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中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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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群体性事件中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原则--以四川内江“特警抢尸”案为例

简论群体性事件中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原则--以四川内江“特警抢尸”案为例
单 的车祸 和医院的疏忽 , 医院的态度 、 政府 的行 为、 警方 的处
产生 了巨大 的能量 , 以矛盾为 内核 , 断积 累直至爆发 。在群 不 体性事件 中, 矛盾方往往希望得到更多 的社会参 与 , 以此来产 生更大 的社会影响 , 最终 帮助 自身利益 的实现。 闻媒体具有 新 极高 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 又掌握着大众传播的渠道 , 无疑是矛
是 历史 的记录者 , 首先是站 在观察者 的位 置上 , 秉持客观 、 公 正、 全面 的态度和立场去审视和记录事件 的产生和发展 , 及时
是越来 越多 , 影响越来越大 , 当地和 四川省 内的新 闻媒体果 断
出击 , 通过不断地挖掘新 闻事 实( 如就张某是 否死亡先后采访
了华西 医院著名 医学专家 ,用更加科学的办法告知 了公众真 相 )采用报 纸、 、 网络和电视“ 立体式作战” 积极配合政府组织 、 多场新 闻发 布会 , 向社会 公布事件 的真相 。 闻媒体积极参 与 新 到事件 中 , 利用 自己的公信力 和权威 性 , 过对事实 的披露 , 通
( ) 一 新闻媒体时刻注视着 事件 的发 生和发展
群 体性 事件 的发 生 , 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 过程 , 社会矛盾
从 产生到积累 , 到爆发都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 ,
所 有与之相关的因素 自身也在发生着 巨大的变化 ,对事件核 心主体 不断施加影响和发 挥作用 ,促使 主体朝 向最终爆发 的 方 向运 动。 闻媒体 , 为社会 的眼睛 , 新 作 社会事件的记 录者 , 也
盾双方实现利益诉求的最好工具。 无论是哪一方 , 都希望能够
理 、民众 的情绪都是促成最终事件爆发 的影响因素。当地媒
体, 包括 电台、 报社 和电视台 , 恰恰就是没有 把握好 自己的位

