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的言语行为思想和中国古代逻辑
墨子的逻辑方法

墨子的逻辑方法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逻辑体系。
由于它是围绕着辩或辩论(论证)而展开的,所以也被称为墨辩逻辑。
今天,店铺为你带来了墨子的逻辑方法。
墨子的逻辑方法是什么① 兼爱非攻他的“非命”、“兼爱”之论,和儒家“天命”、“爱有等差”相对立。
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
要求“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其中不少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
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爱人若爱其身”,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
他反对战争,要求和平。
② 天志明鬼所谓天志就是天有意志,天爱民,君主若违天意就要受天之罚,反之,则会得天之赏。
③ 尚同尚贤尚同是要求百姓与天子皆上同于天志,上下一心,实行义政。
尚贤则包括选举贤者为官吏,选举贤者为天子国君。
墨子认为,国君必须选举国中贤者,而百姓理应在公共行政上对国君有所服从。
墨子要求上面了解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赏善罚暴。
墨子要求君上能尚贤使能,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
④ 节用节葬节用是墨家非常强调的一种观点,他们抨击君主、贵族的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儒家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认为久丧厚葬无益于社会。
认为君主、贵族都应象古代三代圣王一样,过着清廉俭朴的生活。
墨子要求墨者在这方面也能身体力行。
⑤ 非乐墨子极其反对音乐,甚至有一次出行时,听说车是在向朝歌方向走,立马掉头。
他认为音乐虽然动听,但是会影响农民耕种,妇女纺织,大臣处理政务,上不合圣王行事的原则,下不合人民的利益,所以反对音乐。
⑥ 非命墨子一方面肯定天有意志,能赏善罚恶,借助外在的人格神服务于他的“兼爱”,另一方面又否定儒家提倡的天命,主张“非命”。
认为认得寿夭,贫富和天下的安危,治乱都不是由“命”决定的,只要通过人的积极努力,就可以达到富,贵,安,治的目标。
墨子反对儒家所说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认为这种说法“繁饰有命以叫众愚朴之人”墨子看到这种思想对人的创造力的消磨与损伤,所以提出非命。
逻辑与墨经

逻辑与墨经逻辑与墨经摘要诸子百家是中国文化的源头,对中华民族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诸子百家中,莫家是一个重要的学派。
墨家提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逻辑学说,由现存《墨子》一书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组成,史称“墨经逻辑”。
墨经逻辑中的“名、辞、说”理论是该学说的核心部分。
“名、辞、说”大体上可以对应西方传统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理,本文试举例分析“名、辞、说”理论,从而得出结论:以“名、辞、说”理论为核心的墨经逻辑说明中国古代确实是有逻辑的,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
关键词墨经逻辑名、辞、说一、导言墨经逻辑是指由墨家学派创立的一种逻辑学说。
墨家指墨子学派。
墨子,姓墨名翟,春秋鲁国人,年轻时曾学习过儒家经典,后来创立了自己的学派和儒家思想进行斗争,在春秋末年和儒家被称为“儒墨显学”。
该学派著有《墨子》一书,包括了墨子及其后学的很多资料。
其中,《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被称为《墨辩》,也称为墨经逻辑。
中国古代的逻辑其实就是指产生于先秦时代的墨家逻辑学说。
墨经逻辑是对先秦百家争鸣在思维形式、规律和方法上的总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珍品,它对先秦诸子百家及汉晋思想家都有全面的影响。
