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寻租
非税收入管理中的权力寻租分析及防治

[】 卓敏 .从现 行会 计准 则看公 允价 值 计量 1 [】 数量经济技术 经济研 究, 0 3 0 ) J. 2 0 ( 1. [] 志英. 会计 准则体 系 下公 允价 值 计量 2张 新 的谨慎 运用 [】 中国 商界 ( J. 下半 月 )2 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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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力 和 管 理 、 控 、 规 中 的漏 洞 , 求 获 监 法 寻
( ) 三 使用 者 监 督机 制 要 逐 步 形 成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利 润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中要 单 列 公 允 价值 变 动 损 益 的有 关 信 息 。 要 及 时披 露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 认 政 确 策 、 值 计 算 影 响 、 允 价 值 与 交 易 价 格 估 公 差 异 等 信 息 。要 尽快 形成 使用 者在 现 实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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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程 度 。 此 外 , 必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公 允 有 价 值 计 量 的信 息 披 露 。 比如 说 , 允 价 值 公 与 目前 市 场价 格 的 差 异 与 比较 说 明 , 货 非 币 类 的 金 融 性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式和 公允 性 的具 体 说 明 。 位 在 资 产 负 债 单 表 的 附 注 中 说 明 公 允 价 值 的 属 性 应 用 和 损 益 影 响 , 起 到很 好 的效 果 。 将 ( ) 行 公 允 价 值 的 应 用 环 境 要 完 四 实
禁止利用职务进行权力寻租

禁止利用职务进行权力寻租权力寻租是指在拥有权力的职务上,以违法、违规的方式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必须禁止利用职务进行权力寻租。
本文将探讨禁止权力寻租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
一、禁止权力寻租的重要性利用职务进行权力寻租,首先会导致公共资源的非法获取。
在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中,公共资源是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和利益。
但是一旦官员或公务员滥用职权,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就会将资源流向个人或特定团体,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公平分配。
其次,权力寻租行为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
腐败是不道德和不合法的行为,主要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
当权力被滥用时,往往需要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个人目的。
这不仅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削弱了政府的信任和公众的对政府的支持。
此外,权力寻租还会破坏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包括教育、医疗、社保等。
但当权力被滥用,职务不正被利用时,就会导致公共服务的质量下降,无法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
这不仅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为了防止和打击利用职务进行权力寻租的行为,需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
以下是一些有效的做法: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权力寻租的行为,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样可以为打击违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2. 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人员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寻租的违规行为。
同时,加大对监督部门的力度和力度,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3. 加强纪律约束。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务人员,应该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这包括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以及追回被侵害的利益等。
这样可以有效地震慑公务人员的违规行为。
4. 完善公共服务机制。
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和机会。
预防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现象

预防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现象一、权力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1、权力过分集中:在政府和企业内个别人员权力过大,决策权力过分集中,都会违背民主制度的实施。
权力过分集中会导致公民与政府公职人员双方权力制衡的模式失调。
公务员行贿受贿,滥用权力的现象就没有可制约其的力量,这样会加剧权力寻租行为。
2、监督体系缺陷:严重缺乏基本的管理体系,为权力寻租行为加剧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内部监督不到位或脱节,不能形成环环制约的良好制约格局。
3、中国遗留的封建习俗影响:中国人有特殊风俗习俗,有自己的处事方式。
而这种处事文化,容易助长寻租行为的滋长。
中国强调中庸,强调自律,缺乏建立规范制度的意识。
4、缺乏诚信文化:代理人应当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法律的意识和要求。
然而在中国前当的市场环境气下,缺乏诚信文化严重阻碍了的市场正常竞争,为滋生寻租行为提供了机会。
代理人、本人的正义和责任心缺失,显示机会主义倾向和只为追逐短期利润的倾向,加重了权力寻租行为的问题。
二、权力寻租行为防治的措施1、强化监督机制,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监督机制一直是市场的薄弱环节。
缺乏监督机制只显示市场透明度不高。
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既保证系统和规定实施和执法,正确使用各种标准,和保证透明和公平的市场操作。
2、改变地方政府的功能,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科学合理、准确地划分范围和界限政府的经济职能,并对地方政府的执行功能设置基本的手段和方法。
尽可能地规范官员行为和约束行为的程序,注意规范地方政府官员的锻炼形式和办事程序。
同时,尽可能多地对公职人员进行严格辅助。
所以,寻租人员无法从寻租行为获得可观利益,寻租者会选择放弃寻租。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下,可以将一些程序交给市场自动调节,下放官员权力,削弱寻租的有效方式就是优化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缩小其管制范围,减少政府办事人员,党政干部寻租的机会。
3、增加寻租惩罚的机制,遏制权力寻租行为惩罚机制存在的严重的缺陷,会导致许多当地政府和寻租者继续寻租没有顾虑。
权力寻租理论文献回顾及启示

