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规〔2010〕14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动迁安置房

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1—

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保障和提高动迁居民生活居住质量,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昆山动迁安置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镇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以及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要求,制定规划区的动迁计划,编制动迁房用地规划和动迁安置房建设规划。

二、动迁安置房的选址,应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结合撤并镇原镇区的改造,严格控制在中心城区和镇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居住用地上。

三、合理控制动迁安置小区规模,原则上以1500~2000户的规模为基本单元,每个动迁安置小区用地面积掌握在150~250亩(10~16.6公顷)。受现状条件限制,用地面积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小区用地规模也不得小于100亩(6.67公顷)。

四、动迁安置房建筑形态以中高层和高层为主。古镇风貌区内不得建设动迁安置房。临近古镇风貌区建设多层动迁安置房的,需专项审议。(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见附表一)

五、动迁安置小区应合理组织内部交通,有条件的实施人车分流,尽可能减少人车相互干扰。小区停车位按照中心城区 1.0—2—

辆/户、镇区0.8辆/户的标准配置。人防工程应按结建规定结合地下停车库配套建设。

六、由社区服务中心(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与社区公共绿地组成的社区中心,应设置在动迁安置小区内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其服务人口为0.5~1万人,服务半径为200~250米,用地规模控制在5000平方米左右。(相关建设要求见附表二)

七、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按35生/千人测算,配建规模为9~12班,用地规模为4500~6000平方米。

八、小区绿化景观必须进行专业规划设计,与小区整体规划同步进行,由市住建局负责审批。原则上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40%,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组团绿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九、动迁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时,要综合考虑公厕、垃圾房、配电房、智能化技防等公用设施,以及供水、雨水、污水、电力、弱电、燃气、消防等规定设置的管线的敷设,并将不少于30%住宅基地面积进行架空作为公共活动空间。同时,鼓励对动迁安置房进行简单装修,封闭阳台,统一设计空调架、空调孔及晒衣架等。

十、按照资源、设施共享和服务、管理统一的原则,推进智能化小区建设,营造现代化、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十一、动迁安置房的建筑节能设计不得低于50%水平,其中

—3—

12层及12层以下动迁安置房必须安装太阳能并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安装单位须按照经图审中心审查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对达到?昆山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要求的,按标准进行资金补助。

十二、鼓励动迁安置房建设采用以下节能措施:

1. 多层建筑外墙使用370墙,以确保其保温性能及防水性能;

2. 采用建筑节能65%及以上标准或绿色建筑标准;

3. 窗户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或塑钢中空玻璃),其空气层厚度不小于12毫米;

4. 小区绿化采用中水或雨水回收浇灌。

十三、在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昆山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规定?,对保温材料、保温体系进行检测。

十四、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先行组织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验收。

十五、动迁小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该企业应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或昆山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且符合招标要求综合考评信用等级的企业。动迁安置房工程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关于明确

—4—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单位职责的意见?(昆政发〔2007〕8号)文件执行。

十六、动迁安置房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必须是省住建厅最新公布的,承担政府工程和重大、重要项目工程检测机构推荐目录中的A级信用等级的检测机构。

十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评审工作的意见?(昆政办发〔2010〕39号)要求报送市财政局评审。

十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相关要求负责小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十九、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提前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涉及房屋重要结构和建筑节能保温方面的设计变更,须经原图审机构审查通过,且其变更后的标准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参数)。

二十、各参建方应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进行分户验收。

二十一、全市动迁安置房建设全部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二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附表1:

附表2:

