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和改善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政关系,完善领导体制,确保学校领导班子高效、有序运行,促进学校的改、发展和稳定,根据《章》、《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学院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学校实行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XX学院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按照章和有关法规统领导学校工作。
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校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委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学校行政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其基本原则是:集体讨论,校长决定。
第四条学校政领干按照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委书记是学校委的第一负责人,全面主持委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学校政副职对正职负责。
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委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行政工作。
书记和校长要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副职要在正职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章校委的主要职责第七条委会由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委对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委会在学校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校委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的要求,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办学方向,依法治校,立德树人,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5篇)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校长的选拔与任命:根据学校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校长的选拔与任命程序,明确选拔标准和资格要求,确保选拔出合适的人选担任校长职务。
2. 校长的职权与职责:明确校长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包括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确保校长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3. 校长的任期和绩效考核:规定校长的任期,一般可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同时,制定校长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校长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便根据绩效来确定校长是否能够连任或提拔。
4. 校长团队的建设与管理:明确校长团队的组成和管理方式,可以设立副校长、教务长等职务,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建立健全校长团队的培训和发展机制,提升团队成员的管理能力。
5. 校长的权力与监督:明确校长的权力范围和权限,同时也要建立对校长行使权力的监督机制,确保校长的权力不被滥用,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
6. 校长与其他管理层的配合与沟通:明确校长与其他管理层之间的配合与沟通机制,建立校董会、教师代表会等组织形式,促进校长与其他管理层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7. 校长的问责机制:建立校长的问责机制,对校长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失误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问责,确保校长能够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8. 校长的离职与继任:明确校长的离职条件和程序,规定校长离职后的继任办法,确保校长职务的顺利过渡。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需要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以保证校长负责制的有效实施。
同时,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也应该充分了解并遵守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以共同推动学校的健康发展。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2)校长负责制是指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以及各项事务。
以下是校长负责制的一些实施细则:1. 校长的任职与选拔:校长的选拔应该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确保校长具备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
2024年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范文(3篇)

2024年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范文(试行)第一章总则一、根据____、____《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决定全面实施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制订实施细则。
二、实施本细则,旨在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学校管理,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创造一个择优上岗,各尽所能的工作环境,增强学校内部的生机和活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章校长负责制一、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对县教育局负责。
接受学校党组织、教代会的监督。
二、校长的任免: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三、校长的职责: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员工,重视教职工代表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全面负责学校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4、校长的职权(1)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决策权、指挥权。
(2)提名副校长、中层领导,任免负责教师、教研组长。
(3)按规定对教职工进行考评、奖惩,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实行教职工二级聘任制,并且有相应报酬的决定权。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5、校长的考评校长每年接受县教育局的考核,并向教代会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由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不信任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应由县教育局给予免职。
第三章教师聘任制一、聘任原则1、贯彻“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2、在县教育局额定的可聘数内,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在全市范围内选聘教职工。
对本校教职工的聘任率达____%左右,流动面控制在____%以内。
3、实行双向选择,教职工有受聘、辞聘、拒聘及去外校应聘的权利。
2023年学校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

2023年学校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加强校长和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以及规范校长和教职工的招聘和管理,故在2023年制定了学校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
二、学校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1. 学校校长的职责(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2)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处理学校内部事务和纠纷。
(5)组织教职工的培训和提高,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6)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学校形象的宣传和推广。
2. 校长的任职条件和选拔方式(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相应的教育管理经验。
(2)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管理能力。
(3)参加校长选拔考试,并通过考核。
(4)根据学校规模和类型的不同,校长的选拔可以采取公开竞聘、内部选拔等方式进行。
3. 校长的聘期和考核评估(1)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长的聘期,一般为三年至五年。
(2)校长在任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3)考核评估主要包括校长的管理能力、工作成绩和学校发展水平等方面。
(4)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聘期续聘或解聘的依据。
三、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1. 教职工的职责(1)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活动,推动学校的发展。
(3)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4)不得从事违反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2. 教职工的聘任条件和选拔方式(1)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
(3)德才兼备,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4)根据学校的需求,进行教职工的招聘和选拔,并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3. 教职工的聘期和考核评估(1)教职工的聘期一般为三年至五年。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四篇)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完善我校内部管理体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实行在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教办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上级领导的重大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实行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策。
(二)科学治校原则。
正确认识和把握小学教育规律,深入贯彻落实____,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
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老师们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依法治校原则。
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加强团结,注意协调,相互尊重信任,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协作,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工作。
第三章校长职责第五条校长在教办的领导下,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教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聘任行政中层干部。
(四)负责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制度(最新版)

