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人社系统培训)资料重点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120可在上海高考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120可在上海高考上海居住证积分,积分120的,孩子可以在上海参加高考,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吧。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120可在上海高考上海市公布了在上海参加异地高考的新政策,规定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累计积分满120分,子女就就可以在上海参加高考。
据悉,实行居住证积分制,上海在全国算是第一家。
新政策取消了此前人才居住证和一般居住证的差别,统一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并根据不同的积分,为持证者提供梯度化的公共服务。
“新版居住证在功能上,与上海户籍相差无几”上海市人社部门接受采访时表示。
其中,就包括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等。
上海异地高考故事两位父亲结伴为了加分去读研2013年7月1日,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让梁萧们看到了希望。
根据这一,申请者在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基础指标中得到相应的分数,如果取得120分的标准值,就可以获得上海市居住证,而新版居住证在功能上,与上海户籍相差无几,包括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等。
在政策出台的第二天,高广坤和梁萧就去了上海市人社局,认真阅读了居住证积分细则。
细则显示,教育分值的最低门槛是大专(高职)学历,计50分,本科学历计60分;年龄介于56—60周岁者积5分,每减少一岁加2分,最多不超过30分;在上海工作且按时缴纳社保,每年可加3分……由于入沪前期,两人工作不太稳定,社保缴纳时间不长,再加上两人年纪“拖后腿”。
详细看完细则,两人达成了一致共识,既然年龄上已经拼不过年轻人,那就只能从学历入手了。
“研究生学历可以加到100分呢。
”2013年9年,在离开校园近十年之后,两人结伴报名了上海一家高校的在职研究生。
现在每天工作,定期到学校听课,参加考试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年届四十再回炉,我们俩又当了回老学生。
”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梁萧表示。
“上海的压力很多,再去读书,压力变成了双倍。
”高广坤说,不过真能拿到“通行证”,让儿子能在上海本地参加高考,“我一点都不后悔。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上海市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经济和商业中心。
积分120分是指在上海市内的积分落户政策下,需要达到的最低积分要求。
在此,我将详细介绍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上海积分落户政策概述上海市通过积分落户政策来吸引高素质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可以通过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来申请积分落户。
每个积分项目都有相应的分值,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成就、语言能力、年龄等。
二、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为了积累足够的积分,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1.学历要求: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国外学位需要通过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2.工作经验:应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应与所申请的岗位相符,并在正规机构或企业中担任核心职位。
3.年龄要求:年龄在24至45岁之间,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
4.政策倾斜:对于毕业于国内外一流高校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才,政策会有一定的倾斜。
5.语言能力:英语达到CET-6水平或相当水平,成绩证明可以通过英语考试或认证材料获得。
6.创新创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或曾参与科技创新项目。
7.综合素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修养,无犯罪记录。
三、材料准备要细致为了申请上海积分落户,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等。
2.学历证书: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3.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工作证明、推荐信、社保证明等,证明自己的工作经验。
4.语言能力证明:提供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如CET-6成绩单或其他相关认证。
5.创新创业证明:提供科技创新项目证明、专利认证等。
6.综合素质证明:提供无犯罪证明、道德修养证明等。
7.其他附加证明文件:如曾经获得的奖励证书、学术成果证明等。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深度探讨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准备材料详解》一、引言上海作为我国的国际化大都市,近年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才前来发展。
而对于想要在上海落户的人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积分政策。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准备材料的细致要求,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和准备。
二、上海积分政策概述1. 上海积分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在国家大力推动人才引进的政策下,上海积分政策的出台旨在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这座城市,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力量。
而这也使得上海的积分政策相对其他城市来说更加灵活和多元化。
2. 上海积分政策的评分标准上海积分政策主要根据个人的各项条件和要求进行积分评定,包括芳龄、学历、工作经验、社会责任感、外语能力、学术成果等多个方面。
而要获得上海积分120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逐一进行分析。
三、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1. 芳龄要求在上海积分政策中,芳龄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评分标准。
一般来说,芳龄越小,积分越高。
而要获得120分,一般要求申请人芳龄在25-40岁之间,芳龄过大或者过小都不利于获得高分。
2. 学历要求学历是评分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通常来说,硕士学位以上会有更多的加分项,如海外留学经历、国际知名学府毕业等。
获得120分的申请人通常需要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或者是在相关领域有显著的学术成果。
3. 工作经验要求在工作经验方面,上海也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说,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经验、在技术、管理等领域有独特成就的申请人会得到更多的加分。
在申请上海积分120分时,需要提供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
4. 语言能力要求在语言能力方面,上海也有一定的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英语水平证明,如托福、雅思等成绩。
掌握其他外语也会有一定加分。
要获得120分,英语水平通常要求在一定水平以上。
5. 社会责任感要求作为新时代的人才,社会责任感也是上海政策非常重视的一项。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沪府发〔2017〕98号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沪府发〔2017〕98号
2019/11/21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1
《积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1)
LOGO
申请积分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 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居住证积分制度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 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 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 务待遇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
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积140分
。
2019/11/21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8
《积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5)
LOGO
基础指标及分值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2019/11/21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7
《积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4)
LOGO
注意:一、持证人以中、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基础指标及分值
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 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 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减分指标
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一票否决指标
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2019/11/2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6月4日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三章培训要求第四章管理监督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为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规范和加强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的运行管理,推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项目是指经批准,纳入全市年度培训计划,以知识更新为目的,旨在提高学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培训项目。
第三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培训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发布、宏观指导、组织协调、质量监督、效益评估等工作。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培训项目的选题推荐、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专业(行业)协会,负责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承办机构负责培训项目的计划安排、学员招收、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经费使用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年年初组织本年度培训项目选题的征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5)
基础指标及分值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 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 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 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4)
申请积分基本流程
1、网上估分,积分申请
持证人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和21世纪人才网( )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 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 的,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 中心申请积分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
申请积分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