群体性事件中的媒体失误探讨

群体性事件中的媒体失误探讨

这里 的舆论波是指具体事 件引起的 民心波动 ,它包括人们的 意见波 和社会行 为波两种 因素 ,由舆论 中心 以扇面形状 向四 方滚动 ,并在较短 的时间内形 成大面积的舆论环境。这种舆 论伴随着消极 、流言 、非理智 的成分 ,在此期间媒体的作用 尤为重要 ,特别是在 群体 性事件爆发的前期 ,极需要媒体进 行适 当的舆论引导 ,就会聚合舆论 。 群体性事件是 民众舆情 的重要表现形式 ,舆情是指在一 定 的社会空 间内,围绕社会 中介性事项 的发生 、发展 和变化 , 作为 主体 的民众对作 为客体的 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政治 态度在群体性事 件中大量的民众舆情信息突发表现 出来 ,这 些 民众 舆情信 息 内容 丰富 ,主动公 开表达 ,并且传 播迅速 , 但真假共存 ,不 易识 别真伪。在这种情 况下需要媒体的舆论 引导 。但是我们看 到在群 体性事件发生之后 ,当地媒体要么 保持沉默 ,要么在政府发 布信 息之后才敢发布相关报道 ,而 全 国其 他媒介 一直处 于观望状态 ,等到新华社 发布通稿后 , 稍加修改转载发表 ,对于公众 的舆情处于漠视的状态。 虽 然在瓮安事件之后 ,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的报道打开 了 新局面 ,但是长期形 成的禁锢 思想并没有完全消除。 因此我 国的媒体在群体性事 件报道中难以发出 同一种声音 ,形成强 大 的舆论效力 。 ( 二 )新 闻媒 体报道 内容与社会期待 相差太大 ,产 生巨 大的 “ 态度差异 ” 。在 群体性事 件 中,舆论 要素繁杂 ,舆 论 互动多样 ,舆论形态 多元 ,期间各个要素和环节都影响着舆 论 的消长 ,复杂 多样 的舆论形 态和复杂的舆论生态对舆论引 导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 。 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后 ,人们期待官方有关权威媒体可 以 给 出合理 的报道 。但是媒 体对 于群体性事件的报道 已呈模 式 化, 几乎所有 的新 闻媒体 对群体 陛事件的认 识和解释形成了 思维定 势 ,媒体对群体性 事件 的报道框架 如此一致 , 新 闻报 道 的泛 政治化 , 在有关群体性事 件的报道 中像 “ 少数 不法分 子” 、“ 不明真相 的群众 ” 、“ 煽动 ” ,等词 语频繁 出现 ,中央 党校社 科部教 授秦刚说 ,“ 有 的地方处理 问题 的时候 动不动 就 出现 ‘ 不法分子 ’ 、‘ 敌对分 子 ’等阶级词 汇 ,对 自己工 作 态度 、工作方式 的反思不 够” ,媒体 的报 道与人们 的期 待相 差很大 ,这 引起 了群众 和媒体 之间巨大的 “ 态度 差异” ,“ 态 度差异 ”是指新 闻信 息所维护的观点和受众所持的态度之间 的歧义程度 。态度差 异会 导致 受众 产生改变态度的压力 ,由 于这种 心理上 的 巨大落差 ,引起 了认 识主体心理 的不平衡 , 出现 了内心 的紧张和不安 ,更 加激 化矛盾 ,加剧了群众的逆 反心理 ,扩大 了事态 。 群众 这种不 满的情绪通过 网络 、手机 、口头等非正式的 传播机制 的传播 , 形成 了情绪 型舆 论 ,这种舆论是群众愤慨 和不公平等情绪 的集合 ,这种 情绪一旦 点燃 , 在 很短 的时间 内蔓延将影 响整个事态的 变化 , 做 出更 加不理智 的行 为。这 种 “ 态度差异 ”将影 响到人们对权 威机构的怀疑 , 对 媒体的 不信任 ,将造成整个社会舆论 的恐 慌 ,媒体 在群体性 事件 中 避免 出现 “ 态度差异” 。

东莞发生群体性事件

东莞发生群体性事件

东莞发生群体性事件 2004年12月29日03:28 重庆晨报本报综合消息12月25日,东莞市大朗镇发生了一起100多名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

近日,南方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东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摩的司机摔伤客人这位新闻发言人透露,12月22日下午6时许,广东连平籍摩托车搭客司机江某(男,26岁)驾驶一辆河源牌摩托车在东坑镇路口搭载曾建华(19岁,无固定职业)等3名湖南省蓝山籍男子前往大朗镇蔡边村。

途中,曾建华从车上跌落受伤,当即要求司机江某赔偿。

经协商,江答应赔偿800元给曾建华,但称身上没有带钱,去找人借。

乱喊抢车误导群众随后,曾建华和一名同伴跟随江某去借钱,另一名同伴则留在原地守住司机的摩托车。

当江某等3人租乘另一摩托车路过大朗镇求富路时,江某看到路旁有治安员(实为户口协管员),便大声呼喊“有人抢车”。

户管员闻讯后,当即扭住曾建华(曾的同伴见状马上逃离),并联系正在附近巡逻的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员陈某、吴某(均为当地村民)前去处理。

这时,附近的10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听到有人喊抢车即上前殴打曾建华,陈某、吴某也涉嫌参与了打人。

事后,曾建华被及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为挫伤性休克死亡。

死者家属聚众堵路12月25日上午11时许,死者家属邀约亲戚和老乡150多人到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聚集,要求赔偿和严惩凶手。

下午3时许,聚集的部分人情绪越来越激动,将附近的村内道路堵塞,引起群众围观,其中有不法分子趁机起哄闹事。

不法分子围攻民警大朗分局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在处置过程中,由于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相互出现一些摩擦,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围攻执勤民警,先后有8名民警被石块、砖头打伤,2辆警车被推翻烧毁,现场一度出现混乱,有4名群众在混乱中受伤,受伤的群众和民警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万人参与是误传针对网上说此事件有5万人参与,东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强调,这绝对是误传。

