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城市更新(百度百科)

城市更新科技名词定义中文名称:城市更新英文名称:urban renewal定义:通过清除和改造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对衰退的邻里进行改造。
应用学科:地理学(一级学科);城市地理学(二级学科)以上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百科名片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
18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上,对城市更新作了有关的说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抱有很大的希望。
包括所有这些内容的城市建设活动都是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的目标城市更新的目的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存在实体(建筑物等硬件)的改造;另一方面是对各种生态环境、空间环境、文化环境、视觉环境、游憩环境等的改造与延续,包括邻里的社会网络结构、心理定势、情感依恋等软件的延续与更新。
在欧美各国,城市更新起源于二战后对不良住宅区的改造,随后扩展至对城市其他功能地区的改造,并将其重点落在城市中土地使用功能需要转换的地区。
城市更新的目标是针对解决城市中影响甚至阻碍城市发展的城市问题,这些城市问题的产生既有环境方面的原因,又有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原因。
城市更新的调查分析城市更新的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建筑物调查、土地使用调查、人口调查、交通调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环境设施调查、市政设施调查、环境卫生调查、社区关系调查和空间场所调查等十个方面,当然,也包括历史、气象、地形地貌和工程地质方面的内容。
城市更新的方式城市更新的方式可分为重建或再开发(redevelopment)、综合整治以及功能改变三种。
国内外城市更新经验及启示

国内外城市更新经验及启示作者:贾硕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21年第03期在城市减量发展的大背景下,首都北京的城市开发建设模式面临巨大的转型,以往“大拆大建”的外延式扩张道路已经难以為继,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转向内涵式增长的必然选择。
欧美国家经过几十年探索,城市更新从大规模的推倒重建转为小规模、分阶段的谨慎修复和改造,从单一的物质环境改造过渡到基于经济、社会等多层面的整体更新。
在国内,深圳、上海、广州等城市也积极通过城市更新推动空间重构和功能改善。
北京应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存量土地二次开发为突破口,尽快建立符合市情的城市更新机制。
一、国内外城市更新发展历程随着城市发展阶段的演变,国内外城市更新从以物质改造为主的大规模重建过渡为渐进式、修补式的有机更新,对存量空间的利用也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尤其是更加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的保护,以及通过微更新来提升存量空间的品质。
(一)在旧居住区上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发展初期,发达国家城市更新的方式以“拆旧建新”为主,即对某些破败老旧的建筑予以拆除,并结合土地利用情况和城市发展需求对城市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其中很多公共服务设施是在旧居住区上重建而成的。
美国纽约市的林肯中心是这一更新实践的典型案例。
1955年纽约市政府出面选定地址,由贫民窟清理委员会征用部分既有空地并推倒大片贫民窟,为项目腾出共计15亩的地块,建成后的林肯艺术中心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表演艺术综合体。
(二)为旧建筑增加新的功能“大拆大建”虽然使交通、居住等物质环境得到迅速改善,但也摧毁了城市中诸多有价值的东西。