居住证积分制度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 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 《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 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 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减分指标
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一票否决指标
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严重刑事 犯罪记录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3)
基础指标及分值
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 1岁,积分增加2分
教育背景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6)
加分指标及分值
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 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查看更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促进人才活动,鼓舞国内外人才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适用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别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转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简称市人事局)主管本市的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
市计委、市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委、市教委、市信息办、市医保局、市房地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管理工作。
其次章《居住证》制度的一般规定第四条(《居住证》制度) 对于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员,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第五条(《居住证》载明内容)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诞生日期、性别、签发日期、有效期限、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等内容。
第六条(《居住证》的有效期限)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可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
第七条(《居住证》的功能)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 (二)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 (三)记录持有人基本状况、居住地变动状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发证机关)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颁发。
第九条(《居住证》信息系统) 《居住证》信息系统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居住证》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平安保障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居住证》申领的规定第十条(申请的提出) 本规定其次条所称的国内外人员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市的居所证明; (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沪人社规〔2017〕4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43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2月29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
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第三条(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4.劳动(聘用)合同;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
内容提要
政策框架
基本背景
居住证 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积分管理 试行办法 主要内容
法律责任
基本背景
国家人口管理的总体要求
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人口管理由户籍地向居住地管理转变 公共服务方面,国家政策取向是权责对等、梯度
赋权,按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 要求,将基于户籍的公共服务政策逐步向常住人 口覆盖
内容提要
积分管理
试行办法
政策框架
主要内容
居住证
基本背景
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法律责任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
申请积分对象
➢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
居住证积分制度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 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 《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 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 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内容提要
政策框架
基本背景
居住证 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积分管理 试行办法 主要内容
法律责任
政策框架(1)
实施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的主要考虑
居住证条件管理的主要不足
➢ 条件管理过于刚性,条件和条件之间难以柔性替代
居住证积分管理的主要优势
➢ 积分管理可以实现不同条件之间的柔性替代和转换,更 容易满足不同条件背后的多元化需求,为在本市长期稳 定就业的来沪人员提供取得更高服务待遇的多种渠道
有人,可以申请积分 《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转户条件的,
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对于符合直接落户政 策的来沪人员,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符合本市海外人才居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 海外人才,领取上海市居住证B证
来沪人员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图
服务和管理依据
居住 登记
临时居住证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 和管理若干规定》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2)
积分指标体系
➢ 基础指标
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 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 加分指标
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 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 减分指标
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 一票否决指标
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严重刑事 犯罪记录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3)
基础指标及分值
➢ 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
1岁,积分增加2分
➢ 教育背景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内容提要
积分管理
政策框架
居住证
试行办法 主要内容
基本背景
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法律责任
《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居住证》申办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个月;或因投靠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 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主体
来沪人员本人
受理机构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来
沪
投靠 就读
《上海 市居
获取积 分资格,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
法》和《上海市居住 证申办实施细则》
人
就业 缴保
住证》
申请 积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 理试行办法》
员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人员申办本市常住
户口办法》和《实施
申办本市
细则》
常住户口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
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和《实施细则》
政策框架(3)
➢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 长期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技能人才是最大受益人群
积分制度现阶段仅限于《上海市居住证》,直接落 户和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仍保持原有条件管理不变
政策框架(2)
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制度体系
来沪人员履行居住登记义务,领取临时居住证 符合申办条件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符合“两个合法稳定”的《上海市居住证》持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7)
加分指标及分值
➢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基数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 低于1倍的,积25分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5)
基础指标及分值
➢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 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 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 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4)
基础指标及分值
➢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最高分值14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来沪人员公共服务待遇梯度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待遇
➢ 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证照办理等
《上海市居住证》待遇
➢ 持证人同住子女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按 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中职、高职考试; 满足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本市公共租赁房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待遇
➢ 除《上海市居住证》待遇外,按照本市有关规 定,持证人的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享受本市居民 医保待遇;持证人同住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 定,在本市参加中考、高考
《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6)
加分指标及分值
➢ 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 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最高分值100分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投资
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 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 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 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