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 校教字(2010)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提前与推迟毕业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提前与推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字[2004]311号)精神,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提前与推迟毕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提前毕业第一条学生提前修满主修专业毕业规定学分,同时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毕业的有关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
提前毕业的学生在校修读的时间不得少于3年。
第二条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前3个学期至少应修满主修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0%,已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含,下同)。
第三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在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4月15日至30日之间,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审查学业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
第四条对于获准提前毕业的学生,其所在院(系)应妥善安排他们的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以保证学生能如期毕业。
第二章推迟毕业第五条修业年限已满4年,但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推迟毕业。
第六条申请推迟毕业的学生,应在学制规定的毕业年度的4月15日至30日之间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推迟毕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审查同意,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准予推迟毕业。
但修业年限最多不得超过7年(含休学时间)。
第七条因重修课程太多无法随原年级继续学习或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可以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并随下一年级毕业。
第八条推迟毕业的学生保留学籍,但应根据延长修业期限内学生的应修课程情况,由所在院(系)编入适当的年级学习和参加集体活动等。
各院(系)要加强对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管理。
第三章其他规定第九条凡被批准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其学籍列入学生计划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名单中。
第十条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在申请毕业的学年度内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发给学位证书。
河南师范大学培养方案说明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培养方案(摘要2013年12月)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以课程为载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总体设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是学校组织、管理教学过程,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的纲领性文件。
基本框架1、学制、学分、学时、教学周(1)学制:4年。
修业年限3-7年。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
(2)学分:由I类、II类学分组成,共160学分。
其中II类学分为1-10学分(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必修课112学分(物理学院+1,2分),占70%;限选课32学分,占20%,任选课16学分,占10%。
必修课、限选课与任选课的比例为7:2:1。
(3)学时:文科类专业2400-2600学时;理科类专业2700-2800学时。
周学时控制在23-28之间。
(4)教学周:141周。
其中第一学期教学周为17周(含新生报到和入学教育1周、军事训练2周);第二至第七学期教学周均为18周;第七或八学期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其中教育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和科研训练在学校统一指导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第八学期教学周为16周(含毕业教育1周)。
2、学业成绩考核与要求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要求参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方能毕业。
关于学分计算办法的说明:(1)理论课教学原则上每18学时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2)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听力、实验、计算机上机、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原则上每36学时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3)实习学分:师资型人才实习计14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教育实习Ⅱ(第七学期,16周)记8学分,教育实习Ⅲ(第8学期,8周)记4学分。
学术型人才实习计6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科研训练4学分(第七学期,8周,另加考研课程8学分)。
7.2.5 《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动态评价、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各类质量标准为依据,以各种评价为手段,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把教学管理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活动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和权限而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努力实现质量评价的全面性、全员性和全过程性。
2.目标以育人观念的转变为先导,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和教学激励机制。
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我校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从而使学校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推动学校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
3.基本原则(1)全面监控的原则监控应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监控手段,积极鼓励所有师生及其他人员参与教学监控。
(3)权威性原则首先,学校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设立专门的质量评价体系。
其次,质量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使质量评价充分发挥导向性的作用,真正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另外,注重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公布的慎重性和不可更改性,实行“教学质量评价”一票否决制,使评价结果与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室)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教师的职称评定、业务晋升等挂钩。
(4)科学性原则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有很多,而且有些是很难用数据和量化指标来衡量的。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一、人才培养目标我们要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
本科教育不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而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还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文素养等方面。
1.创新精神:鼓励学生敢于质疑,勇于探索,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
2.实践能力:通过实验、实习、创新创业等途径,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国际视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使学生具备跨文化沟通和全球竞争的能力。
5.身心健康: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抗压能力。
6.人文素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关怀。
二、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我们要构建一个既注重基础,又突出特色的课程体系。
1.基础课程:涵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基础学科,为学生奠定扎实的知识基础。
2.专业课程: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
3.选修课程: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拓宽知识视野。
4.实践课程:加强实验、实习、创新创业等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国际课程: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设国际课程,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
