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回购业务介绍

交易所回购业务介绍
交易所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回购

一、回购

1、参与方

正回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

逆回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

2、沪深交易所的债券回购

质押式回购

国债回购(沪:204***、深:1318**)

企业债/分离债/公司债回购(沪:204***,标准券公用、深:无)

买断式回购

国债回购(沪:203***、深:无)

非质押式回购

企业债回购(沪:无、深:1319**)

【注:原沪企业债:202***在2008年10月13日停止交易】

二、回购交易

1、账户

A股股东账户

2、交易权限

逆回购(以资融券)无需签署协议,可以通过外围系统自助操作。

正回购(以券融资)业务客户必须到营业部签订《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和《债券回购交易风险提示书》后,开通质押式回购权限。只能在营业部柜台通过柜台人员操

作,而且需要经过两级复核(营业部经理和存管部)

3、交易规则

3.1、委托方式

正回购(融资)买入,逆回购(融券)卖出

3.2、委托价格

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1)价格变动单位

沪:0.005或其整数倍

深:0.01或其整数倍

(2)价格申报限制: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底于即时揭示价10%。

3.3、委托数量

我司系统债券都是按张(面额100元)存放,按张委托。

沪:100手即1000张(10万元)的整数倍

深:1手即10张(1000元)的整数倍。

两市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即10万张(1000万元)

4、回购到期日的计算

到期日=委托日+回购品种的天数(该天数以自然日计)

4.1、逆回购

可取日:到期日白天资金可用但不可取,到期日晚上清算后,下一个工作日资金可取。(如到期日是节假日,清算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进行,资金可取时间也相应顺延,如下表)

资金占用期:如GC003(三天回购),如下表所示,在周一、周五做,资金的占用期是3天,

4.2

1、正回购操作当天,融到的资金马上可用,但不可取,到第二个工作日可取。

2、正回购融到的资金客户可以用来交易证券品种,也可以进行转出。只要在到期日当天能将资金还上即可。

3、正回购到期日前一天晚上清算后,会先冻结客户融资的金额;同时,客户质押的债券进行解冻。

例:

某客户做一天正回购,融资10万。T日操作,T+1日到期。

T日白天,融到的资金可用,但不可取。T日晚上清算后,将客户账户中融资的金额进行冻结,同时,将券解冻。如果客户融到资金后没有进行操作,则晚上清算后就立刻被冻结起来,第二天资金不可用,但是券可用。

T+1日晚上清算后,资金真正扣走。

因此,对于做一天正回购的客户,资金没有转出的机会。另外,客户T日融到资金后如果不进行操作,晚上清算之后钱立刻就被冻结了,到期日当天资金无法使用,相当于客户此次回购并没有真正使用到资金。

5、回购操作时的资金情况

5.1、正回购

客户操作正回购,如果质押10万元的债券进行融资,融到的资金应该要预扣正回购的费用,并非10万元整。

正回购的利息部分是在到期日前一天晚上冻结资金的时候一起冻结,到期日晚上清算时真正扣除。

5.2、逆回购

客户操作逆回购,如果要做10万元的回购,则冻结的资金为10万元+回购的费用(费用视回购天数不同而有所区别)。

逆回购的利息部分是在到期日晚上清算后才入账,可取日可以取出。

6、回购利息

国债回购利息算法:利率÷360×金额×天数,其中收益率(利率÷360×天数)的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第5位

7、回购的交易费用

A.佣金:国债(企业债)回购的佣金标准随着回购品种的不一样而不一样,如下表。

B.经手费:为了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上交所规定2008年10月6日至2009年11月30日

免收经手费。

【原经手费规定:上海回购的经手费为佣金的5%,一般含在佣金中,所以佣金最低收费不能低于经手费。例如7天回购的经手费=0.005%×0.05=0.00025%】

8、逆回购账户显示情况实例

某周四(T日),某客户操作10笔各10万元的204001逆回购

T日

做完5笔回购后的持仓显示:

由于客户分5笔操作,那么针对每一笔10万元的逆回购扣除手续费1元附加预扣1元,则为10元。客户融出资金得到质押的标准券,盈亏包含预估卖出费用,则得到的50万标准券卖出费用为100元附加预扣1元,则为101元。所以盈亏显示-111

清算后交割单:

清算后资金流水:

T+1日

持仓显示:

清算后资金流水:

由于追踪账户资料尚未获取,现先以另一账户显示为例:

9、正回购

9.1、相关概念

质押库制度:融资方应在回购申报前,先申报提交相应的债券作质押(俗称质押券入库)。

A、哪些债券可以作为质押券?