事实汽车生活方式大比拼三星YEPP好礼送不停新兴妈妈回娘家视频全新航班,助你起飞是在少数不法分子的怂恿下,参与滋事的有100多人。

2011年河南方城县再现八六惨案暴力群体事件最终

2011年河南方城县再现八六惨案暴力群体事件最终

2011年河南方城县八六惨案暴力群体事件2007年8月份,南阳方城县垃圾处理场不顾杨集乡崔洼村全体村民的反对违背征地协议条款。

在新村规划不足200米的地方,强占村民良田200余亩用来修建垃圾处理场。

四年来,此垃圾场一直是崔洼村以及下游五个自然村四千多村民的心头之患。

该垃圾场不按流程操作,拉来的垃圾乱推、乱倒。

还拉死小孩和废医疗器械等禁拉的医疗垃圾。

并且对所拉垃圾成几个月不掩盖,垃圾场内污水不予处理直接排放,致使沟内草死腐烂,水塘内鱼中毒而死光,水沟、人工湖、大河尽是又黑又臭的污水,农田不长作物……给当地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威胁。

2011年8月6日,村民在经过与乡党委、县委、县政府几十次的协商未果下,积怨已久的民愤终于爆发,村民自发组织起来阻止垃圾进场,1000多人参与其中。

然各部门非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引导和疏散,而是采取在禁止媒体涉入的情况下,对村民实施强行镇压的态度,从而使事件更加恶化。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震广做总指挥,调动公安局、城建执法队、各乡镇警务人员和雇佣一部分社会闲杂人员400多人,动用大小各种车辆80多辆,并带着救护车卫生队。

他们还在车队两端五公里处设卡站岗不准任何车辆进入,以防新闻媒体介入。

在李震广喇叭的指挥下,对通往垃圾场上的村民进行追赶殴打,有的还举着警棍,将村名赶到玉米地继续殴打。

据不完全统计,这次事件致使村民谢军被打成脑震荡、谭金中闹骨断裂、乔金玉眼部下颌骨打伤、三岁女婴被扔进水塘,30多人伤残,20多人重伤……1.结合材料,分析“8.6”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哪些?该事件中,政府应该怎样规范行使其职权?2.应采取哪些措施避免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再次发生?如此污染难道有关部门就视而不见?环境问题本该归环保局管理。

如今牵动公安局,甚至城管执法大队的400多名民警出洞,这是谁的责任?如果能把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解决了,把矛盾的源头解决了,那还会出现村民口里的“惨案”,由于某部门的失职,造成如此严重的事件,难道不是对有关政府部门职能的一种讽刺吗?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环境、政策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群体心理等微观方面的因素。

群体性事件的深度报道研究

群体性事件的深度报道研究

群体性事件由于性质复杂 的特点 , 最
好采用深度报道的形式。
深 度 报 道 理 念 是 一 种 具 有 人 文 主 义
动、 发生多数人 间语 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
的 冲 突等 群 体 行 为 的方 式 , 表 达 诉 求 和 或
中出现的问题都作 了比较翔实 的报道 , 就
没 有 拘 泥 于一 时一 地 一 事 , 读 者 知 道 了 让 事 件 的来 龙 去 脉 , 解 到 了 事 件 发 生 的 深 了
由某 些 社 会 矛 盾 引 发 , 定 群 体 或 不 特 定 特
点。 群体性事件 的这些特 点给报道者增加
了 很 大 的 难 度 。 篇 的 消 息报 道 很 难 真 实 单 完整地反映群体性事件的全貌。 二 、 体 性 事 件 适 宜 于深 度 报 道 群
行 报 道 , 新 闻事 实 的 整 个 面 貌 全 方 位 地 把 展 现 在 受众 面前 。 比如 20 0 8年 南 方 周 末
舆论 引导
深度报 道
解释性框 特 点
发 性 、 感 性 、 杂 性 和 不 可 控 制 性 等 特 敏 复
深 度 报 道 的报 道 内 容 具 有 广 延 性 的 特点。 全面 、 它 系统 、 度 的 对 新 闻事 实 进 深
学者 张爱军认 为 : 群体 性事件 , 是指
层 次原 因 。
主张 , 或直接争 取和维护 自身利益 , 或发
泄 不 满 、 造 影 响 , 而 对 社 会 秩 序 和 社 制 因 会 稳 定 造 成 重 大 负 面影 响 的各 种 事 件 。 ①
特 征 的 新 闻 本 体 论 。 认 为 , 闻 事 实 不 它 新
仅仅是具体 的新 闻事件本身 , 更重要 的是