第1页共3页
相关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和上级党组织批复的职数 设置)。书记、副书记、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 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每届任期 3 年。
笫五条学校设校长 1 名,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全面 负责教育教学和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管理等工作。学校设副校长 2 名(职 数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校长、副校长由 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任命。
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制 度(最新版)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办公厅《关于 建立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和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领导的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为保障我校党组织领 导的校长负责制有效实施,制定本制度。
笫十条学校党总支纪检委员是学校的党内监督岗位, 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 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监督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及党组织重大决议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 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笫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 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形 式,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机构为学校工会, 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笫六条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总支实行按照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笫七条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 策机构,负责研究提出拟由党总支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 案,具体部署落实党总支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 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 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一、校长权力1.教育决策权:校长有权制定学校的教育方针、办学目标和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的办学理念。
2.组织权:校长有权制定学校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安排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的人员配备和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3.管理权:校长有权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等。
同时,校长还有权制定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纪律权:校长有权对学校师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和制定相关纪律处分措施,确保学校内部纪律的正常运行和稳定。
5.外事权:校长有权代表学校进行对外事务,包括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与其他学校的联络交往等。
二、校长职责1.教育管理职责: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发展策略,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推动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
2.管理责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等。
校长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的工作秩序和学校的声誉。
3.师生管理责任:校长负责学校师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等。
校长要关注师生的成长和发展,保障师生的权益和福祉。
三、校长管理方式1.班子决策:校长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在班子成员之间形成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管理制度。
2.团队建设:校长应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同时,校长还应重视学生干部和班级管理骨干的培养,加强学生组织建设。
3.信息管理:校长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工作进展和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4.考核评估:校长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范文(3篇)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针,建设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长负责制是指学校校长对学校的经营和管理负有全面责任的制度。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是提高学校管理效益,加强学校领导力的必要手段。
第三条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党的教育政策;(二)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坚持科学管理,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四)坚持公平公正,推进教育公平与正义。
第四条校长负责制的实施适用于所有学校。
第二章校长职责第五条学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整体工作负责。
第六条学校校长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三)负责领导学校的师资建设与培训工作;(四)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保护;(五)负责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交往与合作;(六)负责学校管理组织建设与人事任免;(七)负责学校的内外部责任追溯和审计工作;(八)其他与学校管理和发展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校长选拔与任用第七条学校校长的选拔与任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选拔和任用具备优秀领导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的人才。
第八条学校校长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聘或经相关主管部门任命。
第九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三年,连续任职一次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章校长考核与绩效评价第十条学校校长应接受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评价,并按照学校绩效评价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学校校长的考核与绩效评价应综合考虑学校的整体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和领导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二条学校校长的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相关人事晋升、聘任和薪酬激励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校长责任追究与问责第十三条学校校长对学校的管理和发展负有全面责任,应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质量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校长在管理和决策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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堽城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完善我校内部管理体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实行在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教办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上级领导的重大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实行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策。
(二)科学治校原则。
正确认识和把握小学教育规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
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老师们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依法治校原则。
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加强团结,注意协调,相互尊重信任,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协作,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工作。
第三章校长职责第五条校长在教办的领导下,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教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聘任行政中层干部。
(四)负责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负责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
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集体决策的原则与要求第六条、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充分听取老师们的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对属重大问题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校委会作出决定,而来不及召开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可酌情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校委会报告。
校长办公会也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做出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的议决事项应及时向校委会通报。
第七条、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班子成员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
坚决杜绝把分工当作“分家”和分工不负责的现象。
校长既要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又要善于集中老师们的正确意见,在关键时刻,要勇于负责,敢于定夺。
每个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经常性的、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可不上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
第八条、集体决策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校委会议决。
第九条、提倡高效原则。
集体决策会议议题要明确,准备要充分,人员要相关,时间要紧凑。
要避免会议冗长、拖沓,议而不决,效率低下。
第十条、坚持走群众路线。
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要认真听取老师们的意见,关系到老师们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作决策,积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第十一条、凡需校长办公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个别沟通、传阅、会签等形式替代。
第十二条、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
将决策事项、参与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集体决策的机制与程序第十四条集体决策的机制与分工校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对落实上级有关决定提出实施意见。
校长对重大问题,通过校长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3~4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集体决策的范围(一)出席校长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可出席会议。
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会议人员。
(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必须同时参加会议。
第十六条集体决策的民主程序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一)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
(二)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三)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论证和协调,必要时可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防止因匆忙决策而造成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第六章集体决策的主要内容第十七条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十八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2.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活动安排;3.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4.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学生、后勤等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5.涉及学校全局的人事、分配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6.学校年度预算、决算的制订和调整以及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7.基本建设项目、校园规划以及办学资源调配的重大决定和重大调整;校办产业和后勤服务的体制改革等主要事项;8.学校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候选人的推荐;9.住房、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0.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1.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12.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1.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2.校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三)重要项目安排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第七章集体决策的纪律第十九条按照会议通知,出席校长办公会的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十条集体决策的决议、决定和会议内容应按会议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未经允许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制度,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集体决策作出的决定、决议,个人无权改变,必须坚决执行。
个人意见未被采纳的,可以保留意见,不能有违背决定、决议的言行。
如需变更会议决定,必须重新提交会议研究。
第八章集体决策事项的落实第二十二条分工组织实施(一)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由校长办公会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如会议另外指定负责人,被授权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二)学校决定的重大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结果由主管领导报告校长办公会。
第二十三条加强监督检查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向校长办公会汇报。
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情况向校长汇报。
第九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五)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六条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及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〇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