国债和符合条件的部分企业债、分离债和公司债可作为质押券用于质押式回购。

B、什么条件呢?

交易所和登记公司认可,一般为发行人是央企、国有银行全额担保、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

标准券: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折算率: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和面值之比。

简称折算率,即标准券金额=折算率×债券面值。

质押券:申报提交结算公司作为质押物的债券。

9.2、上海正回购的操作

A、先到营业部签订正回购协议,开通正回购权限

B、需购买足够的债券(国债)

C、提交债券质押(以国债为例):质押券的申报通过周边系统进行。

质押券申报代码为“ 09****”,后四位为相应国债的后四位代码;买卖方向标识质押券的申报类型,“卖出”为提交质押券,“买入”为转回质押券。

D、进行正回购申报:通过周边系统申报,方向为买入(融资)

E、在我们常用的集中竞价系统上,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分离债:当天买入的债券当天

可以申报质押入库,当天可以正回购;当天质押出库的债券当天就可以卖掉。

F、在上交所机构专用的固定收益平台上,公司债:当天买入的债券当天可以申报质押入库,

三分钟教您使用股票账户操作国债逆回购

三分钟让您了解股票账户操作国债逆回购 问:什么是国债逆回购? 答: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 向成交。亦即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约中规定,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并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问:国债逆回购的收益性如何? 答:银行活期存款,利率非常低,加之目前CPI远高于活期利率。而国债逆回购收益率 大大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问:逆回购交易的安全性如何? 答:与股票交易不同的是,逆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逆回购交易在 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确定,因此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与其收益无关。从这种意义上说,逆回购交易类似于抵押贷款,它不承担市场风险。 不考虑CPI的因素的话,国债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 国债逆回购业务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理想等特点,因此,对于资金充裕的机构来说,充分利用国 债逆回购市场来管理闲置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来获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响 经营之需,不失为上乘的投资选择。对于有大额闲散资金的投资者来说,国债逆 回购也不失为一个好的理财工具 问:国债逆回购有什么优势? 答:1、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类似短期贷款,证券交易所监管,不存在资金不能归还的情况; 2、收益率高,尤其在月底年底资金面紧张时,年化收益高达57%; 3、操作方便,直接在开立的账户中一键操作,到期资金自动到账,无需过问; 4、流动性好,资金到时自动到账,可即可用于做股票和其他理财产品,随时锁定收益; 5、手续费低,手续费是根据操作的天数计算,10万的话,做一天逆回购就是1-2元,做两天的,就是2-4元,以此类推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的现货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债券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应按照本所全面指定交易的规定,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债券交易受托人,并与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债券现货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委托协议。 会员应当对其向本所发出的债券交易申报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员将客户债券申报作为回购质押券或者申报进行债券现券交易的,视为会

员已经获得其客户的同意,本所对此不负审查义务。 第四条会员及其他从事债券交易的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 会员不得擅自使用客户的证券账户或者挪用客户债券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债券回购交易。违反本规定者,本所可限制或暂停其从事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直至取消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五条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本所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相关规则办理。 第二章债券现货交易 第六条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第七条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第八条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适用本指引,本指引未明确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以下简称“报价回购”)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特定债券质押式回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投资者融入资金,投资者按照规定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向本所申请开展报价回购业务。 经本所同意在本所市场开展报价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应与本所签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协议》。 第五条投资者经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取得注册投资者资格(以下简称“投资者”)的,方可参与报价回购交易。 第六条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进行报价回购交易的,应委托及授权证券公司办理报价回购的交易、登记结算以及其他与报价回购有关的事项,并应充分知晓、认可并同意遵守报价回购业务的交易、登记结算等事宜的相关安排。 第七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报价回购交易,应当基于投资者的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未经投资者委托进行交易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

并赔偿由此给其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但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的报价回购交易委托时,应通过其交易系统以显著方式向投资者揭示约定利率可能与其他市场利率存在偏差,投资者知悉并确认接受该风险后,证券公司方可接受其委托。 第八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互为报价回购交易的对手方,同时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委托办理有关报价回购的交易申报、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回购双方均应确认证券公司进行的报价回购交易申报,均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和委托。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控制机制,确保风险可测、可控与可承受。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与投资者明确约定本项业务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并妥善解决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因报价回购业务产生的纠纷。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当通过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交收。 第二章交易品种与时间 第十二条报价回购品种为1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和91天期。 第十三条报价回购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5:10。投资者应当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委托(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回购委托、提前终止委托或其他指令)。 第三章投资者管理 第十四条投资者在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注册后,方可参加报价回购交-2-