经过一段时间后,发达国家开始转变城市更新方式,旧建筑不再统一推倒重建,而是有选择性地进行修缮和改造,以适应城市发展的新需要。
美国波士顿昆西市场是旧建筑改造的知名案例。
随着地区拥挤、建筑陈旧等问题日益凸显,昆西市场作为食品集散中心的功能逐渐消失。
1961年,波士顿市政府将其列入改造计划,昆西市场在保留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被再度开发成为现代化商业综合中心,吸引大量游客前往观光和购物。
城市更新项目介绍

城市更新项目介绍城市更新项目是指对城市的老旧、陈旧、低效、无序的地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和更新,以提升城市的品质、功能和形象。
这类项目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的城市建设中,并在城市更新理论和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下面将介绍一些相关的城市更新项目,以及它们的成功案例和主要特点。
1. 伦敦“伦敦奥运村”项目:伦敦奥运村是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承办地,该项目旨在将伦敦东区的传统工业区域转变为一个综合性、可持续和宜居的社区。
项目中包括住宅、商业、教育、文化和体育设施等多个功能区,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实现了城市更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纽约“高线公园”项目:高线公园项目是将纽约市曾经废弃的铁路高架桥改造成一个创意公园的城市更新项目。
该项目通过重新设计空中铁路桥梁,将废弃土地转化为一条线性绿化带,供市民休闲、锻炼和社交。
高线公园的成功使得该地区成为了创意产业的集聚区,带动了周边经济的繁荣。
3. 柏林“温斯嘉学生公寓”项目:温斯嘉学生公寓项目是将柏林一处老旧工业厂房改造成可供学生居住的现代化公寓的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中不仅完成了建筑物的改造和功能更新,还注重了节能环保和社交空间的设计。
这一项目为解决柏林市区学生住房紧张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提供了可复制的模式。
4. 上海“外滩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项目”:外滩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项目是将上海外滩地区的老旧建筑群进行保护、修复和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
该项目通过保留和修复外滩地区的历史建筑,重建了上海独特的滨江风貌,并成为了旅游景点和商业中心,提升了上海城市形象和文化魅力。
这些城市更新项目的成功具有以下一些重要特点:1. 综合性:这些项目一般涉及多个功能区和利益相关方,需要在整合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策划和实施,以实现城市综合更新的目标。
2. 可持续发展:城市更新项目不仅要解决旧城区的老旧和低效问题,还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环境友好、节能减排和社区参与等因素。
欧洲:从“城市重建”到“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的历史阶段1·更新历程欧洲城市更新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呈现出与不同时期城镇化重大议题相对应的阶段性特征。
1950年代的“城市重建”(Reconstruction),主要应对战后大量住房需求。
根植于福利社会体制,主要采取推倒重建方式,国家和地方政府是更新项目发起人、规划制定人、资金主要提供者。
1960-1970年代的“城市复兴”(renewal),主要应对郊区化的内城衰退问题。
强调通过撬动私人投资来获得城市更新需要的资本。
该时期关注重点增加了对社会问题如就业、贫困问题的重视。
1980年代的“城市再发展”(redevelopment),主要解决石油危机、后工业化城市转型需求与既有工业化的城市空间结构之间的矛盾,在福利社会向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体制转型背景下,以准政府型的城开公司为主导,促进了工业区的改造,是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带来绅士化等问题。