—6—

主题词:城乡建设动迁安置房△建设意见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8月18日印发

—7—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委托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批准时间:2000年1月10日 规划范围:苏州市域包括苏州市区及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县、吴江六市(县)在内的行政区范围,总面积8488.4平方公里。 苏州市城市规划区指苏州市区的行政范围和苏州市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面积2014.7平方公里。 苏州中心城指苏州市规划建成区,包括各规划分区(含吴县市区),面积186.6平方公里。 苏州古城指外城河以内的古苏州城,面积14.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1996年—2000年;中期2001年—2005年;远期2006年—2010年;远景2010年以后。 城市性质:苏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128.1万人,其中吴县市区12万人。2005年149.1万人,其中吴县市区13.5万人。远期185万人,其中吴县市区15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近期为134.4平方公里,其中吴县市区12平方公里。2005年为150.2平方公里,其中吴县新区13.5平方公里。远期为186.6平方公里,其中吴县市区15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布局:总体布局分都市圈、中心城(包括吴县市区)、古城三个层次,形成以中心城为主体,周边城镇卫星烘托的形态。 规划期内形成古城居中、东园(工业园区)、西区(苏州新区)、一体两翼、南景(风景区)、北廊(交通走廊)的城市形态。 古城内保持传统的“假山假水城中园”和“路河平行双棋盘”格局,古城外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造“真山真水园中城”和“路河相错套棋盘”的格局。 “四角山水”以楔形绿地的形式引入古城四角,与古城环城绿带组成城市绿地的基本骨架。东北角:阳澄湖;东南角:独墅湖;西北角:虎丘至三角咀鱼塘;西南角:上方山、石湖。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一城、二线、三片。一城:外城河以内的整个古城;二线:山塘线、上塘线;三片:虎丘片、留园片、寒山寺片。

四区五线名词解释

“五线”-----紫蓝绿黄红线 “五线”管制制度属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适用于从城市总规到控制性详规等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 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根据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禁止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按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为他用。 城市黄线 “黄线”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 城市红线 城市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据介绍,居住建筑退后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在主干道两侧的不小于5米,在次干道不小于3米。 =============================================================================== === 城市规划中所谓“七线”的具体内容 红线:是指经过批准的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文本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 则》文本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第一部分文本部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及评审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从业单位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一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二选址(或出让)阶段和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 规划单元分区、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 部分条文解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昆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促进昆山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昆山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江苏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 第四条【阶段划分】交通影响评价(简称“交评”)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简称“控规阶段”)、选址阶段或地块规划条件核提阶段(简称“选址(或出让)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简称“报建阶段”)三个阶段。

北京市五线划定标准及综合规划研究

北京市五线划定标准及综合规划研究 荣博苏云龙杨志刚陈欣 【摘要】长期以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只偏重于对城市道路红线的管理,形成了较为系统和严谨的工作流程,能落实到钉桩坐标;而对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的管理一直未形成系统,其基础技术条件参差不齐。“五线”涉及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建设、河湖水系建设、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等往往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在建设过程中与其它建设用地之间及其相互之间时常发生冲突,经常出现独立选址、改变用途、被其它工程挤占、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等问题,给五线设施的规划建设带来很大的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住建部先后颁布了的城市绿线、紫线、黄线、蓝线管理办法,对相关设施在规划上进行更为严格的控制,为推进四线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特开展该研究。本课题首先对四线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在国内外调研和北京道路红线划定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明确了五线的概念和内容,提出了不同规划阶段五线划定的深度,重点研究了五线划定的技术要求,并针对轨道交通黄线进行了专题研究。为有效引导城市土地和空间的集约利用,对五线的兼容性进行了研究,选取了一个实验片区进行五线划定和综合规划,据此提出了五线综合规划的编制方法。此外本课题还搭建了北京市中心城五线数据库,为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参考。 【关键词】五线;标准;综合规划 1.引言 建设部自2002年至2005年,在传统红线之后,相继颁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要求将其纳入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由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管理工作。长期以来,北京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红线的管理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体系,经过长期的积累大部分能落实到具体定线坐标,但对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的管理一直未形成系统,其基础条件参差不齐。城市“五线”设施建设即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建设、河湖水系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文物的保护等往往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在建设过程中相互之间,与其他建设用地之间,时常发生冲突。经常出现独立选址、改变用途、被其它工程挤占、缺少必要的保护措施、与周边环境不协调难以实施等情况,这种状况一直困扰着城市规划管理,给“五线”设施的建设带来很大的困难。 五线划定和五线管理的主要作用和意义在于落实规划确定的五线设施用地,使其成为现有规划编制和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是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本课题将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重点研究北京市五线划定标准,五线综合规划的编制方法,搭建北京市中心城五线标准数据库平台,为北京市五线规划管理和中心城控规动态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本项目获2011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09?17号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昆山市粮食清仓 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粮食局制定的《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昆山市粮食局 (2009年3月3日) 为了全面查清市内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市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在昆山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

