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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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特点及其应用

法律英语特点及其应用

法律英语特点及其应用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the language for 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对法律英语的研究即是对法律科学与英语语言学交叉学科的研究,一方面,按照法律的观点、方法以及法律规范、法律文书的特殊需要来研究英语在法学理论及实践中的运用;另一方面,运用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的英语语言特点。

法律英语的词汇有其特殊性,对其来源及特点的研究与探讨是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英语的关键.一、法律英语词汇的来源1. 来源于古英语和中古英语从古英语到现代英语,英语语言经历了相当大的变化,但法律英语变化却不是如此及时,因为法律总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其所追求的目标总是准确而正式地规定权利和义务.所以作为正式的法律英语并没有随着法律文件的内容改变而发生显著的变化,其中仍有不少古英语及中古英语的词汇,如:hereabout,hereafter,heretofore,herewith,thereabout,thereby,therein, thereunder,thereupon等。

这些陈旧和过时的词汇之所有能在法律英语中存在下去,是因为法律总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维护其统治的工具。

所以法律语言总是力求准确和正式,以达到维护统治阶级的意愿和威严的目的。

陈旧的古语词恰到好处的完成了这样的任务.2。

来源于拉丁语拉丁语在英语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中一直占有特殊的地位,不管是古英语时期,还是中古英语时期,拉丁语都是法律英语中的重要部分。

学习英语的人都应对拉丁语有所了解,更不用说法律工作者。

否则大量的拉丁语词汇将会使阅读和理解法律文献举步维艰。

如:ad damunm(就损害而言),amicus curiae(法官的顾问),corpus delicti(犯罪事实),de bonis non(已故遗产管理人的后继人),lex fori (法院地位)等.拉丁语的使用,维持着法律英语的正式特点。

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

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

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摘要:法律英语有别于普通英语,特点鲜明。

现结合法律文本简要探讨法律英语词汇的十大特点,即古体词、拉丁词、古法语词、正式用词、具有法律概念的普通词、法律术语、法律行话、精确的词语和表达形式、同义词或近义词并列、伸缩词。

这些特点综合体现了法律语言的权威性、规范性、专业性、精确性和伸缩性。

关键词:法律英语;词汇;特点“法律是由语言构成的,而法律语言则是一种专业阶级的语言,是一般人敬而生畏的精英性语言。

”[1]法律语言这一被誉为专业阶级的、精英性的语言具有许多区别于一般语言的特点,其中尤以法律词汇为代表,因为“词汇是语言意义的主要载体”。

[2]著名法律语言学家DavidMellinkoff也曾说“法律是措辞的职业”,[3]在其专著The Language of the Law (1963)中,他总结出了法律语言措辞的九大特点。

李克兴和张新红(2006)在此基础上列举了法律英语词汇的十大特点。

[4]本文将结合法律文本针对这些词汇特点,尝试将其分为五大类,分别侧重体现法律英语的权威性、规范性、专业性、精确性和伸缩性。

一、权威性法律作为行为标准必须具备很强的权威性,这一点在法律英语词汇中主要表现在古体词、拉丁词、古法语词的频繁使用上。

笔者对香港律政司出版社的《英汉法律词汇》[5]一书前三页的词汇进行统计,发现23个词中,古体词1个、拉丁词5个、古法语词7个,这三类词在法律英语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这些词汇对一般人而言晦涩难懂,但却能给人以威严肃穆的感觉,让人觉得法律犹如圣旨般不可侵犯。

(一)古体词例1: INWITNESSTH WHEREOFPthe partiesheretohave executed thisContractby their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as of the date first abovewritten·法律英语已有较长的历史,至今仍保留着一些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的词汇。

法律英语的特点

法律英语的特点

法律英语的特点法律英语的特点一、法律英语的概念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 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

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法律英语所使用的语言不仅是英语本身,还包括其它语种,如法语、拉丁文等。

二、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法律英语作为专业英语(ESP)的分支学科之一,具有ESP的一般特点:1课程设置是为满足学习者的特定需要;2采用所服务的专业学科的教学研究方法和活动组织方式;3学习重点在于与该专业相适应的语言(语法、词汇、语域)、技巧、语篇以及体裁;4 材料的真实性,即材料来于立法文件、司法文件以及法学家的论著。