1990年代的“城市更新”(regeneration),主要应对消费型城市空间需求。
为缓解上一阶段城市更新的社会阻力,强调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方式,注重邻里保护、社区再生,并出现了竞标式、合约式、互动式等多元化更新组织实施形式。
2·更新机制欧洲城市更新呈现出由政府主导逐步转向公私合作、合约合作转变的发展趋势。
第一阶段更新机制为政府主导下的财政补贴制度(1950-1980年代)。
清除贫民窟运动以及二战后大规模的住房短缺期间,政府重点补贴住宅更新开发商;住房整修和改善期间,政府转向住户补贴。
(英国:1950年代政府补贴50%;1970年代最高上限达到70%。
)第二阶段为准政府型城开公司主导的“公私伙伴合作”(ppp)制度(1980年代开始)。
环境部统筹管理全国的开发公司,实际上是环境部在地方的派出机构。
一个公司对应一个特定开发区域,开发公司具有更新地区的规划权、建设审批权。
并配套有各种优惠的开发政策、经济补贴、税收减免、简化规划审批等,如企业园区、规划简化园区;荒弃地拨款、城市拨款等。
英美城市更新的主要经验及其启示

经济、人文等全方位的复兴。 (2 )在改造方案上,英国在清除贫
民窟阶段采用的是“卫星城”战略疏散城 市人口、缓解城市压力。而美国采用的是 清除地段土地市场出售的办法,以逃避公 众的严厉批评,但是市场化的结果是在清 除地段建造起高档公寓,贫民窟的市民根 本无法承受,被赶到其他的贫民窟,结果 其他地方贫民窟更加拥挤、居住环境更加 恶劣。
4 .英美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意 义
从英美城市更新成败的经验,我们可 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对我国的城市建 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城市更新不能只注重物质性表象 问题,采取简单化的改造措施。把更新改 造注意力集中于城市空间景观、风貌等表 象性问题上,对旧城背后的历史、经济及 社会问题关注不够,城市更新的结果将收 效甚微,犹如英美 30-40 年代的清除贫民 窟运动。
(5 )成立相类似的组织(如英国的 城市开发公司,美国的授权区等)对城市 更新开发授权管理,执行政府的财政措 施,对授权区的土地、基础设施进行经营 开发,实现更新改造的目标。
英美城市更新存在的一些问题 (1 )英美早期大规模的清除贫民 窟,代之以毫无特色的“国际式”标准高 楼,破坏了原有的街区风貌及邻里之间那 种和睦的社区关系。同时,清除过后城市 密度更大,给城市的交通、环境及基础设 施等带来更大的压力。 (2 )英美旧城更新通过强化中心区 的土地利用,旧街区地段通过市场化的地 价机制吸引了盈利能力较高的产业(如金 融保险业、大型商业设施、高级写字楼 等)。但是,这种更新方式将原有居民住 宅和混杂其中的中小商业排斥到城市的其他 地区,因为它完全用获利更高的商业取代 了居住用途,设施没有得到有效合理利 用,城市缺乏多样性。如美国纽约曼哈顿 中心区的WallStreet,尽管摩天大楼鳞次栉 比,该地区的文化娱乐业和餐饮零售业等 其他商业逐渐衰败,街道景象萧条。
国内外城市更新实践及其特征研究

国内外城市更新实践及其特征研究城市更新是城市化必然经历的城市再开发过程,其含义往往与城市重建(Urban Renewal)、城市再开发(Urban redevelopment)、城市复兴(urban revival)等对应起来,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地域性及政策性等特征。
1 西方国家的城市更新实践及其特征经过西方欧美国家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西方国家城市更新大致经历了清除贫民窟-福利色彩社区更新-市场导向旧城再开发-人本主义及可持续更新四个发展阶段(董玛力,陈田等,2009)。
1.1 二战后-1960年代初:战后重建与清理贫民窟二战后,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启动了自上而下的城市更新运动,以大规模重建、清理贫民窟的方式,对中心城区进行物质环境层面的城市重建(urban reconstruction),以达到消除贫苦、经济增长目的。
“推倒重建”方式取决于西方各国推行凯恩斯主义福利,政府是城市更新的主导者,赋予政策、法律和财政保障。