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承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

昆山小学排名

昆山小学最新排名 一、小学综合排名 1、苏州市昆山开发区世茂小学 2、苏州市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 3、苏州市昆山市实验小学 4、苏州市昆山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5、苏州市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 6、苏州市昆山市一中心小学 7、苏州市昆山培本实验小学东校区 8、苏州市昆山市西塘小学老校区 9、苏州市昆山市高科园小学 10、苏州市昆山高新区同心小学 11、苏州市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 12、苏州市昆山青阳港实验学校小学部 13、苏州市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 14、苏州市昆山高新区吴淞江学校 15、苏州市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 16、苏州市昆山市娄江实验学校(小学部) 17、苏州市昆山市西塘小学新校区 18、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振华实验小学 19、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园小学 20、苏州市朝阳小学

21、苏州市昆山市三中心小学 22、苏州市南港中心小学 23、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朝阳小学 24、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司徒街小学 25、苏州市昆山市包桥小学 26、苏州市昆山市蝶湖湾小学 27、苏州市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永平分校 28、江苏省昆山市城北中心小学 二、小学人气排名 1、苏州市昆山高新区吴淞江学校 2、苏州市昆山开发区世茂小学 3、苏州市昆山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4、苏州市昆山市蝶湖湾小学 5、苏州市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 6、苏州市昆山市娄江实验学校(小学部) 7、苏州市昆山市西塘小学新校区 8、苏州市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 9、江苏省昆山市城北中心小学 10、苏州市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永平分校 11、苏州市昆山市包桥小学 12、苏州市昆山市实验小学 13、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园小学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 编者按:创新、生态、人文!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展望2040年,上海将成为一座怎样的城市?目前正在编制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设想。下面我们节选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的部分内容为您一一展现。 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 Striving for the Excellent Global City 城市愿景: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一座创新之城、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城市性质:在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基础上,到204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综合性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 1、城市目标 The Primary Objective 1.1更具竞争力:一座繁荣创新之城GlobalCompetitiveness: a City of Prosperity and Innovation 以建设国际经济、金融中心为支撑,以建设国际贸易、航运中心为基础,以建设自由贸易区为契机,提升上海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和影响力,建立上海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上海作为国际门户和国家交通枢纽的功能,强化综合交通的服务能力,提高对内对外两个扇面的辐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的支点作用,更好地促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 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建立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使上海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枢纽和主要科技策源地之一,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城市的全面创新。 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生活、出行、交流交往模式,促进城市生活的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智能化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建设高效互联的智慧城市。 打造新型产业体系和良好创新体系,充分发掘传统行业、创新经济的增长潜力,实现经济多样化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建设适合各类人才成长创业的宜业城市。

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规〔2010〕14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动迁安置房 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1—

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保障和提高动迁居民生活居住质量,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昆山动迁安置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镇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以及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要求,制定规划区的动迁计划,编制动迁房用地规划和动迁安置房建设规划。 二、动迁安置房的选址,应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结合撤并镇原镇区的改造,严格控制在中心城区和镇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居住用地上。 三、合理控制动迁安置小区规模,原则上以1500~2000户的规模为基本单元,每个动迁安置小区用地面积掌握在150~250亩(10~16.6公顷)。受现状条件限制,用地面积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小区用地规模也不得小于100亩(6.67公顷)。 四、动迁安置房建筑形态以中高层和高层为主。古镇风貌区内不得建设动迁安置房。临近古镇风貌区建设多层动迁安置房的,需专项审议。(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见附表一) 五、动迁安置小区应合理组织内部交通,有条件的实施人车分流,尽可能减少人车相互干扰。小区停车位按照中心城区 1.0—2—