法律英语是法律科学与英语语言学间交叉学科研究的结晶,因此其研究应从两个视角进行探析。

一方面,按照法律的观点、方法以及法律规范、法律文书的特殊需要来研究英语在法学理论及实践中的运用;另一方面,运用语言学,尤其是应用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的英语语言特点。

法律英语具有以下语言特点:词汇特点一、准确用词与模糊语言的同时出现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常把准确性与模糊性这一矛盾纳入同一法律规范。

根据严格解释原则,在适用法律时,书面文字是法官解释法律文件的唯一依据,因此法律语言用词造句必须十分准确。

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中很少使用描绘性形容词,而且对表示时间、范围、程度等副词使用极为严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歧义。

同时,为了追求语意确切、论证周详,法律语言中常使用同义、近义词,如《香港刑法摘要》(D igest of Hong Kong Criminal Law)第八章关于“参加暴动并阻碍船舶、飞机、或者铁路列车罪”中规定“It is an offence for any perso n taking part in a riot to unlawfully and with force (a)prevent , hinder or obstruct ,or attempt to prevent, hinder, or obstruct, t he loading or unloading, or the movement of ; or (b)board, or attempt to board with intent to do so ; any motor vehicle ,tra mcar ,aircraft ,train or vessel . 然而在现实中,有许多案子是由于对法律文字的理解不一造成的,这就有赖于法官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浅析教育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浅析教育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浅析教育[关键词]法律英语词汇句法一、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1.含有法律专业意义的一般词汇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法律英语作为一种行业英语正在中国快速进展起来。

法律英语是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逐步形成的有独特的表达模式和规范,它在词汇用语、句法结构上具有鲜亮的特点,表达了法律语言的专业性、庄重性、严谨性和精确性。

法律英语和一般英语的重要区分之一就是法律英语中用到的许多一般词汇往往具有专业特定含义。

例如:dominion在民法中指完全全部权,在国际公法中则为主权;estoppel在合同法中是不得反悔,在刑事讼诉法中则是禁止翻供。

因此,法律英语有其特定的法律上的意义与效果,不行任凭转变形式。

2.特定的法律专业术语法律法规的规范调整作用主要是通过具有法律效果的言语行为,即法律言语行为来实现的。

因此,作为言语行为实施者的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法律力量和语言力量主要特点之一就是精确得体地使用法律言语,以便能够传达其所意图的法律效果。

正是法律语言的特别社会功能使法律语言成为表达特有法律概念的特地术语。

如plaintiff(原告),defendant(被告),bigamy(重罪),demurrer(抗辩)等,这些术语具有法律语言的典型文体特点,通常不会在其他语域中消失。

英语词汇的绝大部分都来源于法语与拉丁语。

法语对英语的影响极其深远,法律英语当然也不例外。

例如:bar(法庭判台),verdict(裁决)等。

当代法律英语的基础是一般法,一般法的基础是中世纪的罗马教会施行的罗马法,而罗马法是拉丁文写成和实施的,故当今的法律英语中留下很多拉丁词缺乏为奇,例如:alibi(某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申辩或证明),declaration(申诉,陈述,证言)。

4.成对型近义词成对型近义词广泛使用于法律英语中,能使法律合同条款更具有弹性,涉及的范围更广,避开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例如:terms and conditions(条款)、complete and final understanding(全部和最终的.理解), customs fees and duties(关税)等,这些词结构固定,表示特定的意义,使用时不能随便拆开。

试析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

试析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

试析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摘要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

法律英语是一门有别于普通英语的工具性语言。

作为一门法律习惯语言,法律英语在语法、词汇、逻辑上均有其自身的特点。

本文对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从八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希望对学习和掌握法律英语的学习者有所帮助。

关键词法律英语词汇精确性古体词法律语言法律词汇普通英语法律术语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其词源是罗马语族的拉丁文juris-pmdentia。