群体事件案例

群体事件案例

案例一2005年6月26日下午至晚上,池州市城区秋浦路发生一起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

在少数不法分子的鼓动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派出所,烧、砸车辆,殴打民警,哄抢超市。

池州市委、市政府会同省公安厅领导坐镇指挥,该事件于当晚23时许平息,无人员死亡。

6月26日下午14时40分,池州城区翠柏路菜市场门口,一辆挂着苏A牌照的丰田轿车将一行人刘亮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亮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并向池州110报警。

接警后,九华路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及时将刘亮送往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并将肇事者连人带车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刘亮已转到该院住院部接受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据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者被带到派出所后,部分围观群众跟随到派出所进行对峙,并愈集愈多。

闻讯赶来的市领导出面与市民对话,但效果不佳。

18时左右,一些好事者开始推砸肇事车辆,将丰田轿车砸得面目全非并掀翻。

18时50分,现场围观群众逾万人,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点燃轿车,并向着火的车辆扔入鞭炮,引起骚动。

19时,不法分子又瞄准了一辆停放在派出所门前的警车,将警车推堵到派出所门口,一边点燃车辆,一边燃放鞭炮,顿时浓烟四起,现场混乱开始升级。

指挥部派武警维持秩序,但围观群众太多,场面无法控制。

19时05分,不法分子开始袭击现场武警,6名武警被石块砸伤。

赶来灭火的消防车,不但消防栓被抢,车子也被推离现场十余米。

19时25分,派出所电源被切断,不法分子向室内扔放鞭炮,实行打砸并纵火。

19时40分,停放在翠柏路上的一辆宣传车和一辆警车同时被点燃。

20时03分,不法分子开始围攻附近的东华东超市,他们破门而入进行哄抢。

3个多小时以后,超市被洗劫一空。

至23时许,现场仍聚集2000余人。

“6·26”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下午18时,指挥部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成立。

市长谢德新等市领导紧急磋商,形成方案:加大宣传攻势,疏散不明真相的群众;鉴于池州警力严重不足,请示省公安厅调集警力紧急增援;部署调查取证工作等。

群体性事件深度报道话语分析——以瓮安6·28事件深度报道为例

群体性事件深度报道话语分析——以瓮安6·28事件深度报道为例

来 频频 发生 。 由于群 体 性 事件 影 响 社 会 稳定 , 各 级政府 非 常重视 , 作为 一种 引人 注 目的社会 现象 , 学界对 群体 性事 件 的研 究也 呈现 上升态 势 。
根 据 中国期 刊 网检 索 结 果 , 闻 传播 学 界 对 新
四川 广安 事件 、 大竹 事件 等 , 安事件无 论从 参与 瓮 人数 、 持续 时 间 、 冲突剧烈 程度 、 造成 的影 响看 , 都
样 一种关 系 。

群 体性 事件 的研 究 主要 集 中在 六个 方 面 : 是 媒 一
体 报道 群体性 事 件 的功 能 研 究 ; 是 媒 体如 何 做 二
好 群体性 事件 报 道研 究 ; 三是 从 群 体 性 事件 考 察 公 民表达 权 、 知情权 ; 四是 对群 体性 事件 中信息 沟 通、 谣言传 播及 舆论 引导 的研究 ; 五是 将 群体性 事
脉 络 中 , 有 一 定 思 想 深 度 , 报 道 更 有 新 闻价 具 其 值, 更值 得信 赖与可 读 。 瓮安 事件 是 2 0 0 8年 6月 2 8日下午 发 生在 中 国贵州省 黔南 布依族 苗族 自治 州瓮安 县 的群体 性 事 件 。县 公安 局 、 政府 和 县 委 大 楼受 到 当地 群 县
被视 为 近 年 来 我 国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 本 性 事 标 件 ” 因此 研究 瓮安 事 件 深度 报道 能 窥 一斑 而 ¨。 见全 豹 , 因为瓮 安事 件直 接惊 动 了中央高层 , 还 几 乎 国内主要 新 闻周 刊都 对此 进行 了深度 报道 。 我们希 望通 过本 研 究 回答 : 群体 性 事 件 深 在 度 报 道 中 , 体 说 了些 什 么 , 媒 怎样 说 的 , 又在 为 谁 说; 媒体 报道 群体性 事件 的深 度框架 体现 在哪里 ; 在 群体性 事件 深 度报 道 中 , 体 与 官方 之 间是 怎 媒