国债逆回购操作技巧

国债逆回购操作技巧 一、国债逆回购是什么? 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 可以将国债回购分为两类: 1、正回购,以国债作抵押借入资金; 2、逆回购,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借出。 简答来说,国债逆回购,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贷款,即你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以你成交的价格为年化利率获取利息收益);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同时交易所从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收取适当手续费) 证券交易所在交易中充当了中介、监督、执行的三重角色,一旦成交,对方的国债就被冻结,时间一到,交易所就自动把本钱利息划到你的账户上。(只有在国债不值钱的情况下,才会产生交易风险,)因此,交易风险基本为零。 二、国债逆回购适合什么人做? 国债逆回购的投资门槛,上海是10万,深圳则1000元就可以做了。 其次,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目的重点是博取比活期高得多的短期收益,所以适合资金暂时闲散的投资者交易。 另外,国债逆回购风险非常低。

最后,国债逆回购是非常有效的资金管理工具。也适合做股票、期货、外汇投资的投资者,在觉得近两天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利用。 总体来说,国债逆回购适合对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高,同时追求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的,有闲散资金的投资者参与。 三、国债逆回购适合什么投资期限? 国债逆回购在短期有强大的优势,但中长期而言,相较于货币市场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并无明显的优势。所以国债逆回购更适于短期的投资。 譬如某投资者六个月之后某天要用一笔钱,投资者可以先做一笔六个月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获得一个比较稳定的前期收益,然后用国债逆回购获取最后几天的短期超额收益。 四、债券逆回购收益如何? 不同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做国债逆回购交易可以确切计算出自己的到期时间和到期收益。 国债逆回购收益计算公式: 净收益=成交额×年化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手续费 在股票行情系统中,敲入相关回购品种的交易代码,即可见该交易品种的价格走势。该价格,其实就是该品种的年化收益率。 举例:用10万元做“204007”(7天国债回购),成交价格即年化收益率是4.61%,净收益=100000×4.61%×7÷360-5=84.64元

2006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2006年9月20日深证会〔2006〕92号)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债券回购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所上市债券、债券回购的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3 债券、债券回购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1.4 会员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应当严格按户分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债券。 1.5 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是指采取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债券交易 2.1 债券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2.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3 国债交易以净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2.4 企业债交易以全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第三章债券回购交易 3.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3.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3.3 会员应当与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签订债券回购委托协议,并设立标准券明细账。

债券回购业务交易管理及风控(90分)

C18024S 债券回购业务交易管理及风控(90分) 单选题(每题10分) 1 . 某客户持有国债X 200张,折算率0.95,按照托管量计算可融资金额为()。 A.20000元 B.19000元 C.16000元 D.18000元 2 . 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 A.0.7 B.0.75 C.0.8 D.0.85 3 . 证券公司经纪客户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回购标准券使用率不得超过( )。 A.0.9 B.0.85 C.0.8 D.0.75 4 . 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其持有的债券主体评级为()级的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不得超过10%。 A.AAA级、AA+级 B.AA+级、AA级 C.AA级、AA-级 D.AA-级、A+级 5 . T日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一般适用于()日。 A.T+1 B.T+2 C.T+3 D.T+4 6 . 某客户持有国债X 200张,折算率0.95,按照标准券使用率计算可融资金额为()。 A.20000元 B.19000元 C.18000元 D.17000元 7.利率类债券按面值计算托管量,信用类债券按面值乘以()调整系数计算托管量。 A.0.85 B.0.7 C.0.8 D.0.9 多选题(每题10分) 1 . 以下属于信用债的有()。 A.国债

B.地方政府债 C.政策性金融债 D.企业债 2 . 可计入债券托管量的资产包括()。 A.回购融资主体证券账户内的全部债券类资产 B.符合中国结算质押券入库标准的债券型基金产品 C.债券型衍生品 D.国债期货 判断题(每题10分) 1 . 回购标准券使用率的计算公式为回购标准券使用率=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质押券对应的标准券总量,按照证券账户核算。 对错 2 . 标准券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标准券数量=债券市值*标准券折算率。 对错 3. 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的计算公式为: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单只信用债券单市场入库量/该只债券全市场托管量, 按回购融资证券账户核算。 对错