“名、辞、说”理论是墨经逻辑的核心部分,墨经逻辑中的“名、辞、说”大体上可以对应西方传统逻辑中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不过,墨经逻辑中的“名、辞、说”还有比概念判断推理更丰富的内容。
通过对墨经逻辑中的“名、辞、说”理论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逻辑与文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墨经逻辑中的“名、辞、说”理论1.概述西方传统逻辑认为,人类思维形式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学习传统逻辑的根本目的就是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的知识正确地表达论证自己的思想,反驳他人的错误思想,为人们正确思维提供一个重要的工具。
作为与西方传统逻辑产生时代大致相同的中国墨经逻辑,在其丰富的逻辑思想中也自然包括了有关概念、判断、推理的理论。
墨家逻辑学的启蒙体系

墨家逻辑学的启蒙体系”在《墨子》一书中,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
墨子在中国逻辑史上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
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
在《耕柱篇》中,要求“能谈辩者谈辩”,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
他在反驳别人的观点时常说“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并把“无故从有故”,即“没有理由的服从有理由的”作为辩论的原则。
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
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
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
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启蒙体系”。
(墨家论言词交际的规律,有相当于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论述)当然,墨子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片面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
而这也正是“墨家逻辑学”之所以是“启蒙体系”而非“完备体系”的最主要原因。
-----------------------------------------虽然墨经中也提到了具体的衡量概念——量,但墨家学者并没有更进一步的去阐述量的具体操作理论,而是通过在实践中遇到具体的情况举出具体的例子来把量标准直接赋予在类的内涵之中的,也就是说“‘类’指所立之辞的典型事例。
如《大取》列举了十三个一般判断,在‘其类在’的字样下都附带有作为事实证明的典型事例。
”从这些典型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墨家的类标准暂时还限于使用目的的需要而非理论研究目的的需要。
用现代汉语来说,就是类不但具有名词的词性,而且具有动词的词性,在类作为名词来使用时,它所承担的意义就是类内涵的一种识别和区分的标准。
而当类作为动词来使用时,它所承担的作用就是以这种标准作为识别和区分的工具,并按照标准去划分知识,使我们可以更清楚的认识到类与类之间的关系,所以墨家的类也是一种宏观上承担着衡量标准的概念,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模糊性。
历史趣谈墨家著作《墨子》中有着什么样的逻辑思维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墨家著作《墨子》中有着什么样的逻辑思维导语: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逻辑体系。
由于它是围绕着辩或辩论(论证)而展开的,所以也被称为墨辩逻辑。
其逻辑思想和体系主要反映在《墨经》一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逻辑体系。
由于它是围绕着辩或辩论(论证)而展开的,所以也被称为墨辩逻辑。
其逻辑思想和体系主要反映在《墨经》一书中。
后期墨家逻辑以辩为核心,其中包括名、辞、说三种基本的思维形式和由故、理、类三物构成的逻辑推理。