辆/户、镇区0.8辆/户的标准配置。人防工程应按结建规定结合地下停车库配套建设。 六、由社区服务中心(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与社区公共绿地组成的社区中心,应设置在动迁安置小区内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其服务人口为0.5~1万人,服务半径为200~250米,用地规模控制在5000平方米左右。(相关建设要求见附表二) 七、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按35生/千人测算,配建规模为9~12班,用地规模为4500~6000平方米。 八、小区绿化景观必须进行专业规划设计,与小区整体规划同步进行,由市住建局负责审批。原则上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40%,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组团绿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九、动迁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时,要综合考虑公厕、垃圾房、配电房、智能化技防等公用设施,以及供水、雨水、污水、电力、弱电、燃气、消防等规定设置的管线的敷设,并将不少于30%住宅基地面积进行架空作为公共活动空间。同时,鼓励对动迁安置房进行简单装修,封闭阳台,统一设计空调架、空调孔及晒衣架等。 十、按照资源、设施共享和服务、管理统一的原则,推进智能化小区建设,营造现代化、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十一、动迁安置房的建筑节能设计不得低于50%水平,其中 —3—

(管理与人事)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规〔2011〕10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1—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 (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2—

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收费标准出现异常时,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六、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 (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场; (三)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停车场; (四)货运物流中心、各类专业市场的停车场; (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停车场业主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规定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七、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一)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 (二)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车辆违法营运等原因被依法扣留、扣押、拖移停放于指定地点的停车场(以下简称指定停车场)。 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停车场业主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八、对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象以外的,或确有特殊情况的,依据定价形式的分类原则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停 —3—

昆山小学排名

昆山小学排名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昆山小学最新排名 一、小学综合排名 1、苏州市昆山开发区世茂小学 2、苏州市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 3、苏州市昆山市实验小学 4、苏州市昆山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5、苏州市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 6、苏州市昆山市一中心小学 7、苏州市昆山培本实验小学东校区 8、苏州市昆山市西塘小学老校区 9、苏州市昆山市高科园小学 10、苏州市昆山高新区同心小学 11、苏州市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 12、苏州市昆山青阳港实验学校小学部 13、苏州市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 14、苏州市昆山高新区吴淞江学校 15、苏州市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 16、苏州市昆山市娄江实验学校(小学部) 17、苏州市昆山市西塘小学新校区 18、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振华实验小学 19、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园小学 20、苏州市朝阳小学

21、苏州市昆山市三中心小学 22、苏州市南港中心小学 23、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朝阳小学 24、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司徒街小学 25、苏州市昆山市包桥小学 26、苏州市昆山市蝶湖湾小学 27、苏州市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永平分校 28、江苏省昆山市城北中心小学 二、小学人气排名 1、苏州市昆山高新区吴淞江学校 2、苏州市昆山开发区世茂小学 3、苏州市昆山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4、苏州市昆山市蝶湖湾小学 5、苏州市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 6、苏州市昆山市娄江实验学校(小学部) 7、苏州市昆山市西塘小学新校区 8、苏州市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 9、江苏省昆山市城北中心小学 10、苏州市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永平分校 11、苏州市昆山市包桥小学 12、苏州市昆山市实验小学 13、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园小学

昆山市建设项目日照间距计算及管理细则(试行)

昆山市建设项目日照间距计算及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日照间距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以及《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 年版)》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日照分析的标准与计算规则 第二条低、多层住宅建筑之间以及对高层住宅的日照间距,按间距系数法控制;中高层住宅建筑对其它建筑的日照间距,按间距系数法和日照分析法控制,实行双控;高层建筑对其它建筑的日照间距,按日照分析法来控制。 第三条住宅建筑按不应低于大寒日3小时的日照标准来控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的规定只适用于各申请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本身。对现状已不满足日照规定的住宅,不得进一步降低其有效日照时间。 第四条其它有日照要求的非住宅建筑,低、多层按间距系数控制,高层按日照分析控制。 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幼儿园、托儿所的日照时间,按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和中、小学的教学楼的日照时间,按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1