债券回购业务开通与费率简介

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指定”网上签约业务的通知 随着近期市场资金的紧缺,可以和客户沟通时介绍国债券回购(一天)204001、(七天)204007等个人债券回购业务。年化收益比银行所有的短期理财产品都要高。 为简化客户开通质押式回购的逆回购交易权限流程,方便客户办理逆回购签约手续,公司富通网上交易正式开通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指定”网上签约业务。 具体开通事项如下: 1. 客户如果仅需进行质押式回购的逆回购(即融券,拆出资金)交易,可登录富通网上交易,在“逆回购开通”项目中进行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指定的网上签约。 2. 分支机构质押式回购逆回购交易方式的限制已经全部取消,客户完成签约后即可通过富通、富易、手机等方式进行交易。 3.客户在富通网上交易中自行开通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指定的,如果还需要开通正回购交易权限或取消逆回购指定权限的,须按照质押式回购资格开通和资格撤销的相关要求,持有效证件至分支机构现场进行业务办理。 上海市场申报起点10万元,深圳市场申报起点1000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手续费https://www.360docs.net/doc/1316532476.html,/sseportal/ps/zhs/sczn/jyfy.shtml 质押式回购1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01%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2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02%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3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03%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4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04%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7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05%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14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10%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28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20%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28 天以 上 佣金成交金额的0.030%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国债买断7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0.0125% 投资者交证券公

交易所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回购 一、回购 1、参与方 正回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 逆回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 2、沪深交易所的债券回购 质押式回购 国债回购(沪:204***、深:1318**) 企业债/分离债/公司债回购(沪:204***,标准券公用、深:无) 买断式回购 国债回购(沪:203***、深:无) 非质押式回购 企业债回购(沪:无、深:1319**) 【注:原沪企业债:202***在2008年10月13日停止交易】 二、回购交易 1、账户 A股股东账户 2、交易权限 逆回购(以资融券)无需签署协议,可以通过外围系统自助操作。 正回购(以券融资)业务客户必须到营业部签订《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和《债券回购交易风险提示书》后,开通质押式回购权限。只能在营业部柜台通过柜台人员操 作,而且需要经过两级复核(营业部经理和存管部) 3、交易规则 3.1、委托方式 正回购(融资)买入,逆回购(融券)卖出 3.2、委托价格 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1)价格变动单位 沪:0.005或其整数倍 深:0.01或其整数倍 (2)价格申报限制: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底于即时揭示价10%。 3.3、委托数量 我司系统债券都是按张(面额100元)存放,按张委托。 沪:100手即1000张(10万元)的整数倍 深:1手即10张(1000元)的整数倍。 两市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即10万张(1000万元) 4、回购到期日的计算 到期日=委托日+回购品种的天数(该天数以自然日计)

4.1、逆回购 可取日:到期日白天资金可用但不可取,到期日晚上清算后,下一个工作日资金可取。(如到期日是节假日,清算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进行,资金可取时间也相应顺延,如下表) 资金占用期:如GC003(三天回购),如下表所示,在周一、周五做,资金的占用期是3天, 4.2 1、正回购操作当天,融到的资金马上可用,但不可取,到第二个工作日可取。 2、正回购融到的资金客户可以用来交易证券品种,也可以进行转出。只要在到期日当天能将资金还上即可。 3、正回购到期日前一天晚上清算后,会先冻结客户融资的金额;同时,客户质押的债券进行解冻。 例: 某客户做一天正回购,融资10万。T日操作,T+1日到期。 T日白天,融到的资金可用,但不可取。T日晚上清算后,将客户账户中融资的金额进行冻结,同时,将券解冻。如果客户融到资金后没有进行操作,则晚上清算后就立刻被冻结起来,第二天资金不可用,但是券可用。 T+1日晚上清算后,资金真正扣走。 因此,对于做一天正回购的客户,资金没有转出的机会。另外,客户T日融到资金后如果不进行操作,晚上清算之后钱立刻就被冻结了,到期日当天资金无法使用,相当于客户此次回购并没有真正使用到资金。 5、回购操作时的资金情况 5.1、正回购 客户操作正回购,如果质押10万元的债券进行融资,融到的资金应该要预扣正回购的费用,并非10万元整。 正回购的利息部分是在到期日前一天晚上冻结资金的时候一起冻结,到期日晚上清算时真正扣除。 5.2、逆回购 客户操作逆回购,如果要做10万元的回购,则冻结的资金为10万元+回购的费用(费用视回购天数不同而有所区别)。 逆回购的利息部分是在到期日晚上清算后才入账,可取日可以取出。 6、回购利息 国债回购利息算法:利率÷360×金额×天数,其中收益率(利率÷360×天数)的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第5位 7、回购的交易费用 A.佣金:国债(企业债)回购的佣金标准随着回购品种的不一样而不一样,如下表。