在后期墨家逻辑中具有论证的性质,《墨经》把辩定义为"争彼也",即把辩看作是关于"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或谓之是,或谓之非"的一对矛盾命题的是非之争,而且认为辩必有胜者和负者,并要求分清胜负。
辩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小取》)。
辩具有名、辞、说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在后期墨家逻辑中,对这三种思维形式的理解,相当于西方传统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理。
后期墨家逻辑中的名是用来摹拟、称谓事物的所然与所以然之性质的,《小取》说:"以名举实";《经上》说:"告以文名,举彼实故也"。
这样的名就具有概念的性质。
名又是言词(命题)的构成元素,因而也具有语词的性质。
后期墨家首先从概念外延上把名分为达、类、私三种,"达名"相当于范畴,如"物";"类名"相当于普遍概念,如"马";"私名"是限于对某一个体事物之称谓,包括专名或姓名,相近于单独概念。
后期墨家还从概念的内涵上把"名"分为相当于具体概念的"形貌之名"和相当于抽象概念的"非形貌之名",以及相当于时空概念的"居运之名"和"量数之名",等等。
研究《墨经》中有关逻辑推理判断的论述-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

研究《墨经》中有关逻辑推理判断的论述-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学界许多人认为中国传统哲学是逻辑形式和理论的不发达,似乎成为一种定论。
其实与世界其他民族相比,中国逻辑思想的起源是很早的。
在先秦就有一批专门研究说理和论证的逻辑思想家,也可称为语言哲学家。
主要有被称为名家的惠施、公孙龙以及后期墨家。
关于论辩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形式逻辑的概念(名)判断(辞)推理的理论和一些逻辑思维规律已经提出来了,可惜这些理论在中国以后的哲学发展中没有进一步完善和体系化,像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和古印度佛教的因明学,这就使人感到中国没有逻辑思想,或逻辑思想的特别不发达。
实际上后期墨家的哲学和逻辑思想及取得的成就是十分了不起的,故一些学者认为有古希腊、古印度、古中国三大传统逻辑之说.亚细亚的中国古代比起古典的希腊古代各有自己的发展前途,墨家的逻辑在墨子时代是有局限的,但后期墨家有了很大发展。
现以《墨子》中的《经上》《经说上》《经下》《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被称为墨辩的文本为依据试分析一下后期墨家的逻辑思想。
一、关于辩说的宗旨和原则中国传统的逻辑思想诞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中。
儒家也十分重视名的问题,孔子就有正名的学说。
孟子以好辩闻名。
荀子作《正名》,其实讲的也是儒家的逻辑思想。
他提出制名以指实,制名之枢要的学说,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
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辩。
不动乎众人之非誉,不治观者之耳目,不赂贵者之权势,不利传辟者之辞,故能处道而不贰,吐而不夺,利而不流,贵公正而贱鄙争,是士君子之辩说也。
这是荀子提出的辩说的宗旨和原则。
后期墨家提出: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
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以类取,以类予。
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小取》)这是一个完整的辩说的纲领和遵守的原则。
谈墨子辩论的语言艺术

谈墨子辩论的语言艺术前言墨子是中国战国时期的一位思想家和哲学家,他的主张强调爱和克己以及对人类行为的道德化。
他以严谨的逻辑和深厚的学识,获得了当时社会的广泛认同。
墨子关于政治和伦理学的思想同样受到了极高的评价。
他的书《墨子》中的辩论,也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巅峰之一。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将探讨墨子辩论的语言艺术。
墨子辩论的背景在中国战国时期,辩论活动是常见的文化活动之一。