三、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我们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1.案例教学:通过真实案例,引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小组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力,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
3.翻转课堂:让学生在课堂外自主学习,课堂上进行讨论和实践,提高教学效果。
4.项目教学:以项目为载体,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5.云端教学: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率。
四、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是本科教育的生命线,我们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课程质量: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确保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修读第二专业管理办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3]91号)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校字[2004]311号)精神,为了鼓励本科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不断完善和优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业设置第一条第二专业的设置应有主修专业作依托。
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作为第二专业供其他各专业学生修读。
第二条第二专业的总学分为50学分,所开设课程应为相应专业的主干课程,一般为15门左右。
第三条申请开设第二专业的教学单位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第二专业申请表》,并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3周前报送教务处,经主管校长审批由教务处公布开设方案后,方可招生。
第二章修读资格与要求第四条第二专业的修读对象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修读资格标准由开设院系制订,基本要求为学生主修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第五条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一级学科门类或二级科类的专业;学生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选择跨一级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
第六条报名、录取、注册与缴费1、申请第二专业学习的学生可在每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5周到本人所在院系领取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报名表》,经本人所在院系审核学习成绩,教学院长(主任)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拟修读第二专业所在院系。
2、开设第二专业的院系根据修读资格标准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复核,并在主管教学校长主持下,由教务处和开设第二专业的教学单位共同择优录取,第8周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被录取的学生到校财务处交纳学费,第二专业的收费办法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学生凭财务处出具的缴费条到开设第二专业的院系注册,然后根据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参加网上选课。
4、学生终止或暂停第二专业学习,需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选课前到开设院系办理终止或暂停修读手续,原已修课程学分作为选修课学分记载。
本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本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1、本科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施本科教育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按照国家和行业部门要求,根据学科特点和人才需求,制订的学生培养计划。
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和优化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本科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和人才需求,明确培养目标、培养任务、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培养方法、学制和学分要求等内容。
培养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和人才的发展需要。
3、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应当注重以下几点:
(1)注重基础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本科教育应当注重学生的基础教育,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注重职业教育,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本科教育应当注重职业教育,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3)注重实践教育,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本科教育应当注重实践教育,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注重学科交叉,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本科教育应当注重学科交叉,培养学生的跨学科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4、本科培养方案的实施应当注重如下几点:
(1)注重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
高等学校应当注重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质量。
(2)注重学生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高等学校应当注重学生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生管理,健全学生工作机制。
(3)注重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等学校应当注重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河南师大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教学计划一、专业代码及名称、修业年限、授予学位:020101 经济学3—6年经济学学士二、专业介绍和特点经济学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紧密的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学科理论基础,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较强的双语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经济调查、预测、管理、分析能力;良好的文化修养、科学的思维和创新精神。
三、培养目标及规格1、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专门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2)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3)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4)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专业主干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
五、专业特色课程微观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市场营销学、广告学、商务谈判、证券投资等。
表2 经济学专业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构成表经济学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经济学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经济学专业(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表经济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表。
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管理规定培养方案及其指导下的教学计划是教学单位组织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选课、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授予的依据。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规定。
一、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制订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按照及学校有关人才培养的精神组织制订。
1.教务处提出各专业制订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应遵循的原则性意见,经学校审批行文发至各学院(直属系)。
2.各学院(直属系)成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直属系)负责人负责。
3.各学院(直属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学校关于制订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组织本院各专业负责人按专业培养目标拟订初稿;专业类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订,由院(直属系)负责人主持,有关专业负责人参加;跨学院的专业课程,由教务处组织协商确定。
4.各学院(直属系)对本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审议、修改,由学院(直属系)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
5.学校教学指导与监督委员会审查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印发。
二、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1.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①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与修业年限;②专业主干课程,最低毕业学分和学位;③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时学分比例、学时分配。