第九章 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交易 第九章 债券回购 知识点: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 ● 定义: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和标准券制度 ● 详细描述: 在质押库制度中,融资方应在回购申报前,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提交相应债券作为抵押权,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回购融资额度,上交所规定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可参与回购的债券均可折成标准券,并可合并计算,不再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深交所规定国债、企业债折成的标准券不能合并计算,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2009年后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也可比照国债参与债券回购。 上交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9个品种,代码分别为GC001、GC002、 GC003、GC004、GC007、GC014、GC028、GC091和GC182。 深交所现有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11个品种,代码分别为 R001、R002、R003、11004、R007、R014、R028、R063、13.091、R182和 11273,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代码分别为RC-001、RC-002、RC-003和RC-007。 例题: 1.关于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不可用于质押券申报 B.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国债回购与逆回购知识介绍

债券回购:投资品种简介很多人都知道到银行购买无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孰不知证券公司也有类似产品可投资,而债券逆回购就是其中之一。财政部去年共发行了人民币1.46万亿元记账式国债,规模较2009年增长14.7%。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l993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于l994年l0月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活跃国债交易,发挥国债这一金边债券的信用功能,为社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债券回购交易是一种以债券作抵押品的资金借贷行为,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正回购是指投资者将债券抵押,借入资金,支付利息,适合专业投资者。逆回购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接触,获得利息报酬,适合普通投资者。债券回购由交易所充当中介,监督,执行角色,一旦成交,交易所自动把本金利息划到账户。 债券逆回购4大优势 1.无风险,融资方在进行回购融券前,必须申报足额的质押债券, 而这些质押债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中,不可以卖出。 2.收益高,债券逆回购收益率由市场决定,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 仅高于银行活期存款,还高于银行同期无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 3.交易方便快捷,直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委托。 4.品种多,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同期限的债券逆回购品种多达9 种,交易活跃的也至少有3个品种,选择余地较多。

二、债券回购交易品种 目前上海证交所推出了1天2天3天4天7天28天91天和181天9个品种,其中1天7天和28天品种的交投较活跃。 回购名称代码本金手续费 1天回购204001 100000 1 7天回购204007 100000 5 28天回购204028 100000 20 深圳企业债逆回购所按回购期限分为分为1天2天3天7天回购名称代码本金手续费 1天回购131910 1000 1 2天回购131911 1000 2 3天回购131900 1000 3 4天回购131901 1000 4 三、上海国债逆回购操作 逆回购交易时,在交易软件“卖出”中输入“回购代码”,在“价格”中输入期望“年华利率”,在“数量”中输入“交易数量”,单位为手,至少1000手(1手=100元,即最小交易资金为10万元)。回购价格指借用这笔资金要支付的年化利率,每个交易日内价格会波动变化,一般在2.00—8.00之间。由于逆回购可以理解成“投资者将一笔资金的短期使用权拍卖出售”所以交易方向是“卖出”这种使用权,“价格”是投资者期望获得的回报收益率,委托价格越高越好,但太

交易所回购业务介绍

交易所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回购 一、回购 1、参与方 正回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 逆回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 2、沪深交易所的债券回购 质押式回购 国债回购(沪:204***、深:1318**) 企业债/分离债/公司债回购(沪:204***,标准券公用、深:无) 买断式回购 国债回购(沪:203***、深:无) 非质押式回购 企业债回购(沪:无、深:1319**) 【注:原沪企业债:202***在2008年10月13日停止交易】 二、回购交易 1、账户 A股股东账户 2、交易权限 逆回购(以资融券)无需签署协议,可以通过外围系统自助操作。 正回购(以券融资)业务客户必须到营业部签订

《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和《债 券回购交易风险提示书》后,开通质押 式回购权限。只能在营业部柜台通过柜 台人员操作,而且需要经过两级复核 (营业部经理和存管部) 3、交易规则 3.1、委托方式 正回购(融资)买入,逆回购(融券)卖出3.2、委托价格 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1)价格变动单位 沪:0.005或其整数倍 深:0.01或其整数倍 (2)价格申报限制: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底于即时揭示价10%。 3.3、委托数量 我司系统债券都是按张(面额100元)存放,按张委托。 沪:100手即1000张(10万元)的整数倍 深:1手即10张(1000元)的整数倍。 两市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即10万张(1000万