辩论活动除了在学术和哲学领域中广泛进行,还在政治和军事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
在鼓吹自己的观点,反对别人的观点时,人们必须使用逐渐规范化的技巧和思想方法。
这种技巧和方法被称为“辩”,其中就包括了“论证”、“指责”、“驳斥”、“辩护”等。
墨子在辩论中充分发扬了这种技巧和方法。
他使用了简明的语言和清晰的逻辑,把复杂的哲学原理和政治观点表达出来。
他的辩论技巧超出了那个时代辩论的水平。
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他的观点不能被轻易反驳。
在他用语言构建的世界里,辩论就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
他的语言直接、明了、透彻,让人们不难理解他的观点,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墨子思想的认识。
墨子辩论的语言艺术墨子的辩论的语言艺术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展现:概括性墨子总是试图通过简单的模式和逻辑精辟地表达他的观点。
用具有概括性的语言和句子,来说明他的理念,这可以使表达更加清晰简明,让听者更容易理解。
例如,墨子在《公输》中的辩论中表达了一个基本观念,即爱与利相互对立。
通过这个概括性的思想,他成功地将他的整个辩论的中心思想表达出来。
抽象性墨子多用抽象的词语来描述他的思想。
他使用的语言模糊但不含糊,充分体现了他作为哲学家的思想和观点。
例如,在辩论中,他表现出来的对“仁”的高度发扬或让人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思考到了更广泛的层面和问题。
这种抽象的语言通过更具象的例子和案例,可以更好地交流和传达墨子的思想。
规范性在墨子的辩论中,语言的规范性充分体现出他个人的语言表述能力。
他清晰、具体、直接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尽管有时还是有一些令人困惑的地方。
论从三个层次研究墨家逻辑

论从三个层次研究墨家逻辑中国古代逻辑是世界三大逻辑源流之一,墨家逻辑则是中国古代逻辑的典型。
墨家在先秦诸子中最擅长逻辑思维和理论思维,具有逻辑思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且从理论上总结出大量逻辑应用方法和逻辑原理。
我认为值得从逻辑应用、应用逻辑和逻辑理论三个层次来研究墨家逻辑。
一、逻辑应用层次这个层次研究墨家学者是怎样来进行具体的推理论证的?中国人在思维层次上与西方人相比究竟有哪些一致性和特色?这种研究不但可以为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墨家逻辑的真实思想脉络,而且可以为我们进行思维训练提供典型案例和素材。
墨家学者善于逻辑思维,《墨子》各篇都是论证典范。
日本学者冈本光生教授认为《墨子·公孟》篇中包含着形式逻辑,而且认为这种形式逻辑与亚里士多德区别开来的地方是,亚里士多德逻辑是一种“名辞逻辑”,而墨家逻辑则是一种对命题逻辑的追寻。
[1] 我认为,冈本光生教授的见解是很有见地的。
不过我也认为,他所说墨家学者的“形式逻辑”实际上是一种逻辑的应用。
而且这种逻辑应用,不仅有形式逻辑的应用,还有其他类型的逻辑应用。
我们先看《公孟》篇的一段记载:“公孟子谓子墨子曰:‘君子共己以待,问焉则言,不问焉则止。
譬若钟然,扣则鸣,不扣则不鸣。
’子墨子曰:是言有三物焉,子乃今知其一耳也,又未知其所谓也。
若大人行淫暴于国家,进而谏,则谓之不逊;因左右而献谏,则谓之言议。
此君子之所以疑惑也。
若大人为政,将因国家之难,霹若机之将发也,君子之必以谏,然而大人之利。
若此者,虽不扣必鸣者也。
若大人举不义之异行,虽得大巧之经,可行于军旅之事,欲攻伐无罪之国,有之也,君得之,则必用之矣。
以广辟土地,著税伪材,出必见辱,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两不利也。
若此者,虽不扣,必鸣者也。
且子曰:‘君子共己待,问焉则言,不问焉则止,譬若钟然,扣则鸣,不扣则不鸣。
’今未有扣,子而言,是子之谓不扣而鸣邪?是子之所谓非君子邪?”这段话中的逻辑性非常强。
公孟子说,君子是“问焉则言,不问焉则止”、“扣则鸣,不扣则不鸣”这样类型的人。
世界三大逻辑学:墨家的“墨辩”、印度因明学、古希腊逻辑学

世界三大逻辑学:墨家的“墨辩”、印度因明学、古希腊逻辑学什么是“三表法”呢?墨子说:“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墨子说,如何去论证过去的言论是否正确呢?必须订立言论的准则,也可以理解为,真理的评估标准,说话没有准则,就好比没有在陶轮之上放立测量时间的仪器,就不可能弄明白是非利害的区别。