法律是由立法机构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准则、规定、规则等。

法律英语(LegalEnglish)是指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法律语言。

最贴切的英文解释是Englishforthelaw。

法律英语是一种特殊用途英语(ESP),它属于应用语言学的范畴,是一种具有法律职业技能特征的行业语言。

词汇是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组成部分,它包括俚语、术语、行话等。

英语词汇分两种,一种是普通词汇,一种是专业词汇。

普通词汇有全面、稳定和造词能力强等特点。

语言中有大量的普通词汇。

法律专业词汇是人们在长期使用民族共同语的过程中,根据立法、司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而逐步形成的一套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词汇和术语。

《牛津法律英语大词典》指出:法律语言部分是由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词组成,部分是由日常用语组成,但这些日常词汇往往具有特定法律意义。

我们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具有普通词形态而无普通词意义的法律词汇。

法律英语是一门有别于普通英语的工具性语言。

作为一门法律习惯语言,法律英语在语法、词汇、逻辑上均有其自身的特点。

随着我国入世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国际合作日益加强,涉外法务活动空前频繁,法律英语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2008年5月,教育部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了首次全国统考,把法律英语的学习和研究推向了高潮。

浅析法律英语的特点及翻译原则

浅析法律英语的特点及翻译原则

浅析法律英语的特点及翻译原则【摘要】翻译是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互相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是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准确而又完整地再现的语言活动。

法律英语具有专业特定性、词义传承性、语法被动性、文体正式性等特点,在翻译时应坚持精确性、精炼性和语言规范性等原则。

【关键词】法律英语特点翻译原则作为专业英语(ESP)的分支学科之一,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是应用型、功能型英语。

法律英语,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际贸易交流的日益广泛,法律英语翻译的需要翻译需求空前旺盛。

一、法律英语的特点法律英语就其文体来说属于职业专用英语,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语体,是应用语的一个分支,其行文庄重、结构严谨、表达准确。

作为一种专用英语,法律英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专业的特定性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法律英语中用到的很多普通词汇往往具有专业特定含义,因此不能简单当作普通英语看待,否则很容易对法律英语的理解出现偏差。

比如aoid,普通英语是“避开”的意思,而在法律英语中是“躲避取消”的意思;party在普通英语中翻译成“群,组,团队”,而在法律英语中要翻译成“社会集会一方,当事人”;sere在法律英语中尤指“当用人送达(传票等)”,而不能翻译成“为某人工作”。

2.词义的传承性法律词汇具有明显的传承性特征。

沿用旧的法律用语,即古体词,就是这一特征的表现。

一些词汇在现代英语的许多文体中不再使用,但是在法律文体中,它们经过漫长的历史并没有随着法律的发展而改变,仍然保持其原有的含义。

法律英语古体词从古英语和中古英语时期沿袭而来,其来源由两部分组成,有些来自于法语、拉丁语和少量希腊语等外来词语,例如“suit”,“testimony”等。

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

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

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法律英语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英语文体,有其自身的特点,它在词语、词义、专业用语以及表达方式等方面有别于普通英语。

根据我的学习与研究体会,法律英语语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1. 用词比较准确。

这一点在英语介词的使用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不同的介词表示不同的意义,不可像在日常英语中随意使用,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2. 用词比较正式、拘谨。

比如,不用before而用prior,不用but 而用provided that,不用after而用sequent,不用tell而用advise,不用begin或start而用commence,不用use而用employ,不用according to而用in accordance with,不用show而用demonstrate,等等。

3. 大量使用外来词语,特别是拉丁词语。

比如,de facto(事实上的),in re(关于),inter alia(除了别的因素以外;特别),alibi(不在犯罪现场),bona fide(真正的,真诚的),quasi(好像;准),per se(自身), ad hoc(专门的;专门地),等等。

4. 使用具有不同意义的常用词。

比如,action(诉讼),avoid (取消),consideration(对价),execute(签署),prejudice (损害),save(除了,除……外),serve(送达),said(上述,该),minor(未成年)或major(已成年),instrument(法律文件),等等。

5. 经常使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

古英语(Old English)是公元约1100年以前的英语,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则是公元约1100年至1500年间的英语。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大量使用以here, there和where与介词合成的词,比如,hereafter,herein,hereunder,hereafter,thereto,whereby,wherein,等等。