元) 4、回购到期日的计算 到期日=委托日+回购品种的天数(该天数以自然日计) 4.1、逆回购 可取日:到期日白天资金可用但不可取,到期日晚上清算后,下一个工作日资金可取。(如到期日是节假日,清算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进行,资金可取时间也相应顺延,如下表) 资金占用期:如GC003(三天回购),如下表所示,在周一、周五做,资金的占用期是3天,在周四做,资金的占用期是4天,在周二、三做,资金的实际占用期是5天。 周一周 二周三 周 四 周 五 周 六 周 天 下 周 一 下 周 二 委 托 1 2 3 可取 委 托 1 2 3 4 5 可取 委托1 2 3 4 5 可取

国债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区别

国债正回购和逆回购的 区别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债券正回购的概念 正回购(Sell Repo)是指央行以手中所持有的债券做抵押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并承诺到期再买回债券并付出一定利息的交易行为。中国央行的正回购操作以7天居多,每周到期再滚动操作。正回购会减少运作成本,同时锁定资金效果,与发行央行票据一样,正回购也是回笼货币的一种手段。 债券逆回购的概念 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的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简单解释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央行扮演投资者,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正回购和逆回购的不同表现在: 逆回购 1、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 2、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3、简单说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通俗点来说,就是正回购是现在卖,将来买回债券,逆回购是现在买,将来卖出债券。 正回购

1、是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 2、是央行以手中所持有的债券做抵押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并承诺到期再买回债券并付出一定利息。我国央行的正回购操作以7天居多,每周到期再滚动操作。 3、也是央行经常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较央行票据,正回购将减少运作成本,同时锁定资金效果较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融资主体数据报送指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融 资主体数据报送指引 第一条为了加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促进债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建立债券质押式回购融资主体(以下简称回购融资主体)的数据报送与监测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回购融资主体及其结算参与人,产品类回购融资主体的托管人和管理人按照规定开展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融资回购交易)及结算相关业务的,其数据报送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回购融资主体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定期向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报送其主体信息及相关业务数据,以便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监测和评估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风险。对于产品类回购融资主体,由其管理人负责报送。 第四条回购融资主体为结算参与人的,由其直接向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报送数据。 回购融资主体为非结算参与人的,应授权和委托其结

算参与人代为向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报送数据。对于有托管人的产品类回购融资主体,且其托管人不为结算参与人的,回购融资主体除应授权和委托其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报送数据外,还应同时授权和委托其托管人向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报送数据。 第五条结算参与人、托管人应当按照本指引及中国结算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建立融资回购交易的数据采集和填报机制,建立必要的技术系统,按要求报送自身或代客户报送回购融资主体相关数据,并对其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委托结算参与人、托管人代为向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报送数据的回购融资主体、产品类回购融资主体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结算参与人、托管人提供相关数据,并对其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结算参与人、托管人根据自身或客户参与融资回购交易的不同交易结算模式,分别开展相关数据的报送。 对于自营业务模式的融资回购交易,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公司等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第八条规定报送相关数据。 对于经纪业务模式的融资回购交易,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九条规定报送机构类回购融资主体以及无托管人的产品类回购融资主体的相关数据;对于

国债逆回购基本知识以及操作流程

国债逆回购基础知识及实务操作 1、基本简介 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亦即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约中规定, 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 并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国债逆回购是其中的融券方。对于融券方来说,该业务其实是一种短期贷款,即你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 2、基本特点 (一)交易的收益性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非常低,加之目前CPI远高于活期利率。而国债逆回购收益率大大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二)逆回购交易的安全性 与股票交易不同的是,逆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逆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确定,因此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与其收益无关。从这种意义上说,逆回购交易类似于抵押贷款,它不承担市场风险。 不考虑CPI的因素的话,国债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国债逆回购业务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理想等特点,因此,对于资金充裕的机构来说,充分利用国债逆回购市场来管理闲置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来获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响经营之需,不失为上乘的投资选择。对于有大额闲散资金的投资者来说,国债逆回购也不失为一个好的理财工具。 3、基本种类 上交所回购品种: 1天国债回购(GC001,代码204001) 2天国债回购(GC002,代码204002) 3天国债回购(GC003,代码204003) 4天国债回购(GC004,代码204004) 7天国债回购(GC007,代码204007) 14天国债回购(GC014,代码204014) 28天国债回购(GC028,代码204028) 91天国债回购(GC091,代码204091) 182天国债回购(GC182,代码204182) 深交所回购品种: 1 天国债回购(R-001 代码131810) 2 天国债回购(R-002 代码131811) 3天国债回购(R-003 代码131800) 4天国债回购(R-004 代码131809)