第五条在考虑建筑自身遮挡的前提下,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及4 个以上时,其中应有2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非自身遮挡引起的日照不足时不采用此条。 此条计算规则仅用于新建小区内部或新建住宅,对周边已经存在的建筑,应保证已有建筑所有南面的居室都能满足日照。对于现状住宅建筑本身已存在日照不足的现象,应进行比较分析,分析建设前、建设后的日照情况,不应对其进一步加剧影响。 本规则中的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第六条现状为别墅或宅基地住宅,应从地面层开始计算。若底楼有柱廊(下图左),应从柱廊外侧算起;若底楼无柱廊落地(下图右),可从底层外墙面算起。 第七条在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应通过多点区域分析法和多点沿线分析法来审核住宅建筑的日照是否达到标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通过多点区域分析法、多点沿线分析法和窗户分析法来审核住宅建筑的日照是否到达标准。 第八条日照分析采用洛阳众智软件公司研发的SUN日照分析软件。

昆山市“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

昆山市“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

昆山市“十三五”产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参考指导报告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的机遇以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前所未有。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国际产业分工、全球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地缘政治环境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十三五”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4年04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启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 “十二五”期间昆山市地区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素质明显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发展后劲大为增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对外开放全方位拓展,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大幅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持整体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成就为“十三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昆山市“十三五”产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参考指导报告》由中商产业研究院的资深专家和研究人员通过周密的市场调研,参考国家统计局、政府部门机构发布的最新权威数据,并对多位业内资深专家进行深入访谈的基础上,通过相关市场研究的工具、理论和模型撰写而成。本报告总结了昆山市“十二五”经济与社会发展成就、“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规模与经济效益、预测了“十三五”期间昆山市地区的投资环境;提出了昆山市“十三五”整体规划建议、产业规划建议、区域规划建议、园区建设建议;最后,就昆山市地区“十三五”期间投资机遇、投资风险、投资策略进行了审慎分析。 本报告专业!权威!报告根据昆山市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及“十二五”的实践经验,对昆山市地区“十三五”规划进行了科学分析与建议,对昆山市地区“十三五”投资机遇、风险、策略做出了审慎分析与预测,是昆山市地区政府、昆山市地区企业、欲投资昆山市地区的外阜企业了解地区规划重点,把握市场机会,正确制定发展战略的必备参考工具,极具参考价值!

城市规划限制线-五线图

准确说,城市规划中应该有”七线“ 为加强对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城市水体和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设定了红、绿、蓝、紫、黑、橙和黄等7种控制线,并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 规划红线 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规划绿线 规划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对“绿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管理。 规划蓝线 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规划黑线 规划黑线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的用地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原则上在电力规划黑线以外,建筑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入电力规划黑线范围内。 规划橙线 城市橙线是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划定对象包括核电站、油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仓储区、超高压管道、化工园区及其他安委会认定须进行重点安全防护的重大危险设施。 规划黄线 规划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规划紫线

规划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对“紫线”的管理,体现在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规〔2011〕10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 (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收费标准出现异常时,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六、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 (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场; (三)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停车场; (四)货运物流中心、各类专业市场的停车场; (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停车场业主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规定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七、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一)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 (二)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车辆违法营运等原因被依法扣留、扣押、拖移停放于指定地点的停车场(以下简称指定停车场)。

