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住权〔2024〕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颁布的。
下面将对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共计1200字以上。
缴存章节对职工应缴存公积金的比例、缴存基数、缴存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本市职工月薪和缴存基数,按照3%到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得高于本市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对于在职期间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职工,应及时重新申报缴存基数,并从下个月起调整缴存比例。
提取章节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范围和提取金额限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包括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改造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非购房模式提取等。
对于购房提取,职工本人至少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对于租房提取,职工本人至少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并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贷款章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额度和利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30倍,并且不能超过住房总价值的70%。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利率则按照市场利率浮动,最低执行1.1倍基准利率。
以上是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通过细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概括,具体的内容还需要详细阅读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新政

北京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新政北京公积金购房贷款新政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其中明确了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即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通知还明确了不予公积金贷款情形: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该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政策,在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下,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和互助性,从认本地房、认全国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入手,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
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住房记录与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论是否为同一套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怎么贷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北京住房公积金家庭贷款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家庭贷款政策
北京市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家庭贷款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该政策,家庭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用于购买自住房、租赁住房或改善居住条件。
根据贷款政策规定,家庭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家庭共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贷款期限通常为最长30年,根据家庭还款能力和购房需求,还款方式可以
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申请贷款时,家庭需满足一些条件。
首先,家庭必须是在北京市有住房公积金
缴存记录的职工或居民。
其次,申请时主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年龄在65周岁以下。
此外,家庭购房的面积和价格也需符合一定的限制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家庭需要提交一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合
同等。
贷款审批流程一般需要一定时间,审批通过后,贷款款项将被直接支付给卖方或租赁方。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在贷款期间必须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否则可能会导致逾期
利息的产生,对家庭财务造成不良影响。
贷款还清后,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提供的其他福利和政策。
总之,北京住房公积金家庭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了购房和改善居住
条件的机会。
对于希望在北京安家落户的家庭来说,这一政策可以起到积极的支持作用。
然而,在申请前,家庭需要仔细了解政策规定,并确保自身符合条件,以充分利用这一机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运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
自2019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5、其他相关文件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证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爱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22〕22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
对于房租超出所在租房区域合理水平的,应加强审核,防范风险。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进一步推行自助办理和全程网办,增设对外服务电话,帮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和解释沟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双向寄递”等方式,有效解决疫情期间群众办事需要,减少业务服务大厅办事人数,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五、本通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2、贷款额度不再根据个人信誉等级上浮。
3、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月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对应贷款年限的'月均还款额系数。
4、市民详细能贷款多少,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通过贷款计算器查询。
多年来持续的市管公积金贷款评级、最高只能贷款104万元的天花板最终被打破。
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借款申请人购置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
额度突破104万在北京,公积金主要分为“市管”和“国管”两种,12月31日进行调整的为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置自住住房,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调整了贷款政策。
(新政策详情:北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意购置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借款申请人购置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置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其次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经计算,假如缴存职工未婚,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假设购置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屋单价3万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180万元。
如符合上例中的各项贷款条件,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只要在840元之上,即可申请到120万元的贷款。
贷款取消评级以前,购房人假如想利用市管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做的就是提交材料评级,进行个人信誉评级。
市管公积金中心网站显示,一般来说,A级对应的是最高80万元;AA级对应的是最高92万元;AAA级对应的是最高104万元。
而在新政中,贷款额度不再根据个人信誉等级上浮。
相关负责人说,这是管理中心在连续执行贷款差异化政策的前提下,支持缴存职工购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调整贷款最高额度,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力量,满意职工基本住房的贷款需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14〕45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4〕45号各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调整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评估。
六、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北京11月起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商贷

北京11月起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商贷北京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商贷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在北京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
这意味着,11月1日起,在北京市无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就算有过商业贷款记录,只要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就可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政策宽松,有利于降低部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但公积金政策影响最大的是贷款上限,首套房标准的认定影响人数相对较小。
市场需要出台更多的宽松政策,包括首套房贷利率加点取消、限购政策微调等。
认房不认贷和认贷不认房的区别认房不认贷:买方需要通过自身资产或现金来支付房款,而不是通过贷款来购买房屋。
认房不认贷更注重房屋的实际售价。
认贷不认房:贷款机构不会考虑购买的房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而会仅仅对买方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核,并基于此来决定是否同意提供贷款。
认贷不认房更加注重买方的信用状况。
认房不认贷和认贷不认房的主要区别1、含义不同:认房不认贷指的是买方需要通过自身资産或现金来支付房款,而不是通过贷款来购买房屋。
这种方式通常被用于房屋价格较低或者买方信用记录较差的情况下。
认贷不认房则是指贷款机构不会考虑购买的房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而会仅仅对买方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核,并基于此来决定是否同意提供贷款。
这种方式通常被用于买方信用记录较好但所购房屋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
2、目的不同:认房不认贷侧重于房屋的实际售价,而认贷不认房更加註重买方的信用状况。
认房不认贷是什么意思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无还清,再买房,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
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历史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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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第一,放宽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均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
政策,此前借款申请人是否进行商品房买卖记录不再考虑,且最低
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北京公积金贷款原来有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
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6月起
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的认定,通俗的说,就是只要是首付套房,不
管买多大面积的房子,贷款比例最低为二成。
第三,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最低比例为三成,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四,放宽二套房贷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不审现有住房面积。
原来政策购买第二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
家庭,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6月起不再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
积低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职工家庭,有改善型住宅需求的职工都
可以使用公积金。
1、租房提取过公积金按首套房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中,一户家庭此前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购房按首套房计算。
2、外地房不影响北京首套房认定
王女士有北京户口,只是一直没有买房。
最近听闻新政实施,因此有了申请公积金的念头。
不过在此之前父母曾经在外地以她的名
义购买过住房,她名下的异地住房会影响首套房的认定吗?
新政已经放宽了对于首套房认定的标准。
只要是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即便名下有
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
可
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
高额度为120万元。
3、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
林先生近日想要换房,他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经进行过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已经还清,这是否会影响到他的首套房买房认定?
按照新政规定,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认名下在京是否有住宅,而对于此前是否曾支取过公积金并无要求。
4、商房组合贷首付比例“二者取其高”
杨先生想要在北京买房,他最为关心的是,如果使用组合贷的话,首付比例应该如何认定?
由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
这就意味着,目前公
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虽然是20%,但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
如果购房人通过组合贷来买房,按照“二者取其高”的原则,首付
应为30%。
5、房屋面积不影响公积金申请
王小姐家近日看上了一套110平方米左右的大三居住宅,但是又觉得房屋面积过大,不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有些不划算,所以一直在
犹豫着要不要出手。
公积金新政实施后,房屋面积还会影响首付比
例的认定标准吗?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取消了首套房贷中对房屋面积的限定,无论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超过90平方米,首付都执行2成的标准。
具体到
北京市场来讲,由于房子的总价较高,所以总价超过150万的房子,一般都需要加上商业贷款,做组合贷,因此很多房子在首付认定上
仍然会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