国债质押式正回购套做业务模式和风险点浅析

国债质押式正回购套做业务模式和风险点浅析 国债作为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收益稳健、风险低、流动性高的特点,是投资组合或策略构建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资产配置品种。国债回购是国债现券交易的衍生品种,是一种以国债现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国债回购从推出至今,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不少波澜,究其原因与国债回购自身的存在业务模式息息相关。本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对当前交易所市场上该项业务的典型操作业务模式——国债质押式正回购套做业务模式进行分析,并重点介绍了当前实际运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而对其潜在的风险点进行了剖析。(本文所说国债和国债回购均指交易所市场国债和交易所市场国债回购) 一、 业务模式概述 国债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将国债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投资者为“融资方”;“融资方”的对手方为“融券方”。回购交易可分为正回购(融资方以债券作足额质押,获得一定期限的资金使用权的回购交易行为)和逆回购(融券方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并于回购到期时收回溶出资金并获得相应利息的回购交易行为)。目前交易所市场内融资方往往采用在正回购交易期间内,使用回购融入的资金重复买入债券并进行正回购的操作方式,称之为国债质押式正回购套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用账户内现金买入国债现券; 第二步:国债现券质押进行正回购融资,用所融资金再次买入国债现券; 第三步:对第二步进行多次循环操作。 显然通过套做操作,放大了国债的头寸,达到以小博大的资金放大效果。这可类比期货交易,保证金是首次国债现券买入现金,资金杠杠为账户总资产/(总资产 - 融资总额)。 二、 套做业务模型 针对此业务模式,我们进一步给出其量化模型: 假设:国债折算率 为1,回购交易手续费repo C ,债券交易手续费为bond C ,债券初始价格为1S ,期末价格为2S ,回购利率为r ,债券价格为净价,期间应计利息为I 。

国债逆回购操作实用指南

国债逆回购操作实用指南 1、图解国债逆回购交易过程 图A、启动股票行情软件,在输入代码 204*** 查看上交所逆回购品种,或输入1318** 查看深交所逆回购品种。你可以把所有可交易的逆回购品种添加到自选股中或自定义品种中(如上图左侧)。

图B、输入代码 204001 即可进入上交所1天逆回购品种分时图。可以看出在一天内,越早价格越高,临近收盘价格越低。这里显示的“股价”就是年利率,例如上图收盘价为0.535元,代表年利率为0.535%,此利率接近银行活期,没有必要做。想获取较高利息,尽量在较早时间去做。 图C、正如查看股票的日K线一样,逆回购品种也可以查看其日K线或周K线图。通过日线看出,GC001品种在2014年8月20日出现50.500元(50.500%)的高价,双击当天,可以看出高价出现在临近收盘时间。 图D、启动交易程序(按F12键或点击标题栏上的“交易”按扭),选择交易方向为“卖出”,在证券代码处输入代码 131810 表示你将进行深交所的1天逆回购,融券价格为即时价格(图中即时价格为5.750),你也可以用鼠标点击卖一、卖二价格,或直接在窗口上填上你心愿的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深交所品种,融券张数最少为10张(1000元),然后按10张(1000元)的整数倍增加。上交所则最少1000张(10万元),然后按1000张(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实际中也可以直接点击全部最大可融张数。例如图中最大可融1060张(106000元),就点击“全部”,然后点击“融券下单”并确认完成。

图E、通过设置比现价高的价格,设置埋伏单,以获取较高价格,但价格走势必须符合你的预期,否则你今天的申报将不能成交。 图F、从交易软件左侧目录树中找到“未到期回购查询”,即可查看到你的逆回购交易情况,并从此查看到逆回购到期日(图中的“购回日期”),也可即时知道到期后的利息(图中的“购回金额”)。例如图中用83000元以14.990元(14.990%)做深交所1天逆回购,到期利息为34.09元,如果不做逆回购,获得的活期利息(0.385%)只有0.88元。即使只有 4% 的逆回购年利率,10万元一天也可以获得利息11.11元,而10万元一天的活期利息只有1.06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 【法规类别】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修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2015修订版)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14.04 【实施日期】2014.04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 (二〇一四年四月) 特别说明:本指南仅为方便会员开展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以下简称“报价回购交易”)之用,并非本所业务规则或对规则的解释。如本指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规则发生冲突,应当以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规则为准。本所将根据报价回购交易的发展情况,对本指南作出修订,并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 为指导报价回购交易顺利开展,根据本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报价回购交易概述本指南所称报价回购交易是指会员将符合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以质押物折算后的标准券数量所对应金额作为融资的额度,通过报价方式向会员符合条件的客户融入资金,同时约定会员在回购到期时向客户返还融入资金、支付相应收益的交易。 本所对报价回购交易实行交易权限管理。会员开展报价回购交易,须向本所申请开通报价回购交易权限,并经本所同意。 会员开展报价回购交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和本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切实执行会员报价回购交易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与客户签署的协议,自觉接受中国证监会、本所和中国结算的监督管理。 会员办理与本所报价回购交易相关的业务,适用本指南。 报价回购交易的登记结算业务,适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一、交易权限申请 具备证券自营和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会员可以申请开通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申请开通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的业务流程及办理时间参见《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流程及办理时间》(附件1)。 会员申请开通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业务申请书; (二)《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承诺函》(附件2); (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 (四)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包括合规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出具的