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

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

真诚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资料,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湖南商学院课程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 张文茜131410003 公共管理学院 行管 1301 班邬定国1 / 13真诚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资料,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职称讲师2016 年 6 月公共危机管理案例分析——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摘要:2008 年贵州瓮安县“6·28”事件是一起群体性事件,是当地民众 与其政府管理部门互相信任度不高,民众对政府的各种不满情绪长期积聚 的爆发。

该案例从事件聚集、围观、参与人数、事件的剧烈、破坏程度来 看,可以称得上是我国较典型的群体性危机事件。

瓮安县的此次危机事件 的后果严重,影响广泛并且社会关注度高。

本文对此次事件发生的背景, 过程,政府部门处理程序及其处理工作中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 总结经验,并对政府部门提出相关建议以改善、提高我国公共部门管理公 共危机事件的工作、能力。

关键词:“6·28”事件 群体性事件 公共危机管理一、瓮安县“6·28”事件发生的背景 (一)经济落后,民众生活水平低2 / 13真诚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资料,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瓮安县坐落于中国最贫穷省份之一的贵州省腹地,是一个农业大县,全 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 83.25%,第一产业比重占 GDP 的 38.6%。

瓮安县水 利资源丰富,正在建设的有国家重点工程构皮滩电站,同时瓮安也是矿产 资源的富集县,全县煤炭总储量 10.64 亿吨,磷矿总储量 6.5 亿吨,铁矿藏 量 1500 万吨,锌矿藏量 60 万吨以上。

农业县、水电站、矿产,在中国可 以分别将它们理解为贫穷、移民、暴富阶层,因此瓮安是一个贫穷的县城, 瓮安县群众长期以来对县经济发展缓慢,收入太低,生活艰难十分不满。

(二)政府威信力低瓮安县政府和瓮安县人民之间有深刻的矛盾。

该县治安长期不好,安全 指数极低,群众的幸福感也低,少数公安人员涉黑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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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中的新闻报道[内容提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国进入转型期,社会矛盾日益复杂。

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降低了社会稳定性以及和谐性。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新闻媒体担当着重要角色。

在促使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方面,以新闻传媒的角度分析,应采取怎样的报道,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媒体传播一、群体性事件概念以及特点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在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不能得到满足时,采取非理性方式解决问题,并产生一定社会危害的五人以上的集体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课、集体罢市、集体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

在事件的发展中,有无直接利益冲突者不断参与或卷入到事件里。

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l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

特点(一)群体性事件是利益之争不是权力之争。

是人民内部矛盾,事件参与人员的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反应性大于进取性,目标的合法性与行为的非法性共存。

(二)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

农民以基层政府和公职人员为主要抗争对象;工人以企业管理者为主要抗争对象。

事件没有明确的组织者,找不到磋商对象。

(三)涉及的行业以及部门增多。

参与的人员复杂,有各种职业、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参加,各种矛盾交错复杂,处置难度加大。

(四)偶然事件引起,没有个人上访、行政诉讼等征兆,突发性极强;迅速演变升级为冲突,对抗激烈,社会破坏力强,群体暴力和群体泄愤。

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五)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事件并无直接利益冲突,主要是借题发挥发泄以表达对社会不公正、公职人员腐败等现象的不满。

(六)不真实或虚假消息的传播导致事件扩大。

这些消息或新闻激起民愤和参与人员的愤怒使事态扩大;这些消息主要通过口头、短信和网络帖子的传播。

二、与时代脱节的惯性报道思维“群体性事件”这五个字本身是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中性词语,它排除了改革开放前“以阶级斗争为纲”“反革命”的主观臆断,但是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政府官员和新闻媒体依然使用老一套的思维和语境定势,为“群体性事件”定性,报道口径都是“由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引发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外部存在境内外敌对意识形态势力的持续性威胁,内部存在少量土匪、特务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种新闻报道语境是符合当时的历史环境的,有着时代合理性。

