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之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城市公交车辆安全、高效、准时地服务于市民,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行车检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行车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降低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切实减少行车事故。
二、检查内容1. 进出站(场)检查:检查车辆进出站(场)是否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是否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否存在随意变道、违规上下客等行为。
2. 路口检查:检查车辆在路口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是否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否存在随意变道、超速行驶等行为。
3. 路段检查:检查车辆在路段行驶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随意变道、违规使用灯光等行为。
4. 站点检查:检查车辆在站点是否按规定停靠,是否存在违规上下客、使用手机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5. 首末站检查:检查车辆在首末站是否按规定进行车辆例保,是否存在车辆故障、违规使用灯光等行为。
6. 酒精检测: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确保驾驶员未饮酒。
7. 服药询问:询问驾驶员是否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
8. 疲劳及健康情况观察:观察驾驶员是否出现疲劳驾驶、身体不适等情况,确保驾驶员精神状态良好。
9. 车辆例保执行情况:检查车辆例保执行情况,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0. 发车准点率检查:检查车辆发车准点率,确保车辆准时发车。
三、检查方式1. 现场检查:通过实地观察、询问等方式,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2. 视频监控:利用车载摄像头、监控设备等,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3. 数据分析:通过分析车辆行驶数据,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1.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
2.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吸烟、不使用手机、不闲谈,保持专注驾驶。
3.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4. 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5. 驾驶员和车辆应接受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行车。
2023年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营运公交公司,包括城市公交、郊区公交、跨市公交等,涵盖营运车辆、司机及乘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五条公交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六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七条公交公司应当进行车辆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第八条公交公司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包括灭火器、急救器材等。
第九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交公司应当制定安全驾驶操作规范,明确驾驶员的工作方法和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车辆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二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使用,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司机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交公司应当对司机进行严格的招聘和培训工作,确保招聘和培训的司机具备相关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司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五条司机应当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医疗处理。
第十六条司机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安全行车原则,不驾驶疲劳和饮酒等不适宜驾驶的状态。
第十七条司机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座位和行李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和行李的安全。
第十八条司机应当配合公司参与车辆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乘客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公交公司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包括安全带、撞击吸收装置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城市公交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但是,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问题也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
为了确保乘客安全出行,保证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1.公交车辆的维护和保养:(1)公交公司应当明确建立公交车辆维保制度;(2)公交车辆的定期保养应严格执行,每辆公交车需至少进行一次月保和一次季度保养;(3)保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保养,同时应进行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4)前排司机、车长和后排乘客座椅应均配备安全带,要求驾驶员和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5)公交车车轮螺栓、扣件、紧固点等关键部件常态检查,确保其紧固牢靠。
2.公交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1)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公交驾驶员考核制度;(2)对公交驾驶员应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要求合格公交驾驶员持有公交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3)对公交驾驶员应在每年定期开展安全驾驶技能考试及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公交驾驶员技能处于高水平状态。
3.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1)公交公司应当为公交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并对行车记录进行全流程及时检查,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2)公交公司应对运营线路和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对路况危险点和人流密集区域进行重点关注;(3)公交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行驶,做到车距安全,不超速,不闯红灯等;(4)对于出现刹车不灵、转向系统故障程度大、急加速飞车等安全隐患行为的车辆,应立即停运进行维修;(5)对目击民众举报公交车辆违停、乱停、逆行、鸣喇叭、开挂灯等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三、总结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对于广大乘客的出行安全至关重要,需要公交公司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员等方面的管理,推进公交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公交行业品牌形象,营造广大民众乘坐公交的便捷和安全。
同时,广大民众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
安全行车管理办法

安全行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安全行车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教育先行,规范行为,严格管理,奖惩结合"的方针.第三条安全行车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行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安全行车管理目标和制度,落实安全行车管理责任,杜绝特大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频率,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高公司信誉和经济效益.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员.第五条公司董事长是本公司安全行车管理工作负责人,车队领导和安全员(调度员兼)负责本公司安全行车管理工作。
第一章安全行车管理职责第六条车队领导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安全行车措施、指标;2、拟订公司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实施;3、行使对驾驶员安全行车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等职能,定期召开安全行车例会,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的经验和教训,及时通报分析安全行车情况,制定、落实安全行车措施;4、组织安全行车宣传教育,开展安全行车竞赛和评比活动;5、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督促驾驶员做好例保工作,对车辆按时保修、定期检修;6、负责行车事故的处理工作;7、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规定,命令和生产安排有否决权,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应急措施。
第七条安全员职责(车队调度员兼)1、宣传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行车的法律、法规;2、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行车宣传教育及安全行车竞赛活动;针对不同时间安全行车工作的难点、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细微活动;3、检查督促门检人员按规范检查,把好安全第一关;4、及时处理行车事故,并做好记录;5即使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6、负责组织驾驶员的培训、年审、安全活动等工作;7、做好基础档案工作,建立登记、保管安全行车管理工作台帐;8、每月3日前,将本公司车辆的各类统计和安全管理状况、动态及本月打算,上报公司。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以及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五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注重科技支撑,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科技设备,提高车辆安全运行水平。
第六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企业安全管理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安全检查和维护情况、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动态监控,通过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等设备,实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和驾驶员行为。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道路状况和气象变化,遇到危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四、车辆管理第十七条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违章率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行为进行考核, 违章率越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越高。
3
乘客满意度考核
