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项目操作流程 p

增加村 内公共 服务设
施
维系村 落传统 民俗
增加就 改善人 业机会 居环境
控制项 目实施 风险
取得良 好改造 业绩和 信誉
解决历 史遗留 问题化 解矛盾
维持和 谐关系 促进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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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新改造的诉求与问题
(二)旧厂房更新改造中各方诉求
诉求主体与内容
旧厂房权属人
企业
政府
获取最大 补偿或者 开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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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更新改造政策亮点
(二)政策理念调整与转变
导向: • 从目标导向为主,转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 从仰望星空、注重长远,转向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 • 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解决局部现实问题并重
规划: • 以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向强调和坚持规划引领与调节 • 从侧重空间形态管控,到规划理念、机制、方法全面与时俱进 • 从强调技术图则,转向技术图则与公共政策并重 • 从强调规划蓝图,转向规划蓝图与行动方案并重 • 从偏重地产开发,转向产城融合发展
同56号文
集体物业:按合法性核定复建量。 • 合法建筑面积1∶1核定复建量。 • 违法建筑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设的按现有建筑
面积2∶1比例核定;之后建设的不予核定。
收益分成:按规划节余和竞争节余分别分配。 • 项目实施方案建筑面积(用地)与规划的建筑面积
(用地)相较有节余的,市政府、区政府、村集体 按4∶3∶3分配。 • 选择合作企业经竞争节余的融资建筑面积(或节余 的融资地块土地纯收益扣除按规定计提和上缴的部 分后)由区政府和村集体5∶5分配,用于改造项目 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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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更新新旧政策对比
(一)旧村庄更新改造主体、改造方式与改造模式
比较项目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
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83849061)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摸查
区政府根据摸查和改造需要初步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内用包括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居民数及 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保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 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 设施用地)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 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 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公告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制定账户后 ,由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 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 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拆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
(2)编制公开出让方案 (3)公开出让方案审批 市三旧办据村委的 申请报告和规划条件 组织编制公开出让 方案和出让合同 市三旧办将方案和 公告提高
(4)组织公开出让 市三旧办公开出让 公告及合同样本委 托土地交易机构组 织实施公开出让
(5)签订出让合同 签订《成交确认书》、 或《中标通知书》、用 地单位与市国土局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长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旧村庄改造政策且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数据库的旧村庄的更新改造,以及经市政府同意,旧村庄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零星农用地统筹整理进行成片更新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村庄更新改造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方式:(一)全面改造。
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难以通过局部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须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的更新方式。
(二)微改造。
以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促进旧村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更新方式,包含整治修缮和局部改造。
整治修缮是对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村庄,以改善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为目的,通过增加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线下地,打通交通道路、消防通道,对单体建筑进行整治修缮和重建,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社区功能。
局部改造是保持村庄传统特色风貌,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局部拆除、抽疏建筑等办法实施的整治。
第四条旧村庄全面改造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一)征收储备。
由政府整理土地,负责村民住宅和村集体物业复建安置补偿,整理的土地纳入储备后实施公开出让或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二)自主改造。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自行拆迁补偿安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子公司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融资地块开发融资。
(三)合作改造。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引进开发企业合作参与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将融资地块协议出让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或者通过融资地块公开出让引入合作企业进行改造。
广州城更新中改造项目施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实施操作指引为加快推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上海等城市经验做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基本概念城市更新“中改造”以企业投资为主,将“全面改造” 和“微改造”相结合,优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对老城区的综合片区进行更新改造,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的同时,鼓励合理的功能置换、提升利用与更新活化,对地区产业进行转型升级,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更新“中改造”主要适用于老城区旧城改造或旧城与国有旧厂相结合的连片更新改造,改造范围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全区,原黄埔区、白云区华南快速路以南范围、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范围以及经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项目启动各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综合考虑项目区位、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居民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遴选,确定“中改造”项目。
第四条确定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对于不涉及跨区的“中改造”项目,由各区政府选定具有一定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力的市或区属国企(含市/区属国有企业联合体)作为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涉及跨区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相关区意见后,明确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必要时报市政府审定。
第五条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控规调整方案编制及审议区政府组织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居民改造意愿征询等工作,结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方案应包含资金需求及平衡方案等)及控规调整方案,同步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和市规委会审议。
跨区的片区综合改造方案和控规调整方案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
(一)基本原则。
老城区城市更新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新建建筑面积以满足回迁和考虑部分其他住宅需求,其余全部用于商务办公为原则,优先考虑改造项目自身成本和收益基本平衡,同时确定改造目标、改造成本、基本盈利水平、总体资金平衡方案等内容,涉及控规调整的,由规划资源部门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整工作。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改造规划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容: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获得批复同 意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
旧厂房政府收储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权 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权 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11、28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实施方案 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 审核审定
