f l J 性 粒 细胞 计 数 卜降 叮能 与 患者 基 多态 性 即 I F N— c 【 信 反 应 者常 需 停止 治 疗 , 以保证 患 者 的安 全 。为进 一步规 号通 路基 因的 单核 苷酸 多态性 ( s NP s )有关 , 故表 现 为 范 并优 化 慢 性病 毒 性 肝 炎患 者 I F N一 0 【 不 良反应 的管 理和 个 体差 异 。 治疗, 《 中华 实验 和临床 感 染病杂 志 ( 电子 版 )》、 《 L 卜 I 2 . 临床 表 现 : 中性 粒细 胞 显著 下 降 常 发生 侄 治疗 2

α干扰素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及处理

α干扰素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及处理

α干扰素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及处理张瑞祺【期刊名称】《肝脏》【年(卷),期】2004(000)0S1【摘要】α干扰素具有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 ,广泛应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以及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和肾细胞癌等。

但在使用干扰素时可以引起一些常见不良反应如流感样症状 (发热、肌肉痛、疲乏等 )、可逆性的骨髓抑制 (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 ,血红蛋白下降等 )以及神经系统症状 (失眠、焦虑、抑郁、兴奋、易怒、癫痫和精神病等 )。

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脱发、突发性听力丧失、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肺炎、心肌病和心律失常等以及诱发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甲状腺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和1型糖尿病等 ,少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以出现肝功能损害的加重 ,但α干扰素的不良反应一般比较温和 ,且多为一次性和可逆性反应 ,如遇严重不良反应 ,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 ,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

α干扰素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白细胞减少 (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和淋巴细胞减少 )、血小板减少和贫血 ,以前两者多见 ,严重贫血主要见于干扰素和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

减少的发生主要与干扰素可逆性抑制...【总页数】4页(P)【作者】张瑞祺【作者单位】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感染科【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595.3【相关文献】1.接受干扰素治疗的98例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处理方法 [J], 林军2.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丙型肝炎不良反应的发病机制及处理 [J], 陈吐芬;周勤;江晓静3.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共识 [J], 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不良反应临床处理专家委员会4.干扰素治疗慢性乙肝不良反应观察和处理 [J], 刘昕5.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干扰素α治疗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J], 张璐;路遥;李明慧;谢尧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干扰素不良反应的处理

干扰素不良反应的处理

干扰素治疗过程中ALT升高并伴有乙肝病毒水平降低,是干扰
素调动机体免疫的结果,常常伴随着病毒大量清除,大多数患
者可通常在停药后2~3个月逐渐恢复。
出现肝功能异常,怎么办?
定期检查肝功能,如果肝功能有异常变化,一定要咨询你的医生。
即使ALT>10×ULN,只要没有出现直接胆红素升高,可以在严 密监测下继续治疗(需短暂给予适当的降酶药物治疗)。
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时,需请内分泌医生会诊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干扰素治疗期间还会出现什么不良反应?
进行干扰素治疗的乙肝患者,治 疗期间可能会出现其他不良反应
发生视网膜病变,怎么办?
在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中,可能会出现结膜下出血、视网 膜出血和脱脂棉斑,特别是合并糖尿病和高血压时。 正确的处理措施:

干扰素不良反应的处理
干扰素有哪些不良反应?
乙肝患者无论接受哪种药物治 疗都会遇到药物带来的不良反 应,干扰素的不良反应通常会 在治疗进行一段时间之后自行 减弱或消失,一般不会影响治 疗。
什么是注射干扰素后的流感样症状?
流感样症状主要是指在干扰素注射后2-4小时内出现的 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及乏力等症状。 注射干扰素后的流感样症状通常在治疗2-3次后会逐渐 减轻。
治疗期间需监测哪些指标来避免不良反应?