所以言论有三条准则:有考察本源,有推断根据,有实践应用。
“有本、有原、有用”,这就是著名的“三表法”。
简单来说,就是要考察一个知识是否是为真理,是否值得信任,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有本源、有论据、而且还能得到实践的检验。
有本之者,就是说有历史经验佐证;有原之者,就是说有实际的评价佐证;有用之者,就是说有实践后的效果佐证。
比如墨子说,要证明一个治国策略是否正确,按照“三表法”,就首先要看古代圣王是否有这样的作为,其次就要考察百姓的所见所闻,老百姓对这个政策的看法;最后还要考察,践行这个策略之后,是否对国家百姓真的有利。
“有本、有原、有用”的“三表法”,是墨子朴素唯物主义的辩证思想,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智慧。
今天我们对比在古希腊,几乎在同时代,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演绎法”,是一种纯粹理性逻辑,也是一种重要的形式逻辑。
演绎法也被称为“演绎三段论”,比如那个著名的例子:大前提是:人都有一死;小前提是:苏格拉底是人;结论就是:苏格拉底也会死。
数学和几何学,其实就是基于演绎法,演绎法的特点是从一些基本的公理和定理出发,构建整个知识大厦。
在这个形式逻辑中,大前提是根本,是绝对的真理,所以,在此基础上获得的结论是坚实可靠的。
这是西方基于理性发展出来的一种推理方式。
再来对比墨子的“三表法”,其实我们也可以把他看成一种推理方式,而这种推理方式和演绎法相比,有明显的不同。
首先,三表法是从经验出发,有古代已经被验证的做法和思想为依据,而演绎法从理性出发,基于“绝对”的真理,当然这个真理,其实也是基于经验的,比如“人都有一死”,也是经验中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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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的言语行为思想和中国古代逻辑关兴丽言语行为理论是二十世纪50年代西方语言哲学家奥斯汀创立,60、70年代塞尔、格赖斯等人修改和发展的关于语言的理论。
奥斯汀揭示了语言的多功能性,纠正了以往哲学家以描述为语言的首要乃至唯一功能的简单化的观点,从一个崭新的角度提出了与此截然相反的观点——言语行为理论,即认为语言的主要作用是完成各种言语行为。
语言作为人类重要的交流工具,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语言学家都倾注了巨大的热情和大量心血进行研究。
中国古代的哲学家如孔子、墨子及荀子同样是十分关注语言问题并产生了关于语言的各种思想和理论。
与西方言语行为理论相类似,中国古代墨家也有丰富的言语行为思想,并且强调的是“以言取效行为”思想。
这种以“以言取效行为”思想为特点的言语行为思想体现了丰富的语用学思想,而语形学思想呈现的较少,这就使中国古代逻辑学与西方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区别开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中国古代逻辑学。
一、墨家的言语行为思想(一)“言”(语音与语义的结合)——以言表意行为按照奥斯汀的观点,以言表意行为就是使用语句来传达某种思想。
在以言表意的行为中,奥斯汀还进一步区别开三种行为,即发音行为、出语行为和表意行为。
说话要发出声音,这就是发音行为,发出的声音名为语素。
说话时说出的词要属于某种语言,词与词之间的联系应符合一定的语法规则,这些词被说出时还有一定语调。
这样的发出这些词的声音的行为就是出语行为。
此外,说出的词还要有一定的意义,指称一定对象,这就是说,说话时要把语素、意义和指称结合到一起,这种行为就是表意行为。
发音行为、出语行为和表意行为这三种行为合到一起,就构成以言表意的行为,或者说,一个人同时完成了这三种行为,他也就完成了以言表意行为。
用奥斯汀自己的话来说,以言表意行为就是“说出某些具有一定结构关系的词,而这些词又都具有某种‘意义’。
”(转引之涂纪亮,第94页)在奥斯汀看来,以言表意行为与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说话者只想用以言表意行为表达某种思想,并没有意图通过这种行为使听者去做任何事情或者产生任何效果。
奥斯汀的以言表意行为实际上就是对语言的一般理论和特征的说明、要求和规定。
关于语言的特征,墨家有详细的说明。
“言”在《墨子》书里既指“语言”,也指“话语”。
在《墨子》一书中除了对“言”的一般运用外,还有对“言”的一般理论说明、要求和规定。
