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广州城中村治理实施方案

广州城中村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与日益增长的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相伴而来的城中村问题亟待治理。
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滞后、卫生环境差、治安问题突出等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改善城中村的现状,广州市制定了治理实施方案,旨在整顿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社会治安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1. 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2. 居民生活环境改善3. 城中村拆迁与重建4. 社会治安整治5.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6. 组织与管理机制完善三、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1. 确定治理范围和优先治理对象2.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3. 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4. 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5. 完成治理目标的时间节点四、预期成果与效益1. 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环境质量2. 居民生活环境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舒适度3. 城中村拆迁与重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功能的优化4. 社会治安整治,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环境5.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中村居民的便利程度和社会服务水平五、资金来源与保障1.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中村治理工作的实施2. 借助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等多种资金渠道进行投入3. 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六、组织与管理机制1. 成立专门的城中村治理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和监督治理工作2. 加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3.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达标七、风险管理与应对措施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确定性2. 加强舆情管理,及时回应和解决居民关切和不满情绪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或社会矛盾八、经费使用与审计监督1. 建立专项经费台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3. 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九、总结与展望经过治理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广州市城中村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项目操作流程 p

增加村 内公共 服务设
施
维系村 落传统 民俗
增加就 改善人 业机会 居环境
控制项 目实施 风险
取得良 好改造 业绩和 信誉
解决历 史遗留 问题化 解矛盾
维持和 谐关系 促进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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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新改造的诉求与问题
(二)旧厂房更新改造中各方诉求
诉求主体与内容
旧厂房权属人
企业
政府
获取最大 补偿或者 开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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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更新改造政策亮点
(二)政策理念调整与转变
导向: • 从目标导向为主,转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 从仰望星空、注重长远,转向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 • 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解决局部现实问题并重
规划: • 以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向强调和坚持规划引领与调节 • 从侧重空间形态管控,到规划理念、机制、方法全面与时俱进 • 从强调技术图则,转向技术图则与公共政策并重 • 从强调规划蓝图,转向规划蓝图与行动方案并重 • 从偏重地产开发,转向产城融合发展
同56号文
集体物业:按合法性核定复建量。 • 合法建筑面积1∶1核定复建量。 • 违法建筑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设的按现有建筑
面积2∶1比例核定;之后建设的不予核定。
收益分成:按规划节余和竞争节余分别分配。 • 项目实施方案建筑面积(用地)与规划的建筑面积
(用地)相较有节余的,市政府、区政府、村集体 按4∶3∶3分配。 • 选择合作企业经竞争节余的融资建筑面积(或节余 的融资地块土地纯收益扣除按规定计提和上缴的部 分后)由区政府和村集体5∶5分配,用于改造项目 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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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更新新旧政策对比
(一)旧村庄更新改造主体、改造方式与改造模式
比较项目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
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83849061)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摸查
区政府根据摸查和改造需要初步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内用包括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居民数及 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保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 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 设施用地)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 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 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公告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制定账户后 ,由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 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 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拆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
(2)编制公开出让方案 (3)公开出让方案审批 市三旧办据村委的 申请报告和规划条件 组织编制公开出让 方案和出让合同 市三旧办将方案和 公告提高
(4)组织公开出让 市三旧办公开出让 公告及合同样本委 托土地交易机构组 织实施公开出让
(5)签订出让合同 签订《成交确认书》、 或《中标通知书》、用 地单位与市国土局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广州城更新中改造项目施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实施操作指引为加快推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上海等城市经验做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基本概念城市更新“中改造”以企业投资为主,将“全面改造” 和“微改造”相结合,优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对老城区的综合片区进行更新改造,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的同时,鼓励合理的功能置换、提升利用与更新活化,对地区产业进行转型升级,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更新“中改造”主要适用于老城区旧城改造或旧城与国有旧厂相结合的连片更新改造,改造范围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全区,原黄埔区、白云区华南快速路以南范围、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范围以及经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项目启动各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综合考虑项目区位、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居民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遴选,确定“中改造”项目。
第四条确定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对于不涉及跨区的“中改造”项目,由各区政府选定具有一定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力的市或区属国企(含市/区属国有企业联合体)作为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涉及跨区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相关区意见后,明确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必要时报市政府审定。
第五条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控规调整方案编制及审议区政府组织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居民改造意愿征询等工作,结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方案应包含资金需求及平衡方案等)及控规调整方案,同步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和市规委会审议。
跨区的片区综合改造方案和控规调整方案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
(一)基本原则。
老城区城市更新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新建建筑面积以满足回迁和考虑部分其他住宅需求,其余全部用于商务办公为原则,优先考虑改造项目自身成本和收益基本平衡,同时确定改造目标、改造成本、基本盈利水平、总体资金平衡方案等内容,涉及控规调整的,由规划资源部门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整工作。
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获得批复同 意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
旧厂房政府收储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权 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权 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11、28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实施方案 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 审核审定
阶段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
建库)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数据调查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 基础数据调查与核查,基础数据 经区政府认定(注:基础数据调
查可在申请计划前进行)
参照《旧村更新办法》第6、16、43条
更新范围:区政 府(更新机构) 指导村集体经济 组织合理确定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土地 权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土地 权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 编制Leabharlann 段《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整治改造,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一)目标任务。
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在册的138条“城中村”的整治改造任务,其中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见附件)力争用3年至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定重大政策措施,审批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审核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审批“城中村”改造方案,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建立实行定期联席例会制度,负责全市“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制订“城中村”整治改造政策,审核“城中村”改造方案,负责集中、统筹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涉及的市级审核和审批事项,负责定期通报和考核各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整治改造领导和工作机构。
