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
工程取样检验制度范本大全

工程取样检验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取样检验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取样检验工作。
工程取样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工程进行无理取样检验。
第四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取样检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工程取样检验程序第六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取样地点和取样数量;(二)进行取样操作;(三)送样并领取检验报告。
第七条确定取样地点和取样数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取样地点应当选取为代表性的地点;(二)取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取样操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送样并领取检验报告应当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确保检验结果及时准确。
第三章工程取样检验规范第十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遵循以下规范:(一)取样工作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二)取样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三)取样过程中应当做好记录工作,确保取样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对于检验结果发现问题的工程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处理。
第四章工程取样检验责任第十二条工程取样检验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取样检验工作的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取样检验的责任人应当对取样检验结果负责,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对于取样检验结果发现问题的工程,责任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工程取样检验监督第十五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取样检验工作的监督,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对于取样检验工作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本制度未作出规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取样操作规程

取样操作规程总则1.1取样系指从一批产品(或物料)中按取样规程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样品系指从整批产品(或物料)中采用足够检验用量的部分。
取样人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为质量管理部经授权的QA人员。
1.2生产过程中所抽取的样品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工艺用水。
质量管理部有权直接指派人员进入生产区和仓库进行取样及调查。
1.3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工艺用水应分别制定取样规程,并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
取样、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等应有明确的规定1.4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应及时取样。
取样时严格按规定的取样程序、在规定的地点进行,并对照请验单检查品名、批号、数量及包装情况,无误后方可取样。
1.5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1.5.1固体取样时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液体取样时用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不锈钢管。
样品盛装——具盖下班瓶或无毒塑料瓶。
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1.6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1.6.1取样、具的清洗与消毒:(1)在洗池或洗槽内清洗用具,必要时,可用适当的清洁剂。
(2)先用饮用水清洗然后再用纯化水淋洗至淋洗液呈中性。
(3)清洗后,将用清洁的擦布擦干;但塑料用具应擦干。
(4)干燥后,盖世太保盖子或放入橱内。
1.6.2取样、具的灭菌:(1)需要灭菌的取样、一般情形具在清洁后4小时内进行灭菌。
(2)将消毒好的用具在12小时之内使用,使用之前移至指定的地点。
(3)超过时限未使用的用具,应进行重新灭菌处理。
(4)贮存:和微生物限度检查使用器具一同贮存。
1.7取样要有代表性(全批取样、分部位取样),一次取得的样品最少可供三次检验用量。
复验需再翻倍取样。
1.8需要重新取样时,亦按取样规程进行。
1.9抽取用作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样品时,必须在洁净取样间(车)内进行取样,所用的具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过程检验规程

过程检验规程1.目的:规定过程检验的方式、标准,尽早发现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系统因素防止产品成批报废或将不合格产品转入下序。
2.范围:适用与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各质控点的监控。
3.职责:工序操作员: 加工过程中自检及提报首检。
质检员: 按本指示要求对加工过程进行首检、巡检和产品完工后的完工检。
4.定义:首件检验:是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活、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1 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包括质检员自检,质检员首件确认。
巡回检验:是指质检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半成品检:是指对全部加工活动结束的半成品、零件进行的检验,半成品检验的工作包括验证前面各工序的检验是否已完成,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即对前面所有的检验数据进行复核。
5.工作程序5.1进货检验程序5.1.1仓管根据到货情况,向入厂物料仓管提出报检,并提供必要的物料质量证明材料。
5.1.1.1进口物料应有国家或地方商检部门的证明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明。
遇有困难应有书面说明并征得生产经理的同意。
5.1.1.2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标记。
5.1.1.3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
5.1.1.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
5.1.1.5对于限期使用的产品,需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
5.1.1.6对于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物品应每批标明产品标识。
5.1.2入厂物料仓管依据检验规范,及时对进厂物料进行检验。
5.1.3入厂物料仓管对检验后的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别作出标记:合格标记为蓝色印章或标签,不合格标记标签,对一些量大且难以作标记的特殊物料可按区域分开并做好标记和记录。