权力寻租理论文献回顾及启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一种新的经济学理论——“权力寻租理论”。
该理论主要关注政治与经济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并从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权利和损益者之间的关系。
在近几十年的时间里,该理论逐渐成为了经济研究的重要分支。
本文将回顾权力寻租理论的发展历程,探讨其启示。
1.权力寻租理论的起源20世纪70年代,国际上出现了一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他们认为政府应该放弃管制市场的想法。
然而,他们发现政府不仅没有完全放弃管制市场,反而更加积极地干预市场。
以布坎南、扬森等人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政府行为背后的主要动机就是权力:政府的行为不仅是为了满足公众利益,更多的是为了满足特权阶层的利益。
他们提出了权力寻租理论。
权力寻租理论主要研究政府行为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
根据该理论,政府为了追求其自身利益,会使用其掌握的权力来寻求更多的好处。
具体而言,政府的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规定和政策来协助特定群体(即“特权阶层”)获取一定的利益,并通过这些措施获取更多的收益。
在20世纪80年代,布坎南等学者进一步扩展了权力寻租理论的研究深度和广度。
他们通过深入探究某些经济和政治结构上的弊端和制度上的异常,揭示出政府和市场交互作用的真正本质,在更广泛的领域和实践中提供了更严谨的分析和研究方法。
权力寻租理论的出现,对我们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
我们必须意识到,在交互作用中,我们可能将自己置于特定的社会位置,并利用政治、经济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同时,我们还不能忽视政府的“慷慨”和其在道德制度上的“哲学缺陷”,从而形成政府的形象利用宣传和道德引导来树立自己的形象。
总之,权力寻租理论是一种重要的思想和理论,尤其针对现代社会和经济学中市场和政治相互作用发展的趋势。
我们需要重视权力寻租行为以及它们产生的综合影响,以便更全面、科学和有效地进行管理运营,提高我们对市场和政治的理性认识和决策水平。
_权力寻租_现象的形成及其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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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影响及其治理

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影响及其治理在中国社会厉行反腐倡廉的背景下,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仍然呈现高发态势。
究其原因,主要有思想、经济、制度、文化等层面的问题。
农村权力寻租现象造成阻碍经济发展、动摇群众基础、扩大社会不公和败坏道德风尚等不良影响,亟需从经济建设、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等方面加以治理。
标签:农村;权力寻租;成因;影响;治理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腐败现象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的重要论断,权力寻租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权力寻租是将政府官员假设为经济人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官员以自身掌握的权力作为资源,非法利用自身权力来维护甚至寻求自身利益的一种行为。
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厉行反腐,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大力肃清从中央到基层沉积已久的腐败淤泥。
然而,我国农村基层的权力寻租现象依然呈现高发态势,对全面深化改革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持续推进阻力甚大。
厘清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复杂成因,深刻认识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并进一步探索其有效解决路径,成为当前深入推进反腐进程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现今,权力寻租现象已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一大顽疾,特别是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多方面原因交互作用产生的贿选、侵吞公共资产、扣留政策拨款等贪腐行为,对农村发展产生严重阻碍。
对农村权力寻租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可发现其成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思想层面。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农村权力寻租现象频发的根据便在于农村干部与村民个人思想素质的不足。
相对城市而言,由于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的限制,农村干部与村民思想素质较低,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繁衍滋生的内心沃土。
从村干部来看,村干部基本由选举出来的当地农民担当,文化水平较低、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足。
部分农村干部缺乏为民服务的政治素养,权力边界概念模糊,对寻租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清,法律威慑作用难以发挥。
在如此思想条件下,部分干部认为自己是掌握大权的“一村之主”,为满足一己私利滥用手中权力,从事设租寻租,对农村发展危害巨大。
权力寻租