通过对“言”的性质和“言意关系”的阐述,可以看出墨家的以言表意行为思想。
言,口之利也。
言也者,诸口能之,出名者也。
(《经上》)“言,口之利也”表明语言是嘴巴发出的声音;“言也者,诸口能之”是指凡人之口俱能出言吐语。
墨家认为语言绝不是单纯的发出声音的行为,语言是传达思想的媒介。
言,出举也。
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
言也者,诸口能之,出名者也。
名若画虎也。
言也谓,言犹名致也。
(《经上》)“言”与“举”、“言”与“名”、“言”与“意”是什么关系呢?墨家对此有清楚的认识。
第一,“言”与“举”的关系。
“言,出举也。
”(《经上》)“举”是什么?墨家对“举”有明确的界定,他们指出:“举,拟实也。
”(《经上》)“举”本义是擎起、抬起,引申为提出。
《说文解字》曰“拟,度也。
”段注:“今所谓揣度也。
”《易传·系辞上》:“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
”“拟”有比拟、议论等意义。
所谓“举”就是对实进行摹拟和描述,然后提出言,就是表述对实的摹拟和描述。
因而言不是空洞的言,而是对实进行摹拟和描述。
然而“言”通过什么形式表述“实”呢?第二,“言”与“名”的关系。
言也者,诸口能之,出名者也。
名若画虎也。
言也谓,言犹名致也。
声出口,具有名,若姓字俪。
(《经说上》)“言也者,诸口能之,出名者也”意思是说,语言是一种人为的、借声传意的行为,它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并且这些形式是以“声”为媒介表现出来的。
另条《经说上》补充说:“声出口,具有名。
”也就是说,声音一经人口发出,首先表现为一定的名。
“名”是什么?《小取》篇说:“以名举实”,即用名来提出实。
“言犹名致也”是说,语言是由语词组合而成的。
在名“举实”、言“出举”的这些环节中,言的作用是“出名”。
言是口的功能,声音从口而出,便有名在其中,如同人的姓是与字连在一起一样。
名通过言来表达,而言由名产生,“言犹名致也”。
墨家在此注意到了语音和语义相统一的问题。
第三,“言”与“意”的关系。
闻,耳之聪也。
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
言,口之利也。
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
(《经上》)“意”是什么意思呢?从墨家对“意”字的使用情况分析,可归纳出墨家辩学所讲的“意”有以下性质和特点:首先,“意”属于人的主观意识的范畴,它是人的思想产物。
《经上》所云“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和“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都表明,“意”需要心,也就是需要大脑的辩察才能获得,离开人的思想、认识,“意”就不存在。
在这种意义上说,“意”是人脑思想过程的结果,是经过思想而形成的对事物的看法。
其次,“意”必须借助语言才能得以表达和交流,离开语言的表达形式,“意”在谈说论辩活动中便失去了依附,人们的思想交流也就成了乌有之事。
“执所言而意得见”和“以辞抒意”等辩学命题,正是揭示了言对于意的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言辞是“意”的表达形式,“意”则是言辞所含的思想内容。
再次,“意”作为思想的结果,它与思想的对象,即客观事物(实)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反映关系。
《墨经》虽未直接的定义“意”,但却规定了与“意”含义相通的另一个概念“智”。
《经上》云:“,明也。
”《经说上》释云:“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
”“”与今“智”字通,指认识、智慧。
所谓“以其知论物”就是形成一定的“意”,可见“意”与“实”之间的关系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言表达意(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墨家对语言功能的一种认识。
同时也可认识到墨家认为“言”是有意义的。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墨家的言是由语音和语义两部分组成。
所谓“以言表意行为”,就是“说什么”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发出一串声音,组词成句,音意结合。
单纯发出声音,如果不与意义结合,就不能算是以言表意行为。