法律英语的一般介绍

法律英语的一般介绍

翻译,就其本质而言,是将储存于一种语言符号系统的信息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符号系统的信息(但是,现实中并不存在两种完全对等的符号系统,各种语言在其组词造句’表达方式,特别是成语’典故’习语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性(法律英语是一种语域变体,是普通法系国家的律师’法官’法律工作者所使用的习惯用语和行业语,主要有以下特点:1.准确性(法律英语要求高度准确,各种法律文件用词必须精确’谨慎,能经得起推敲以防止误解或歧义现象的出现(2.正式拘谨性(力求语言准确严密’无懈可击,法律英语在词语的选用上要注意充分显示法律语言的庄严性和权威性(3.规范性(英’美国家因沿袭的是判例法,所以对各种文书’表格的要求都非常严格(4.晦涩难懂性(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要想使原文和译文达到意义的绝对对等是不可能的,而只能达到相对的对等(那么,如何在跨文化的法律英语翻译中尽可能地消除隔阂以确切地传达原文的意义,就成为翻译工作者着力研究的问题,也是跨文化翻译的关键所在(著名语言学家奈达提出了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等一系列翻译理论,它对更好地理解并解决译作中的意义对等问题有很大的启示,对跨文化翻译的实践也有着现实指导意义(有鉴于此,本文拟对奈达翻译理论及其对法律英语中词的翻译的意义作一番探讨随着中国加入WTO,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国与世界的交往和联系越来越多。

法律文件的翻译将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要做好法律文件的英汉翻译,我们必须了解法律英语的一些特点。

所谓法律英语,“是指法律界通用的书面英语(包括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协定、判定和裁定等),尤其是指律师起草法律文件(合同、章程、协议、契约等)惯常使用的语言。

”[1]法律英语在词汇、句式等方面都有它自己的特点。

本文尝试归纳出法律英语在词汇方面的四大特点,并进而探讨一些具体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对外开放的不断加深,国际合作日益加强,涉外法务活动空前频繁,法律英语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其的研究也越来越必要#法律英语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英语对于法律英语,有很多不同的定义#按照多数学者的观点,它是一种特殊的英语,由英语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所使用#燕惠芬把法律英语定义为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所使用的法律语言,大陆法系的国家用英语表达法律由来已久,法律英语是法律语言的一种# 另一种定义认为,法律英语是律师和其他法律职业者在他们的工作中所使用的一种英语,当运用在法律文书写作和起草书面材料(包括法律文书$起诉状$立法和司法的信件)时有着特殊的关联法律英语词汇特点分析胡道华+,刘恒章,法律英语是指人们(尤其是法律工作者)用于法律科学概念以及用于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时所使用的有别于其他语体的英语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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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翻译是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互相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是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准确而又完整地再现的语言活动。

法律英语具有专业特定性、词义传承性、语法被动性、文体正式性等特点,在翻译时应坚持精确性、精炼性和语言规范性等原则。

【关键词】法律英语特点翻译原则
作为专业英语(ESP)的分支学科之一,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是应用型、
功能型英语。

法律英语,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际贸易交流的日益广泛,法律英语翻译的需要翻译需求空前旺盛。

一、法律英语的特点
法律英语就其文体来说属于职业专用英语,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语体,是应用语的一个分支,其行文庄重、结构严谨、表达准确。

作为一种专用英语,法律英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专业的特定性
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法律英语中用到的很多普通词汇往往具有专业特定含义,因此不能简单当作普通英语看待,否则很容易对法律英语的理解出现偏差。

比如aoid,普通英语是“避开”的意思,而在法律英语中是“躲避取消”的意思;party在普通英语中翻译成“群,组,团队”,而在法律英语中要翻译成“社会集会一方,当事人”;sere在法律英语中尤指“当用人送达(传票等)”,而不能翻译成“为某人工作”。

2.词义的传承性
法律词汇具有明显的传承性特征。

沿用旧的法律用语,即古体词,就是这一特征的表现。

一些词汇在现代英语的许多文体中不再使用,但是在法律文体中,它们经过漫长的历史并没有随着法律的发展而改变,仍然保持其原有的含义。

法律英语古体词从古英语和中古英语时期沿袭而来,其来源由两部分组成,有些来自于法语、拉丁语和少量希腊语等外来词语,例如“suit”,“testimony”等。

另外一些来源于古英语,例如由here-,there-和where-组成的复合词(hereunder=under it,thereof=of that,where for=for the reasons
mentioned aboe)用来表示确定的含义。