白细胞计数 血小板计数 血红蛋白
肝功能(ALT) 碱性磷酸酶 甲状腺功能
胆红素
凝血酶原时间 精神症状的评 估
血糖
肌酐 尿酸

谢 !祝您早日康复!
如果有超强反应出现黄疸和全身疲乏,可以减量或停药,同时
加用保肝药物治疗。
为什么会出现皮疹?
皮疹可能是由于干扰素的 免疫调节效应所致,发生 皮疹的乙肝患者一般具有 干扰素用药史。

干扰素的不良反应及防治

干扰素的不良反应及防治

龙源期刊网 干扰素的不良反应及防治作者:李兴旺来源:《保健与生活》2007年第06期老刘患有丙型肝炎。

近些年来,他的肝功能一直不太正常,到医院检查后发现丙肝病毒RNA呈阳性。

医生建议他使用干扰素治疗,但他听说干扰素的副作用较大,一直不敢使用。

最近检查时,医生发现他的肝病已经发展成了早期肝硬化。

其实,干扰素作为目前治疗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的一线药物,临床应用已经多年。

但由于其疗效的局限性和较多的不良反应,使人们一直无法把它看做能攻克病毒的“青霉素”。

虽然干扰素有多种不良反应,但总体上看还是一种比较安全的药物。

干扰素治疗的早期不良反应主要为流感样综合征和血液系统不良反应。

(1)流感样综合征:是早期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几乎所有患者在使用的最初1周都会出现。

主要表现为发热、畏寒、乏力、肌肉和关节酸痛、头痛、鼻塞等。

发热反应多发生于给药后4~8小时,可持续4~12小时。

一般前1~2次给药时最严重,随后症状逐渐减轻,大约10天后症状便可消失。

如果每周应用3次,有部分患者在间隔2天后再次给药时仍会有轻度症状。

一般患者只需多饮水,症状重者则可在使用干扰素的同时服用一些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

这种反应一般不影响治疗的进行。

(2)血液系统不良反应: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的减少,可发生于首次给药后,一般在治疗后第1周下降最明显,尔后多趋于稳定。

大部分患者下降并不严重,但有部分患者显著下降,以至于不得不停用干扰素,这是早期终止干扰素治疗最常见的原因。

一般停药后血细胞数在短期内会恢复正常。

另外,干扰素治疗还有中长期不良反应,主要为消化道症状、皮肤过敏样症状或精神症状。

消化道症状有食欲不振、嗳气、恶心、呕吐、腹胀、腹泻等,精神症状有注意力不集中、眩晕、判断力障碍、嗜睡、抑郁或失眠等。

一般消化道症状、皮肤过敏样症状比较轻,1~2周即可自行消退。

部分患者在用药2个月后可出现脱发,女性较男性更明显。

用药后如出现黄疸甚至发生重型肝炎,则应停用干扰素。

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不良反应及处理α干扰素应用于抗乙肝病毒治疗已有近20年的历史,由于其HBeAg/抗HBe血清转换较高,且不易发生病毒变异,获得疗效后复发率低,从而使α干扰素成为最常见的抗病毒药物之一。

但由于其为生物制剂,对全身各系统都存在一定的不良反应,又影响其临床应用,因此详细了解α干扰素的不良反应,并及时正确的处理十分重要。

指南对此有一定的介绍,本文就此作更为详细的解读。

一.常见的不良反应及处理1.流感样副作用:为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个别病人可有恶心,呕吐症状。

反应的强烈和病人的体质、剂量大小有关,大多发生在开始注射的1~3针,个别病人第3针后仍有此类反应,其中第1针反应最为强烈,大多发生于注射后3~6小时。

预防的方法可选择在睡前注射干扰素α,或在注射干扰素同时服用解热镇痛药,以减轻流感样症状。

也可视出现症状的轻重酌情处理,如出现较重,给予解热镇痛药,如较轻给予多饮水,多休息即可。

一般随疗程进展,此类症状可逐渐减轻或消失。

大多病人能渡过这个时期,完成整个疗程,个别反应强烈而不能耐受者,应考虑改用其他抗病毒药物。

2.血液系统作用:也是发生率较高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 和血小板减少,对血红蛋白水平的影响较小,其发生的机理大多为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往往见于用药2周~2个月内,3个月后则趋于稳定,故在使用干扰素的初期,应当每2~4周检测血象,必要时1周检测一次,甚至2~3天复查一次。