根据乘客满意度对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乘客满意度越高,服务质量越好。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和公交公 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处理。
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交公司和 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驾驶员应保持冷静,迅速疏散乘客,确保乘客安全撤离现场。
03
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与要求
驾驶员安全意识培训
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其对安全行车重 要性的认识。
交通法规与规章制度培训
确保驾驶员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交 公司的行车规定。
紧急情况处理技能培训
教授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紧 急制动、避让障碍物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
全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31
• 总则 • 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培训和教育 • 安全监管与考核 • 附则
目录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01
02
03
确保乘客安全
通过实施行车安全管理规 定,保障乘客在乘坐公交 车辆时的安全,减少交通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提高运营效率
规范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 理,有助于提高公交运营 效率,减少因违规或事故 引起的延误和损失。
公交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 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消除安全 隐患。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 城市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进行监管, 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驾驶员安全培训
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 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 理能力。
城市公交管理规范标准

一、线路运行质量管理规1、公交企业获得线路经营权后,须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营运标准,按标准组织营运。
对线路走向、投运车数、选用车型、营运时间、行车间隔、停靠站点(名)等相关指标的变更,须按规定进行申报,获准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实施前按照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发布。
2、每条线路每日投入运营的工作车数不低于线路配车数的92%。
3、营运车辆满载率:高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5%以下,平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60%以下;全日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0%以下。
4、根据线路营运标准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
编制行车作业计划须依据季节的变化,符合客流状况。
调整行车作业计划涉及行车间隔变化的,须及时办理营运标准变更手续。
5、公交线路首、末班车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
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发生责任性大间隔,同一线路普通车和空调车配比合理,间隔发车。
6、车辆准点出场、站,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
7、因重大活动及市政工程施工,需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时,必须根据客运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由客运管理部门在实施前统一发布信息。
遇有突发情况,导致线路临时调整时,服从客运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在变更前和恢复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备案。
8、建立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行车管理规1、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保持中速平稳行驶,注意安全礼让。
驾车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超速行驶,违规超车,开斗气车;严禁溜站、越站及乱停乱放;严禁带“病”车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闯信号;严禁在禁鸣区域鸣号。
2、无服务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公交客运服务。
3、车辆在进站时100米不准超越机动车,30米不准超越非机动车。
顺序进站,距路边50公分,靠边停正,前后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确保公交运营安全、高效、有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城市公交运营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提高效率,优化服务;4.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第二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环保。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车辆维护保养部门,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包括:1. 定期检查车辆各部位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2. 定期更换润滑油、滤清器等易损件;3. 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 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车辆运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第九条车辆运行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应做到: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乘客舒适;3. 优化行车路线,提高运行效率;4. 加强与调度室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车辆调度部门,负责车辆运行调度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调度部门应做到:1. 根据客流需求,合理安排车辆运行;2. 确保车辆按时发车,减少乘客等待时间;3. 及时处理车辆故障,确保运营正常;4. 加强与驾驶员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2.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车辆事故处理制度;4. 车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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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行车,经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规定:
一、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证件。
2、取得本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法规,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
4、执行车辆“三检、四勤、五不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维修,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让他人替开车),避免行车安全和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司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外,公司视情况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
1、驾驶员见义勇为者。
2、遇到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挽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3、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造成经济损失。
三、公司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
驾驶员违章驾驶公司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并开具罚单的,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已承担。
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的下列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理。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检查未带者;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检查未带一件者一次扣50元。
2、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驾驶员查出而未整改扣50元。
3、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
4、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闲谈、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听音乐(MP3)、嬉戏,违者每次扣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5、驾驶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
如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50元。
6、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一次扣50元,第三次待岗。
7、驾驶员离开车辆及时将车辆熄火、拉手刹、拨出钥匙随身携带。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将钥匙拨出者,扣50元。
8、单手操作方向盘,行车中驾驶不规范,扣50元。
9、车辆每日检查登记不按时填写或胡乱填写,车辆每日检查登记表丢失,扣50元。
10、收车后不关闭电源开关、不锁车门和关闭窗户,扣50元。
1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试时,迟到,早退,扣50元。
12、擅自改动设备、电脑及摄像头,扣1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13、停靠车辆未停稳不得开车门,车门未关不得起步,行驶中不关车门扣100元。
乘客上下车时,因驾驶员原因,造成乘客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14、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5、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16、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事故的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及交警部门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注:如驾驶员逃跑、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虚报事故责任,知情不报的,承
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2、发生事故,必须上报公司,延期不报者处罚200—500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因个人原因,造成保险公司不予受理理赔的事故,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事故经济损失的赔偿: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总损失,剔除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实际责任,追究肇事者经济承担责任,有责事故视情况承担30%---50% 无责:公司承担
5、公司在驾驶员工资中设置300元的行车安全奖,与工资挂钩,当月驾驶员无行车责任事故,和在每月安全检查中无事故隐患和苗头,全额发放。
6、驾驶员肇事、违规处理:
(1)有责事故驾驶员待岗,待岗天数视情况而定。
(2)待岗期间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