法律汉语的古体词例如“刑罚”、“自
首”等主要是文言词语,这些文言词语所表示的事物经过历史的过程在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它们“作为人类的法律文化具有继承性”。

3.语法的被动性
语态的被动性即是指语句多被动语态,惯用长句,分词短语使用普遍,介词和介词短语使用频率高,条件从句使用率高。

如在海商法中的许多国际公约,被动语态的使用率高于主动语态。

但在汉译英时,被动语态使主体义务弱化。

依据:The passie is not only weaker;it may be so indefinite as to leae the
statement ambiguous. It may,for example,leae uncertain who the
actor is. Een when the actor is known,the passie takes the spot-light
away from him and leaes him in the shade.——H.W.,legal writing
style.
4.文体的正式性
法律英语属于书面英语。

在起草法律文件时,严密准确是法律英语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要求和特征。

只有严密准确的法律英语才能保障法律的权威性,才能更
好地反映立法意图并体现立法原则,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进行解读和执行。

文体的正式性使法律概念更加严密,表述更加准确,尽最大可能地避免歧义和疏漏。

例如“诈骗”、“盗窃”、“容留”、“引诱”等。


文法律文本也有类似的表述,如“sae and except”,“null and oid”,
“goods and chattels”等。

二、法律英语翻译的原则
1.准确性原则在对法律英语进行翻译时应当表达清楚具体,并尽量摆脱汉语思维习惯的影响,注意两种语言在表达上存在的差异,避免因使用错误的词语而使翻译失去准确性。

如solicitor:初级律师,在英国指的是当事人所聘请的一般辩护律师,或称初级律师,负责起草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案件起诉辩护(只限初级法院)等事务性工作。

barrister:出庭律师、大律师,在英国指的是
有资格出席高等法院的律师。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在中文里被称作律师的,在国外却有着不同的称呼、不同的级别,职责范围也有所不同,因此我国的当事人如果在聘请国外律师时应该考虑到这点,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法律文书、合同、法条、判决等书面文字,作为法律事务中的重要的文字依据,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语意确切、论证周详,严格遵循准确原则。

2.精炼性原则
翻译法律文件还应遵循精练的原则,即用少量的词语传达大量的信息(Giing a lot of information in few words)。

简单、扼要的语言是立法最好的语言
(The simplest,most concise language is the best for legislation),这
是立法者应遵循的一条原则。

如这些规律都是通过分析法律译文之中的典型错误,结合国内外翻译理论进行总结归纳才提出的,对经济法规的翻译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These principles are proposed after the analysis of many
typical translation errors,and they are the introduction of releant
domestic and foreign translation theories. So they are somewhat a
guideline to the translation of such documents.上述翻译从语法语义上都很
正确。

但不符合科技英语表达精炼简洁之要求。

宜将前面两个句子译成过去分词短语形式,突出第三句重点。

为了行文简洁流畅,改译为:These principles,proposed after the analysis of many translation errors,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releant domestic and foreign theories,are some
what a guideline to the translation of such documents.
3.语言规范性原则
法律用语是每个国家正式程度最高的语言,是其所管辖下的所有地区中通用的语言。

在法律翻译中使用官方认可的规范化语言或书面语,以及避免使用方言和俚语。

虽然在法律文书的起草和翻译中有许许多多的清规戒律(如慎用被动语态、外来词、缩略词等等),但有一点必须强调,那就是必须采用官方用语(词),尤其是现行法律中已有界定的词语。

此外,还应遵顺同一律原则、词语庄严性原则等。

法律文字之汉译英,为了维护同一概念、内涵或事物在法律上始终同一,避免引起歧义,词语一经选定后就必须前后统一,坚持同一律原则,在法律翻译中只要认准并用准了某词语,就千万别怕反复使用这一词语。

同时,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集团的意志体现,它有鲜明的政策性、权威性。

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法律、法规遣词造句力求准确,用词正式,语意严谨,词语应严肃庄严。

参考文献:
[1]曹叠云.立法技术[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3:75.
谢燕鸿.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与模糊性[J].双语学习,2007,09. 刘宏文.谈汉译英译文的精炼性[J].鄂州大学学报,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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