5.1.4入厂物料仓管核实安全认证及是否符合清单要求,若不符合清单要求,无论关键件性能是否检验合格均不得使用。
建筑工程工序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工序检查制度一、前言建筑工程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工序和环节,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安全。
因此,建立完善的工程工序检查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约成本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工序检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建筑工程工序检查制度的基本内容1. 工序检查的范围:(1) 施工前的工序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勘查、隐蔽工程验收准备、材料验收等。
(2) 施工中的各个施工工序,包括混凝土浇筑、钢筋安装、砌体砌筑、屋面施工等。
(3) 施工后的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2. 检查方式和方法:(1) 定期检查:对工程进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按照施工计划有序进行,如有异常情况及时调整。
(2) 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施工工序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集中检查:在关键节点或重要工序完成后,进行集中检查,核实工程质量和进度。
3. 检查内容:(1) 材料质量: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质量:对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3) 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4) 环保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环保措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工程资料管理:对工程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料准确完整。
4. 检查记录和报告:(1) 检查记录:对每次检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2) 检查报告:对每次检查的情况进行整理并形成检查报告,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5. 整改措施:(1)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
(2) 进行整改后,需进行复查确认,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6. 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工序检查,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程质量。
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1 目的对采购的产品、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检验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公司规定和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货检验包括关键外购件的定期确认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包括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 职责3.1 采购部负责验证供方的资质;负责一般物资的进货验收;3.2 质量管理部负责重要物资的进货检验和关键外购件的定期确认检验、生产过程和成品检验。
4 进货检验规程4.1 进货检验主要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和验证;批不合格。
特殊情况见4.6检验要求中的抽样率。
4.3 钢材(钢板和型材),验收依据GB/T3274-199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709-1988 钢板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4.4 缸、油泵、车轴、轮胎、钢圈、ABS、灯具、制动气室、牵引销、制动软管、钢板弹簧、悬挂总成、牵引环和转盘等一般采用验证的方法进行检验;4.5 对于3C认证产品,技术中心必须制定《关键外购件一览表》,采购部必须按照物资要求采购,质管部必须按照《关键件进货检验要求》(附后)进行检验,同时每年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定期确认检验。
4.7.1关键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指的是《关键外购件登记表》中所列的关键件每年一次的检验,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
关键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可由公司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当由供应商完成时,公司应对供应商明确规定检验标准和要求。
4.7.2 时间和频次每年年底对合格供方考核时,频次为一次/年;4.7.3 检验方法4.7.3.1 当关键外购件具有CCC证书时,则登陆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4.7.3.2当关键件不属于CCC认证时,公司提出明确要求,详见4.6检验要求中的检验标准和项目,供应商则提供符合相应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以验证其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符合性。
4.7.4 关键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由质检部进行并在“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中记录和保存。
工序控制取样制度

工序控制取样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序控制取样程序,保证物料、半成品及
成品检验可靠、准确、全面。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需要工序控制取样的生产过程。
三、操作程序
1. 根据生产过程,确定需要取样的节点及频率。
2. 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的节点和频率,进行取样。
3. 取样的方式和数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并确保取样过
程不对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4. 取样标识应清晰、准确且不易脱落或破损。
5. 取样标本应妥善保存并送检,检验结果应及时反馈生产部门。
四、责任与要求
1. 生产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工序控制取样程序。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取样标本进行检验。
3. 部门间配合,确保有效的取样、检验和反馈结果。
4. 对本制度不遵守的责任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记录与报告
1. 生产部门应及时记录取样点、时间、数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原始记录。
2. 质量管理部门应记录取样信息、检验结果等,并保存相关原始记录。
3. 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追溯。
六、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均属于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度修订后应重新下发。