五线、六线与七线

一、五线规划:红线、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 红线:划定规划局批准的建设用地,主要针对道路控制而设立,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绿线:划定城市中的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划定城市水面; 紫线:划定历史文化街区; 黄线: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 二、六线规划: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和橙线(郑州市采用标准) 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边界线,其中城市道路是指四类城市道路,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其平面交叉口、立体交叉口等; 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包括水面、堤防和堤防外的管理保护用地; 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分为公共交通、市政及城市防灾减灾三类设施; 橙线:指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控制界线,包括中小学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化设施及体育设施等。三、七线规划: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黄线和橙线 红线:指经过批准的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 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黑线:指高压线用地的控制范围; 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橙线:指铁路和轨道交通用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昆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试行)

昆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第二条本《标准与准则》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168平方公里),城区以外各乡镇可参照该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标准与准则》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配建。 (一)新建建筑物应按附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 (二)改建、扩建部分的建筑,其改、扩建部分按附表一 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50%补建。 (三)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公园、各类城市交通设施或交通枢纽(附表一中所列其他建筑),特大型、综合性建筑项目、特殊区位开发建筑项目,以及城市规划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有较大影响的其它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应通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的停车需求预测初步确定配建标准,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四)综合性建筑物具有两种以及上主要功能,应充分考虑共用停车位的设置,其配建车位总数应按建筑性质与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按其累计值的80%计算;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 (五)本《标准与准则》规定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 (六)核算车位时,安排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可按附表二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进行计算。 (七)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表三规定的标准和合理组织交通流线的要求,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八)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 (九)建筑物每设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一所列标准减设2.5个小型汽车停车位。 (十)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十一)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布置与设计应考虑将来转化成为机动车停车设施需要的可能性。 (十二)建筑物的临时停车位和特殊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标

昆山学区分布

附录: xx重点学校学区房划分明细 学校名称: xx实验xx 施教区: xx:南后街以xx.xx: xx基园以东.,xx: xxxx以xx,xx: 前进xx以南. 学校特色: 创办于1947年,是江苏省首批17所实验示范园之一 学校坚持“服务家长、服务社会.,促进幼儿素质全面提高”的思想.,紧紧围绕“校园设施精品型、领导班子学者型、教师队伍科研型、幼儿能力复合型”的办学目标.,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突破口的办园特色. 学校名称: xx机关xx 施教区: 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公务员就可就读昆山市机关幼儿园. 学校特色: 学校着力于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口语表达能力、动手能力、还有一些兴趣培养.,其中以数学、绘画、区域活动能力等为主要特色 施教区:

xx:xxxx以西.,西: 北后街(下塘)以东.,xx: 前进xx以xx.,xx: xx以南.学校特色: 昆山市培本实验小学(原名昆山市玉山镇第二中心小学)创办于清光绪三十一 (1905)年.,学校坚持“思想领先.,教学为主.,特色体育.,五育并举.,全面发展”为办学理念.,并认真组织实施“名师工程”和“青蓝工程”. 学校名称: xxxx实验小学 施教区: 通山新村、许文塘、板桥新村、樾阁花园、杏园、宾希园、娄邑小区、爱河小区、汉浦小区、四季花城、东通山弄2#4#6#8#10#& 学校特色: 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2002将原市二中改建为一所全日制的公办小学.,学校为独立建制的市教育局直属小学.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以柏庐先生的深远影响和博大精深的思想为基础.,并且对于扩充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市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学校名称: xxxx中学 施教区: 人民南路、新闸路、汛塘岸、团结新村、司徒街(下塘)、盆渎村、万金岸、朝阳新村、朝阳西村、朝阳东村、需浦新村、扬子新村、跃进路、南渔村、育才路、丽泽新村(公寓)、正阳新村、汛塘商苑、后塘村、司徒新村、游方弄、严家角、东坛弄、跃进新村、朝阳西路、朝阳支里、合兴西路、朝阳