寻租理论”(Rent-seeking theory)最早始自亚当?斯密。
经济学的主流学派一向是以建立在个人利益基础上的自由竞争为增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最佳机制。
然而,现代经济学界越来越多地关注到,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某种经济体制的制约和引导,个人趋利避害的竞争行为有可能导致经济资源的非生产性耗费。
寻租理论就是以研究非生产性竞争活动为主的经济理论。
寻租理论的着眼点,并非这类活动的道德范畴,而是其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
“寻租”这上概念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安?克鲁格于1974年正式提出,她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说:“在多数市场导向的经济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比比皆是。
这些管制导致各种形式的租金,以及人们经常为这些租金而展开竞争。
在某些场合,这种竞争是完全合法的。
在另一些场合,寻租采取其他形式,如贿赂、腐败、走私和黑市。
”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布坎南则把寻租定义为:“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的资源被用于只不过是为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寻租从总体上看没有配置价值,是一种纯粹的社会浪费。
”“权力寻租”一般指政府的各级官员或企业的高层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控制、法规、审查,从而达到寻求或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活动。
一方面,政府官员行使各种政府行为,对资源进行调控,此为权力;另一方面,政府官员本身又是经济角度的人,如果有客观上缺乏对政府官员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而在主观上政府官员缺乏职业道德和崇高的社会不胜任心,此时,缺乏约束的政府官员就渐渐丧失理性,利用政府赋予的权力换取金钱以满足个人私利,这就是所谓的“权力寻租”。
寻租活动被称为人类社会的"负和博奕",即一场就社会整体而言损失大于利得的竞赛,它不但造成寻租行为本身的资源非生产性消耗,而且通过引起经济扭曲而导致效率损失。
这种效率损失被称为是"看不见的脚"踩住了"看不见的手"。
"权力寻租"具有必然性,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只要这种权力一旦失去制衡或制约,它必然会有寻租的要求。
权力寻租理论文献回顾及启示