是否预防性应用升白细胞药物尚有争议,如血象低于正常值,但中性粒细胞计数>1.0 x 109/L,血小板计数>75 x 109/L,可加强升白细胞、或升血小板药物的使用,同时严密监测血象,干扰素剂量和用法不变。

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9/L,血小板< 50×109/L,应降低干扰素α 剂量;1~2 周后复查,如恢复,则逐渐增加至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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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素-α的不良反应及应对策略1.干扰素-&治疗的禁忌证干扰素-α治疗的绝对禁忌证包括:妊娠、精神病史(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断的酗酒/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治疗前中性粒细胞对计数O.1,治疗前血小板计数50×10^9/L。

干扰素治疗的相对禁忌证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总胆红素>51u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升高为主者。

2.干扰素治疗过程中应进行监测和随访2.1 治疗前应检查①生化学指标,包括ALT、AST、胆红素、白蛋白及肾功能;②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血糖及尿常规;③病毒学标志,包括HBsAgHBeAg、抗-HBe和HBV DNA水平;④对于中年以上患者,应做心电图检查和测血压;⑤检测自身抗体,排除自身免疫性疾病;⑥育龄女性还应检测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排除妊娠。

2.2 治疗过程中应检查①开始治疗后的第1个月,应每l~2周检查1次血常规,以后每月检查1次,直至治疗结束;②生化学指标,包括ALT、AST等,治疗开始后每月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1次;③病毒学标志,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HBsAg、HBeAg、抗-HBe和HBVDNA;④其他:每3个月检测1次甲状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规等指标;⑤应定期评估精神状态。

3.干扰素的不良反应及其应对策略3.1 流感样症候群流感样症状是干扰素应用早期的1个最常见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乏力、全身不适、心动过速,及肌肉、关节酸痛。

可能是由于干扰素导致白细胞介素-1、前列腺素-E2和肿瘤坏死因子等细胞因子的产生所致。

干扰素注射后3-8小时内,几乎所有的患者都出现流感样症状,尤以第1针注射后最严重。

大部分患者是可耐受的,且在注射数针后会逐渐减轻,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

早期出现的流感样症状可提前预料到,能在干扰素注射的初期同时口服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物,以减轻症状。

极个别患者由于高热、全身关节疼痛等,持续而严重的流感样症状而终止治疗。

3.2 一过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1,血小板<50×10^9/L,应降低IFN-α剂量;l~2周后复查,如恢复,则逐渐增加至原量。

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75,血小板<30×10^9/L,则应停药。

对中性粒细胞明显降低者,可试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

3.3 精神异常可表现为抑郁、妄想症、重度焦虑等精神病症状。

因此,使用干扰素前应评估患者的精神状况,治疗过程中也应密切观察。

抗抑郁药可缓解此类不良反应,但对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停用IFN-α。

精神异常的不良反应是目前无法预测及防范的,其发生机制也不明确。

无证据说明干扰素能轻易通过血脑屏障。

但有人观察到神经系统症状的发生与患者的年龄及干扰素的剂量直接相关,认为是一种与剂量相关的毒性反应。

可表现为乏力、衰弱、嗜睡、缺少主动性、易怒、思维混乱、冷漠,情绪及认知的改变等。

乏力和虚弱是最常见的,大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较严重的表现为以抑郁为中心的、多样的精神症状,失眠多见;其次为烦躁不安、谵妄、幻觉、妄想、错乱状况等。

这些表现尤其在既往有抑郁症的患者中更明显,抑郁严重者可有自杀企图和自杀行为。

晚间给药可减轻不良反应的发生,终止治疗后通常也会得到改善,但往往需要几周。

严重的抑郁症则需紧急处理。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肌肉病变,出现重症肌无力,在用药9个月时表现为复视、四肢无力、吞咽困难,抗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阳性。