“城中村”整治改造以区为主,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编制本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本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拟订“城中村”改造方案,统筹协调区各部门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审核和审批事项,督促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区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建立“城中村”整治改造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改造模式(三)全面改造模式。
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
(四)综合整治模式。
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清拆违章、抽疏建筑,打通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加强环境整治和立面整饰,使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市政设施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试行)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试行)一、规划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贯彻中调战略,打造首善之区。
二、规划原则(一)以上层次城市规划为指导,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符合该地区整体协调发展建设,并兼顾城中村发展的现实情况和客观需要。
(二)改造整体上应符合城市规划,配合城市规划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置项目建设开展改造工作。
(三)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协调环境优化、交通改善、设施完善、规模合理、经济平衡等要素后统筹确定综合改造方案。
(四)参照城市居住小区的标准改造城中村现有居住环境,引导其逐步改造为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居住生活区。
(五)注重城中村村历史文化特色及自然生态特色的保护,营造宜人和富有地方特色的居住环境。
(六)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工作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国土房管部门核准的改造涉及的应依法补偿或安置的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确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
核定安置(复建)的村民住宅规模。
三、工作流程区政府组织拟改造城中村建设现状摸查并确认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方案(含经济平衡测算)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方案的编制,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开发中心联合初审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中村改造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审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如涉及控规调整,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同步完善相关控规调整程序符合市规划局确认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方案要求的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同意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四、规划主要内容及要求(一)现状调查和分类统计主要调查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村现状建成区范围内的人口、用地分布、建设环境等现状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常住人口及构成、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公共绿地分布等,并分析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对现状建成区范围内的建筑产权情况、建设规模、合法建筑面积、建设质量等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经区政府确认;第三部分,对上层次规划和相关专项和专题规划进行详细核查,其中包括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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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改造规划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容: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5、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纤细规划深度;同事明确改造规划围中的全面改造围、功能分区和具体地块的界址坐标、用地规模、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开发模式等规划容、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的,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
6、改造计划和建设实施步骤。
7、土地转性围和规模。
8、用地与留用地指标证明文件(由市国土房管局出具)。
一、全面改造方案审批阶段(一)批复改造方案全面改造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同意,由区政府审核后,报请市“三旧”改造办依据有关规定审批。
其中涉及完善征收用地手续及超出“三旧”改造规划指引控制要求的,需报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用地预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规划核定的用地红线、界址坐标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用地初审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出具预审意见。
(三)用地报批1、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用地报批要求,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区国土房管局拟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后,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用地报批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国土房管局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2、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围的,同时提交转为国有土地申请,并附上村民表决情况,上报市“三旧”改造办审核,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围外的,同时提交纳入政府储备申请。
(1)属于138条在册“城中村”的改造按一下流程办理:①区国土房管分局出具审核意见,附上土地所有权证等相关土地转性材料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②市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
(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围未纳入138条在册“城中村”的改造按以下流程办理:①区“三旧”改造办公室按旧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收件材料要求上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审核。
②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按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③用地转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
(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围外的,由市“三旧”改造办转市土地开发中心按现行征地报批程序办理。
二、全面改造组织实施阶段(一)安置房建设工作流程安置房项目建设与融资地块捆绑实施的,由受让人按基建程序办理,并按规定时限完成;未捆绑实施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项目立项。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对改造方案的批复意见向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批复的改造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制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5、办理土地权属登记。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的证明文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货集体土地使用证。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融资地块出让工作流程。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城中村”全面改造可以通过公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出让两种模式进行融资。
1、申领规划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规划部门根据市“三旧”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出具规划条件。
2、公开出让工作流程。
(1)申请公开出让。
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公开出让申请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公开出让。
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意愿等容。
(2)编制公开出让方案。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申请报告以及规划条件等组织编制公开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
(3)公开出让方案审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将公开出让方案和公告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出让金会审会议审议。
(4)组织公开出让。
公开出让方案经批准后,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将公开出让公告及合同样本委托市土地交易机构按照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工作。
(5)签订出让合同公开出让成交后,土地交易机构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用地单位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制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手续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7)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拆迁完成证明文件等依法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8)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9)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协议出让工作流程。
(1)成立全资子公司。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自主开发。
(2)项目立项。
向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3)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子公司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申请协议出让。
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协议出让申请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公开出让。
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意愿等容。
(5)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持土地转性皮批复等有关文件与市国土房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7)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证明文件等依法向市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四)需要独立建设的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工作流程。
1、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通告。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指定的银行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5、办理土地权属登记。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的证明文件向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实施监管阶段(一)改造资金监控。
以区为主体,按照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对改造资金进行监控。
具体改造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等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另行制定。
市“三旧”办(资金计划处)应定期对改造资金进行抽检,依法依规对建设工程费以及临迁费用等进行监管。
(二)开发建设进度监管。
根据出让公告以及出让合同市“三旧”办负责对安置房建设时序、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回迁时序等进行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