反过来说,说出话语,必须发出声音(或书写一串文字),这是言语行为的物质基础,是其得以产生的必要条件。
以言表意行为实际上强调两个条件:语音和语义。
在墨家对语言的性质阐述中,这两个条件是被充分说明的。
从上述墨家关于“言”的本质的说明,可以看出,墨家已认识到语言是人的发音行为和表意行为结合,也就是说,语言是用来表达意义的。
(二)“言则诲”——以言行事行为奥斯汀对以言行事行为作了很多的研究,因为他认为以言行事行为是三种行为中最重要的一种。
他说:“提出问题或回答问题;提供信息、提出保证或者提出警告;公布一个裁决或者显示一种意图;宣判;任命、起诉或者提出批评;辨认或描述;以及如此等等。
”(转引之涂纪亮,第101页)所有这些事例都表明,说出一个语句这个事实本身,就是完成一种行为,换句话说,某种行为正是在说出某个语句中完成的。
在墨家宣传他们的思想和主张时,墨家运用语言,阐明其政治、伦理思想,从而达到教诲、劝导王公大人、匹夫徒士的目的。
所以墨子的语言中有强烈的“教诲”、“劝导”等行为。
墨家的“言则诲”与塞尔的“言语行为具有意向性”的观点是一致的。
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
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
“默则思,言则诲,动则事,使三者代御,必为圣人。
”(《贵义》)沉默之时能思索,说话时能教导人,行动时能从事义,使这三者交替进行,一定能成为圣人。
在这里可以看出,墨子把“言则诲”看作是能够成为“圣人”的条件之一。
如果运用“言语行为”理论来分析,“言则诲”表现出墨子强烈的以言行事行为思想。
子墨子游。
魏越曰:“既得见四方之君,子则将先语?”子墨子曰:“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沉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
故曰,择务而从事焉。
”(《鲁问》)墨子出外游历,魏越问他:“如果能见各地的诸侯,您将说什么呢?”墨子说:“到了一个国家,选择最重要的事情进行劝导:假如一个国家昏乱,就告诉他们尚贤尚同的道理;假如一个国家贫穷,就告诉他们节用、节葬;假如一个国家喜好声乐、沉湎于酒,就告诉他们非乐非命的好处;假如一个国家荒淫、怪僻、不讲究礼节,就告诉他们尊天事鬼;假如一个国家以欺侮、掠夺、侵略、凌辱别国为事,就告诉他们兼爱、非攻的益处。
所以说‘选择最重要的事情进行劝导。
’”墨家的“以言行事行为”思想是在墨家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即需要阐明“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尊天”、“事鬼”、“兼爱”、“非攻”等事理,所以墨家有“言则诲”的认识。
“言则诲”则表明语言不仅能够指“实”,而且还能够包含另一层意义,即说话者的用意——传达信息、阐明事理的用意。
在墨子的语言中,处处存在着劝导、教诲的行为。
二、墨家的言语行为思想的特点——以言取效行为奥斯汀认为三种言语行为中的第二种“以言行事行为”是最重要的一种,奥斯汀对之作了更多、更细致的研究。
从墨家对言语行为思想的阐述中,笔者认为墨家比较重视“以言取效行为”,特别是其对于“言”和“行”的论述。
这是墨家思想与西方思想不同的地方,也是墨家思想特色所在。
“以言取效行为”就是语言能够对听话者、说话者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或行为产生某种效果。
墨子的言语不仅要起到劝导、教诲的作用,他还要通过言语,要人们接受并实行他的理论和学说,“但他们绝不愿意停留在这种思想或理论,而是一刻不停地要将言见诸于行”。
(《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1949—1979》,第330页)所以,墨子非常看重“言”之后“行”的结果。
因而在《墨子》一书中,多次谈到“言”和“行”统一的问题,如果从言语行为理论,特别是“以言取效行为”——说出一句话,不仅要使听话者有所理解,更要使听者按照要求去行动,唤起心灵的共鸣,以达到心理上的相容这一理论来看,墨子十分重视“语效”问题。
墨家在整个辩学中,充分运用语言的力量,达到推广自己的学说、说服对方,使对方实行他的理论。
墨家相信“言”的力量,但更相信由“言”而产生的“行”的力量。
墨家反对没有意义的空谈,主张只有有意义并能够付之行动的语言对人们才能有影响。
(一)墨家主张“言行一致”。
信,言合于意也。
(《经上》)信,指诚信、心口一致。
《说文》:“信,诚也。
从人从言,会意。
”段注:“《尔雅·释诂》:‘诚,信也。
……’人言则无不信者,故从人言。
……言必由衷之意。
”意,指意志、心识。
《说文》:“意,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