较罕见的神经系统并发症包括,癫痫样发作、脑白质病、动眼神经麻痹、三叉神经病变等。

原有神经系统疾患、药物或酒精滥用史等都可能使神经毒性的危险性增加,应避免使用干扰素治疗。

3.4 干扰素可诱导产生自身抗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干扰素可诱导产生自身抗体包括抗甲状腺抗体、抗核抗体和抗胰岛素抗体等。

有报道约2.5%-20%患者会发生甲状腺功能紊乱,停用干扰素后,甲状腺抗体通常可以减少、消失,部分患者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少数患者在终止治疗后也无法恢复,除非早期终止,并同时给予抗甲状腺药物或长期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

在慢性丙肝患者中可能普遍存在潜在的甲状腺功能紊乱。

国外报道,甲状腺功能异常、桥本甲状腺炎和抗甲状腺抗体(ATPO)在慢性丙型肝炎较慢性乙型肝炎更常见,主要为女性,大部分限于高滴度的患者。

这类患者在于扰素治疗过程中出现甲状腺功能低下。

目前认为用干扰素治疗前,低滴度的ATPO不是发生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危险因素,但高滴度ATPO在干扰素治疗中易引起甲状腺功能异常。

因此,有条件时,在干扰素使用前可以检查甲状腺功能和ATPO,并在治疗中注意干扰素并发甲状腺功能减低的诊断。

有些病例在治疗中还可能会因自身免疫功能紊乱,出现慢性肝炎加重。

自身免疫可能是干扰素的免疫调节所致,包括继发性细胞因子的产生,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活性增强,抑制性T淋巴细胞的活性减退以及诱导产生I、Ⅱ型主要组织相容性抗原(HLA)等。

这种易患因素具有遗传性,可经提前检测自身抗体及HLA单倍体而得知。

在使用干扰素治疗女性丙型肝炎出现肝炎病情加重时,要注意自身免疫性肝炎的可能性,一旦出现自身免疫性肝炎,需终止治疗,并考虑是否应用免疫抑制剂。

对于肝炎病情进展较缓者,可先给予强力宁、复方甘草甜素等类激素药物抑制炎症,免疫抑制剂的应用应慎重。

银屑病加重也应考虑与自身免疫紊乱相关,需要提前终止治疗。

尤其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要注意,需要确定是否为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甲减)之前出现的一过性甲亢,避免轻率使用抗甲状腺药物,而使甲减更加严重。

3.5 心血管系统表现干扰素治疗可引起约三种不同类型的心血管毒性表现:心律不齐、心脏缺血性疾病和心肌病,但是这些情况较少见。

良性心律失常是最常见的,报道的发生率在5%-20%,心血管毒性反应的发生与干扰素的剂量无相关性,而与年龄有关,大于40岁者发生率明显增加,并随年龄增长而增加。

干扰素治疗使少数患者加重缺血性心脏病,促使冠心病、心绞痛和心肌梗死发生。

干扰素治疗中还有导致心肌病的个别报道,患者多无心脏病病史,干扰素治疗时间较长,停用干扰素、给予适当的治疗后心肌病变能够恢复。

因此,40岁以上和既往有心脏病的患者,在干扰素治疗期间,需加强心脏监护。

3.6 肾脏泌尿系统表现干扰素-仅治疗乙型肝炎时明显肾毒性相对少.见,但在治疗过程中可出现亚临床肾功能改变,包括轻度蛋白尿、尿白细胞增多、镜下血尿,甚至血肌酐水平、尿素氮、尿酸升高等,大多患者停用干扰素后肾功能自行恢复。