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外协检验规程SD-11为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其安全使用性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进货必须是由合格供方提供的。
二、采购A、B类产品由供应部按品种、规格等填写《采购产品(材料)检验申请单》,连同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试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标准等,交质检员检查验证。
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试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由仓库保管员保存,随同产品出库。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质检员拒绝检查验证:1、无生产厂家、无技术数据或技术数据不清楚难以辨认者、无安标证、试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或规格、安标证和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不符者;2、外观锈蚀严重或有严重缺陷者。
四、未做标识、质检员未经验收签字的,不得出库;原材料退库由使用单位提出,仓库保管员做好材料标识后,入库保管。
五、A类物资的检查验证1、合金结构钢化学分析除了检验五大元素(C、Si、Mn、S、P)外,还要检验合金钢的主要合金元素以及图纸对材质有特殊要求的元素。
抽样比例为每批次抽取试样两组。
2、涉及安全性能的外购件的检验:(1)电动机: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防爆证、煤安标志、防爆标志、出厂检验报告,入库前质检员必须对电机输出轴和键槽进行检查,并在交检单上填写检查数据。
抽样比例为全检。
(2)减速机: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入库前对减速机输入、输出轴及键槽进行检查,并在交检单上填写检查记录;对非标减速机,技术部门要提供检测部位尺寸,由质检员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通知供应部门进行更换。
若减速机在组装试车中发现异常,应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及时更换及索赔。
抽样比例为全检。
(3)偶合器: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入库前对偶合器输入、输出端轴孔及键槽进行检查,并在交检单上填写检查记录。
抽样比例为全检。
(4)防爆开关、真空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防爆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各类质量证明文件。
取样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取样操作规程,规范取样方法,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二、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取样方法和操作要求;适用于物料及产品的取样。
三、职责:质量控制科负责人、质量控制科技术员、质量控制科检验员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四、内容:1 简述1.1 取样是整个质量控制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从一批产品中取出的样品,虽然数量很小,但是对该批整批产品的质量来说却是具有代表性的。
因此有必要非常仔细的制定取样计划、执行取样程序。
1.2 取样人员由质量管理部授权质量控制科或质量保证科取样人员,并对其取样进行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授权进行取样。
2 取样原则2.1 仓储科将物料堆放至库房后,则可按照按垛堆堆放位置(以仓储科物料垫板为堆垛),从左向右,从前向后依次编号,采用总堆垛数作为取样件数,按物料类型计算取样垛数,采用随机取样的原则,利用Excel随机数函数生成随机垛数。
2.2根据随机所得的垛数,按照从左至右,从上到下的编号原则平均抽取包件作为取行取样。
包件编号规则为:包件编号规则为:2.3 若包件较少,只有一个堆垛,按物料相应的取样件数计算得到取样件数后,采用随机取样的原则,利用Excel随机数函数生成随机数。
按照从左至右,从上到下的编号,抽取生成的随机数作为取样包件进行取样。
3 取样工具与盛样器皿3.1 取样工具3.1.1 固体样品采用洁净的不锈钢取样铲、不锈钢药勺、不锈钢探子或不锈钢长勺(见下图)。
不锈钢取样铲不锈钢取样勺长勺不锈钢探子3.1.2 液体样品采用洁净的不锈钢采样勺、液体取样器、玻璃管、烧杯等。
(长勺、漏斗等可用于取低粘度的液体。
高粘度的液体可用适宜的惰性材料制成的取样器具。
)见下图:烧杯玻璃管漏斗不锈钢长勺3.1.3 盛样器皿取样瓶、塑料自封袋及试管等适宜盛样器皿(见下图)。
聚乙烯瓶三角烧瓶黑色自封袋白色自封袋3.1.4 辅助工具手套、不锈钢剪刀、钳子、簸箕、封口胶、热封机、纸、笔等适宜取样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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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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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
工序抽样检验是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掌握工序质量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题,必须加强工序质量的检验工作,从而使各工序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为此特制定工序抽检及检验规程如下:
1.各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按图纸和工艺卡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干好本工序的工作。
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转下道工序,不合格的零件不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2.车间检验员担负本车间工序抽样检验任务。
所有工序检验员必须全面了解所有工序的质量特性和技术要求,按产品图纸和工艺卡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严格进行检验,并及时向分管质量的领导和部门反映质量状况及动态,切实做好工序检验工作。
3.首件必检,即变更班次、产品、设备、材料、加工方法后操作者所加工的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检验以防不良批量出现。
4.首检经操作者经自检合后交工序检验员进行检验。
经工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操作者才能批量加工。
首件如检验不合格,必须查找原因,采取措施,直至加工出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继续加工。
同时检验员做好首检产品的记录工作。
5.批量加工的产品,检验员对一般工序每班抽检3件;对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工序每班抽检5件。
抽样方法为操作者自检出合格品。
6.抽检中如有一件不合格则应加倍检验,如仍有不合格者则应
进行全数检验。
7.检验员要认真填写工序抽检记录卡,做道完整、准确、清晰,以便随时掌握工序质量状态,为领导的质量决策提供依据。
8.为防止不合格流如下道工序和入库,产品(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和入库前,必须由检验员在转序或入库检验单上签字。
9.检验员对在工序抽检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做详细记录,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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