政府通过大面积拆除老建筑、中小商业及贫民窟,取而代之能高档酒店、购物中心、办公写字楼等“国际式”、现代化的高楼建筑,使中心城市地位得到提升。
政府自上而下主导的城市更新使城市物质环境得到改善,但也产生了大量问题:中心城区的土地价值飞涨,原来的中小商业及原有居民却搬到城市郊区等边缘地区,城市原有空间格局及社会肌理受到极大的破坏和冲击,邻里关系被破坏,中心城区地价飞涨,钟摆式交通等问题(J.Jacbos,1961, Lewis M.,1961.)。
1.2 1960年代-1970年代末:福利色彩的内城更新60年代初期开始,西方社会普遍进入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富足的黄金发展时期,各国进入高度福利化社会。
全球国际分工导致传统产业链的转移,传统制造业生产基地搬到人力、租金、资源等成本更低的区域或发展中国家,原来的制造业中心逐渐成为城市衰败地区,城市中心成为弱势群体集聚的边缘化衰败地区。
针对内城衰退,西方国家通过社会福利改善、内城社区改造、物质环境更新为目标的城市更新策略来“恢复城市活力”。
国外城市更新实践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城市更新实践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城市更新是当今世界各国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实践活动,已成为全球性的运动和城市发展策略。
城市更新是通过解决影响甚至阻碍城市发展的问题,对城市退化现象采取的干预措施,以促使城市“新陈代谢”。
国外城市更新历时较长,是各个国家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要解决的历史问题。
总体来看,国外城市更新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
本文主要梳理总结国外城市更新实践模式,并进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我国借鉴参考的有益启示和建议。
一国外典型国家城市更新的实践模式总结(一)英国城市更新第一次工业革命极大地推动了英国生产力的发展,也让英国成为最早开始城市化的国家之一。
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环境面临的诸多问题日益显现,成为城市更新的基础背景。
英国的城市更新历经了20世纪30年代的清除贫民窟计划、二战后新城建设计划、20世纪60年代末转向住宅整修和改善以及中心区商贸区的复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过渡到“自下而上”的“社区规划”方式等不同发展阶段。
1.建立财政补贴制度20世纪30年代的清除贫民窟运动以及二战后大规模的住房短缺时期,政府为大规模的住房拆迁重建提供住宅客体补贴,以消除住房短缺状况,提高市民的居住质量。
20世纪60年代,住房政策逐步转向住房整修和改善,此阶段政府转向主体补贴,将补贴对象改为需要住房改善的市民。
20世纪80年代,随着公共支出大幅减少,社会建房受到指责。
受郊区化的影响,英国内城开始衰落,为了弥补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英国政府注重将私人投资吸引到内城改造中来,为此,英国专门成立城市发展基金,主要对计划内的改造项目进行补偿,以弥补改造收益的不足,以此调动私人投资的积极性。
2.成立城市开发公司城市开发公司隶属英国环境部,环境部在极度衰退的内城划出指定区域,成立开发公司。
城市开发公司可通过环境部赋予的权利合法获得有价值的国有土地,由公司负责经营,地方政府不得过多干预。
城市更新三个案例(毕尔巴鄂、伦敦、多伦多)、PPT课件

项目概述
20 世纪80 年代,毕尔巴鄂(Bilbao,西班牙北部的港口城市)的经济发展出现增长乏力和城市 人口减少的现象,同时城市内部用地布局混乱、环境污染和城市交通问题等城市弊病日益严重,尤其是 中心区废弃码头及大量的造船厂,使滨水地区的城市功能衰退,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针对这些城市问 题,自1989年起毕尔巴鄂市开始实施一个以艺术、文化、贸易及旅游设施建设为主导的综合性城市复 兴计划,目标是将毕尔巴鄂建设成为国际性的商贸文化和旅游中心。复兴计划由8 个主要的子项目组成, 15年来共投入资金15亿美元。
改造和重建的滨水区主要设施包括:港口和物流设施、国际性博览和会议中心、欧洲计算机软件研究中
心、大型商务文化中心、办公和商业建筑、宾馆、一个大学分部,以及600 套公寓及超过20 公顷的绿
地。
.