6.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①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考核方式、学时及学分、开课时间、上课周数、课时分配等;②教学进程总体安排;③必要的说明(含必修、选修课安排、主干课程的介绍等)。
三、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实施经学校批准的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执行,各学院负责教学任务的落实。
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是学校法定的教学任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教师和相关教学人员,都不得随意变动。
教学单位必须承担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并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
特殊情况下,可在教务处主持下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教学任务的分配和执行问题。
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执行程序如下:1.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批准的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认真作好教学安排,具体落实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及其他教学人员;2.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统筹排课;3.教务处向任课教师下发课程表;4.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表执行教学任务。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06年11月19日至24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评估,形成了考察意见。
学校高度重视专家组的考察意见,本着“以评促改"的原则,制定了《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特此报告附件:《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2006年11月19日至24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一行11人本着对国家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座谈走访、随机听课、技能测试等形式,全面认真地考察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形成了考察意见.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学校高度重视评建工作,以评促建成效显著。
二是本科教学工作扎实,成绩突出,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1)办学思路明确,学校定位准确;(2)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满足需要;(4)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学质量稳步提高;(5)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
三是办学特色鲜明,坚持“尚诚朴、勤学问”的教育理念,培育了大批优秀师资,服务河南基础教育成效显著.同时,专家组也客观地指出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应加大对青年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此外,专家组还从将学校建成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战略高度,就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创新教师教育等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学校高度重视专家组的意见,本着以评促改的原则,制定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现汇报如下.一、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和评估为契机,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立足学校长远发展,认真总结评建工作经验,巩固评建所取得的各项成果,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为顺利实施我校学分制下学生选课工作,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校字[2004]3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课原则和要求第一条学生修业期间,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专业的学习进程,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自主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和学分。
第二条学生每学期在学校规定时间依据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简介、班级课程表、选课手册进行选课。
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修课程。
第三条参照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进程安排,学生每学期可早修或晚修,多修或少修有关课程。
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但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大于3.5、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多选。
第四条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选课手册,并详细阅读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第五条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课程修读。
新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按指定课程表上课,从第二学期起实行选课制。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
第六条有多位教师同时讲授同一门课程(教学计划中1个课程编号为1门课程)时,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授课教师。
第七条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开课。
原则上校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30人,院(系)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个别规模小的专业可适当放宽,但选修人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2。
第八条新生一般可以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起修读选修课程,第二学年起可修读第二专业课程。
第九条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学生擅自听课或参加考核,其成绩无效。
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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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高等教育本科培养方案意见通知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5月26日印发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以课程为载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总体设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是学校组织、管理教学过程,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的纲领性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21世纪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要求。
现就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树立素质教育理念,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主导思想,吸收国内外及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1、改革培养模式。
实施“学程分段、学业分流、强化创新、分类培养的‘3+1’人才培养模式”,前三年主要完成通识教育和宽口径学科基础教育及专业教育,第四年集中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
扩大按学科门类招生的培养模式。
积极推行“双学位”、“4+2”、“4+3”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同时,各学院要创新培养机制,根据专业性质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对学生进行师资型、学术型、应用型三类跨学科创新性人才的分类培养。
2、建立专业集群课程体系。
以学院为单位按一级学科门类设置宽口径、综合化、多模块的集群式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课程的整合与综合,着力构建“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课程群及核心能力培养模块+多个面向岗位(群)专业方向模块”的课程体系。
3、加快课程的研究性和适应性进程。
加快教学的研究化进程,加大学科前沿课程比重,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的衔接,建构突出学术性地位的课程体系。
强化研究性、探索性教学,设置项目训练型、研究型课程,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科竞赛、学术会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等科技实践活动列入培养方案。
4、创新实践教学课程设置。
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在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低于15%,理工农类专业不低于25%。