国债正回购详细操作指南

国债正回购详细操作指南 提示:本文与任何教科书或媒体文章的不同之处在于,本文以极其通俗的语言(必要时配合图片)非常简洁的告诉你究竟怎么做正逆回购,文章涉及的定义可能不够严谨,但我们注重的是实际操作性而不是什么教科书中“高深”的理论知识。 一、债券回购的含义 债券质押式回购简单地说就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质押品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其中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而获得资金使用权,到约定的时间还本并支付一定的利息,从而“赎回”债券。而资金持有人(逆回购方)就是正回购方的交易对手。在实际交易中债券是质押给了第三方即中国结算公司,这样交易双方否更加安全、便捷。 二、可回购的债券 所有的国债、绝大部分企业债、公司债和分离债的纯债都可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沪深交易所每周都会公布可回购债券的折算率,上面没有但可交易的品种就是不可回购的债券。折算率简单说,就是把债券质押时,交易所按债券面值给出的可质押的比率。 三、现在交易的回购品种 我们仅列出个人投资者经常参与的公司债(包括企业债等)回购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交易的质押式回购(括弧中为交易代码)分为1日(204001)、2日(204002)、3日(204003)、4日(204004)、7日(204007)、14日(204014)、28日(204028)、91日(204091)、182日(204182)共9个品种。深圳交易所按回购期限分为分为1日(131910)、2日(131911)、3日(131900)、7日(131901)共4个品种。其中经常交易的只有沪深1日和7日四个品种,并且沪市的日均交易量又远远大于深市的交易量。 特别提示:做正回购时,沪市债券只能在沪市质押获得资金,深市债券只能在深市质押获得资金,所以深市的债券即使能质押也要考虑能不能借到资金的问题。而逆回购方可以在两个市场上选择。 四、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手(1手=1000元标准券)。 (2)计价单位: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报价时省略百分号(%)。 (3)价格变动单位:0.005或其整数倍。 (4)每笔申报限制:最低申报限额为100手,最高申报限额为10000手。 (5)申报价格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五、质押式回购交易操作流程 以下回购流程来源于我们接洽的券商,其他券商的交易流程可能会有不同,具体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爱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治理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适用本指引,本指引未明确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以下简称“报价回购”)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特定债券质押式回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运算出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投资者融入资金,投资者按照规定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经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同意后向本所申请开展报价回购业务。 经本所同意在本所市场开展报价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应与本所签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协议》。 第五条投资者经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取得注册投资者资格(以下简称“投资者”)的,方可参与报价回购交易。 第六条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进行报价回购交易的,应托付及授权证券公司办理报价回购的交易、登记结算以及其他与报价回购有关的事项,并应充分知晓、认可并同意遵守报价回购业务的交易、登记结算等事宜的相关安排。 第七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报价回购交易,应当基于投资者的真实托付进行交易申报。未经投资者托付进行交易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并赔偿由此给其投资者造成的缺失,但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证券公司同意投资者的报价回购交易托付时,应通过其交易系统以显著方式向投资者揭示约定利率可能与其他市场利率存在偏差,投资者知悉并确认同意该风险后,证券公司方可同意其托付。 第八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互为报价回购交易的对手方,同时证券公司依照投资者的托付办理有关报价回购的交易申报、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回购双方均应确认证券公司进行的报价回购交易申报,均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和托付。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操纵机制,确保风险可测、可控与可承担。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与投资者明确约定本项业务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并妥善解决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因报价回购业务产生的纠纷。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当通过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交收。 第二章交易品种与时刻 第十二条报价回购品种为1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和91天期。 第十三条报价回购交易时刻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5:10。投资者应当在交易时刻内进行托付(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回购托付、提早终止托付或其他指令)。 第三章投资者治理 第十四条投资者在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注册后,方可参加报价回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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