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7]77号文解读: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税了!政策落实这五个要点需注意-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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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财税[2017]77号文解读: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税了!政策落实这五个要点需注意

财税实务财税[2017]77号文解读: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税了!政策落实这五个要点需注意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财税[2017]77号文解读: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税了!政策落实这五个要点需注意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凡人以为,政策落实要注意其中的五个要点。

要点一:利息免税贷款有扩围。

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免税对象由农户小额贷款,扩大到对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要点二:小额贷款标准有提升。

小额贷款由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提升到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税,需要分段计算:2017年1。

2017年税收新政策出台

2017年税收新政策出台

2017年税收新政策出台新一轮的税收新政扑面而来,关于税收有哪些相关的了解。

与税收相关的政策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税收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税收新政策一、车辆购置税小排量汽车优惠幅度调整为7.5%1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最新的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2017年将延续购置税减免的政策,但优惠幅度由原来的5%调整为7.5%。

其中,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具体包括:(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四)进口乘用车。

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新车购置税额金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2017年新规为7.5%),简单来说就是,用车辆的发票价格除以1.17,再乘以7.5%即为消费者2017年所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首先,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 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此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为便于理解,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为企业讲解如何减免纳税额。

案例一、工业企业A企业,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50万元。

1. 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A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25%=12.5(万)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A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50%×20%=5(万)比较:A企业2017年与2016年的应税所得都是50万元,但是2017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7.5(12.5-5)万元,减税幅度达60%之高。

会计实务:财税[2017]90号文资管增值税新规,我们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会计实务:财税[2017]90号文资管增值税新规,我们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财税[2017]90号文资管增值税新规,我们需要关注哪些问题?平安夜前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对资管增值税政策又进行了两点明确:(一)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二)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对此,我们有如下解读意见和操作提示:第一:对于贷款服务的利息增值税计算问题:90号文明确的是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关于“贷款服务”的定义: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贷款服务既包括了非标债权的利息收入,也包括了债券的利息收入。

(1)非标债权利息收入我们提醒大家,根据财税〔2017〕90号的规定,对于资管计划取得的非标债权利息收入,不再按照合同约定的计收利息的日期缴纳增值税,而是仅对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1:某资管计划2017年1月给A客户发放一笔贷款,合同约定2018年2月28日,客户应该支付2017年9月——2018年2月的利息。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 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
1.相关记账凭证、 本公司持股比例 以及持股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情况 说明; 2. 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 会) 利润分配决议或公告、 分配表; 3.投资收益、 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 或按月汇总表。
预缴 享受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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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享受优 惠时间
后续管理要求
7
符合条件的非 营利组织 (科技 企业孵化器) 的 收入免征企业 所得税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 业孵化器的收入, 按照企业所得 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 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
预缴 享受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规定。
6
符合条件的非 营利组织的收 入免征企业所 得税
1.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认定 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2.非营利组织认定资料; 3.当年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公益 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4.当年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 包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括薪酬制度、 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资薪金水平、 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 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 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 捐赠收入、 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 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 10 的人 府补助收入 (但不包括政府购买 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 员); 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 通知》(财税〔2009〕122 号); 5.当年财务报表;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 6.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 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入。 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 的通知》(财税〔2014〕13 号); 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院校当年符合 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 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 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知》(财税〔2018〕13 号)。 7.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 费 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 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 说明; 8.取得各类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 9.各类免税收入的凭证。

生产型企业的8大特点、3大风险、10大授信要点及总体授信原则!

生产型企业的8大特点、3大风险、10大授信要点及总体授信原则!

生产型企业的8大特点、3大风险、10大授信要点及总体授信原则!生产型企业是一类非常常见的企业,也是最基础的一类企业,研究其常见风险点、授信基本原则、授信要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小型生产型企业概述本文所称生产型企业指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制造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是最大的一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制造业共有大类31个,中类191个、小类525个。

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属于竞争性行业,除烟草加工、盐加工、药品制造等行业外,一般没有政策性壁垒和资源壁垒。

小型生产型企业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中最常见的一类客户,小型生产型企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方面一直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相对于其他行业,生产类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生产型的企业需要使用生产工具利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需要借助一定的生产设备以及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

(二)生产型企业前期需要一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厂房用地的租赁或者购买、厂房的建设及生产设备的投入。

(三)生产的产品为实物产品。

区别于服务业、科技业等虚拟产品,生产型企业通过对原材料进行加工获得实物产品,以实物生产产品的销售为主营业务。

(四)对资金的需求一般都是短期需求。

因季节性或者生产经营突发状况,导致流动资金周转不开,临时需要大量资金。

(五)生产过程一般不受自然条件或季节性变化的影响。

(六)产品的用途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用于生产消费,二是用于生活消费。

前者生产出的产品为下游企业的生产工具或原材料,后者生产的产品用于人们的最终消费。

(七)经营周期一般可分为购买原材料、生产产品和销售三个环节。

(八)生产型企业处于产业链中游,依存于上下游企业。

二、小型生产型企业主要风险点分析1行业风险(1)行业发展阶段风险行业的发展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进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若企业正好处于进入或者衰退阶段,且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那么存在的信贷风险较大。

财税2017年37简并征收增值税政策

财税2017年37简并征收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7-0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

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财税2017 77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利息增值税)

财税2017 77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利息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7-10-2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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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凡人以为,政策落实要注意其中的五个要点。

要点一:利息免税贷款有扩围。

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免税对象由农户小额贷款,扩大到对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要点二:小额贷款标准有提升。

小额贷款由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提升到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税,需要分段计算:2017年1月1日到11月31日期间,只对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

自12月1日起,农户小额贷款免税标准才按100万元执行。

要点三:核算申报备查有变化。

金融机构一是必须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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