2
项目成果和经验
毕尔鄂市城市复兴成果斐然,创 造了世界城市建设史上赫赫有名的 “毕尔巴鄂效应”,每年为城市带来了 大批的参观和旅游者,同时带动了以 艺术、文化和旅游发展为导向的城市 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滨水区 的改造整治获得了巨大成功,成为城 市的标志。城市区域更新和升级可以 通过文化艺术设施等标志性建筑(如 古根海姆博物馆)的建设来推动。通 过建设公共设施、改善交通等基础设 施和积极注入新产业等具体措施,毕 尔巴鄂市获得了旧城更新改造的巨大 成功。另外,由公共及私人机构组成 的合作伙伴组织也是计划成功实施的 重要保障。
(2)空间环境整治计划,包括建筑物功能置换和新 的建筑形态的建立,以及对开放空间及街景的整治完 善。
(3)社区参与计划,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的增强, 适居性的提高,社会凝聚力的增加,公共设施和服务 的更新及现代化,以及促进可持续的经伦敦泰晤士河南岸地区已经成为伦敦市最迷人的地区之一,拥有全国最好的艺术、文化中心。 南岸地区的邻里社区彻底改变了原来贫穷混乱的局面,成为一个多元的富于活力的活跃社区。南岸 地区还拥有了如“伦敦眼”、OXO 塔楼等伦敦最著名的建筑,泰晤士河两侧城市更新计划共有超过 150个行动计划。有近500个当地居民在计划援助下获得固定职业;有7000名学生事业发展得益于 计划的实施。南岸地区有超过100处开放空间得到整治和改善。城市或邻里单元的各种软件、硬件的 发展,如居民素质的提高、教育状况的改善、社会服务水平的提升等可以得益于地区空间环境的改 善,如街景的美化、绿地的增加、标志性建筑物的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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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城市更新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重建,对城市中严重衰退地区进行清除并作合理的使用;第二种重整,对城市中整体功能仍能适应需求,但出现衰退迹象的地区进行环境改善或局部拆除重建;第三种是维护,针对城市中环境状况良好的地区予以保护和维修,并适当补充必要设施以防止衰退现象发生。
本文将与您分享四个国外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以及对我国存量用地再开发再更新的的借鉴与启示:#英国#自下而上的社区规划模式英国是最早开始城市化的国家之一,其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更新始于上世纪30年代的清除贫民窟计划。
1930年,英国工党政府制定格林伍德住宅法,采用“建造独院住宅法”和“最低标准住房”相结合的办法,要求地方政府提出消除贫民窟的5年计划。
在清除地段建造多层出租公寓,并在市区以外建一些独院住宅村。
这一法规首次提出对清除贫民窟提供财政补助。
英国政府建立了城市开发公司(如伦敦道克兰区发展公司Dockland Development),隶属于环境部,由国家政府直接控制并委派官员负责,不受地方管制。
其主要负责是土地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强制收购、土地整理等,将土地出售给合适的开发商;同时培育资本市场、土地市场和住宅市场等,利用国家公共资金的投入和一些优惠政策,刺激更多的私人资金注入指定区域。
早期,英国城市更新的初期是政府主导,政府及公共部门的拨款补助为主要资金来源。
随后,政府和城市开发公司设立企业区,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私人投资,并把投资从富裕地区引入旧城区的开发与建设中。
1980年,英国颁布了《地方政府、规划和土地法案》,在立法上确定了城市开发公司的目的是通过有效地使用土地和建筑物,鼓励现有的和新的工商业发展,创造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提供住宅和社会设施以鼓励人们生活、工作在这些地区。
自此,英国政府的城市更新政策也有了重大转变,逐步发展为以市场为主导、以引导私人投资为目的,最后公、私、社区三方合作,让公众参与到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更快更好地推动了城市更新进程。
可以说,英国的城市更新由政府操纵的“自上而下”的方式过渡到了“自下而上”的社区规划方式。
为了解决城市更新的资金问题,中央政府设立了专项基金,各地方政府与其他公共部门、私有部门、当地社区及志愿组织等联合组成的地方伙伴团体进行竞争,获胜者可用所得基金发展他们通过伙伴关系共同策划的城市更新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注重文物保护,采用整旧如旧的方法,把对历史建筑物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
同时,配合这些建筑物的风格、特色,建造与其相适应的配套建筑,使其自然和谐地融入周围环境中。