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特点搭建“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在理工等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中积极引入CDIO培养模式,并将学生三下乡实践、社会调研、虚拟实践、自主创业训练等列入实践教学课程范围。
实验教学要改变按单门课程设置的传统教学模式,实现实验课与理论课的分离。
要整合实验内容,进一步增加综合性、研究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为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础。
5、建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线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按照教师专业化要求,建立以学生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各学院要使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通过选修教师教育课程获得教育学科知识,在校内形成开放性的教师教育体系。
三、培养目标按照分类培养的原则确定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其中:师资型人才方向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掌握基础教育改革现状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术型人才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创新人才;应用型人才方向培养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才。
四、培养规格1、德育方面爱党爱国爱人民,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智育方面系统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初步掌握进行教育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基本思想和方法。
具有从事本学科、本专业及相近学科专业实际工作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师范类专业学生和有志向从事教师职业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尤其要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掌握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现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体育、美育及其它方面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掌握一项专项技能,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艺术审美修养。
五、基本框架1、学制、学分、学时、教学周(1)学制:4年。
修业年限3-7年。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
(2)学分:由I类、II类学分组成,共160学分。
其中II类学分为1-10学分(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必修课112学分,占70%;限选课32学分,占20%,任选课16学分,占10%。
必修课、限选课与任选课的比例为7:2:1。
(3)学时:文科类专业2400-2600学时;理科类专业2700-2800学时。
周学时控制在23-28之间。
(4)教学周:141周。
其中第一学期教学周为17周(含新生报到和入学教育1周、军事训练2周);第二至第七学期教学周均为18周;第七和八学期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其中教育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和科研训练在学校统一指导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第八学期教学周为16周(含毕业教育1周)。
2、学业成绩考核与要求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要求参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方能毕业。
关于学分计算办法的说明:(1)理论课教学原则上每周1学时上满一学期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2)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听力、实验、计算机上机、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2学时上满一学期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3)实习学分:师资型人才实习计14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教育实习Ⅱ(第七学期,16周)记8学分,教育实习Ⅲ(第8学期,8周)记4学分。
学术型人才实习计6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科研训练4学分(第七学期,8周)。
教育(专业)实习Ⅲ(第8学期,8周)记4学分。
应用型人才实习计14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专业实习Ⅱ(第七学期,16周)记8学分,专业实习Ⅲ(第8学期,8周)记4学分。
(4)毕业论文(设计)记6学分。
六、课程结构课程首先是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组成,其次是由若干个平台课程组成,第三是由若干个分类培养的模块课程组成。
1、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教学环节,包括以下四个平台课程。
(1)通识教育平台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为全校性公共必修课,注重加强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的贯通和融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和身心素质。
此类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体育、计算机等课程,每位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
(2)学科基础平台课程:按照拓宽专业面向的原则,该平台课程旨在为学生构建一个宽阔的学科知识基础平台。
(3)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各学院为学生安排的必修课程。
(4)教师教育平台课程I:是学生为获得教师资格而必须修读的课程。
2、选修课:是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特点,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选择修读的课程,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
各专业设置的限制性选修课的总门数和学分数应达到学生修读课程门数和学分数的150%以上,任意性选修课应为200%以上,以备学生选择修读。
(1)限制性选修课:是指各专业学生为获得所学专业毕业就业和继续深造的知识、素质、能力而限定选择修读的专业课程,包括师资型、学术型和应用型等三个方向的课程,学生可选择修读其中任一方向。
(2)任意性选修课:是指各专业学生为提高所学专业的技能和满足个人个性、特长、兴趣和爱好等发展而非限定选择修读的综合教育课程。
包括专业任选课程、创新实践环节(指Ⅱ类学分)和校级公共选修课程。
校级公共选修课程是指为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增强文理渗透、拓宽学生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的课程,为全校公共选修课。
对于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的学分要求:学生可以用限选课的学分冲抵任选课的学分,反之则不允许。
具体课程结构如表1-1、表1-2所示。
表1-1 课程结构及学分构成表(师范类)表1-2 课程结构及学分构成表(非师范类)3、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学科(专业)课程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教育(专业)见习与实习、实训、学年论文、CDIO训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军事训练、创新性实践教学环节等。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以提高学生能力为本,结合理论课程进行系统设计,探索各种实践方式,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1)实验、实习、实训实验、实习、实训是高等学校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从事专业活动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①实验课:由基本实验、提高型实验以及研究创新型实验三部分组成。
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打破课程界限,按照实验目标、性质、内容要求、技术方法对实验内容进行整合和重组,完善学科综合实验,实行实验课独立设课、独立考核,构建新的实验课程体系,尤其要加强文科类相关专业的实验教学。
②教育实习与教育见习:实习方式包括教育见习、微格教学训练和教育实习。
微格教学训练、教育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教育见习由各学院负责安排。
③专业实习、见习与实训: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
实习模式要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提倡各学院办出自己的教学特色。
各工科类专业尤其要加强实训环节及CDIO模式的教学。
(2)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论文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题和独立完成,是每个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安排在第六至第八学期进行;课程论文不单独安排时间,不计学分,纳入课程考核中计算成绩;学年论文安排在限选课中,由学生自主安排时间进行修读,计1学分。
(3)创新实践创新实践学分分研究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类。
经本人申请,创新实践学分认证小组审定,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总表。
一本专业和学术型人才培养方向学生应结合专业课程学习积极参加教师科研课题研究。
(4)军事训练军事训练的目的是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发扬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国防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
军事训练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课程具体安排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