现在新中国已经建立60周年,这种新闻语境继续出现是当地政府官员和新闻媒体的条件反射的“自觉行为”,对事件的胡乱定性只会导致更严重的态势产生。

网络出现帖子调侃这种“群众不明真相”说,这“不仅侮辱了群众的人格,还侮辱了群众的智商”,这种报道方式归结起来就是:群众总是“不明真相”的;游行集会总是“非法聚集”的;黑恶势力总是能“煽动群众”的,死者家属总是“情绪稳定”的……三、信息在谣言与真相博弈中的传播过程(一)在新闻媒体“失语”阶段和“群众不明真相”说之前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2003年提出“自媒体”概念,“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

”自媒体以包括e-mail,bbs,blog,网络即时通讯工具,手机(群发)。

每个用户是信息的传播者的同时,又是信息的接受者,这就使得“把关编辑”角色不复存在,使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没有严格的规范与标准,较为自由随意,自媒体在群体性事件中是一种低可信度且需要经过验证的传播。

在群体性事件爆发之初,相应的bbs,blog,QQ群,手机群发短信以及网络视频开始出现,无论信息的制造者抱有何种客观性与倾向性,源消息并不能完全反映事件真相,但传播速度呈现几何级,在地理上极为接近的利益相关者或无关者都会以某种方式传播消息并来到事件现场介入事件或旁观。

新闻媒体面对负面新闻信息,以不报表示视而不见。

这种“体制性迟钝”有以下含义:认为受众知道了事件的情况,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认为受众知道了事件的情况,不利于舆论导向的把握:认为受众知道了事件的情况,有可能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这种时刻的“失语”必然导致舆论主动权的丧失,看似避免负面新闻的风险,实际却陷入被动,并使事态加剧恶化。

(二)“群众不明真相”说的提出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脉络基本上遵循“事件起因很小-基层政府反应迟钝-升级成群体性事件-基层政府无法控制-事件震惊高层-高层迅速处置-事件平息”的模式。

在事件发展到震惊高层前或中的某个时间节点,基层政府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媒体抛出“群众不明真相”说,对事件超前定性,把群众利益诉求“泛政治化”:要么认定“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挑拨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要么认定“有黑恶势力暗中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

新闻媒体指责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是黑恶势力煽动群众围攻政府,并在当地媒体大规模刊播“当地群众愤怒谴责不法分子”等新闻。

面对官方主流媒体的不积极报道和虚假报道,一些网民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发上网,或转发、引用虚假新闻和有害信息,造成各种小道消息、流言和谣言在手机群发信息,网络帖子,QQ群发,百度地域贴吧蔓延,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

造成有关群体性事件网络信息的混乱、错误,容易在民众中引发各种猜疑、谣传甚至恐慌,有时会导致局部事件扩展到整个区域,区域性事件演变成更大范围的危机。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网络传播参与其间,有时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网络报道不真实、不适当的信息传播,甚至歪曲事实的报道,情绪化的、偏激的评论,往往会误导民众,对事件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如果事件的起源或爆发点伴随流血事件,死者的生前照片或血照在短时间内充斥互联网,而在较长的时间范围里,这些照片和言论将遭到部分删帖和禁止发言。

从以上的发展可以得出结论:群众有权利了解真相,出现群众“不明真相”的情况,是基层政府和新闻媒体的不正面报道真相。

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出现,是因为真相的缺失,而互联网的谣言是一种折扣的真相。

(三)博弈的结束、群体性事件传播的模式事件进入结束进程,官方主流媒体改变报道策略,以高层的态度言论和会议精神指引,对事件的结局处理多报道事件后的当地态势已经恢复平静,少数违法分子受到逮捕。

网络上的谣言报道逐渐平息,主流媒体话语权取代谣言。

通过信息传播形成舆论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突发样式”,另一种是“平缓累积样式”;前者被称之为“爆米花”模式,而后者则被称为“飘雪”模式。