#美国#税收奖励推动更新改造不同于英国,美国的城市更新运动是自上而下开展的。
它先通过国会立法,制定全国统一的规划、政策及标准,确定更新运动的重点及联邦拨款额度。
而且,由联邦统一指导和审核更新规划,并资助地方政府的具体实施。
更新项目的实施更加强调地方性,充分考虑不同城市的更新需求,由地方政府来提出和确定具体的更新项目。
底特律破产之后的城市更新,其实就是当地政府主导的甚至大量引入了私人资本成就了丹·吉尔伯特(Dan Gilbert)的底特律帝国美国推动旧城更新改造的实施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授权区(EZS),分别在联邦、州和地方层面上运作,将税收奖励措施作为城市更新的政策工具。
第二种是纽约“社区企业家”模式,纽约市旧城改造过程中,鼓励贫困社区所在的中小企业参与旧城改造。
其目的不只是解决废弃房屋的维修与重建问题,更重要的是对贫民区进行综合治理。
第三种是新城镇内部计划。
1977年的《住房和社区开发法》(卡特政府)实行了城市开发活动津贴来资助私人和公私合营的开发计划。
新城镇内部计划即为其中一种,使私人开发商和投资者获得至少等同于投资在其他地方的回报。
根据该法案,联邦政府还提供抵押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抵押贷款资金来资助城市开发项目。
美国城市更新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基于税收:一种是税收增值筹资(TIF),是州和地方政府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为在特定地区吸引私人投资,促进地区再开发。
税收增值筹资通过发售城市债券,筹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改善公共设施,也可用于向私人开发商贷款进行划定区域的建设。
城市债券通过20~30年期的地产税收入来偿还。
另一种是商业改良区(BID),是基于商业利益自愿联合的地方机制,征收地方税为特定地区发展提供资金来源。
BID是一种以抵押方式开展的自行征税,通常是用于划定区域物质环境的改善。
hudson square的BID是一个非营利组织【501(c)3】日常运营的费用来源于对企业的征税其工作保证改区域的运营及更新工作为了推进城市更新进程,1949年美国《住房法》规定,清理和防止贫民窟,促进城市用地合理化和社会正常发展。
城市重建的模式是将清理贫民窟得到的土地,投放市场出售。
1954年,美国对城市更新政策进行修正,提出要加强私人企业的作用、地方政府的责任、居民参与。
一方面,联邦政府对用于搬迁的公共住房增加拨款;另一方面,允许将10%的政府资助用于非居住用地的重建,或者是开发后不用作居住用地,建设商贸设施、办公楼或豪华高层公寓。
#荷兰#分类别更新差异化改造荷兰城市更新的模式主要是住房改造和工业区改造两种:住房改造是由政府购买改造区域的大部分私有产权,进行差异化住房改造,专家和居民可参与项目改造方案的制定。
对于质量和状况相对较好的地区,采取以技术和硬件改造为主的更新改造方式,目的在于节约成本、降低造价,避免因高价改造而产生高租金。
对于质量和状况相对较差的地区,则采取替换重建的方式,起到改善城市衰败境况的作用。
工业区改造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主要围绕旧城中心区或边缘区大量废弃和退化的工业用地更新,旨在发挥这些地块在城市中的区位优势,重组和整合这些区域的功能,注重城市功能的多元化和综合开发,并且鼓励建筑师参与设计,激发城市活力。
起初,荷兰城市改造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因经济环境的变化,该国开始将私人资金与公共资金相结合,成立更新基金等,填补复杂问题与有限资金之间的差距。
1901年颁布的《住房法》和1993年的《社会租赁房管理法令》是荷兰城市更新的主要法律框架。
它们明确提出了让社会每个群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得舒适和价格合理的住房。
同时,荷兰在改造中实施建立紧凑型城市的政策进行土地再开发。
#法国#注重对旧城区的保护性更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为了解决住房危机,法国推出了“以促进住宅建设的量”为首要目的的住宅政策。
经历了1950~1980年这一辉煌时期,法国城市建设开始注意更新那些被认为已过时的大型居住区。
城市更新运动主要表现为对城市衰败地区的大规模推倒重建,即重新组织和调整居住区空间结构,使其重新焕发活力。
这一时期重建模式主要由政府主导,国家设立住宅改善基金,专门用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在对旧城区的活化和再利用中,法国十分注重保护性更新。
特别是对于历史文化悠久的城市,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对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现有城市街区。