权力寻租理论文献回顾及启示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现代社会,权力寻租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权力寻租是指利用权力来获取私利的行为,是权力滥用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许多国家和领域,权力寻租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对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在这种背景下,对权力寻租理论进行回顾和分析,有助于深入理解权力寻租现象的本质和特点,为解决权力寻租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研究背景中,学者们对权力寻租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层面。
在政治层面,权力寻租往往表现为官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
在经济层面,权力寻租可以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市场竞争受限等问题。
在社会层面,权力寻租可能导致失信、社会不公正等问题。
权力寻租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2 研究意义权力寻租理论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指导意义:权力寻租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论框架,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权力寻租的本质和机制。
通过深入研究权力寻租理论,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权力寻租对不同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相关领域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2. 社会政策意义:研究权力寻租问题有助于政府和管理者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治理措施,防范和打击各种形式的权力寻租行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公共管理水平。
3. 经济发展意义:权力寻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扭曲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阻碍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研究权力寻租的影响机制和路径,有助于加强经济改革和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取得更好的成效。
4. 知识补充意义:权力寻租理论是一门综合性的理论,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其研究内容涵盖广泛,可以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研究思路,丰富学科理论。
研究权力寻租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社会政策意义、经济发展意义和知识补充意义,对于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学科研究质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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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寻租
————探求权力腐败的根源引例:
2005年,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一家被视为拥有巨额市场价值的煤矿,打着“产权转让”的幌子,最终竟仅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私人。
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该煤矿挂牌出售1个半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平鲁区政府已经出笼,且文件中所述的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
这家煤矿原本是一个“集体企业”,后来被地方政府和有些相关部门莫名其妙地给戴上了一顶“国有企业”的桂冠。
企业性质悄然变更,成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随意玩弄的“权力物产”。
殊不知,正是因为这座价值数亿元的煤矿被所谓“国有”以后,才给某些人明目张胆地侵吞“国有资产”创造了条件。
凡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论以什么手段,侵吞国家资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人为让国有资产贬值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容的。
尤其是政府官员的“直接插手”或是“暗箱操作”,更是典型“权力寻租”的大亮相。
不论怎么解释,把一个价值可能达亿元的煤矿,以1万的超低“价码”转让给私人,岂不是史上最牛的“交易”吗?一个私人,能够把一个这样的煤矿轻而易举地“拿”到手,且问: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吗?如果这个人没有一定社会背景的话,也可以说不与当地某些“决策者”有“利益关系”的话,1万元就想得个抱不动的“金娃娃”,那不过是“异想天开”的事情。
然而,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事实就摆在了公众面前,这里边的“猫腻”,就是嗅觉再不灵也能从中“闻”出点儿味道来。
还有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是,新华社记者根据当地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多次试图联系平鲁区相关领导以求真相,但他们都以种种理由不接受采访。
这也许更说明了“权力寻租”是见不得人的。
但腐败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背道而驰的。
我们相信,凡是打着“产权转让”的幌子,实则是搞“权力寻租”、中饱私囊、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摘自《中国新闻网》2005年5月26日一、权力寻租的定义
在以上案例当中,我们看到了政府的黑暗,看到了私人力量的“强大”,看到了官商勾结和明显的“暗箱操作”,或许这个“牛人”付出的不仅仅是一万元,而与这家煤矿的市值之间的巨大差额所去何处,也就不得而知。
用权来换钱,最后中饱私囊的腐败案件,或许我
们也已不再当做稀奇的事情,但是有这个案例所反映出得权力寻租,却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那么何为权力寻租呢?我们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展开陈述这一概念。
权力寻租概念源于经济学中一个解释特定腐败现象的重要理论,即寻租理论。
为了便于理解,需要说明一系列相关的概念,包括租金、寻租、权力寻租、腐败。
租金
租金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最早是指地租。
但随着理论研究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
后来泛指一切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超额收入。
现代研究发现,政府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如进口配额、生产许可证发放、价格管制,乃至特定行业的特殊管制包括对从业人员数量的限制等等,都可以造成人为的稀缺,从而也会形成超额收入。
因此,现在使用的租金概念就进一步扩大到包括公共权力对经济活动干预或管制所形成的超额收益。
寻租
既然政府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租金,自然就会有人要进行寻求这种干预和管制从而获取租金的活动。
这被简称为寻租。
需要指出的是,寻租概念中的租金并不是所有的租金,而特指源于公共权力的租金即权力租。
因此,寻租可被称为权力寻租。
一般来说,传统经济租的存在及其被获取是合理、合法的,而权力寻租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权力寻租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权力租的形成包括被动和主动两种情况。
例如:在一些法律法规之外,政府另设一些审批软规则,这就是主动寻求权力租得情况,就是主动寻租。
腐败
显然,寻租或权力寻租是一种腐败行为,但腐败并不只限于权力寻租。
准确地说,权力寻租是发生在政府和私人之间以及经济活动领域的,旨在获取权力租的腐败行为。
我们小组认为,腐败形成的两个必备条件是掌握公权和满足私欲,而权力寻租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正是权力腐败的原动力。
由此看来,权力寻租是权力腐败的源泉。
从以上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得到权力寻租(Power Rent-seeking)的一个基本概念: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
权力寻租则是把权力商品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
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
二、权力寻租的特点分析
特点一:利用职务,变“寻租”为“创租”。
创租即我们在上面提到的主动寻租。
掌握
公权的人通过设置人为障碍,热衷于审批、审核,设立各种各样的行政许可,企业为了获得审批,不得不托各种各样的关系来走后门,有时甚至不惜重金,这就直接助长了腐败的蔓延。
也不怪那些手中握有审批大权的官员飞扬跋扈,狮子大开口。
原河北国税局局长在10年之间连连升迁,权力的增大给他带来的不是责任的加重,而是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其涉案犯罪数额之巨大,居建国以来河北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犯罪数额之冠。
特点二:“公开寻租”成为一种趋势。