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一节功能定位与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3) 第二节城市化及城镇发展战略 (8) 第三节城市化水平预测 (9) 第四节城镇体系发展规划 (9) 第五节空间利用规划 (10) 第六节空间管治 (11) 第七节旅游发展规划 (12) 第八节基础设施规划 (14) 第九节社会事业协调规划 (18) 第十节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19) 第十一节近期建设规划 (22) 第三章城市性质规模与发展目标 (26) 第四章城市发展方向与结构形态 (28) 第五章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29) 第一节总体布局 (29) 第二节居住用地 (29) 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 (31) 第四节工业用地 (34) 第五节仓储用地 (37) 第六章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38) 第一节对外交通 (38) 第二节道路交通 (39) 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 (44) 第七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风景旅游规划 (47) 第一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47) 第二节城市风景旅游规划 (49) 第八章总体城市设计 (51)

第九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55) 第一节给水工程 (55) 第二节排水工程 (56) 第三节供电工程 (57) 第四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59) 第五节燃气工程 (59) 第六节供热工程 (60) 第七节环境卫生 (61)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63) 第一节防洪规划 (63) 第二节消防规划 (64) 第三节抗震防灾规划 (65) 第四节人防工程规划 (66)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规划 (67) 第十二章城市近郊区规划 (69) 第十三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72) 第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80) 第十五章城市规划的实施措施 (82) 第十六章附则 (86) 附:《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论证意见

延安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延安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稿件)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延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彰显圣地氛围,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延安城市山体沟道保护和利用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游、生态优美的城市。保护圣地,建设新区,疏解老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延安市区规划范围内,凡是在延安市区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遵守本导则。 第二章规划审批程序 2.1、“三规合一”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三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的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划定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等,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目标。 “三规合一”工作以理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理职能为主旨,加强城乡发展空间布局的衔接与协调,不编制新的规划,也不取代法定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三规”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各自进行调整完善。 2.2、市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三规合一”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基础资料、开展部门调研、比对“三规”差异、规划衔接评估、划定“三规合一”控制线、制定实施保障措施等程序。 2.3、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审批程序

第三章城市规划分区、五线控制 3.1、老城区: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旅游服务、文化娱乐、观景购物、居住教育等;围绕上述功能,强化革命旧址、历史遗迹的保护、挖掘与利用;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黄土风情文化的弘扬、展示和互动;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旅游等配套服务设施;历史风貌的塑造和展现等。中心老城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 (一) 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南至南桥东西两侧至山脊线,北至石佛沟桥,东至嘉岭桥的“三山”围合区。 (二)重点保护区:“十大景区”的保护;革命历史文物的保护,包括陕甘宁边区政府及参议会礼堂旧址,抗大、陕甘宁边区法院、保卫处旧址,万佛洞石窟、古城墙遗址等不同等级文物保护单位;七条视线通道的保护,包括延河桥头、万佛洞、王家坪纪念馆广场、凤凰山古城墙、大礼堂广场、嘉岭桥头、南门破广场。 (三)控制区:保护区以外的规划区都是建设控制区 严格控制核心保护区住宅建设,中心城区除居民下山安置房建设外,其他住宅建设要严格控制,核心保护区一律不予审批高层建筑;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内审批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原有用地规划调整为酒店、商业等旅游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严格控制保护区大型商业项目,严格控制保护区建筑高度和建设强度增加开放空间及控制街区与重点景点之间的视觉通廊;严格保护中心城区,对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应以保护历史遗迹、恢复古城风貌、显山露水凸,显圣地氛围为主,原审批未实施的建设项目应控制在12层以下,重点景区保护范围的建筑控制在6层以下。 (四)新城:新城建设成为“民生之城、生态之城、文化之城、创新之城”。 (1)民生之城:通过新区建设,缓解城市拥堵现状,充分改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从民生的角度出发,完善各项生活配套设施、交通设施等,创建便捷、宜居宜业的民生之城。 (2)生态之城:充分利用北区现有生态资源条件与地形条件,并结合周边山体、植被及沟壑水系,建设网络化的生态系统,营造具有山水园林氛围的人居环境,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生态之城意境。 (3)文化之城:依托延安革命圣地红色文化资源,传承延安精神记忆;发掘延安黄土风情文化,建成具有圣地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的文化之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