这种模式抛弃了旧式的政策干预,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还会提供辅助融资的便利,如设立促进房屋产权贷款,专门用于鼓励房产主对自己传统建筑物进行改造的低息贷款。
另外,在城市土地储备方面,法国主要依靠规划协议发展区(ZAC)和延期发展区(ZAD)两种手段,处理土地空置问题。
ZAC由城市制定,开发已规划开发的区域,为公共和私人开发商提供合同安排,包括土地整合、基础设施投资和其他与已定综合计划相一致的安排,并将规划和发展批准权下放到土地利用计划已获批的城市。
ZAD是将土地征收权赋予国家或其他政府,用于开发或者储备土地。
为了保障城市更新的资金来源,法国公共部门完全或者部分投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居住、活动场所或者公共空间。
例如:巴黎市政府的做法是市政府出资获得51%的股份,与私营公司合资成立一个旧城改造的专业化投资公司。
政府为该公司提供信用担保,该公司从银行贷款取得主要的改造资金。
另外,私人投资者在市场条件下投资大部分的城市建设活动,但是依附于公共部门的决策。
法国在城市更新方面的政策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末英国《工人阶级住宅法》(1890年),要求地方政府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旧社区房屋进行改造;1953年颁布《地产法》,对特定地域范围内土地的征收获取、设施配套、销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方便了公共机构对新建建筑物群体的选址与布局的直接干预;1958年又颁布法令,提出了优先城市化地区(ZUP)和城市更新的修建性城市规划制度。
1967年《土地指导法》的颁布,成为法国国家政府尝试与地方集体合作的转折点。
该法案提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有计划开发的建设过程,是这一时期城市更新的重点。
1982年颁布《权力下放法》,结束了大规模建设时期。
此后,1991年颁布《城市指导法》,1995年颁布《规划整治与国土开发指导法》,1999年颁布《可持续的规划整治与国土开发指导法》。
2000年颁布的《社会团结与城市更新法》(SRU)标志着法国城市规划法建设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路径分析及总结#从推倒式重建到渐进式更新美国城市更新是将影响城市整体功能发挥的破旧房屋予以拆除,代之以崭新的建筑物和街区;而英国城市更新是在原有城市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修缮,使之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法国城市更新更强调对于历史文化建筑物的保护。
总体来看,欧美国家城市更新的实施不仅美化了城市形象,为城市发展拓展空间,而且有效防止了城市退化现象,增强了城市中心的吸引力,还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从城市更新的发展来看,欧美国家都经历了从大规模的清除贫民窟运动到中心区商业复兴,再到注重整体社会经济效益的过程;也都从大规模的以开发商为主导的推倒式重建,转向小规模、分阶段、主要由社区自己组织的循序渐进式更新。
在实施主体方面,欧美国家基本都经历了从中央、地方政府为主,到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合作,再到政府、私人部门和地方团体三方共同进行和控制城市更新开发的过程。
过程中,政府成立相似职能的组织对城市更新授权,执行政府的财政措施,对授权区的土地、基础设施进行经营开发,实现更新改造的目标。
为确保城市更新进程,欧美国家提供大量的财政补贴(如英国的城市发展基金、美国开发活动津贴等),利用资金的杠杆效应力图以较小的公共资金带动私人资金投入到城市更新中。
当然,在实施城市更新过程中,欧美国家也遇到了多种多样的问题。
例如:城市更新破坏了原有的社会关系,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压力,无法解决影响城市整体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城市建设单一化、缺乏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平,加剧城市与郊区、社会不同阶层的隔离与不平等。
#对国内城市更新的经验启示#多元化改造模式多样化资金渠道分析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不同国家的城市更新实践,笔者认为,存量用地再开发应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秉承有机更新的原则,从不同城市、不同地区发展的实际问题出发,采用保护、整治、重建、开发利用等不同途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