在治疗乙肝中尚未看到急性肾衰竭、肾病综合征等表现。

但在治疗其他疾病中曾有类似报道,偶有引起严重肾衰竭,表现为急性肾衰竭、肾病综合征或溶血尿毒综合征。

肾活检可有局灶性、节段性硬化,急性肾小管坏死伴有间质淋巴细胞浸润和膜性肾小球肾炎,间质性肾炎的病理改变。

干扰素的肾毒性与免疫效应增强和肾小球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可能有关。

肾毒性的发生时间早在35天,晚在1.5年以后,未显示其发生与累积剂量有关。

然而肾透析患者,干扰素通常可以耐受,肾毒性损害较易发生在肾移植后患者中。

因此在干扰素治疗中,要监测尿常规、肾功能,注意肾毒性的表现。

大多数患者停用干扰素后肾功能自行恢复,极个别需要短期肾透析治疗。

3.7 肝脏系统表现对肝脏功能的影响为IFN-α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出现的,其中部分患者可出现ALT 升高,少数患者甚至出现黄疸。

治疗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时,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率<l%。

在干扰素治疗的早、中期,血清转氨酶常升高,一般来说仅轻度或中度升高,这往往表示患者对于干扰素有应答,并随着疗程继续而恢复正常。

但是有少数肝炎患者,尤其肝硬化患者会出现病情加重。

由于患者的免疫应答,肝脏内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细胞损害,较严重的细胞溶解也许预示着应答。

但此变化在肝硬化患者中却无法耐受,因为在肝硬化患者中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失代偿,使病情加重,甚至出现肝衰竭而引起生命危险,因此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应禁用干扰素,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使用干扰素要慎重。

在使用干扰素之前需要明确患者的诊断,尤其一些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轻度异常、无腹水、一般状况较好,但行胃镜检查却发现食管静脉已经轻至中度曲张,至此才能明确肝硬化的诊断。

当丙型肝炎在干扰素使用中肝功能损害加重,且伴有胆汁淤积时,应鉴别自身免疫性肝炎是否发生。

若丙型肝炎患者存在潜在的自身免疫素质,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后会使病情加重。

因此,将干扰素作为代偿期肝硬化和存在潜在的自身免疫素质患者的首选治疗时,则应密切监测肝功能的变化,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积极保肝治疗,随时调整治疗方案。

3.8 干扰素抗体干扰素治疗期间可出现干扰素抗体,未经干扰素治疗的患者也可出现基础水平的干扰素抗体。

通常治疗2-3个月后,部分患者开始出现抗体,6个月后阳性率较高。

产生的干扰素抗体有两种,中和抗体和结合抗体,前者被认为具有临床意义,可降低干扰素的临床疗效。

一些患者的中和抗体产生与干扰素初期治疗有效后,又发生反复有关;但是另一些患者的干扰素产生似乎对治疗效果无任何影响。

当干扰素治疗有效后,病情出现反复,病毒复制增加,应做干扰素抗体检测,尤其中和抗体的检测。

如果中和抗体的滴度较高,可更换其他类型的干扰素治疗。

3.9 其他不良反应干扰素还能引起其他的不良反应,一些患者可出现胃肠方面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腹痛等症状。

一些患者可出现皮肤病方面的不良反应,可见到各种皮疹,包括多种红斑,面部红斑较常见。

瘙痒症的发生可能较麻烦,轻微的脱发也相对常见,但可以恢复。

银屑病可能会复发或加重,且较难处理。

白癜风也曾有报道。

干扰素引起眼科方面的不良反应已引起人们的注意。

在1组慢性丙型肝炎给予干扰素治疗的过程中,37%的患者出现了视网膜出血或絮状异物感,尤其在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中出现这些症状的频率较高。

干扰素引起眼科疾患的机制尚不清楚,可能是因脉管炎影响了小动脉的结果。

肺问质性纤维化、一些肺炎的发生也可能与干扰素有关。

3.10 罕见且严重的不良反应干扰素-α可能引起各系统不良反应,大多数为可逆性不良反应。

但是其中有些罕见且严重的不良反应能威胁生命。

国内曾有个例报道,1名中年女性肺癌患者在干扰素治疗的第6天,注射完毕时患者立即出现休克症状,经抗休克治疗后恢复正常。

国外曾报道3例慢性丙型肝炎患者长期使用干扰素的过程中,出现脑出血,并死亡2例。

这3例患者无高血压、糖尿病等脑出血易发因素,未给予抗凝药物,且凝血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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