从国内可观察到的群体性事件来看,事件中的信息传播,无疑更多地表现为“爆米花”式。

这种模式产生的舆论,声势浩大,给人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反应了事物的突变形态。

同时也决定了危机传播过程的剧烈性和很难控制性。

四、群体性事件新闻信息属于负面新闻信息负面新闻信息是处于原始状态的负面的、不好的、具有新闻性的信息。

这种信息经媒介传播后,既可能因媒介传播不当,产生消极、有害的效果,也可以通过媒介的正面传播和舆论引导,产生积极、有益的效果。

负面新闻则是指产生了传播负效果的新闻信息报道,其报道内容可能是负面的,也可能是非负面的。

作为消极事实释放出的负面新闻信息,一般具有破坏性、突发性、敏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这些特征是负面新闻信息凸现出来的个性。

受众对媒介传播的信息有三种解读形态:优先式解读(按照媒介赋予的意义理解信息)、妥协式解读(根据媒介提示和自身社会背景理解信息)、对抗式解读(对媒介提示的信息意义做出相反的理解)。

大众媒介在传播负面新闻信息时,如果存在偏差,或者对负面新闻信息的正面引导不当,就会造成受众的误解,产生消极的情感和行为倾向。

对群体性的负面新闻的正面引导途径(一)选择性传播当代传播先驱卢因指出:“信息总是沿着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作出决定”。

负面新闻信息的选择传播,是大众媒介有重点、有选择地报道和传播负面新闻信息,从而引导受众的认知、判断和评价。

这种传播有两个层面:传播内容的选择和传播方式的选择。

传播内容的选择是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选择报道有利于产生积极作用的负面新闻信息,借助事实本身的力量,用事实说话,以期达到积极的效果。

内容的选择要考虑信息的强度、受众的关注度和传播效果的影响度。

传播方式的选择包括传播的速度、角度、广度、深度。

大众媒介通过对传播方式的把握,处理好负面新闻信息与正面新闻信息的关系,分清主要和次要、局部和整体、现实和趋势的关系(二)倾向性传播新闻信息传播的倾向性,是与传播的主体性相构连的。

倾向性是大众媒介对传播的客体所持有的。

观点、立场和态度。

负面新闻信息的倾向性传播,是大众媒介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对信息进行重新组合或解释,把自己的观点和立场通过对事实的阐释、评论或者评论性的文字表露出来,通过权威人士和组织、媒介直接出面的方式,就负面新闻信息阐明自己的意见、看法,引导大众接受正确的思想观念。

(三)通过巧妙地设置议题进行舆论引导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常常是通过精心设置的议题发挥的。

新闻舆论导向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介的议程设置正确与否,正确的舆论导向实际上是对功利性准确判断的结果。

在负面新闻信息的传播中,对议题的设置十分重要。

议题是媒介选择性传播和倾向性传播的立足点,也是对公众舆论进行引导的出发点和目的。

例子,美国媒体在对“9·11”事件后,美国通过巧妙的议题设置,对公共舆论进行了正面的引导。

美国政府以“国家利益的原则”作为议题,通过布什的三次演讲和大众媒介围绕该议题展开的舆论,有效地使美国民众达成了“国家利益受到侵害、坚决打击恐怖主义、美国人民团结起来”的共识。

这三种引导途径各有侧重但彼此兼容。

在对受众的引导上,它们分别是隐性、半隐性和显性的。

大众媒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应用三个途径,形成媒介对负面新闻信息的引导合力,才能最终达到引导的目的。

五、群体性事件中媒体的报道手段报道上的“先声夺人”。

英国危机公关专家里杰斯曾提出著名的“危机沟通三原则”,即“以我为主提供情况、提供全面情况、尽快提供情况”。

尽早发布新闻意味着舆论引导的成本大大降低,因为尽早发布比事后解释的效果要好得多。

按照人的一般认知和接受规律,发布是被信任的,而解释是被怀疑的;发布是主动的,解释是被动的。

从舆论形成的过程来看,在舆论形成之前一般要经过“意见酝酿、意见表达、获得多数”三个阶段,那么媒体在舆论形成的初始阶段介入,其实是对“意见”的引导和影响,这要比对已经形成的“舆论”的引导更省力、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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