阶段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
建库)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数据调查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 基础数据调查与核查,基础数据 经区政府认定(注:基础数据调
查可在申请计划前进行)
参照《旧村更新办法》第6、16、43条
更新范围:区政 府(更新机构) 指导村集体经济 组织合理确定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土地 权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土地 权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 编制Leabharlann 段《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全文)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者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征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下列目标:(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消除公共卫生和城市安全风险隐患;(二)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第四条本市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依法征收,公众参与、共建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城中村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审定改造计划、资金安排和改造方案等。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城中村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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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5、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纤细规划深度;同事明确改造规划范围中的全面改造范围、功能分区和具体地块的界址坐标、用地规模、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开发模式等规划内容、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的,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
6、改造计划和建设实施步骤。
7、土地转性范围和规模。
8、违法用地与留用地指标证明文件(由市国土房管局出具)。
一、全面改造方案审批阶段(一)批复改造方案全面改造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同意,由区政府审核后,报请市“三旧”改造办依据有关规定审批。
其中涉及完善征收用地手续及超出“三旧”改造规划指引控制要求的,需报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用地预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规划核定的用地红线、界址坐标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用地初审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出具预审意见。
(三)用地报批1、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用地报批要求,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区国土房管局拟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后,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用地报批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国土房管局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2、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内的,同时提交转为国有土地申请,并附上村民表决情况,上报市“三旧”改造办审核,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外的,同时提交纳入政府储备申请。
?(1)属于138条在册“城中村”的改造按一下流程办理:①区国土房管分局出具审核意见,附上土地所有权证等相关土地转性材料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②市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
?(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内未纳入138条在册“城中村”的改造按以下流程办理:?①区“三旧”改造办公室按旧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收件材料要求上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审核。
?②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按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③用地转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
(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外的,由市“三旧”改造办转市土地开发中心按现行征地报批程序办理。
二、全面改造组织实施阶段(一)安置房建设工作流程安置房项目建设与融资地块捆绑实施的,由受让人按基建程序办理,并按规定时限完成;未捆绑实施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项目立项。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对改造方案的批复意见向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批复的改造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制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5、办理土地权属登记。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的证明文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货集体土地使用证。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融资地块出让工作流程。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城中村”全面改造可以通过公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出让两种模式进行融资。
?1、申领规划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规划部门根据市“三旧”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出具规划条件。
?2、公开出让工作流程。
?(1)申请公开出让。
?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公开出让申请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公开出让。
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意愿等内容。
?(2)编制公开出让方案。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申请报告以及规划条件等组织编制公开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
?(3)公开出让方案审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将公开出让方案和公告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出让金会审会议审议。
?(4)组织公开出让。
?公开出让方案经批准后,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将公开出让公告及合同样本委托市土地交易机构按照规范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工作。
?(5)签订出让合同?公开出让成交后,土地交易机构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用地单位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制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手续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7)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拆迁完成证明文件等依法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8)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9)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协议出让工作流程。
(1)成立全资子公司。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自主开发。
(2)项目立项。
向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3)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子公司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申请协议出让。
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协议出让申请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公开出让。
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意愿等内容。
(5)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持土地转性皮批复等有关文件与市国土房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7)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证明文件等依法向市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四)需要独立建设的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工作流程。
1、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通告。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5、办理土地权属登记。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的证明文件向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实施监管阶段?(一)改造资金监控。
以区为主体,按照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对改造资金进行监控。
具体改造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等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