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样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

理办法

凤中字〔〕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普通高中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复读生除外)。凡申请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安徽省城、乡户籍。

(二)遵纪守法,诚信品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1、父母双双或单方亡故,家庭经济困难者;

2、父母双双或单方下岗,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贫困救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